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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莺儿见张锋发誓赌咒,应该是个本分人,心下又许可了几分。却又生怕他口里说出些生啊死的不吉利的话来,小手急急伸到张锋嘴上盖住,“不许再说了,我……我便信你就是。”
那只纤纤小手便有如散发着无尽魔力的潘多拉之盒,一股子女儿家天生的淡淡体香从张锋的鼻子里钻入,经过大脑,又转入五脏六腑,一时间好似有无穷力气,精神百倍,又好象遍体通透,活力无限。
张锋情不自禁伸舌轻添了黄莺儿的玉手一下,顿时让她如同雷噬,马上收回手。这人,刚看着顺眼一点又来占我便宜。
张锋嘻皮笑脸的说道:“好香,莺儿天生便是用花瓣拿来洗澡的么?”
一句莺儿,让她羞不自胜:“哪有,只不过是天天用一般水洗,用那劳什子做甚,你倒来笑话我。”
张锋骨子里不羁的性格便体现出来了:“难道我家莺儿是天生丽质?生出来就是这般香的,应该叫黄香儿。”
黄莺儿哪听过有人这样直白又“不要脸”的夸她,高兴的同时又是有点怕,偏偏又希望张锋多说些这些让人心跳的疯话来。
“再莫说了,谁是你家莺儿?我还未过门呢?”说道过门,心里又是一阵急跳。
又一想,要是他一直这么疯话连天,招惹的女儿家肯定不会只我一个,当下正色说道:“莺儿希望我将来的夫君当顶天立地,是个了不起的男子汉,而不要老是一嘴油舌,讨人……讨人……”却不知道该说喜欢还是厌恶。
张锋收起笑脸,一本正经的说道:“放心,你夫君我将来一定封候拜相。”
“封候拜相却不用,只不过能坦坦荡荡,莺儿就……就……”
“就怎的?”快说啊,小妞,急死老子我了。这时候的小妞可真是含蓄,不想以前那时候,甚至聊几句直接就可以去开房。不过这种好象更有意思。
“莺儿就一辈子死心踏地跟着你!”
张锋张大口,却觉得这句话比九天的天簌还要好听,直直的钻入灵魂里,荡涤着一切。
“莺儿放心,我将来一定会是你的骄傲,让人引以为豪。我一定会对你好,不让你流眼泪,把天天捧在手心里当宝贝儿拱着。”张锋是在跟黄莺儿说,更是对自己说,前怕未有的真诚。
周围的一切似乎都静寂了,鸟儿也不叫了,黄莺儿此刻只有眼前的男子豪情冲天的话语,她痴痴的凝望着张锋,心里只觉得真的自己这辈子就是他的了。哪怕他还小着自己半岁。
二人的眼神无声的交流,却不合时宜传来蔡琰的喊声:“姐姐没事吧?怎的去了许久?”
两人一惊,张锋小声说;“切不可说看到我。日后再见。”说些勿勿逃了。
黄莺儿心想,呆子,这还用得着你说么?小心的拎起裙裾,深一脚浅一脚的往外走去,一边高声喊道:“我来了,作死的小妮子,便不能多等上一时半会么?”
蔡琰一脸错愕,这恬静淡然的黄姐姐,怎么说些粗话来了?
张锋走不多远,正遇上到处没头没脑乱找的王越,一会又遇上其他三人,只说自己步行追獐子迷了路,倒让其他人也不疑有它。
回家的时候,其他三人互相攀比谁的猎物多,张锋今日就只踩死了几个蚯蚓,一只兔子都没抓到,自是被袁绍等人好好的嘲笑一番。
张锋心想,猎个兽有什么了不起,老子一出马,一会就整个幼齿老婆回来,你们行吗?得意洋洋的想着,坐马上不抓缰摇来晃去却硬是可以稳稳当当,不掉下来,让王越倒是暗生疑窦,这小子,不会骑马莫不是装的吧?
第八节 怒斥蔡琰
更新时间2007…12…24 4:22:00 字数:5362
自那次打猎归来后,倒让张锋想起一些事,他正愁无人可学骑射,这眼前的公孙瓒,不正是个绝好的人选吗?
