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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来!好了,我先回去收拾一下。明天一定要和文波一起过来!我等你们!”说完,挂下了电话。
天佑在这头握着嘟嘟的电话,站立了很久。心里还是不愿失去瞬间的重逢,虽然没有见到人。
第二天,天佑起了个大早。吃过饭,骑着“永久”便去了文波家。文波家离陆家庄并不是很远,约莫一个小时的脚程,骑车的人也就三十几分钟便可以到了。
到了文波家,天佑进屋还未坐热炕头儿,拉上文波驱车匆匆奔向文龙家。远远看见文龙在村头焦急地站着,从早上到现在恐怕已经等了两个多时辰了。
兄弟三人先后进屋,好客的宋母已经备上了一桌丰盛的酒菜。天佑刚刚在家吃过饭,又是推却不去,再说这是文龙的送别宴。
宋母让文波和天佑坐上桌,两个人礼貌地让了一番,宋母拿做菜的理由别过。系好围裙,匆匆去了厨房。
小哥仨你一盅我一杯的,不大一会儿,便醉倒在炕上。酒不醉人,人自醉,特别是在这个离别的日子。三个人里除了天佑不是第一次喝酒,其余的还都是第一回,况且又是白酒加啤酒。这对曾经过大场面的天佑来说,也是平生的第一次。几轮过后,都被自己灌醉。呕吐的呕吐,昏迷的昏迷,地上全是带着酒精味道的未经消化的食物。三个人横在了一起。
也不知什么时候,宋母把桌子撤了下去。哥仨儿浑浑噩噩的,竟也全然不知,只顾躺在炕上削减内心的疲劳。稍稍清醒了几分,兄弟三个开始谈起以前的美好时光。
过去三个人一起留校吃午饭,一起打篮球,又一起呼风唤雨,好个逍遥。是的,失去的往往却是美好的。可是,已不再拥有。情到深处,不禁落下泪来。
就这样,三个人聊到了半夜两点才慢慢睡去。说了很多这几年各自的经历,好在那些痛苦的回忆已经过去了。
文龙那次离别以后,去了河北打工。干了两年,后来被包工头骗了,也没挣回多少钱。文波中考没发挥好,现在去了邻县的一所普通高中,倒也过的去。话是没少说,可迷醉的时候也记不得自己都说了什么,听了什么。
天佑只清晰地记得一件事:文龙说,他喜欢江芷。
第二天,八点钟小哥仨才懒懒地爬起来。文龙翻出了新发的军装。崭新的,没有一点灰尘的痕迹。文波首先抢了过去,穿在身上,无论从哪个角度去观赏,都不像一个军人。脱下军装递给了文龙。文龙把军装交到天佑手里,“佑,你穿一下。一定好看!”天佑穿上身,正了正衣领,十分精神。“佑,你穿军装真是太帅了!有没有考虑过和兄弟一起去参军?”文波笑着看天佑,似乎在等待一个承诺。
“我不会是一个合格的军人!”天佑思量了片刻。
文波没有再问下去,他了解天佑。他的话是不需要任何理由的。因为根本就没有理由。
正午十二点钟,县里的车来了,该是要别离的时刻。三个人抱在一起,哭得一塌糊涂,什么是天,什么是地,现在都已不再重要,离别才是最痛苦的事情。
分别的车站,不是很拥挤。只有天佑、文波和母亲来送行。一个个泪流满面,成了泪人。
文波说了一大串的送别话,宋母在一旁哭个不停。文龙安慰着哭泣的母亲,听着永不厌烦的别离语。
临登上卡车的时候,天佑打怀里掏出了一支红色的纸玫瑰,很美丽,很妖冶。前天,天佑花费一个晚上做了这朵纸玫瑰。也许对文龙来说,这就是最好的礼物。
“臭小子,你一定要回来!我和老大一起等着你回来,我们还要一起喝酒,还要一起醉去,还要一起快乐呢!记得,回来告诉我。我去接你!兄弟,保重!”
