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至少他们目前还不打算突击此地,那就可以解释为什么那辆车没有再出现的原因。一定是其中一人,开着它去搬救兵了。
如果那两个女孩确实逃掉了的话,她们一定会报案,一支警察大军随时都会从天而降。这倒有趣,看看哪边的人马会先抵达。
杜肯放下空杯子,走过走廊摇了摇史考特的脚。他先醒了过来,管首呻吟一声又继续入睡,史考特轻轻地与她分开,跟着社直走进客厅。
“我要你接手来守望,他们在房子的两边还有后面,都设有埋伏,前面也许还有一个,但我没见到他。”“好的。”
“我不认为他们会攻击我们,但也不能进群这一点。”他留下史考特守住前面的窗子,然后走进厨房。他翻箱倒柜地找了半天J结果一无所获。这倒不令他感到奇怪,人们通常不会在屋里传幕易燃的物品。
他又走回客厅。“我到外面去一会儿。”他说着拔出那把自动手枪。
史考特皱起眉头。
“我们得把霍山姆身上的漆除掉。”
“为什么?”
“万一条子来了,要让他不被发现。你一定希望你的故事能保持炙手可热的价值吧。”
“是没错,但我不认为依此刻出去是个好主意。”
杜肯拍拍他的肩说:“小子,放心,我会回来的。”
他带着史考特来到沙发上的窗边,将那个持枪的人指给他看。“我不指望你在这个距离能击中他,但如果他开始靠近我的话,你等距离近了,放个几枪吓吓他。”
史考特点点头,推开窗子。
“你有钥匙吗?”
史考特将珍的一串钥匙从口袋掏出,杜肯背贴着墙,朝那不毛之地搜寻。奇怪,前门真的没人看守。如果车上只有四人,一个去搬救兵……那么在两侧的两个家伙,对于任何想从前门突围的人,可以很容易的—一收拾。
杜肯背贴着墙跨下门廊,朝角落走去。他觉得小腿一阵剧痛,低头一看,裤管上插满了仙人掌的刺。那两个女孩显然沿墙种了这种刺得让人跳脚的仙人掌,以防有人想趁隙接近。“太妙了。”他心想。
到了转角,他挥掉脸上的汗,不顾尖刺深入他的小腿,蹲下来观察那两人的动静。他看见两只来福枪都朝他瞄准,几乎是同时发射,子弹离他面前数寸呼啸而过,杜肯跳起来,冲进车库,这时屋子里和埋伏者的枪声同时响起,连他周遭的空气都震荡起来。
一颗子弹撕裂了他肩膀旁边的袖子。突然之间,一切归于寂静,杜肯贴着车库的门,找出一把钥匙插进锁孔。
不合!
他又试另外一支,这次成了。他转动锁将门推开,一股令人窒息伪热气迎面袭来。车库里没有窗子,他沿着墙摸索前进。手指碰到电灯开关,杜肯拧亮灯,发现车库中没车。但他笑逐颜开地看到他所要找寻的东西。
营面被枪声惊醒,马上抓起左轮枪,从床上一翻身便朝客厅冲去。她见到史考特跪在沙发上,朝着开启的窗户外面瞄准。他回头看她一眼说:“到这里来。”
她急忙跑到窗边。
“看到那边的那家伙吗?杜肯现在在车库里,他马上就会出来。那家伙想盯死他,你替代我的位置,我到前门去,杜肯一出来、你就射击。
“太远了。”
“没关系,子弹从不同的角度射来,他会……”
手忙脚乱,不知所措。
“对”
雷茜点点头,史考特便跑到前门去。她手扣着板机,瞄准远方的那人,再转头看了一眼车库,从那人所站的位置看来,车库只能给予杜肯前面二、三码的掩蔽,然后他就会整个人暴露在枪口下了。
她握住枪把的手已是汗律没了。真可惜,那人距离太远,如果只有一半的距离,她将很有机会去中他。
也许这样比较好,她的良知告诉她,不要再有杀戮了。
车库的门开了,她摒住呼吸盯着那人,然后目光又转回车库。杜肯走出来了,两手各提一个大铁桶,但他并没奔跑,反而将桶置于门外,一转眼又消失在车库里,过一会儿,他又出现,这回扛了一张梯子。
他将梯脚拉开,沿着梯子爬上车库的屋顶,然后又消失了。
时间分秒的过去,番首舔着她焦裂的嘴唇,然后一声枪响划破了寂静。远处持枪的那人,身体突然一歪,直挺挺地摔了下去。
杜肯从梯子上爬下来,朝蕾茜竖起大拇指,然后将梯子扛回车库,再拎起两个桶,悠闲自在地走回屋子。
他和史考特一进屋,两人兴奋得像是赢了比赛的孩子似的。
“射得好。”史考特说。
“那王八蛋靠得太近了。我第一次要跑回来的时候,还真临阵怯场呢。”
“不知是否拿得到他的来福枪?”