公孙瓒是幽州人,也是当地的世家大族。长得是相貌堂堂,高大勇猛。因为幽州是汉、胡族人等杂居,因此他年少会骑马射箭,而且相当不赖。有一个姓候的太守看中他,推荐到洛阳卢植门下为生,回到家乡经过一段日子后就任辽东属国长史(注:长史本是文官,由于地理位置特殊这里却是武职),主管辽东郡附近属国的大大小小的一些异族。他本人极其排胡,采取对胡人的严酷政策,对反抗的乌桓、匈奴等部族往往就是二话不说,直接杀光了事。他喜欢骑白马,所率的部队全是清一色的白马,因此被称为“白马义从”。当时幽州附近的胡人,怕他到了见了白色的马,不管是谁人骑的,马上草木皆兵的掉头就跑。可这样一个猛人,偏偏谋略不足,又刚愎自用,最后终于为袁绍所灭。
“再来一次,夹紧马腹,对,千万不可泄力!”
“身子要低些,再低些,否则马在高速奔跑时,你高高坐直身子,不用敌人动手自己就被风吹下来了。”
一身短襟打扮的公孙瓒正在指点张锋的骑术,不管是什么原因,他对这个才八岁的公子哥不怕吃苦受累的咬牙坚持训练骑术和箭术倒是很是欣赏,也不管什么太尉之子,把自己学的一套骑射本事倒是悉心教导于张锋。
张锋自己明白,这么拼命练习骑射是为什么。将来的乱世一来,如果能建立起自己的一只能骑会射的快速反应部队,或者说是轻骑兵,在战争中能起到什么样的作用。而且学会骑战,乱世中能保全自己和身边人的机会也大一些。这堂堂太尉之子,丝毫不象同龄人那样去斗鸡溜狗赛蛐蛐。
当张锋终因力竭又一次从马上摔下来时,身上结实的麻布做成的衣服早点破烂不堪,上面全是泥土与草屑。
“不错,锋弟虽年幼,但假以时日,必是我大汉栋梁之材!”公孙瓒很大的缺点就是看不起手无缚鸡之力的文人,对武人却是相当敬重。
张锋坐在地上一笑,用已经不知有多少伤痕的手臂擦了擦满是泥垢的小脸:“这要还多谢伯圭兄教导有方!”
“我便知锋弟必不是凡品,虽是太尉之子,却肯努力习这骑射之术!不似那整日呱噪的腐儒,只懂得说什么‘兵者,国之凶器也’!要不是我们这些他们看不起的武人,北方的胡人早就杀进这中原大好河山,他们还能优哉游哉的列位于朝堂之上穷摇他们那三寸烂舌!弟日后切莫学他们那样,浪费了为兄今日之心血。”
张锋站起身来满满一揖:“弟必不敢忘今日兄之言也!”那一身破洞洞装的衣服,倒十足和西边三辅逃难来的灾民一样。
“弟虽从师王越,兄观那王越身手不凡,为兄也不一定是他对手,但他日战场之上,这短剑三尺,又能有甚用处,贤弟还须选一门长兵器才是。不知贤弟钟意何种兵器?”
张锋笑笑,心想如果你和王越在地上打,十招也就够你躺上二、三次了,面上却恭恭敬敬的说道:“弟却喜欢那戟,可刺可挑可劈,虽然马战以枪居多,但弟觉得未免伤敌方法太单一。”
公孙瓒想想,也有些道理,但他只会用枪啊,于是说道:“为兄却只会用枪!贤弟若不嫌弃,不如我便授你这枪法如何?”
张锋大喜,再拜道:“难得兄愿倾囊相授,请受弟一拜。”
公孙瓒此人豪气是豪气,缺点也不少,见张锋跟他一样喜欢舞刀弄剑,心下也是大起惺惺之意,只是这张锋年纪太小了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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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复一日,已九岁的张锋已经称得上是文武双全,写得一手好字,特别是最行的隶书,连卢植也常常拿出来当众称赞不已。而骑马射箭除力道不够之外,便是一般的军士也不一定有他的水准。张温只道儿子长进,哪知到了这个地步。
加上平时张锋又颇孝顺,嘴甜,张温对他在外面做些什么事,都是一概不理,只是成天乐呵呵的,逢人便提起他这宝贝儿子有多乖。
只是在外人眼里就不全是这么一回事了,除了有心人,大部分人都觉得这太尉家的独苗却是太过于……疯了点。
大家最见的场面就是张锋一身文人打扮,头戴书生巾,身着曲裾深衣,却偏偏将自腰下的衣襟撕开,骑着一匹高头大马蓬头垢面的在洛阳街面上急疾,身背二石弓,手执白银枪。因是太尉之子无人敢去管他。又偏生疾恶如仇,洛阳地面一些寻常泼皮无赖都听他的,受他的管,却少有欺善之事。
而一旦入了卢植的书舍,又是一付文质彬彬的样子,谈经论文,子乎者也,让人好生摸不着头脑。
不过知他的人,还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