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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法忘记小文一次又一次用手背擦去脸上的泪水,几丝纤细的头发零乱地散落在耳朵后面。我几次想帮她把头发抚平,却一直没有把手伸出去。
但是,我想说,如果时光倒流让我再一次做出选择,我还是不能确定自己是否会改变当时的决定。这一点,我不想隐瞒。
不堪回首的一幕,直到现在回想依然让我无法平静,心如刀割。有一段时间,我一直用一个理由来安慰自己,那就是:不论如何,我都是深爱着小文的。
可是,这是事实吗?
其实,在内心深处,我明白:我谁也不爱,我只爱自己。
关于“自私”,我说过,这一直是我深恶痛绝的一种品质。我曾经以为自己是那么的爽快仗义,我瞧不起一切我认为自私自利之人,直到现在,我猛然发觉:原来,我错了,全错了。
我没法不承认,即使掩藏得再深,我的自私也犹如一条附骨之蛆,挥之不去,驱之不散,没有商量,它将会一直伴我至死。
对此,我无计可施,我无力改变。我只有拿出还残存的一点儿良心来鄙视自己,顺带着也明白了今后别想对自己再有什么指望。
做完手术,我扶着脸色蜡黄的小文从医院出来,打着了车,往她们家开去。一路上,我们无话可说,坐在车里,只能听见发动机低沉的呻吟。
终于开到了小文家楼下,她没有动,我们就这么呆呆地坐了好几分钟。我从兜里掏出一根儿烟,犹豫了一会儿,终于还是没有把烟点着。
“谢天,你到底明不明白,我是因为太爱你才这么渴望不打掉这个孩子的。为了你,我能做任何事,作为一个女人,我想也就能为她爱的人做这么多了。你让我觉得陌生,谢天,真的……我不会再勉强你了,我也不想再见到你了,我真的累了。”小文不等我说话,推开车门就跑了出去,跑进黑暗的楼道,再也不见踪影。
小文摔上车门的声音直到她的身影完全消失还在我耳边嗡嗡作响,震得我头脑一片麻木,似乎所有的东西都不翼而飞。
只有一个念头还在清晰闪现,那就是:这回我们是真的完蛋了。
事情已经到了这一步,完全是我咎由自取,我也没有脸面再去叙述一下什么痛苦悲伤之情。自尊心告诉我:遇到不幸的事儿要学会打肿脸充胖子,打碎了牙往肚子里咽。虽然和小文一刀两断之后,我也时常夜不能寐,反复回想过去点滴,心里极不是滋味儿,那也只有独自忍耐。我可不想舔着脸和别人絮絮叨叨着自己的难过悲哀,最后被人家一句话顶回来:你丫活该!
我得想方设法打发掉没完没了的一天又一天。我是说,在确定小文真的离开之后,我开始变得无所适从,对一切东西的兴趣进一步退化,趋近于零。从表面上看,我没有受到什么影响:照常从上班混到下班,领到工钱后眉开眼笑,跑去和朋友们一番挥霍,胃口旺盛,酒量也明显看长。但事实上,我察觉到一种顽固的孤独感觉从此刻飘然而至,当仁不让地填补了小文离去的空白。即使我整夜不睡,和一帮狐朋狗友一起东漂西荡,不停地大声说笑,它也一刻不曾走开,和我如影随形,亲密无间,让我不胜厌烦。
我无意证明小文的离去带走了我的一切寄托,我瞧不上那些为了爱情的逝去整日哭天抹泪之人。更何况,是我厌倦了和小文共同的生活,我也犯不上在此惺惺作态。
我只是想说,我的生活本来就毫无意义,和小文的分手只不过撕掉了它的最后一点儿遮掩。从此,甭管别人把自己的生活装扮得多么花花绿绿,我也只能赤身裸体地在旁边看上两眼,别再奢望自己还能再从中领略到什么美妙风景。
当然,这没有什么了不起,赤身裸体也挺痛快。对了,我他妈还就破罐儿破摔了,谁能拿我怎么着吧?
