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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腰间口袋里摸出一柄小锤,柯默仔细的敲打着这具已经被桫椤木毒浸透了的尸体,从头部额际到肩膀小臂,再到腰部大腿小腿,从肌肉到关节骨骼,柯默都极为认真的检查着,这具尸体带给他太多困惑,却无人能够回答。这个家伙应该是习练过一定时间的武技,只是不知道这个家伙水准达到了哪种阶段,均匀的身躯,修长结实的大腿小腿,富有弹性的腰肌和臀部肌肉,这都说明这个家伙习练上乘武技已经不是一年两年了,翻开眼皮察看,已经放大的瞳孔呈灰褐色,没有血丝的眼珠证明他曾经专门习练过夜视术,这一切显得这个家伙的身份极不简单,这个家伙为什么又会变成盗贼呢?这个家伙身上携带的物事不但个个都是精品,有些甚至是你花钱买都买不到的东西,这让柯默感觉到疑惑不解,这些东西虽然贵重,但也不足以让光明教会的雷马骑士团千里追杀,柯默也要承认光明教会在这方面还是相当注重自己声誉的,若非十恶不赦之徒,很少听闻有斩尽杀绝之举。
而且根据自己当时在现场观察,骑士团的人像是奉了那个所谓的大主教之命斩杀此人,却并未提及此人究竟因何缘故而受此惩罚,骑士团的骑士们似乎对这里边的内情也并不清楚,任务完成后,也仅仅是草草掩埋后就了事,连例行的搜查都没有进行,也许搜查一个死者的身体不符合他们自以为傲的骑士风格,但为何他们又会突然来到这塞普卢斯寻找自己呢?柯默也有些怀疑是否自己判断错误,对方并未找寻自己,但直觉的敏锐准确让他不得不相信,何况抱着小心为上的想法,柯默宁可退让也不愿意因此而泄漏自己的身世身份。
取出一副精巧的白丝手套,柯默慎重的将手套带上,然后在轻轻用拇指和食指拈起尸体身上的黑色劲装。绸料很光滑,凭感觉这是一种穿上相当舒适的丝绸布料,而且柯默感觉到得到布料本身的昂贵自不必说,而且上面沾附着隐隐流动的魔力,这明显是加祝了高级风系魔法,不但可以减少使用者在快速移动中的阻力,而且亦可大幅度避免在安静的场合中衣服和风发出的摩擦响声,这对普通人也许毫无价值,但对一个盗贼来说,尤其是高级盗贼来说,穿梭于防范森严的警卫禁地,面对灵觉敏锐的防卫者,这可大大降低自己被发现的可能性。
轻轻吁了一口气,柯默点点头,这是一个十分专业的盗贼,可以说根据自己的判断,这个家伙对自己的防范和保护已经相当成功了,薄绸劲装下面居然还有一层相当柔软轻巧但十分结实的甲胄,手指拈着甲胄观察了半晌,柯默还是辨认不出这袭甲胄的质料,但估计应该是某种特殊动物或者魔兽的外皮鞣制而成,不但异常结实坚韧,似乎还带有某种特殊的抵御能力,柯默从自己的小包中抽出一支金针尝试着刺了一下,虽然用尽了力量,但依然遭遇相当强大的阻力,很明显,这具甲胄具有抗金属的特性,但桫椤木能够轻而易举穿透,这只能说明这个家伙命太悖,恰恰碰上了对方用了桫椤木箭。
有些疲倦取下手套,柯默坐回自己那把曾经陪伴了自己十多年的圆形圈椅,呆呆的注视着面前这具站在自己面前的尸体,说实话,这真是一具难得的素材,如果自己花上一些心血,也许真的能够炼就出一具金尸甚至神尸,只是炼制这等高级物质,颇费精力不说,而且所需要的东西也无一不是寸材寸金的家伙,依自己现在的身家根本支撑不起,但放弃这样一次机会,又未免太可惜了一点,柯默叹了一口气,一挥手,喉咙中模糊的咕噜了一句,尸体立即缩小乖巧的缩回了悬浮砸在空中的口袋里。
还是等一段时间再说吧,自己还是等自己的成年礼过了再想其他吧,现在一切皆在未定之数,也许成年礼一过,自己就该卷着包袱滚蛋了,不过,似乎也还有某种妥协的机会。柯默脸上露出阴阴的笑意。
第十四章结交