“不值得冒这个险,后面那家伙可以很容易的收拾我们,不过我已找到我要的东西。”他举起两个桶:一桶两加仑的汽油,另一桶一加仑的松节油。
蕾茜皱着眉头说:“松节油?你要除掉霍山姆身上的油漆?”
“对。”
“不要这样作。”
“雷茜你留在外面注意值况,史考特你去拿录音机,现在来录他的故事,是再恰当不过的了。”
第八章奇人霍山姆
六月二十日霍山姆的陈述:
“好吧,你们要我说我就说,告诉你们所有想知道的事。你那本烂书会给你带来杀身之祸的。
“我是霍山姆,你们都知道了,是不是?好,所以我先讲一些你们不知道的事。这一条如何?我从后面搞了我高中的英文老师,她是贱货,你们不都是这样对付贱货的吗?搞她!
“我真正想要的人是蕾茜,我经常花了许多时间注视她,想像她裸体的样子,想像她的奶头、她的屁股、她的脸。现在我已经知道了。那时想得到她的时候,她才十六岁,当时应该把她带到某个地方,然后占为己有,但我胆子太小,她实在太美了,让我自惭形秽。不过最后总算得到了她。我告诉你们,这长久的等候是值得的,如果你们还不曾有过这种经验的话,该好好学一学。
“好,虽然我对蕾茜存有邪念,但我不敢碰她,正好那婊子英文老师对我发脾气,于是我就拿她代替蕾茜。放学后就在她的桌子上,那才真是刺激呢。
“我当时太笨了,如果够聪明的话,真该宰掉那婊子。这样她就不能告我,结果我没做,她却做了,于是,绿洲镇,再见了!
“所以我就四处流浪,到处打零工维生。坟地我也待过,‘死人不会说话’,这是英文老师给我的教训。明白了吗?她毕竟教了我一些东西,还认为我太笨了。
“笨,好吧。我该自食其力的,这也是我犯下最大的错。
“我在洛杉矶一个小地方的酒吧碰到了哈克莱,我们喝了几杯。他告诉我他需要个驾驶,而且会付我一千块。听起来不错,只是他没说实话。
“他告诉我要抢威尔斯银行,当我把车停在银行前,他却跑到隔壁电视台,把女主持人的脸给轰掉了。钟泰莉,记得她吗?
“好,于是我们离开那里,他把我带到一个山谷,叫我停车,他没掏出钱来付给我,反而掏出一把柯尔特手枪。死人不会说话,对不对?但他错估了霍山姆,猜猜看,是谁尸曝荒野?
“接下来我所知道的,就是在半夜醒来,嘴巴被人堵住。是哈克莱的朋友吗?错了,是他的同党。他们认为我既然有本事干掉哈克莱,就应该有本事为他们做事,这些家伙真聪明。
“可惜我没那么聪明,我应该与他们分道扬镳的,结果却跟他们混在一起。没多久,我就成为组织里炙手可热的头号杀手。
“他们不希望别人管他们的闲事,你知道吗?他们会找一些干扰他们行动,或是叛教者之流的开刀。他们策划杀人的方式实在高明,而且付我很高的代价,并且对我照顾得无微不至,我日子过得像个暴发户似的。
“我杀过谁?克拉曼参议员就是其中之一。这家伙要求官方展开调查行动,似乎他的儿子与SDF有瓜葛,那是我说的组织——精神发展基金会。我趟了这个浑水,在人群之中,把这个王八蛋给解决掉了。
“在克拉曼之前是底特律的一个黑鬼市长,叫杰克逊吧?洛杉矶市议会的爆炸案,也是我干的,还有纽约的警察局长,巴思。
“我讲这些是没按顺序来的,依们也知道,我稍后会详细跟你们说明的,只要你们把我弄出这个老鼠笼,带我到一个安全的地方去,我会告诉你们所期望听到的事。如果我现在全部吐实了,你们可能会把我交给那些王八蛋,对不对?我可不是傻瓜,我只是先吊一下你们的胃口,可以吧?
“记得狄金逊吗?在他搞女秘书的时候心脏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