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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宜,也不会委曲自己给人炼丹,让他动心的是对方的身份。
两人连招呼也不打就连夜上路,虽然仍是携美同行,可是卓月再也不肯让胖子占到便宜。
王浩不由追悔万分,暗骂自己是不是太规矩了,有便宜不占王八蛋,可惜现在后悔太迟了。夜色还未退尽,两人已经风风火火的赶到蜀山,血旗镇。
当初两人和召唤师路过这里,还在遗憾缺少个动人的故事,如今故地重游,胖子不失时机的补上了。
在很久很久以前,血旗镇,曾经是繁华的小镇,在镇子里有个叫阿瓦的青年,他年轻,英俊,勇敢,是村子里最出色的猎手,阿瓦爱上了村子里最美的女孩阿铃,而阿铃也深爱着阿瓦,本来他们应该是镇子里最幸福,最美满的一对。可是阿铃的父母嫌贫爱富,非要把阿铃嫁给镇上的财主,阿铃不肯,他们就百般刁难阿瓦,说是除非阿瓦能猎到一头巨熊,并且用巨熊的皮做为聘礼,他们才肯将女儿嫁给阿瓦。
卓月审视周边的环境,血旗镇是个闭塞的小镇,交通非常的不发达,经济支柱应该是农业,何况故事的背景还是在很久很久以前,作为村里最出色的猎手,阿瓦貌似穷不到哪儿去,不过,难得胖子有这份心编故事,还是忍了。
巨熊拥有恐怖的力量顽强的生命力,爪子比镰刀还要锋利,是最难捕杀的动物,也是最凶猛的动物,阿铃的父母是要让阿瓦死在山上。
可是为了阿铃,阿瓦第二天还是带上心爱的猎犬上路了,为了寻找巨熊在山里一待就是三年,终于有一天,让他找到了巨熊,不是一头,而是一群。凭借高超的技术,阿瓦终于猎杀到巨熊。
卓月狂汗,一个普通猎人就是在厉害,哪怕是使用全自动步枪,碰上成群的巨熊也只有等死。一般人都认为熊笨重,实际上,熊的最高速度能达到每小时六十公里,而且生活在西南的主要是黑熊,就是俗称的黑瞎子,这个品种的熊入水能游,爬树的速度比人快,属于全能选手,卓月想不出普通人遇到这种熊该如何逃生,而且还是一群巨熊。
貌似这是个爱情故事,巨熊毕竟是配角,卓月再次忍了。
这时天上下起了暴雨,而且一下就是几个月,村子发生了滑坡,阿瓦赶回去的时候,刚巧看见阿铃落水,阿瓦也奋不顾身的跳了下去,他们彼此呼唤对方的名字,可惜雨下的太大,掩盖了他们的声音。
故事接近了尾声,但是结局并不明朗,再差劲的故事也有让人期待的东西,卓月追问道:“然后呢?他们有情人终成眷属了?”
“都淹死了。”王浩有些伤感,将故事的人往往是最容易投入的。
“王浩,拜托你一件事,今后别在给我讲故事。”卓月将目光放向湖面,无论胖子的故事有多拙劣,这清澈的湖水毕竟是真的,湖水下,那淹没的小镇也是真实的。
这一湖水不止淹没了小镇的同时,也埋葬了许多的故事,当然要比王浩的故事缠绵悱恻,至少不会那么拙劣。
胖子的搜索方式是沿着血旗镇向外辐射,在直径延伸到十多公里的时候,终于找到那漫山遍野都洒满鲜血的地方。至今,这里依然是满目的红色,不过那不是血,而是一种鲜红的小草。
凡是能御剑的修真者对距离的概念都比较模糊,站在飞剑上一分钟和两分钟原本没多少差别,但是也不至于离谱到这个地步。
“妈的,那个王八蛋居然说在血旗镇,这地方离王家坪都不远了,难怪我上次路过血旗镇没发现。”事不宜迟,王浩发脾气的同时开始采集血红色的小草。
这种小草叫做血盈,本身并不稀奇,连异草都算不上,凡是在洒满鲜血的地方,总能看见它们的踪迹。
血盈没有任何药用价值,但是有一个奇特的属性,他们能将吸收到的血液储存起来,直到枯萎,新生的血盈又会再次将血液吸收保存起来。
假如他们生长在过去的战场上,储存的就是阵亡将士的血,那就一钱不值。可是它们现在是生长在悍牛的血液上,那就是无价之宝。
胖子只要收集到足够多的血盈,提炼出几滴悍牛血就不成问题。
卓月在猜出了胖子的用意后,也帮忙开始采集。
两人一边采草一边聊天,不但没有枯燥的感觉,而且充满乐趣,偷窥身后的卓月,王浩浮想联翩,假如她不是冰岚水阁的长老,假如她不是玄门的小医仙,是不是能和自己隐居深山?