并不出柯默所料,当拉姆拉·雷瑟出面向商会作出解释后,商会的商人们屈服了,作为被菲利浦大公面前极为信任的首席财务官,拉姆拉·雷瑟位置的特殊性对商人们来说可想而知,一笔生意对富可敌国的商人们来说算不上什么,何况首席财务官大人的解释也勉强说得过去,为了朋友帮忙,虽然那个朋友是低贱的野蛮人。
当拉姆拉·雷瑟咬着牙关说出这个解释时,他可以想象得到那帮商人们夹杂着惊讶鄙弃的目光是多么让人难堪,作为一个贵族子弟,虽然没有继承权,但毕竟在身份上大大不同于平民,可是连平民也不愿意结交的野蛮人居然会被贵族子弟称之为朋友,要知道朋友这个词语不是随便可以滥用的,你可以说是生意上的伙伴,也可以说是儿时的邻居,但绝对不可以把身份相差悬殊的人称之为朋友。这简直是闻所未闻的新闻,只怕明天就会传遍整个塞普卢斯城,话一出口,拉姆拉就后悔了,但事已至此,拉姆拉·雷瑟大人也只得硬着头皮挺下去,他甚至在考虑一个问题,那就是自己那个逆子所说的话也许有一定道理,那就是自己若是不想办法让他滚出塞普卢斯城,只怕他真的会给自己带来越来越多的麻烦和耻辱。
夜之天空酒吧。柯默闷闷不乐的端起一大杯黑麦啤酒猛灌了一口,苍白的脸上慢慢浸出一丝猩红的血色,略带苦味的啤酒一下子倒进嘴里,那股子清爽劲儿让柯默有些烦躁的心绪似乎排解了不少。
其实并没有什么值得烦恼的事情,相反,昨天柯默已经成功的通过一名来自西方凤凰城的行商谈妥了那笔矿石的生意,价格甚至比柯默预料中的还需要高上些许。这让柯默深刻的了解到为什么菲利浦大公为什么摇竭力维护塞普卢斯城的自由地位,也让柯默认识到为什么城里的那帮商人为什么会富可敌国。
除了留下少量特殊的矿石作为自己今后炼制器物所用的材料外,柯默毫不犹豫的就将所有矿石一股脑儿转让给了那个来自凤凰城的行商,为了减少商人们敌视和不满可能带来麻烦,柯默甚至让野蛮人连夜将货物转移到了那位行商随行而来的货船上,那股急切劲儿差点让对方怀疑这批货物是否来历不明,好在了解到柯默的真实身份后,对方十分理解身为贵族非长子弟的柯默面临的即将成年的窘境,大方的将一大口袋金盾交给了柯默,并且友好的留下了联系地址,这让柯默在很久时间里都还沉浸在对方的友好中。
生意结束了,柯默并没有从中赚取差价,他大方的将所有所得交给了那位野蛮人的首领,并将他介绍到一个较为诚实的粮食商人那里购买粮食,毕竟粮食不是一时半刻就能收集起来的,柯默只能做到了这一步,而对方也认出了柯默的身份,并没有太难为那帮野蛮人。
野蛮人似乎并没有什么感恩图报的心理,除了跟随粮食车离开的时候那个领头的野蛮人送给了柯默一条木珠手链,连多余的感谢话都没有一句。在经过柯默反复鉴定确定了这的确是一条再普通不过的木珠手链后,柯默内心充满了沮丧,原本想借此机会联络到一条生财之道,但似乎野蛮人并不太感兴趣,即使在生意成功后柯默鼓起如簧之舌反复劝诱下,对方依然没有什么特殊的表示,看得出来对方对柯默的提议并没有太大兴趣,只是出于感激才勉强听柯默的这一番长篇大论。
颓废啊,颓废,不在颓废中爆发,就在颓废中死亡,这是谁说的呢?其实颓废也是一种很好的感觉,至少颓废能够使人处于一种半漂浮状态,没有理想,没有追求,没有一切,只有麻醉,来自酒精和精神上的双重麻醉,但能颓废一辈子么?如果真的能够那种好事可以让自己颓废一辈子而不愁,也许自己真的会爱上这种灯红酒绿的糜烂生活。
“老大,怎么会突然想起来这里了?”背后传来的声音温文尔雅,不用猜柯默也知道是自己的老友普柏。
“普柏,还记得么,以前我们最爱来的就是这里,热闹的街道,美妙的感觉,这里一切似乎都没有改变,但我们却都变了。”柯默没有回头,回答的声音十分低沉,充满了发自内心的感触,“过去的愉快日子一去就不复返了,我们又该何去何从呢?”
普柏沉默了,自从柯默流亡归来,普柏就发现自己这个以往豪爽狂放胆大妄为的老大似乎变了一个人,变得多愁善感和阴沉冷漠了许多,但仔细观察后,又发现老大的骨子里依然流淌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