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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了,高三恋人-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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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晚自习前,我们都一起出校门散步。他常常给我买两串糖葫芦,我举着糖葫芦,这个上咬一口,那个上咬一口,享受着童年时才有的被宠坏的滋味。 
一次,和他逛花店时,我拿起了一枝枯萎的玫瑰。“它多可怜啊!”我说,“我们不买还会有谁买呢?”他笑了,回校后,教我把枯玫瑰压成了美丽的干花。 
他像个破留声机一样,用破锣嗓子一遍遍地说:潮流e了又go,只有自己的个性是永恒的! 
渐渐地,我和他合并同类项了。我会说,约会麦当劳已经过时了,在地摊上吃煎饼才是真的酷。舞会上,我不用化妆盒,套上一大串荧光手镯和脚镯,像只萤火虫似的发着微弱的光芒。   
我就是那只等爱的狐狸(2)   
依然有人说我很炫!而省下的钱,我买了好多好多书,有习题集,也有古今名著,还买了天蓝色的毛线呢———快到圣诞节了,我想给他织一副手套,“温暖牌”可是永不老土的呀! 
半个月后,我织成了一副连指手套,每一只手套上都绣了朵淡紫的丁香花———我们初相遇的季节! 
不久后的中午,我去找谢洋,他拿着把小刀,聚精会神地削着木头,旁边还有几个小罐漆。一定是在做送给我的圣诞礼物!我赶紧转身走了,心兴奋得怦怦跳。 
第五天下午,我忍不住了,趁谢洋在踢球,去了他们班。他的桌斗里放着一个木头小房子,上面刻着一行小字:娟娟,请你住进我的心房。娟娟?对,就是那个曾为他拿球衣的女生陈娟娟!我的手一抖,小房子掉在地上,磕掉了一块漆。 
我觉得有点对不住陈娟娟,跑回教室,拿来那朵玫瑰干花儿,用胶粘在掉漆的地方,看上去比刚才还漂亮。 
把小房子放回他的桌斗时,我的心一酸,我终于让他明白了我的情感,也表达了我对他和陈娟娟的祝福。 
第二天,谢洋来找我。沉默了半天,他说:“小丹,你很可爱,我把你当成小妹妹。我一直喜欢着陈娟娟,没对你说过,你怪我吗?”我故作豁达地说:“怪你?怎么可能啦!17岁的感情,毕竟还是秘密嘛!” 
放学回家,我躺在床上,开始拆那副手套。天蓝的毛线,散落在枕边那本《小王子》上。 
我第二次打开了《小王子》,读着狐狸对小王子的深情表白———“我不吃面包,麦子对我没用,但因为你有金色的头发,所以同样是金色的麦穗,就会让我想起你,我也会爱上吹拂过麦田的风……” 
我继续读了下去。后来,小王子喜欢上了一朵玫瑰花,他并不爱狐狸,尽管狐狸一直在为爱等待。 
合上书的时候,我心中无比感动。因为狐狸对小王子说:你走了,我并非一无所有,我还有麦田的颜色。 
是啊,谢洋,我还有你带给我的笑声和快乐。我拿起手套,把拆开的线一针一针重新织好。 
圣诞节那天,我把手套送给谢洋。“上面绣的花真好看!”他高兴地接过来。我的心痛了一下,微笑着说:“这朵丁香花告诉我们,冬天的后面,紧跟着就是春天了。” 
第二年四月的一个下午,有很温存的风。我穿了一条长裙,坐在图书馆里看书,窗外,又开满了淡紫色的丁香花。 
我的书中也夹着一朵,在淡淡的香气中翻阅往事,我骄傲地笑了。 
对爱,我们要学会珍惜,更要懂得放弃。爱情over了,心情却永远也不能over。   
校园里的避难所(1)   
文/朱宇蓝 
1 
街上一个人的自行车里放着满满的都快要漫出来的大大书包,为了不让它掉下来歪歪扭扭的骑着自行车。这样的神情实在有些让人忍俊不禁,我想他是个高三的学长吧。 
这个画面立刻让我想到我的高三会不会是同样的狼狈,背着大大的不协调的书包歪歪扭扭的走在大街上。周围行人用我现在的目光在那时同样异样地盯着我,心里盘算着,真可怜呀,这个孩子。 
于是我赶紧抱紧了我的书包,快步的往学校走。 
现在我只是高一的学生,背着自己挺可爱的小小的书包一蹦一跳地走在家里到学校的路上。这几天是我们的期中考试时间,也难怪有人每晚每晚开夜车带重重的书包回家。 
我的成绩还不错,至少从来不用为这些担心。 
2 
期中考试终于在大家的喋喋不休后结束了,我看着每个人或是沮丧或是高兴的奇怪表情逃出了教室。对于那样的永无止境的考试我早就厌倦并且能够很顺利地在几秒钟之内忘得干干净净了,因为习惯的原因,不过也有可能是因为我在学校一栋偏僻的要拆迁的房子里发现一个小小的密室。 
那是一个也许从前是办公室的房间,因为剩下一个老师专用的椅垫。每到不开心的时候我都会一个人走凌乱的砂石堆,然后坐在椅垫上晒暖洋洋的阳光。 
可是今天去的时候我看见了一个有些熟悉的背影,“喂———”我大叫了一声。 
他转过了头,竟是8班的林风,就是那个在全年级排名里永远排在我前面的那个男生。 
我惊讶的问:“你怎么也会来这里?” 
