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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云剑-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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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否则的话,也不会出现楚国的祖宗熊绎、不会出现“楚虽户,亡秦必楚”、“大楚兴,陈胜王”、不会出现力能举鼎的西楚霸王项羽、更不会出现斩蛇起义的汉高祖刘邦!
    只不过对于现如今的村民来,他们没有主心骨,而且耕种的土地是里长和村老的,所以显得畏畏缩缩。
    现在有了不害怕里长的熊储,而且反手一剑就把里长给杀了,这是最大的主心骨。
    有了主心骨的老姓,那就是一股庞大的力量,势不可挡。
    村民一旦要造反,那就会变成钢铁洪流泛滥出去。
    熊储虽然是江湖上的绝顶高手,也是挡不住的,除非他敢杀村民。
    熊储当然不敢杀村民,所以现在已经无可奈何。
    既然事情是自己惹出来的,那就不能半途而废。
    熊储不能阻止村民起义,就只能对自己人下命令:“国柱,事情出了变化,需要调整一下。就凭这些村民,肯定什么事都干不成。现在我命令你们九个人留在村里,我带着蕊儿去干掉混王,你准备带人接应。”
    “看来这一次的事情还闹大了,可能需要临时组织一支军队。你们在这里把村民组织起来,尤其是要安排大部分力量保护好老弱妇孺,为接下来的大转移做准备。我过去想办法给你们筹集一批战马,还有兵器粮草。”
    带着梅蕊儿摸向县城的时候,熊储心里越想越憋屈。
    别人当杀手,总是一年四季逍快活,象神仙似的。
    自己可能和杀手两个字犯冲,可能天生就不是当杀手的材料。
    只要接受别人的委托杀人,就肯定会闹出不可收拾的大乱。
    仅仅闹出大乱还能接受,但是每一次都是赔本的买卖,这实在是和杀手的美好生活不挨边。
    熊储看不到当杀手带来美好生活的希望,所以非常痛恨自己:“真不知道这样下去,何年才是一个头。我还有逍自在的日吗?”
    “嘘——”
    熊储在心里暗暗责怪自己走背字儿,因此就有些走神,根本没有注意前面的。
    如果不是梅蕊儿一把抓住熊储按在地上,很可能今晚更糟糕。
    巡逻队,五十多匹战马的一支巡逻队过来了。
    熊储这才发现自己已经靠近了县城,还差点儿迎头撞上巡逻队。
    “看来混王还比较警惕,乱打乱闯只怕不行。”熊储对着梅蕊儿的耳朵道:“我们从两边夹击过去,用最快的速把这个巡逻队全部制住,然后逼问混王的位置,争取一击奏效。有了这五十多匹马,村里的人转移就方便多了。”
    熊储并不想杀多人,再这附近有四万人,那也杀不过来。
    一旦惊动了人家的大部队,自己这两根葱就可能给人家当佐料。
    要想不惊动更多的人,就只能把人制住,不能随便杀人。
    因为杀人会有血腥气,军队的人对于血腥气都特别敏感。
    两个武林高手暗中下手,制住五十多人并不难,两个呼吸之间就已经解决问题。
    没想到这五十多人竟然就是混王中军马队,真是得来全不费工夫。
    把卫队长拧出来,熊储的分筋错骨手还没有用力,好多事情都知道了。
    不是没用力,而是熊储出自己准备使用分筋错骨手的时候,一切就结束了。
    卫队长根本没有丝毫犹豫,就把混王的所有信息了一遍,当然包括“摸金校尉”的经历。
    “原来他们两兄弟是盗墓贼出身,难怪不怕死。”熊储冷笑一声:“但是我想知道的是,现在混王在什么地方,而不关心他究竟是不是盗墓贼。你在这里胡八道,究竟是什么意思,想拖延时间吗?”
    “大侠误会了。”卫队长赶紧辩解:“人的意思,混王并不是无缘无故占领远安县城,而是他认为东南尖山有古怪,应该就是战国四公之一春申君的墓穴,现在带人挖墓呢。对外自己住在城中,那是迷惑人的。”
    熊储一听就急了:“你什么,混王想盗挖春申君的坟墓?”
    “大侠,混王两兄弟起兵,根本就不是要为民请命,而是为了让自己盗墓有大部队保护,没有人敢过来争夺殉葬,这样就可以全部落入自己腰包。”
    熊储点点头,但是语气显得更加森冷:“在江陵、潜江周边烧杀抢夺,奸淫掳掠,是你们干的吧?”