王浩的要求向来不高,即不想出人头地,也不想争权夺利,平平淡淡的生活就蛮好,找个心爱的女子作伴,要是能享尽齐人之福那就更爽了,这种事男人谁不想啊?
第三百零三章 血盈
黄昏下,卓月宛如仙子。
以至于血盈被采集的所剩无几,王浩还浑然不觉。
“差不多啦,你还真要寸草不留啊。”卓月停下手来,随着血盈的减少,采集也愈加困难,实际上剩下的血盈提炼半滴悍牛血都不够。
“那当然,就是要寸草不留,我还怕不够呢,哪怕只有一株血盈,都值得我跑来一趟,一滴悍牛血是什么概念,足够炼制一颗顶级丹的。”为了证明所言非虚,王浩继续埋头苦干,直到真个山坡变成光秃秃的,再也看不到一丝红色。可是很快,如血的残阳又将山谷染成了红色。
晚风拂过,带来一丝凉意,王浩舒服的躺在草地上,口中还叼了根焦黄的草棍,说不出的惬意。
“好了,我们现在赶去幻真派。”小医仙当然不能和她一样,仅仅在草地上小坐一会儿,就站起身来。
“不是吧?你要和我一起去?”胖子充满意外的问道,原来他迟迟不肯动身,也是担心卓月要走。
卓月倒是经常和他待在一起,到别人门派做客是另一回事,根据以往的经验,卓月应该不肯陪他拜访别的门派。
卓月随即明白胖子的心思,说不定他坚持最后到南海派也是这个缘故,随即笑问道:“为什么我不能去,难道幻真派是龙潭虎穴,还能吃掉我不成?”
王浩不理她的调侃,奇怪道:“你就不怕他们认出你来?”
卓月扑哧一声笑了出来。“当世能认出我的人有几个,再说,我为什么怕人家认出来?”
王浩眼中郁闷:“明明是你一直偷偷摸摸的,好像和我在一起很丢人似的。”
实际上,胖子知道她掩藏身份和自己无关,无非是为了形象考虑,毕竟她是冰岚水阁的活招牌,就算不和王浩待在一起,她还是要掩饰身份的,现在不过是故意刁难他。
卓月故意惊讶道:“我什么时候说过和你在一起丢人了?像你这样才华横溢的年轻人,今后就是玄门的中流砥柱,我哪敢瞧不起你?当初是你定下的规矩,不准用小医仙的身份找你,你个大男人不是要抵赖吧?”
“你~你~”王浩像是吞了半包耗子药,噎的半天说不出话来,当初的确是他定的规矩,不让卓月用小医仙的身份找他,原因非常简单,小医仙的名气太响,还有大票的仰慕者,连卓月自己出门都掩饰身份,胖子干吗要自找麻烦。
但是后来情况不是变化了吗?这时候旧事重提就是诡辩!胖子倒是不介意让她钻次空子,两个人吵吵绊绊也是乐趣无穷,别人想和她说话还没机会呢,但是胖子好奇她改变的原因,可惜卓月是一定不会说的。
卓月急于一睹悍牛血,催促道:“别你了,到底走不走呀?”
“说走就走呀!枉你被人追捧成小医仙,连起码的常识都没有,血盈一旦采集下来就要枯萎,里面储存的血液会很快散失,所以要及时把悍牛血提炼出来。”王浩终于扳回一局,心里面乐开了花。
“我那点本事糊弄别人还勉强,哪敢和才华横溢的炼丹师比?”卓月俏脸微红,比起对异草的见解,她始终比胖子弱了一筹。
“别狡辩了,你就是笨想也能知道,原地就能提炼,干吗背上那么多草赶路?”王浩得理不饶人,当真原地摆开了架势。
或许当初悍牛的血液的确撒的漫山遍野都是,可是在血盈生长以前就散失了十之七八,历经八十年的洗礼,如今所剩无几。
胖子连一片小草叶都没有放过,严谨的态度令人叹服,尤其是在他发现提炼出的血液不足两滴的时候,差一点重新将光秃秃的山谷搜刮一遍。
最终,胖子将两滴鲜艳的血滴提炼出来,小心奕奕的装进了悍牛角里,这才如释重负,两滴悍牛的血液足够炼出三枚丹,而且正是他迫切需要的丹,收获比他预期的要丰厚。
悍牛角在吸收了血液后恢复了生机,发出耀眼的红芒,仿佛也在为胖子庆祝成功。
小医仙几乎是闭住呼吸目睹了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