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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很奇怪,林未晏今天居然会这么低三下四的提出这种要求,会不会和刘至诚出了什么事。
我对她说这件事我不能做主,我要和王建南商量一下。
我马上给刘至诚打了电话,他说,他正在和林未晏闹分手,她现在已辞职,离开了他们的公司,至于提成的事,他让我看着办。
我打定主意先拖一拖,然后封上两千元钱,约她出来坐一坐,喝喝酒安慰安慰她,至于红包给不给?什么时候给?先看看她的表现和态度,最差也得给我和王建南发几个“白粉”(白领粉子)出来。
等了半个多小时,红姐的传呼还没有回。
我这才想起,她毕竟属于风尘中人,她们的联络方式经常变化,这传呼机恐怕早就换了。现在还有几个人用传呼呢?当年的传呼机多么风光,它见证了我和周家梅的初恋,她过23岁生日时,我给她的生日礼物就是一台传呼机,记得当时她笑得一整天都合不拢嘴。
对了,一提到生日,她周家梅的生日不就在下周吗,岂不是又给了我一次表达爱情的天赐良机。
第十一章
成都粉子(76)
夏天来了,“粉子一条街”呈现出每一年中最激动人心的风景。
走在王府井和太平洋百货之间的过街天桥上,望着麦当劳临窗的那一排座位,高高的吧桌上,坐着一个个衣着光鲜的少女。走近的时候,把脚步放慢,让目光悄悄透过玻璃窗向下,吧台下正是春光无限,男人们可以清楚地看见少女们短裙下雪白的大腿、各种颜色的底裤,如果运气好的话,还可能看见更为丰富的内容。
这一道“靓丽的风景线”多年前就已出现,但男人们彼此心照不宣,大家都暗起不给女人说,很多女人至今还蒙在鼓里。
有一天王建南终于告诉我,那天他说,他很清楚地看见一个少女大腿内侧靠近根部的地方,有一个被烟头烫伤的新鲜疤痕。
因为离办公室很近,我经常找机会在这天桥上走一走、看一看,我特别喜欢这一道风景,比九寨沟、香格里拉更能吸引我的眼球。
今天也不例外,吃过午饭我就叫上王建南,让他陪我到太平洋百货逛一逛,给周家梅买一双名牌凉皮鞋,作为她的生日礼物。
我很有把握买一双她喜欢的高跟鞋,一双最适合她脚型的鞋。因为我熟悉她的脚,就像熟悉我自己的手一样,我相信那个绝对黄羽做不到这一点。
送鞋的意思也明白无误:希望她离开那个男人,重新走回我身边。
走在过街天桥上,我为自己的想法感到十分得意,一路上都在观察着过往女人的裙下,审视着她们或半裸、或几乎全裸的脚踝,分析她们的脚型与鞋型、鞋型与身型的搭配情况。
我一直认为,女人着装的重点应该是鞋子,鞋子比裤子更重要更应该昂贵,同样,裤子比上衣更重要。但很多女人重视的顺序相反,不知道是我错了,还是她们错了。
突然我发现正前方有一双纤足很是诱人,小腿纤秀、大腿圆润修长,往上看,细腰丰臀身材前突后撅,再往上一看,这少女的脸蛋也长得很甜,我感觉自己马上就要爱上她了,禁不住绝望地哼唧了几声。离她越来越近,我更加欲火中烧,再仔细一看,我觉得好像在那里见过她。
我的第一反应是,是不是在风月场所里找过的小姐?不太可能。或者是在地下舞厅里“沙”过的舞女?也不太可能,对这类女人我一定会做回头客,正如我以前要回“沙轮厂”找舞女环环一样。
我正在拼命回忆,王建南突然说:“哪不是上次联大活动中心的女孩吗?”
我终于想起来了,几个月不见,这粉子变得更成熟、也更性感了。她就是那天我和王建南在联大舞厅准备泡的三个粉子中最靓的一个。当时我们暗地里把她称为“小甜甜”,记得王建南还想把她们带到“红色年代”和刘至诚汇合,一起唱卡拉OK。
王建南告诉我,那天我走了之后,他在舞厅里请过她跳舞,但根本请不动。
现在碰上真是缘份,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跑得脱,马脑壳。这回看你这“小甜甜”往哪里跑?
