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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城十案-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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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蓝,给我抢过来!

海蓝应声扑了上去,跳起脚就去抢夺大个子头上的军帽。大个子有些慌乱,用手捂着帽子挤开人群往后躲。海蓝领头、周随后,一杆子人追随着大个子汇入人群中。也有人试图出手阻挡海蓝。海蓝凶巴巴地:没你事儿,今天,爷就要他的帽子!

本来人多势众,突然间,却一下子成了被抢帽子的“弱者”!老兵们一下子就全傻了眼,还没醒过味儿来,就眼睁睁地看着一杆子人挤挤撞撞地冲了出去。到了长安街上,当街拦住一辆大一路,匆匆上了车。车重新开动后,看见海蓝手里竟抓着两顶帽子,还有,就在车后,一股势不可挡的洪水般的黄军装自行车队,正一路狂追而来。后来,玩主中有个说法儿,海蓝能“在万军丛中取上将首级”。

海蓝后来去山西农村插队,四横竖与他再无联系,他的情况知道得也不多。但他后来做的一件事,其为人和勇气,又一次令四横竖深感震撼。海蓝在初中时曾经与班上的一个女同学彼此倾慕。四横竖见过这个女同学,普通人,但白净、秀气,爱说话。十几年后,等海蓝历经坎坷重新定居北京后,那个女同学已经在农村为农人妇了,且已经生了两个孩子。海蓝设法打听到女同学的下落后,就找了去。其中的曲折,四横竖不尽了了,但海蓝最终是把自己初恋的爱人夺了回来。有老朋友对此不以为然,颇多议论。四横竖对他们说,少废话!这东西本来就是海蓝的,有人趁着天黑,给弄走了!现在不是天亮了吗?他再弄回来,怎么啦?碍着谁啦?说这话,四横竖其实也是心虚的,他当然碍着了别人,别管天黑天亮,那也是一个家庭呀。但是,四在任何时候,都会支持海蓝的,别的,管不了那么多了。

据说,婚礼很隆重,新房布置得也富丽堂皇的。但是,新婚的红喜字还没有褪色,海蓝就在一次意外事故中死了。

听与他有过往的老一代玩主说,海蓝是生活压力太大、精力不集中才发生意外的。娶了新娘,还要负担新娘的两个孩子。咳。听到海蓝死讯儿的那一刻,四横竖突然有个联想,他觉得,那个当年的女同学与那个树棵子里的女孩,长得很象。但是,这个承受着生活重负而匆匆走了的海蓝,与当年那个面相俊秀、英气勃勃的海蓝,在四横竖的想象中,却无论如何也连接不起来。

以下是另一位前辈的描述,多方确认属实:

各位朋友,其实我并不是玩主,只不过是当年的老兵,我跟“小混蛋”并不认识,但是知道边亚军和“天伤,天祭”的作者王山(小说中的陈诚)是“混蛋”的左膀右臂,由于种种原因,我们已经多年没有见面了,“小混蛋”确实如吧主所言于一九六八年的六月二十四日战死,当时成为一件轰动京城的大事,相信经历过那个时代的人也都有所耳闻,“小混蛋”死的当天晚上,边亚军头上缠满纱布,渗出丝丝血迹,小脸刹白,身穿榨禅丝军装,斜挎着军用背包,里面装着一把七寸刮刀,还有一把菜刀来到我家,我们之间进行了彻夜的长谈,边亚军眼泪汪汪的向我描述了“小混蛋”的死因,据他说前一天他和“小混蛋”及他们几个弟兄由西单“沁园”饭庄吃完饭后出来,一边走一边拿着小孩玩具(一种装电池的冲锋枪,前边能够冒出火花)互相对射打闹着玩,毛点和小点哥俩骑车由北向南正好碰上了走在后面的“小混蛋”,两人下车和“小混蛋” 说话,这时候“宝蛋”围了过去,不知什么原因突然发生了冲突,毛点要拿钢丝车锁抽“宝蛋”,边亚军看见后赶紧拆下一个路边的土箱把(当时的垃圾箱是需要两个人抬的,两边个用一根一米多长的木棒钉在上面做把手)冲过去打了毛点一棒,他们两人骑车跑了,边亚军和宝蛋追了一段没有追上,回来后,“小混蛋” 说,要打就要往狠打,要不然就别打,人家明天非要来报仇不可,明天咱们避其锐气,击其骨髓,不跟他们打,咱们明天出去玩去。于是哥几个约好第二天(六月二十四日)去香山,谁也不许带家伙,只能拿着吉他,手风琴等物品,约好早八点在动物园对面回民餐厅聚齐。据说仇怨就是这么解下来的。

