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艳丽得很。醒来后记得一清两楚。我被一伙人追杀,便慌慌张张上了公交车,到处都是可疑的人。没过一会儿,有人上车,三个人,不知是男是女,但我却清楚他们也是来追杀我的。我向他们跪下,求他们收为我徒,引我入空门,可我说的竟然是〃师太,救救我。〃我不明白自己为何在梦里会喊出师太这词。他们同意了,但带我去的并非古刹,而一间平房。外屋住个单身女人,仿佛是知识分子,性子怪怪的,坐在门口仔细地涂口红。我穿上灰道袍后,她便冲我笑,笑得很凄凉。我觉得害怕,央求那三个人留下我的长发,可他们这下说什么也不同意。我夺门而逃,他们就在身后哈哈大笑,跑着跑着我又跑回了他们身边,骇极了,一身冷汗,然后便醒了。很诧异这个梦,那三个人的面容一直看不太清,好像就是爸妈还有小姨。这个梦真是一点意义也没有,但有头有尾。
第二章情人啊(13)
13
刘琴走后,我又继续请过几个女孩儿,现在都忘了她们的名字了。人是会遗忘的,皇帝老儿也不能把过去的每一分每一秒都清清楚楚全部想起。人是必须要学会遗忘的,否则过去一旦成为巨石,沉甸甸压在心底,滋味可就不好受了。有谁能够在腰间系块大石,还能游过黄河长江?万幸的是,人的大脑很争气,像一面筛子,自动地把许许多多东西渐然滤去。还能停留在筛面上的,也只剩下那些粗糙的沙。这样的沙子,风吹不起来,我们不再担心风吹来的沙,当然也就不再莫名其妙地流泪。
我认识了我前妻。那天生意很淡。我在另几家店里忙乎了一整天,着实累得够呛,便来到卡拉OK,自娱自乐。我懒懒洋洋躺在与刘琴做过爱的那张沙发上。地上很干净,看不到一片玻璃碴子,我不死心,聚精会神地继续寻找那种会闪光的东西,可终究是没有。于是,我拿起话筒,开始唱歌,我的嗓子一向比破锣还要糟糕一点点,所以若谁想奉承下我,也只需要说一声你在敲破锣,那我就很满足了。
店里那个女孩儿却不敢这样奉承我,因为她弄不明白这对我来说,到底是奉承还是辱骂?她当然不知道我的要求会是如此微不足道。否则说不准,我会爱上她。她曾经夸过不少客人,说他们的歌喉若让四大天王听见,那些人准会羞愧难当,抹脖子的抹脖子,上吊的上吊。但她若这样夸我的话,我立刻会怀疑她准贪污了我不少钱。她是老实的,我第一次引吭高歌时,她吓得一哆嗦,把手中的茶杯给摔地上了。我问她怎么了,她涨红脸,什么也没有说。我明白,她会是一个忠心的店员,但不会是其他。于是我更为怀念刘琴,她在我唱歌时,总会让她的长发披落下来遮住耳朵,然后抱紧我,用灵巧的舌头轻舔我的耳垂。这样,我就不能继续唱歌了。
我眼角的余光瞥见店里这个女孩儿,她正不时地把双手抬起,估计是想去掩住耳朵,可能又担心被我发现,手不断拿起又不断放下。我猜想她深更半夜独自看恐怖电影时,大抵也是这种情形。我又怎么能再忍心去折磨人家?
我刚想把话筒放下,后面响起一个尖锐的声音,“天哪,这还是人唱的吗?”这话让我生气了,我唱歌,我不是人;你听歌,你也不是人。我扭过头,就想唾沫四溅,然后整个人仿佛被子弹击穿,我愣住了。灯光下,两个女孩儿亭亭玉立,其中一个就好像莲。翠绿的歌声从水面上阵阵吹来,一圈圈涟漪把多日的烦躁一下子就冲洗得无影无踪。我揉揉眼睛,一个是我认识的姑娘,叫许芹,在我一家店里做事。那个莲花般的姑娘,却是不认识。是谁说刚才那句话的?许芹好像没这么大胆子吧?我朝这个莲花般的姑娘瞪圆了眼睛。
莲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中通外直,不蔓不枝,香远益清,亭亭静植,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我差点就要摇头晃脑了。过去读书,老记不住这些话,可这么多年过去,该忘的都忘了,为何偏偏还能把它想起?我忽然发现自己发现一个不可饶恕的错误,当年高考,我若能买通主考官在座位前排放上个这么样的美女,准能考入北大清华,也犯不着在这小城里来回折腾。
许芹笑了,“马老板,你想用眼睛吃人啊?”
