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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到了大门关上的刹那,楚呤玉的不舍之情,唐凌的神色慌张和林大的贪婪嘴脸,当然。这里的一切都结束了,我不得不以这种方法来离开这里,这是我唯一的选择!
带着自己的心腹和这几千两黄金,顺着事先探好的地道,我们速速离开了这所谓的龙宅!可想而知,当百宝箱再次被打开之时,所有人都会看到空空如也的箱子,不仅没有任何人影,甚至连一个金元宝都没见到,因为,此刻,我们已经由暗门离开了!
这个地道是我租下这间大宅子最大的发现,也是最令我满意的发现了,不知道这个大宅子以前究竟住着什么人,只知道与我们接洽的人是一个白发苍苍的老人,从他普实的衣着和有些卑微的神态来看,他绝对不是这宅子的主人,很有可能是守护着此间宅子的老仆。
不知道他出于什么原因答应把这间大宅子以极为优惠的价格租给我住,还豪不忌讳我改牌匾为龙,其实这间宅子原先挂的牌匾已经腐朽的不成样子了,连上面两个字都让人无法辩认得清了,只是依稀看得到前面那个字似乎是上下结构,上方有个斑驳的草字头!
至于,这个地道,也是我租下宅子后无意发现的,想不到现在被我用来逃生了,也正是因为这个园子里的地道,才令我在上面搭了个巨大的木台子作为掩护,并利用百宝箱的转动来打开暗门,逃到地下!
也许,那一刻,当箱门紧闭的那一刻,唐凌似乎明白了些什么,不过,一切已晚,因为,经过我头一天无数次的演练,这五个家仆已经可以很熟练地搬走元宝并逃下秘道了。
而这条秘道,也是通往平县效外的,因为之前走过一回,因而十分熟悉,我还特意在里面放置了一辆板车,用于托运这几千两黄金!
哈哈!五千两,不,是六千两黄金已经得手,当然,虽然我是一个骗子,可还是一个讲信用的骗子,既然答应了唐凌,这银子,我就一定会还于他的!只是现在还没到时候。
等我出了这秘道,并且顺利搭上了已经准备好的马车后,自然会差人返回平县,分毫不差地将金元宝送到唐凌府上,然后遣散那几个送银两的家仆,我事先已经给了他们一些足够用两年的银两了,相信这几个乞丐家仆暂时还可以过几天安稳日子,不用再重操旧业了!
“来,一切就拜托你们了!”顺利出得秘道,来到效外后,我把五千两黄金托付给了其中的三个家仆,命令他们折返回去,当然,到了分别的时候,总让人心底有些伤感,虽然只是相处了短短的几天,可是大家却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快乐,因而,总有些不舍!
“龙公子,保佑了,后会有期,相信我们以后总有一天,还会再见的,不要忘了我们,记住我们的名字,张大有、吴二征、孔畸!”
“放心,我会牢牢的记住你们大家的,这些元宝就拜托你们了,后会有期!我,就此别过了!”带着另外两个家仆,我坐在马车上,向着前方不知名的方向驶去,虽然前路很崎岖,可是,我还是毅然选择了勇往直前!
第一卷 魂归 第一百六十八章 同路人?
第一百六十八章 同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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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此时自己将去向何方?可是却明白自己一定要离开这个地方,也许是为了自由,也许是为了那个未解之迷,更有可能是为了隐藏在心底的那个破碎的梦,而去努力追逐……
青秀镇,那个梦开始的地方,一切事端的根源,在这一年之后,我是否要重新踏入这片熟悉而又神秘的土地呢?
尽管物是人非,一切都已改变,那些熟悉的人和景物很有可能消失无影!
可是,我的内心却始终无法平静,也许像我这种人永远都不能做到心如止水吧,因为,时时刻刻,在我身边总有事情发生,而我本人似乎总是被推入漩涡的中间,伴随而来的,只有挣扎。逃脱和喘息……
“龙公子,前面有一条河!”此时已是傍晚时分,而我们的马车经过一路奔波,已经在天黑之前赶到了这里——风波渡!
