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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饷开赌
早在麦当奴之前的1844年,香港政府就颁布禁赌条例,规定凡聚众赌博,罚款200元。警察奉票查赌博可破门入屋。但是,禁赌条例颁布以后,赌博不但没有禁绝,反而使赌馆增加,赌风更盛。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怪现象呢?据分析有二方面的原因,一方面因为这个条例对于经营赌博及参加赌博者,均给予罚款,所以,当时的香港政府并非真心禁绝赌风,他们真正关心的是征收罚款,增加库房收入。赌博的越多,罚款越多,库房越丰厚,何乐而不为。另一方面,警察在查禁赌博中权力很大,不少人借机贪污受贿,赌馆主人也乐于向警方行贿,双方达成“默契”,各得其所。自然愈禁愈猖。
历任港督当政,警察收受赌馆贿赂的案件屡屡发生。1855年5月5日,香港中央警察署内,一名华籍职员与一名杂役发生口角,那名职员知道对方平时收受赌贿,一气之下便向警察司告发。香港政府委派总登记官高和尔查办。结果,一名赌馆老板被捕,承认曾经贿通高等法院裁判署、警察署杂役共四人。查核赌馆收支账目,发现确有支出贿款的证据,只是没有列出受贿人姓名。其实,高和尔就是受贿人之一。结果,处罚一名杂役完事,其它受贿人员,也就不了了之。
麦当奴就职后第二年,1867年5月22日,在香港立法局的例会上,议员域陶就制止赌博一事提出:目前赌馆林立,警方虽然不断拘控赌馆主人及赌博者,但赌风始终不能稍息,显然是“条例”效力发生问题。立法局当然主席麦当奴在讨论中则认为,暂时没有重订禁赌条例的必要。问题不在条例本身,而在警察奉行不力、办理不善。并且中国人乐于赌博,主管人员又贪污,法律很难有效地进行制裁。接着,域陶又提出建议说,不如寓禁于征,准许缴纳税饷,领取牌照开赌,用来应付目前的困难局面。麦当奴认为,香港的警力不足,同时警员的待遇不好,易于贪污受贿。于是,便以此为“理由”,接受了域陶的建议。
按照域陶的解释,“寓禁于征”的办法,是以“公赌”来抵制“私赌”,允许赌商交纳牌照费,交费即可以领牌正式开设赌馆。麦当奴口称,准备用这一笔赌馆牌照费的收入来提高警方人员的待遇和扩充警力,并从而扑灭私赌。于是港府特别起草了一项法令,称为《维持社会秩序及风化条例》。当年6月17日,立法局通过了《维持社会秩序及风化条例》。该条例第十八条的大意是:本港地方赌博盛行,现行的禁赌条例,未能收到肃清之效。为了取缔和逐步禁绝赌博,特授权总督随时制立规则厉行禁绝,或采用有效方法加以限制及管理,务期达到肃清赌博的目的。
这个条例很高明,名为“厉行禁绝”,实为纵容放任。这样既可哄骗了香港民众,也让英伦找不出毛病。
这个条例声称,授权总督采取有效办法“限制及管理”赌博。而麦当奴的“有效办法”是什么呢?就是采纳域陶的建议,使赌博合法化。麦当奴授权警察司发放赌馆牌照,由警察司及总注册官招商承投赌饷,结果有12家赌馆投得。这些赌馆分布在西营盘、上环、中环、湾仔等处,每家赌馆每年缴纳赌饷一万元。该年7月1日,赌馆公开营业那天,像其他商店开张一样,锣鼓喧天,鞭炮齐鸣。各赌馆门口都垂着蓝布门帘,门外有伙计招徕赌客,高喊:“想发财的到里面来。”营业时间由上午六时开始,一直到更深人静。前往赌博的起初只是中国居民,后来外国人和驻港英军也相继前往,一时间门庭若市,乌烟瘴气。
香港社会人士,特别是教会人士,对麦当奴放任赌博公开化、合法化的政策极为不满。7月24日,牧师查尔士?华尔以及包括伍廷芳在内的社会知名人士联名上书香港总督,对《维持社会秩序及风化条例》中关于赌博的规定提出批评。他们在信中说:从条例的名称看,人人以为这是维持社会秩序和风化的善政,不料适得其反,成为奖励赌博、妨害社会秩序及风化的工具。这项措施决不是英国法律能够容许的。其目的并不是禁赌,而是以公开方式鼓励赌博,另有所图。中英两国法律都认为赌博是不合法的,应当受到惩罚。