我下意识地点点头。我想说,我不想吃人,只想用眼神扒光那位姑娘的衣服,可不知怎么搞的,竟然没有说出口。但由此也不难发现,当时的我,一见着漂亮女人,就满脑子龌龊念头,恐怕比公共厕所还要脏点。鲁迅爷爷说得好,有些中国人看见女人的手,马上想到她的手臂,然后就想到……那时,我就完全能从一个女人的手,想到她身上每一处不应该被男人看见的地方,然后幻想自己正在那些地方游荡。所以我现在猜想,刘琴之所以没对我说要嫁给我,可能也有这个因素在内。那女孩儿莲花般盛开了,落落大方伸过手,“我是小芹的高中同学。”
这就是我未来的妻子,未来的前妻。她叫吴晴。听到她的名字,我立刻想到“东边日出西边雨,道是无晴却有晴。”无情的女人,常会让男人生出更强的征服欲,要想征服女人,首先就得接近她们。所以我笑得非常殷勤,如果那时谁能有足够细心,便可察觉我的嘴边正淌下一条细长的口涎。今天我坐在屏幕前,想起我那时的样子,总觉得那是一条狗。又或有人说自己对狗的定义不大清楚,那他完全可以去读读先人留下的那些光辉灿烂的典籍,比如:儒林外史,官场现形记……这里就不一一举例,那些书名完全能够编成本煌煌巨著。序幕已经拉开,就意味着一定会有开始,高潮,结局这几个过程。但我与吴晴的结局绝对不会是“从此他们过着无忧无虑的幸福生活”。那不是结局,只是睁眼说瞎话。为何这么说?可以随便找出许多条理由加以证明。比如,生活会永远无忧无虑吗?不说钞票美女欲望什么的,万一自己病了,会不会忧虑?如果不会,那自己岂不是傻子?傻子幸福吗?还有,什么是幸福?若有人认定有忧有虑,铁肩担道义是幸福生活,又怎么办?拿破仑说,把别人的脑袋砍掉,别人就与自己一般高了,要不要向他学习?我一直不怀好意地猜测,童话书里之所以常给出这么个结局,是因为作者不忍心说王子与公主日子没过两年,就被无忧无虑的生活养出五百斤体重,然后为了减肥,每日里大打出手。而再怎么说,童话是写给小朋友看的。若让他们在小小年纪就明白了什么是暴力,确实不利于社会稳定。
许多东西,不去面对,那就会美好。于是,我们一直求索我们得不到的。我把另一根烟点燃,刚才那根带血的烟蒂已被我扔入烟灰缸内。我舔了舔自己嘴唇,让它不那么干燥,不再那么有粘性,我不想嘴唇再次被撕裂。我继续思考吴晴为何会成为我前妻这一命题。
第二章情人啊(14)
14
要如何去解释他的行为?我简直要发疯了,在纸上不停地写着你的名字,不舍,我真想就这样一直写下去,直到这个名字能对我说声为什么?这几个月来,我对你朝思暮想,还不够好吗?可你为何总是这样不冷不淡,昨天你与那个女孩儿还在一起!你骗我。
陈自立、英雄,还有更多的男孩,他们不比你差半点儿,可我却一口拒绝,我不喜欢玩什么脚踏两只船,爱就是爱,掺不入半粒沙子,除非它不是纯粹的爱。不舍,你要我如何说你?有时真觉得你太幼稚,或许不是你幼稚而是我自己幼稚得近乎愚蠢。
是我勉强你,是我一厢情愿,是吗?不舍。我要静下心,好好想想。早晨三点多,爸妈把我叫起来,坦率地说了他们的意见。爸妈说的都对,爱是互相的给予,我不应该耽误你,你又是书香门第,你是大学生,或许有朝一日还要出国留洋。但我知道爸妈只是因为你的病。妈妈说出那些话已着实不易,几乎就是完全站在我自己的角度想的。
古人说,不为物喜不为已悲,勿为刑役,勿为物劳。人又怎么能为情所惑所困?情是可笑的,春梦从来了无痕,青烟何时有认真?上午,洗头、吃饭、看书、做作业,然后遵守父母之命去看那位公子哥儿,大我二岁,身高一米八零。爸妈的潜台词没说出来,但我亦明白,我与这位〃一米八零〃才是他们眼里的门当户对,天造之合。算了,什么爱不爱的,只是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