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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念的寿利!不能和她死在一起。但,小村也行,如此深爱着我的小村……
不知何时,雨停了,恢复明亮、爽朗的天气。云层已碎裂成片片,在阳光下灿耀辉映。草叶上、树枝上的水珠也都七彩缤纷。
远处似有人在喊叫。但,也许是风声吧!
“典子,我们走吧!走到无人能到达的地方。”
小村扶着我站起。像刚才一样,她支撑着我,一步一步往前……
小村钓一的手记
从调查的相当早期,我心中就开始产生疑念,只不过那太令人不快,又太奇怪,所以故意漠视。
碰到无法超越的障壁,我绝望了。凶手绝对是在极端狭窄范围的几人之中,而且凶器绝对是御厨家的手枪,可是再怎样也无法向前半步。我成功的推翻所有关系者的不在现场证明,也具有解开谜底的希望,但,那只不过是须臾之喜,我连携出手枪之人是谁都找不出丝毫线索。
我无数次从头开始思考:是否有根本上的错误呢?是否前提的设定有错呢?
但,限定涉嫌者为御厨家有关联之人,这方面的调查完全正确,那么,凶器为御厨家的手枪之推定难道有错?凶手会自别处携来别的手枪吗?我想起和妹妹的谈话,我也持有一把手枪!通常虽携带在身,但,休假之日或穿便服去看电影时,我总不可能携带,这时,妹妹确实有持有手枪的可能性!
五月二十五日就是这样的日子。那天,妹妹并无一直待在家里的证据,至少,她和典子共同伪造的不在现场证明已被推翻。
但,不可能使用我的手枪之理由很明显——子弹并未减少。二十五日的子弹数和二十四日的子弹数相同,而且,不可能从警局偷出子弹。再说,妹妹也无射击经验。我的手枪应该没有问题!
关于市内拥有手枪的其他人,我也经过缜密调查,更逮捕数位非法持有手枪者,但,仍是一无所获。
替我找到暗示的是楯陆一所说的话。在讯问楯时,我问他,凶手为何使用容易引人注意的手枪,他回答,这样对凶手也许较为有利。
那么,什么是对凶手有利的条件?应该是能轻易拿到手枪,也能在不被人所知的状况下携出。但,其他就没有了吗?不,还有一点:伪装使用这把手枪杀人,事实上却是用别的手枪,如此,就能将嫌疑转嫁至他人身上。
我再次重新分析。已经无法漠视对妹妹的怀疑了。妹妹在命案前一天的二十四日曾至御厨家,但是没有上二楼拿手枪的机会。依典子的证言,还有女佣筱原高子的证言,妹妹并未至二楼房间。
由于知道典子和野末之间关系异常紧张是在二十三日,不可能在那之前就携出手枪,因此,妹妹是清白的。但,也正因为这样,手枪的诡计才能成功奏效。
妹妹能够使用的……只有我的手枪。在此,却有子弹数目问题的障壁,子弹如何补充?是否我的推断有很大漏洞?如果子弹能补充,妹妹的嫌疑就非常浓厚了。
在野末事件的几天前,我的手枪使用过,却仍未细部分解的擦拭过,就算妹妹使用了,只要擦拭干净,所有痕迹都将消失,这是很偶然的绝佳条件,妹妹难道不是利用这点?
从这时起,我开始害怕继续深入调查事件,如果可能,我甚至想退出调查阵容。
楯被杀,从他的住处找出四颗手枪子弹弹头。楯是发现事件的秘密而被杀,其秘密在四颗弹头上。能够解释的理由有三:
一、楯以前试射时使用四颗子弹,却误以为是三颗,所以,野末命案并非使用这把手枪。(子弹原本有七颗,剩下三颗由警方保管)
二、楯射杀野末后,拾起弹头,埋在御厨家后院。
三、第三者将弹头埋于御厨家后院。
若“二”为事实,楯应该会立刻报警,消除他自己和所有关系人的嫌疑,但,手枪确实在命案之日前后射击过。若“二”为事实,则楯自己是凶手,即毫无意义。因此,我推断应该是“三”!
埋弹头的人是凶手。为何有此必要?目的在嫁罪于楯。我将“三”予以修正,获得结论,但,那正是我最害怕的!