7月29日,麦当奴写信答复社会知名人士,信中说,“政府公开赌博是最有效的管制赌博方法,同时也可以防止不法警察勒收贿款,而且又能为政府增加收入,用作建设香港,为什么不可以公开赌博呢?”他在立法局一次会议上宣称,这次招商承饷的目标,除统制赌博及取缔警察索贿外,政府方面在1868年度还可增加税收12万元。
这最后一句话,道出了实行赌博合法化的真正动机。
赌博条例实施后,对香港南北行的生意影响很大。一些到香港购买洋货的内地商人,在赌馆内将货款输光;有些运土产到香港的商人,原来可以办运洋货返回内地,也将售货款输得精光,有的空手还乡,有的则沦为盗贼,扰乱社会治安。1868年5月,香港西商会上书香港政府,指出自公开赌博以来,商务大受影响。要求立即下令禁止。
香港政府实行赌博合法化的理由之一是制止私赌。但是,实行的结果,开设私赌馆的人,因为得到有势力者的包庇,不见绝迹,承饷的赌馆典质贼赃与其他违法行为也不断发生。1870年内,按察司史美尔曾受理这类案件多起。他曾当庭发表意见,反对赌博合法化的条例。他指出,自开禁以来,地方上刑事案件及犯罪人数都有增加。
在英国国内也有人反对香港赌博弛禁。1867年12月3日,英国上议院开会时,一位议员指责香港政府的这项政策违反文明法律,遗害地方。北擎咸公爵在答辩时说,这项政策是英国的羞耻。1869年7月12日,英国下议院开会时,议员西克氏也对香港赌博弛禁提出质问。
英国政府对香港政府赌博弛禁一事,采取了纵容的态度,只是表示今后该地赌饷不得并入正当税收项下,由香港政府另行保管、另行支配即可。
由于英国政府的纵容,香港总督麦当奴更有恃无恐,于1871年1月12日再次公开招商承饷,地点在香港政务署。结果,何亚锡用显南行的名义,以每月15800元的最高价投得。当年赌税合计189600元,比前一年多三万余元。正当香港政府为赌税增加而洋洋自得之际,当年2月,全港市民发起了请愿行动,所有商号都在请愿书上签了字,上书英国政府,要求禁赌。同年5月,西商会也上书英国殖民部,历数赌博破坏社会秩序,坑害百姓,影响商务的事实。这两份请愿书都被麦当奴扣压,没有送到伦敦。麦当奴还利用休假的机会,跑回英国四出游说,希望维持弛禁的现状。但是,香港各界反对赌博弛禁的强大舆论是不可能长期封锁的。在舆论的压力下,英国政府对此不得不引起重视。1871年12月,英国政府指示麦当奴禁止赌风。
失去英国政府的支持,麦当奴只好推翻自己亲手制定的赌博合法化政策。为了避免出现尴尬局面,他将禁赌的事交给辅政司柯士甸办理。柯士甸首先宣布,从1872年1月20日起,《维持社会秩序及风化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作废。为了总督的面子,1月30日,他又出示布告,解释禁赌的原因说:“查本港地方前经政府核准承商领牌开设赌馆,其目的为防止警察索贿及制裁盗匪免使滋蔓。四年以来卓有成效。外商仆役盗窃雇主财物之事,渐见减少,私赌亦久经绝迹。近来地方治安、社会秩序均大有进展。故由本月24日起,所有开赌牌照一律宣告取销。嗣后本港、九龙及所属乡村地方一切大小赌博,悉行严密查禁。督宪现正筹商善法,务将所有赌博铲草除根,免人民重受其害。”
辅政司完全把事实颠倒过来。既然赌博弛禁“著有成效”、“地方治安、社会秩序均大有进展”,又为什么抛弃这种行之有效的办法而“另筹商善法”呢?
“另筹商善法”只是托辞,直到1872年4月,新任总督坚尼地在就职演说中还宣称,英廷及殖民大臣命令他就职后,要把整顿警察制度和禁绝赌博作为两项主要任务。坚尼地在任期内,对于禁赌是尽了努力的,在1876年还修订了1844年的禁止赌博条例。他表面上是取得了成绩,但实际上并未达到禁绝赌博的目的,赌馆又以“俱乐部”等形式出现了,比原来的赌馆更为高级。
“猪仔”贸易兴盛
早期香港转口贸易中,一笔较大的生意是“猪仔贸易”。所谓“猪仔贸易”就是苦力贸易,把中国内地的劳动力,经过香港,贩运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