    卫队长明显感到熊储身上的杀气弥漫出来,顿时就急了:“大侠,你的那些是的确是有的,但都是下面的兄弟干的,我们中军从来不干这种丧天害理的事情。因为混王每到一地,都会派出中军队出去,让当地的人自己把女人送过来。”
    梅蕊儿在旁边轻叱一声:“得真好听,让别人送过来,那还不是一样的吗?如果别人不愿意送过来,你们还不是把整个村都给杀了。你们这种行径更可恶,更该死!”
    熊储摆摆手:“上梁不正下梁歪,主要罪责都在混王头上。,我给你一个保命的机会。如果你能够把我们带过去,杀了混王之后你就可以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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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67、鱼鳞金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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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色苍茫,四野寂静。
    秋天的更天不冷不热,应该是睡觉的最好时辰。
    最好睡觉的时辰,并不代表人们就会睡觉。
    其实好多人晚上都不睡觉,至少今天晚上就有好多人没有睡觉。
    比如熊储,比如梅蕊儿,比如混王,他们都没有睡觉。
    不睡觉的人各不相同,也有各自不同的理由。
    熊储和梅蕊儿今天不睡觉,因为他们要杀人。
    混王今天没有睡觉,是为了挖宝。至少在他看来,今天是挖宝的好日。
    摸金校尉最大的兴趣就是挖宝,把其他人都不知道的地下宝贝挖出来。
    为了挖宝,摸金校尉可以废寝忘食,可以把什么事情都抛到九霄云外。
    混王刚好是一个摸金校尉,一旦决定挖宝,就会把全副身心投入进去。
    当一个人全神贯注做一件事情,肯定会心无旁骛,也就会忘记好多事情。
    混王现在非常兴奋,根本没有丝毫睡意,因为他指挥一千多军卒挥汗如雨,为的是尽快挖开古墓的甬道,找到进入墓穴的大门。
    流民本来就是农民,虽然聚集起来了,甚至拿起了刀枪,那还是农民。
    挖坟就是挖土,这对于农民来属于本职工作之一,不是什么技术活。
    只要你告诉他们在什么地方挖就行了,保证速不慢。
    混王知道应该在什么地方开始挖,也知道应该怎么挖,那速就更快了。
    这是非常紧张,非常刺激,非常兴奋的关键时刻,所以混王就忘记了好多事情。
    比如派出去给自己罗美女的队没有回来。
    比如后来派出去接应的骑兵队也没有回来。
    作为一个老资格得摸金校尉,而且是摸金校尉里面的翘楚,混王知道现在不能着急。
    宝贝都在土里,好戏总在后头,心急吃不了热豆腐。
    虽然现在才开始挖掘古墓的封土,距离真实情况还有十万八千里,但是混王仍然越来越来兴奋。
    混王如此兴奋,当然是有道理的。
    根据过去十多年的经验,混王已经发现尖山古墓竟然没有被盗过。
    之所以可以做出如此判断,就是现在已经挖了丈多深,仅有的两个盗洞都到此为止。
    毫无疑问,此前也有摸金校尉发现此地。
    但是他们对自己的判断没有十足的信心,或者中途出现了其他的变故,结果挖了丈多深没有看见真家伙,最后半途而废了。
    半途而废得摸金校尉,绝对不是一个合格的摸金校尉。
    混王是有自己坚持的人,半途而废不是他的习惯,不然的话也不会成为荆楚大地上屈一指的摸金校尉。
    尖山肯定是一座古墓,甚至就是传中春申君的墓穴。
    混王相信自己的判断,因为他从来都没有犯过错误。
    虽然搞别的事情他没有成功过,时候村里的人都他是个二流,成不了大器。
    但是要到打洞掘墓,刨人祖坟,混王从来不含糊。
    混王不含糊的意思是:我偷不了活人,难道还偷不了死人吗?
    俗话:六十行,行行出状元。
    虽然挖人祖坟不算什么正经好行当,但是一旦出名了,那就真的有名气。
    混王是一个看重名气的摸金校尉,而且希望自己尺竿头,更进一步。
    如果今天能够把春申君从地下挖出来,混王觉得自己这辈就没白活。
    当然,混王一定要把春申君给挖出来,为此不惜攻打远安县城,赶走这里的官军,这里面是有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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