第二天(六月二十四日)早晨八点左右,“小混蛋”、边亚军等几个人来到了昨天约好的回民餐厅,因为时间还早人还没有到齐,当时只有七个人先到了,但是他们谁也没有想到昨天的约定让工读学校的ⅩⅩ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的透露给了对方,酿成了“小混蛋” 之死的惨剧,当时几个人吃完早点之后人还没有到齐,边亚军便出去看看为什么还没有来,刚走到餐厅门口就看到成群结队的老兵已经快到跟前了,再往远看,后面还有一拨一拨的老兵正在往这里赶来,看到边亚军之后嘴里大喊着“快来呀,他们都在这里呢。”边亚军赶快回到屋里对大家说“他们来了,已经上来了”当时因为大家身上谁都没有带家伙就只有“小混蛋”自己身上带了一把芬兰匕首,“小混蛋”就对大家说“该来的早晚要来,先撤出去再说”,当时边亚军因为前几天受伤还没好,头上缠着纱布,一边往外走一边跟“小混蛋”说“我头上的纱布太显眼了,一块儿怕谁都出不去,你们往后走,我往前走看看能不能冲过马路”“小混蛋”带着那六个人就往南冲,跑到一堵墙前面,“小混蛋”和“邱子”就往墙上托人,托过去四个人之后后面追赶的老兵就到了跟前了,“邱子”就让“小混蛋”快走,自己回过身来准备低档,怎奈人数太多了,把“邱子”倚到墙边动都不能动,结果身上被砍了九刀,好歹算是保住了一条命。“小混蛋”冲出去后跑了一小段路迎面碰上了ⅩⅩ,按照边亚军的话说“小混蛋”那天就是该死了,因为当时ⅩⅩ领的一伙人碰到“小混蛋”迎面冲过来已经站住了,如果硬往前冲就有可能冲出去了,但是“小混蛋”居然问ⅩⅩ“今天的事情你能不能管?”ⅩⅩ当时回答说管不了,混蛋“说那我今天就交给你了”,说着就把手里的那把芬兰匕首递给到了ⅩⅩ的手里,ⅩⅩ接过匕首就给了“小混蛋”一下,刺中了肩膀,“小混蛋”刚刚用手一捂,后面追的人就赶到了,围住“小混蛋”用手里的家伙一通招呼,“小混蛋”当时就窝在那里不能动了,当时领头的ⅩⅩⅩ看到“小混蛋”确实不行了,就用自行车驮着准备往医院送,刚走了不远又碰到了ⅩⅩⅩ领着人赶到了,ⅩⅩⅩ看到“小混蛋”在自行车后面耷拉着脑袋移动也不动上来揪着“小混蛋”的头发骂了两句,用刮刀又刺了一刀,等到把“小混蛋” 送到海军医院的时候人已经死了,再说边亚军自己一个人往相反的方向冲着人少的地方冲过去,当时边亚军身上也是没有家伙,随手捡了半块砖头在混乱中抢了一把钢丝锁冲过了马路跳上了一辆开往香山的公共汽车,正好当时有几个军人把后面追上来的人给阻止住了,边亚军这才得以逃脱。

当天下午“小混蛋”的父亲用平板三轮车(他父亲本身就是三轮车工人)把“小混蛋”的尸体给拉回家,晚上边亚军帮着他父亲在后海(“小混蛋”家门口)给“小混蛋”清洗的尸体,当时穿的衣服已经被砍的拿不成个了,给“小混蛋” 穿上一身全新的藏蓝学生装,全新的蓝色回力球鞋,戴上绿军帽,腰里扎上了俄式武装带,边亚军又连夜通知了北京城里比较有名气的玩主准备第二天再东郊火葬场火化,做完这些之后边亚军精疲力尽的来到了我家,本来我想第二天和边亚军一同去东郊火葬场,但是边亚军执意拒绝了我,说“你还是别去为好,别再给你惹上什么麻烦”,趁着一大早还没有吃饭的时候他一个人悄悄地离开了我家。“小混蛋” 的火葬和安葬事宜在小说“天伤”已经做过交代,在这里我就不再赘述,我阅览过“天伤,天祭”虽然有些小说的成分,但基本上符合实情。事情过去几十年了,仍然有朋友不断地问我同样一个问题:在那个生死关头,周为什么要把匕首交了出去?他到底是怎么想的?我知道,我能回答这个问题。但是,我不愿意说。我不是为我的朋友们遮羞,而是为了我们生活着的这个社会。

上文提到的那位住百万庄的老兵领袖对此有个总结。他说,周生于低贱,而又不甘于低贱。那么,他能怎么办呢?拼杀吗?一把刀子一腔血,你一个市井流氓,能逞强一时,你撞得破这个社会吗?社会,天高地厚啊。暴力不是出路,那么,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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