凶手未使用御厨家的手枪杀人,但是却必须有证明该手枪已使用过的证据。这样一来,能想到的方法只有一种,就是凶手偷偷携出手枪,将枪管插入后院的土堆里,其他部分则以手帕或包袱巾裹住,尽可能不发出声响的向土堆内开枪。
我能想象五月二十七日,命案发生后,妹妹至御厨家时的行动。她借口不打扰典子和寿利以便单独行动。典子的祖母住在别院,典子的母亲待在二楼自己的房间内,妹妹上到二楼,不声不响的进入御厨的房间,拿出手枪,装填入一颗子弹。当时,手枪已送回。
妹妹小心的不被任何人发现身上带着手枪,走出户外。她一面假装在庭院散步,一面绕至后院,来到小水池对面的土堆前。那是不会有人注意的场所,也是楯的试射靶场。一旦弹头在此被发现,警方将认定是楯杀害野末后,拾起弹头,拿回来埋在此地。而事实上,这是崭新的子弹,并非杀人时所使用的子弹!
妹妹可能捡来适当粗细的竹筒,事先深插入土中做为弹道,然后把枪管伸入竹筒内,开枪射击,一切就告完成了。这么做能使弹头附着最微量的泥土,也很像是人为埋入土中。
无人听见枪声。妹妹拔出手枪,仔细的拭掉枪上的泥土,用柔软的布擦拭干净。最后,再踩踩泥土表面,使之看来不会不自然……接着,妹妹回到御厨家中,把手枪放回匾额后。
在此,妹妹犯下大错,她想嫁罪于楯,却反而被楯识穿真相。由于四颗皆为同样弹头,但是自己只试射三颗,因此楯判断另一颗是有人故意射入土中。他仔细一看,发现那并非只是用手埋入,而是真的朝土里射击。这时,他知道御厨家的手枪并未用于杀人!
那,是谁用哪一把手枪杀人?很明显,答案指向妹妹!
我过度拘泥于子弹的数目问题。只射击三颗子弹,却有四颗弹头……这时,我也明白自己的“错误”观念了。
回到家,我重新回想五月二十一日晚上追缉窃盗杀人犯当时的状况。由于曾写过报告,脑海里仍记得很清楚。我离开家,依当时的记忆逐一去实地演练,以确定在追缉过程中开了几枪。
第一枪和第二枪的射击地点和记忆完全一致,但在开第三枪的地点,我陷入混乱。因为就算是紧急缉捕,在那里开枪实在是太危险了。
路面很窄,在郊外的这块田地和空地极多的地域,两侧的住家相当稠密。我确实追踪杀人犯进入这里,由于刚病愈,体力很差,完全靠意志力奔跑,但,凶手体力奇佳,如短跑选手般往前冲。道路在前方缓缓右弯,再过去则为三岔路,地形转为复杂。
如果无法在此逮捕住,或许会被逃脱也不一定。我很焦急,于是用枪瞄准凶手。
在打算开枪的地点,我望向前方,当时的状况又在脑海中重现。凶手正转弯,已经快要消失,我基于射杀对方的意志开枪……那么,我射出的子弹应该飞入市场正中央才对!那时,是晚上八时过后,市场里的商店仍大半在营业,也有不少购物客人。
市场大门很宽,子弹应该射中某一家店内才对,搞不好,还有人因此受伤。
在这样的情况下,我敢开枪吗——对此,我的记忆开始动摇了。
凶手转过弯抵达岔路口时,被同事们逮捕了,所以并无射击的必要。我在追至一半时听见已逮捕住凶手的哨子暗号声,颓然无力的坐在道路上……
我前往市场,见过当时还在市场所有的商店老板。大家都记得追缉凶徒之事,但,没有流弹飞入店内!
经营糕饼店、面向马路的老太婆说,她正面看见刑事(我)边挥动手枪边紧追凶手,由于枪口像是瞄准她,就尖叫的趴在地上。
在此一情景于脑海中复苏的同时,我明白自己的“错觉”了。老太婆不停扭动身体避开枪口……那情景在无意识之中深烙我脑海,等凶手被捕后,转为强烈印象浮现意识表面,而错觉当时自己真的开枪!
当然找不到第三颗子弹的弹壳了。
离开市场时,我曾问市场里的人“有没有人受伤”,他们回答“没有”,于是我认定为“有流弹射向市场内,但是无人受伤”。
这就是子弹数目之谜!事实上,我是凭瞬间的判断,发现流弹会射进人多吵杂的市场里,而没有开枪。
回家后,将手枪交给妹妹处理,自己去洗澡。只开两枪却自以为开了三枪的哥哥……这时,妹妹才想到要利用这把手枪杀死野末吧!她藏起一颗子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