我对王建南说:“跟上,找机会和她搭话。”
“小甜甜”走进了太平洋百货二楼,她的目的地完全在我的预料之中。
我和王建南远远跟在她后面。平常这种时候,打头阵的非王建南莫属,但今天我特别有灵感,已经想好了搭话的内容:在她选衣服时,我走到她旁边假装挑选,然后说我妹妹上大学了,我这当哥的要送件衣服给她,这就显得很有爱心,于是向她请教说妹妹的身材和她差不多,请她帮我试试。最后,她买衣服的钱我也一起结了…
但这“小甜甜”完全不像是卖衣服的样子,她径直往里面走去,一直走到了尽头的咖啡厅。最后她走进了一个卡座,坐进了一个男人的怀里。
追踪美女的悲剧性结尾总是一样的,但是,当这个男人一边抚弄着她的头发,一边转过头来时,悲剧就变成了喜剧:这个男人我认识,正是沈秋的老公——“方糖先生”
成都粉子(77)
我一看是沈秋的老公,马上拉着王建南抽身而退,避开他的视线。
站在咖啡厅门旁,只见小甜甜一双扑闪扑闪的大眼睛,无比妩媚地看着自己的“白糖王子”,“方糖”先生肥白的大手正温柔地抚摸着她光滑浑圆的大腿。真是天生一对啊,一个是“方糖”,一个是“小甜甜”。
这一对“忘年交”正在卡座里打情骂俏,看起来十分肉麻,看得我咬牙切齿、义愤填膺,时刻准备着冲上去把“方糖先生”从沙发上提起来,揍扁抖散,揍成一堆提不起来、捏不拢来的白砂糖。
对这个风骚的小婊子,也要给她几击响亮的耳光,然后先奸后杀,杀了再奸又奸又杀,她居然敢“第三者”插足,破坏别人的家庭,不打白不打!
当然,打人是我的一种构思。从道理上说,沈秋的老公有了外遇,我做为她的老同学,起码有义务告诉她。
再说,这“方糖先生”是上海男人,成都人虽说从不排外,外地人在成都甚至有很多方面的优势,比方说,说一口“海鲜话”(成都人对广东普通话的戏称),会让人觉得他有很好的商业信誉;说北京话的人,就让人感觉他政策水平高,有官僚主义气质。但在性爱这个领域就完全不一样,一些成都女人采取了某种不信任的态度,尤其在“洞洞舞厅”,舞女们一般都不愿和说“海鲜话”的人搞“淫亵”行为。
所以我对王建南说:“马上给沈秋打电话,捉奸捉双。”
“别人俩口子的事,我们何必去扇阴风、点鬼火。”
王建南对这件事居然不冷不热。他进一步解释说,这样做纯属多此一举,如果沈秋本来不知道,现在知道了,会增加她的痛苦,如果她早就知道,我们再去说一下,她的自尊心必然很受伤害。
他的混帐逻辑是,感情上的事都不能强求,爱就爱不爱就不爱,天要下雨,娘要嫁人,随他们去吧。
我知道王建南说得有几分道理,但沈秋毕竟是他老情人,这样做未免不近人情。
走回公司的路上,我想我做为诚东文化公司的领导,应该站在企业领导的高度上,对他进行一番批评教育。我是这样理解的:“方糖先生”有了奸情,这正是王建南和沈秋破镜重圆的机会,从各方面的条件上说,沈秋配他王建南完全合格,老大不小的人了,所谓男人三十几,肯定稳不起。在我们公司里,两个高层领导都还没结婚,会给人一种不稳定的感觉,难怪很快就要“破产”了,如果沈秋嫁给他,对我们以后开创新的广告事业有很多好处,可以让沈秋到公司兼一个客户部主任,这样可以马上提升公司的形像。试想一下,带着沈秋这么粉的女职员出去应酬,饭局上敬敬酒、说两句骚话,哪一个客户稳得起?
也许他王建南还嫌沈秋卖过淫,我转过头,拿出一个公司老总的严肃口气,对王建南说:
“王建南,你娃不要嫌沈秋卖过淫,来日方长,你以后多在外面日回来补偿,内心就平衡了,只要发了财,女人随便你来日方长。”
王建南未置可否,完全找不到反对的理由,我接着做他的思想工作:
“你娃要学习人家藏北一些地方的风俗,女人结婚前睡过的男人越多,以后她的老公就越光荣。”
“关心自已的JB就行了,你何必多管闲事。” 王建南突然恼怒地说,一张清瘦的脸完全扭曲,显得瓜眉瓜眼。
“你娃居然用这种口气跟老总说话。”我狠狠地打击了他的气焰。
在我的印像中,王建南平时一直是温吞水,今天竟然用这种态度说话,让我心头鬼冒火,所以刚才恶虾虾地瞪了他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