昨天晚上,三个人结拜为兄弟。文波老大,老二文龙,老三天佑。当时,天佑还调皮地说“哎,我怎么又是‘探花’?这辈子算是躲不掉了!”。可如今,早已不知道眼泪化身何物,飘至何方。哭泣,淹没了一切。
将近一点钟,文波别了家人,别了兄弟们,走了。去了新疆。那里有美丽的大草原,有美丽的维吾尔族姑娘,还有一支美丽的纸玫瑰。
第六章 邂逅风雨中
含着泪送走文龙,天佑的心情一度低落了几个星期。
寒假里,整日在家里呆着。除去睡觉吃饭的时间,大抵上只有玩扑克牌了以度日了。一个月的假期不是很长,无非是几个短暂的瞬间。白月里,没有在家过上元宵节,天佑便早早收拾行囊回到了学校。
大街上的店铺还未开始营业,人们正在忙着享受元宵佳节,谁又肯理会孤单的人?苍茫的柏油路面两旁一片萧瑟,寒冷的风不住地摧残蹂躏着这片土地,破烂的塑料漫天飞舞,像是一朵朵浮云,飘荡在风的线条里。悠来晃去,直到挂在欠手的枝头,才是一个末路的归宿。
天佑一个人在大街上徘徊,心里开始后悔这么早回来。归来,只是躯体不爱呆在温暖的港湾,家温暖的有些叫人不安。心绪不宁地熬过了日子,可是日子还要从头。人虽然看上去一副释然的神情,可是心里却还在想,想着拥有与家人共度时光的美好。
一个人,在学校,白天三顿吃饭,夜晚却难以入睡。睡不着的时候,爬在窗台上端详着皓洁的月光,欣赏着它那美丽的微笑,美的叫人心醉,让人甘愿做它身旁的一颗无名星辰。但,星星只可一颗。那样,才是美丽。
总算是熬过了艰难的时日,开学以后一切都趋于原始化。生活、学习、再生活、再学习,和过往没什么迥异。就这样周而复始着一个永恒不变的瞬间。是学生,就没的选择。是宿命,就不要逃避。前面没有路。
春天是一年之中最叫人留恋的季节,因为一切都太过美好。又到了一个月,按学校规定有两天的假期。周六一早,天佑揣着几块钱,登上了回家的公汽。
汽车在凹凸有致的路面上不住地点着创伤的“额头”,波动幅度稍微大了一点,额头上掉下几块破旧的“皮屑”,仿佛一次旅途就是一次脱胎换骨。偏偏赶上天公哭泣,天空微微点缀一丝细雨,原本黑漆的云被滤得泛白,道路两旁的新叶不断地往外吐着露珠。泥泞的道路涂脏了车身,轱辘在泥坑里不住打转,车还是一丝不苟地稳稳行进,丝毫不敢怠慢肚里的人类。
车窗外,雨点又大了起来,风肆意地撞击着玻璃窗子,原本脆弱的车子此刻似乎在经历着一次生命的洗礼。是生?是死?
突然,汽车歪进了道路中央的泥坑,陷入进去。泥坑不是很深,只是车子本身承载的重量不允许它那么轻便。售票员跑下车,来到大坑前端详了许久,车子还是没有理会她这个焦急的女人。
最后,还是司机做出了一个不能再低级的决策,但在此刻来讲也最是行之有效的方案。司机百般说好的,车里的乘客才不舍地离开了肚中。这样一来,原本拥挤不堪的车厢变得空荡荡的,像是一个临盆的孕妇做了一次刨腹产。车子骤然轻松下来,也徒然来了精神劲儿。
司机在一旁蛊弄着客车,乘客们错落地站在雨里,淋得浑身湿漉漉。恰巧天佑这天没有带伞。原来是要带的,可无奈归心似箭,一来二去竟然把雨伞的事情忘得净彻。雨水顺着头发流下来,润湿了衣服,迷乱了眼睛。突然,天佑感到头顶的雨停了。顿时,感到一阵温馨。
抬头,身边站着一个女孩,一只手撑起雨伞,一只手抚顺乱了的长发。她的头发,很长,很黑,像是一缕黑瀑。
女孩很美丽,很恬静。不知不觉天佑的眼睛已经出卖了自己,一时间竟也不会打转。女孩轻轻地咳了一声,天佑湿去的脸变得通红,显然自己也觉有些失礼。
这时,天佑突然感到女孩的脸庞十分的熟识,“是她吗?不可能吧!或许真的是…… ”心里一片慌乱。
“陆天佑,不会是不认得我了吧?我是江芷。”女孩见天佑一脸的茫然,首先自我介绍了一番。特别是自己的名字,说的很重。
“江芷?真的是你?我刚才想会是你,可是又不敢确认。你现在在哪里呀?”天佑的脸更红了。
“还老同学呢!我就在你隔壁的古塔高中,这么久了都没有过来看看人家!”江芷显然有些不满,近乎于责怪地说。
“对不起,我是真的不知道。你在那里一切都好吗?”天佑的话里有些自责。可是想想,自己也没有做错了什么。
“我这里一切都好,就是学习有些忙。很多课都跟不上老师讲的,课后只有自己复习了。刚开学的时候你不是到了我们学校吗?后来怎么又转到了那个学校?你可是个大才子呀!县里两所重点高中抢着要!”江芷的话里很为天佑感到骄傲,像是天佑的荣耀就是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