之前在一张地图上看到过这个地方,原以为会在明天早上赶到这里,但是,不知道是这匹马太过神速,还是古代的地图太不精确,我的预测出现了很明显的错误,从而导致在这傍晚时分迎来了此段行程的第一条水路。
“船家,载我们过河!”下了马车后,我们很庆幸的看到了一辆停在岸边的渡船,虽然很破旧,可是却是此时唯一的希望了,因为,我可不想宿在这荒野之地,至少,也得让我投到一家农舍里呀,这样,才能睡得安心。
“不行,过点了,你们几位还是明天再来吧!”身着一身黑衣的船夫摇着头说道。
“我多付你一点儿银子还不行吗?帮帮忙,我赶时间!”虽然我不喜欢轻易求人,可是,关键时刻,也只能低三下四的求人家了,好歹人家论年龄、论资历都可以当我老爸了。求求他也没什么!
“客官,不是我不帮你,是这河水过了这个时间段,就过不去了!”
“为何过不去?难道水里还凭空生出一段栏杆不成!”
“正是有所阻拦呀,因为这个时间段里,河水比白天都要湍急很多,不仅如此,水中处处都是漩涡,一个不小心,我都可能老命不保,因而为了活命,我宁可少赚一点钱!”
有道理,金钱算什么,有命重要吗?为了点臭钱,丢了命,才是不值,该享受的都享受不了,要这么多钱顶个屁用!
可是,现在,我真的要露宿这荒凉之地吗?一抬头,看着渐渐暗沉下来的天空。心也跟着阴了下去,哎,这是什么运气!
不过,正当我沮丧不已之时,忽然传来一阵马蹄声,顺着这个声音看去,似乎有一个骑在马上的人影顺着河边渐行渐近,通过他的身形来看,依稀可以判断出这个人是一个男子。
走得近了,才发现这个人约莫二十几岁,着一身极为朴素的蓝色粗布麻衣,一张脸显得长而尖,一对有些肿大的金鱼眼挂在脸上,而下巴上还残留着一片青灰的胡渣,总体来看,五官搭配不是很协调,整张脸看起来有点像个葫芦。
再一仔细看他的座骑才发现,此马并非凡品,走起路来骄健异常,而身上那一块块斑驳的血红汗渍更是向我述说着此马的不同凡响,如果我没记错的话,这应该就是传说中的汗血宝马吧!
想不到在这个穷乡僻壤的荒僻之地,还可以遇到这种极品马,真是有眼福。
“兄台,请留步!”对着这个即将从我面前一晃而过的年青人,我一抱拳,给了他一个礼貌的微笑。
“这位仁兄,有何指教?”葫芦脸一脸莫名的看着我。
“我是来问路的!请问骑马到这前方最近的城镇,大概需要多久?”
“如果是你们这种普通的马呢。就需要三个时辰,可是如果是我这匹宝马,就只需要一个时辰!”葫芦脸摇头晃脑的说道,还不忘拍拍他的座骑,威风威风!
这人说话还真够直接的,对着一个陌生人居然主动炫耀,难道就不想想后果,这汗血宝马可是一件极品呀,识货的行家只要一看见,难不准就盯上了,然后找准时机下手。
他倒好,居然拿来逞威风,难道看准了我是个真君子,不会做这种见不得人的勾当吗?
“兄台,原来你的座骑就是闻名一世的汗血宝马呀,真是长见识了,今日一见,果真是不同凡响,与高大英武、俊朗非凡的公子真是极为相衬呀!”
虽然对他印象不算太好,可我还是满嘴喷蜜的对他奉承不已,在外面做人,当然要学会说话,尽量捡人的优点说。而且要放大到极致,哪怕没有任何优点,也要捕捉到一点,然后放大,如此一来,朋友绝对多过敌人!
我的一番话,立马收到了奇效,他哈哈大笑了几声,嘴都险些合不拢来了!
“这位公子,过奖了,我武某担当不起呀。反倒是你,玉树临风,潇洒不已,胜似天人!”
咦,还挺会说话的嘛,不过,我相信他说的都是大实话!
“原来是武公子,龙某这厢有礼了,因为我们主仆三人是外乡人,路过此处,却不巧迷失了方向,所以才来询问武公子的!”
“原来是这样,如果你想到最近的城镇,就跟我走吧!这里我熟悉,而且我也是到武镇去的,有人陪伴,路上也不孤单!”
想不到,离这里最近的地方名叫武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