——我极其艰难,吃力地记录下上面的一段文字,我也不知道它是否准确地表达了我的感受。
但愿如此。
30。网友、歌厅,全他妈是扯淡!(上)
为了轻松混过在我眼中越发漫长的工作时光,我开始没完没了地在网上聊天,琢磨着钓上几个有姿有色的姑娘乐乐,一扫连日来的晦气。这件事儿说来容易,实际上却无异于大海捞针。要知道,隔着电脑找个姑娘聊得兴高采烈轻而易举,可一旦见了真面目如果还能兴高采烈那可真是难如登天,对此,文武最有心得。
文武干一行爱一行的特点让他在见网友方面频频有所斩获,那段儿日子他隔三差五就 要前去赴约。不幸的是,他没有一回不是乘兴而去,败兴而归,所见姑娘的相貌千奇百怪,惟一的共同点就是不堪入目。当然,公平地说,文武也没吃多大亏,因为他本身也很难给对方什么赏心悦目的感觉。
于是,如此相互折磨了若干次之后,文武的热情再高,也不由得一点点儿丧失殆尽:“我跟你说吧,小谢,这网上的妞儿完全无法弄,一水儿的妖怪,我是见一个就他妈大病一场啊。”
关于网上丑女如云的说法,我倒也不是只听文武提起过,问题是,不自己亲身尝试一下,我总觉得心有不甘。这就跟花钱买彩票儿是一个道理,不扔出去点儿钱换来一打儿废纸,老觉得大钱落在别人手里自个儿心里不舒坦。于是,我决意铤而走险,7月底,我见了一个网友。
此女名叫沈萌,是中央财经学院的研究生,至于所学专业,由于名称太过深奥,我一直也没记住。我们在网上聊过三五次,说得挺是热乎,顺水推舟,我一提议,她一点头,我们就见了面儿。
我在文武“保重”、“永别”的祝福之下孤身闯入中财大院儿,找到约定的地点,和一帮干完了活儿正在乘凉的民工们一块儿坐在台阶上抽烟,心下忐忑不安,有一阵儿真想逃之夭夭,但转念一想:大老远的都来了,没见面儿就撤忒也丢人,还是强自忍耐留了下来。
不一会儿,只见一个姑娘披着满头长发,套着一身蓝色连衣裙翩然而至。因为天色已经昏暗,模样儿我一时还真没看清楚。
“谢天?”
“啊,是我,你是沈萌?”
“对呀,难道除了我你还约了别人在这儿见面?”
别扯淡了,光见你一人我这儿还紧张了半天呢。
离得近了,我细一打量,这妞儿还过得去:个头不高不矮,长得不好不坏,看来我的运气比文武还强点儿。
“你怎么一眼就认出我来了?”我没话找话。
“咳,一堆民工里我就看你还算干净。”
我们在学校门口的小饭馆儿里吃了顿饭,酒足饭饱,不免有点儿懈怠。这样不行啊,我心下嘀咕,光我一人跟这儿喷早晚得没话可说,要不,我还是带她去找文武得了。
沈萌这人倒是挺好说话,指哪儿打哪儿,于是,半个小时后,我们就和文武汇合了。那天,我们三个人折腾了整整一夜,先是去唱了会儿卡拉OK,然后去酒吧胡泡,再然后又打了一阵保龄球,直到早上7点多钟,我和文武才打着哈欠把沈萌送回学校。
回来的路上,文武靠着椅背懒洋洋地对我说:“这姑娘还行。”
“就那么回事儿吧。”
“行了,你比我强多了。唉,我觉得丫有点儿看上你了。”
——我觉得也是。
这之后,我和沈萌又见过三四回面儿。按说,和这样的姑娘见了一次之后本应该见好就收,就此罢手,可是,以后的几次见面儿也实在是因为事出有因,我是说,我们上床了。
第二回见面儿是一天晚上十点多。我和文武、潘迪凑在一块儿无所事事,他们俩一撺掇,我就又把沈萌约了出来,去“滚石”混了一夜。那天忘了是什么原因,我极其疲惫,到了“滚石”,我在二楼找到一个空座儿,也不顾音乐嘈杂,一头就睡了过去。
也不知道睡了多长时间,有人拍了拍我的肩膀,我醒了,抬头一看,是沈萌。
“怎么不蹦了?”
“太热。”
“他们呢?”
“还在下面发泄呢。这儿没地儿了,咱俩坐一把椅子吧。”
我挪了挪屁股,腾出半张椅子让她坐下,低着头继续打盹。迷糊了一阵,发现再次入睡有点儿艰难,索性把眼睛一睁,不睡了。我扭脸一瞧,沈萌正在似笑非笑地盯着我看,一双眼睛在黑暗里闪闪发亮。
我说过,在迪厅这种地方小鬼儿都能变成天仙,何况我身边的姑娘怎么说也比小鬼儿强出不少。我的智力可没有什么障碍,虽说困得有些稀里糊涂,此刻我也知道应该做点儿什么。我一把把沈萌搂在怀里,她没拒绝,然后,我们接吻。接吻过程中我没少动手动脚,此女也竟然一一笑纳。
此后的事情自然是水到渠成。下一次,我们又一块儿出去涮夜,正好那天陆骏过来,看到我带着个姑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