“你是张若佳吧。”他微笑,“我认识你,年级排名总是在我后面,2班会跳舞的女生。” 
连我会跳舞他都知道,我对面前这个男生顿时有了想了解的念头。他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男生呢,为什么会和我走同样有些崴脚的砂石路来到这栋破旧的楼房,并且也挑选了这间房,坐在我喜欢的深褐色椅垫上。 
3 
“给,这个给你。”林风把椅垫递给我,自己坐到地上。 
我不客气地坐在椅垫上歪着头等他的回答。 
他告诉我他终于从考试的漩涡里挣扎了出来。好不容易考完,大家却又乐此不疲慌乱地对答案,于是他就来到自己喜欢的清静的大楼里。 
“你也不喜欢考试呀?”从前我就对这个男生充满好奇和兴奋,这一次无疑有机会让我对他的厉害作个解答,可是没想到他也对考试分数全无兴趣。 
是呀,他骄傲的笑着:“我喜欢旅行,背着行囊走遍天下的豪情。” 
“可是,我们还是得乖乖地待在学校里呀。” 
“所以,我才会考年级第一,这样不会有爸爸妈妈的抱怨,我可以在自己的房间里经营自己的旅行梦。等到高中结束,就一个人去云南大理。” 
“我也是呀,我最喜欢跳舞,只有漂亮成绩才可以换到跳舞的充裕时间。我最喜欢铺着红地毯的舞台我像天鹅一样美丽,摇曳多姿。” 
“我们都是避难的人呀”,他有些调皮的笑笑。 
从那天起,我们都格外喜欢这个在校园里只属于我们两个的破旧楼房,便给它取了个好听的名字,叫做“校园里的避难所”。 
4 
从那天开始每个星期五都会默契地在校园避难所遇到林风。我坐在漂亮的椅垫上,他坐在还算干净的瓷砖上。 
林风会讲他身边好玩的事情。新来的老师站在讲台上紧张的流汗,一开口脱口而出的竟是老师好。和哥们踢球一不留神把球踢进了隔壁的院子里,那家住着凶巴巴的老奶奶,于是划拳决定谁进去拿,可是林风输了,幸运的是正好逢着奶奶心情特别好还请了他喝冰凉凉的柠檬汁。 
我也会告诉他我家的猫追着自己的尾巴转了一圈又一圈,可还是咬不到,发出可怜的“喵喵”叫声。还有结婚纪念日爸爸买了铂金的项链突然戴在妈妈的脖子上,妈妈欣喜的神情和不知所措的眼泪一颗颗往下落,调皮的自己拿着相机把这经典的一幕拍了下来,成了永久的美丽纪念。 
他还会在天空晴朗的时候带来两颗阿尔卑斯的奶糖,就像电视剧里的那样,摊在手心。一颗巧克力味的,一颗草莓味道。林风说:“避难所里发救济粮了。” 
我拿起草莓味的放在嘴里,甜甜的。 
5 
可是这栋楼房终于在高二开学的时候要拆掉了。学校已经把这块地规划成游泳池的用地,开始有人动手拆起了这栋大楼。 
我和林风也许以后就很难遇到了吧,心里怎么开始有些隐隐约约的不开心。 
一个人拖着书包缓慢的走出校门,书包里是越来越多的需要我熬夜到12点的功课。 
有人拍我的肩膀,转头,竟是他。 
“怎么样,隔壁有一家甜品屋开张,要不要去给它打分?”林风看着我,大眼睛一闪一闪。 
心里一下被兴奋填满。“好呀好呀,我们快去。” 
推开门,深褐色的座椅,一排一排,座位很精致的模样。 
服务员走上前:“这里有最新款的草莓味蛋糕,是流行的心型,最适合男生送给喜欢的女生了。”   
校园里的避难所(2)   
我不好意思的低下头笑笑,我和林风只是最最普通的朋友呀,何况他又是那么的优秀。林风也看出我的不好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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