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你不是说睡觉比天大,为什么今天起这么早去看日出?”
我捏捏他的手掌,少年独有的稚嫩和羞赧让他有点不好意思。“笨蛋,一年之计在于晨嘛。”
夏天点头,隔着有点模糊的天色。我看不到他的脸和表情但却能看到他璀璀生光的眸子。你是真的懂那是什么意思吗?为什么要和白胜阿政一样,明明不清楚我这些奇怪的话是什么意思却都是一副我知道的表情?是想告诉我你们不是小孩子,不需要我特别的关心,你们可以挡在我身前?还是只是因为信任我,就算不是同一个时空也单纯的信任我?
山间的风轻轻的吹来,带来一阵潮湿的触感。这时我感觉夏天穿的衣服还是少了,将他抱到怀里。
“小天乖,这样就不冷了吧。”
过了很久,可能对夏天来说是一个世纪。在他嘴里终于传出一个单音字。“嗯。”
山底下住着人家,这么早就已经有些小贩开始收拾起东西准备做生意。曾几何时,我也是这种专职业一族,可是在赶上穿越的最后一班大潮后。我悟了,人生,惊喜TMD无处不在!
太阳冒了一点苗头,启明星的光芒隐去。林间偶尔传来几声鸟鸣声,我几乎是目不转睛的等着太阳日出。看我的注意力完全被那吸引的样子,夏天咬着唇轻声问了一句,“真的不想知道吗?”
我拍着他的头,“小天,要专心。快看太阳要出来了!”
火红的日头冲开枷锁从地平线以下跳出来,夏天也被这气势宏大的一幕震撼到,久久无话。
“夏天,你是我的弟弟。”
吐出的字眼仿佛叹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体内原本已经死绝的煽情细胞竟然全部复活不说,还有点膨胀发酵的意思。
夏天浑身一震,垂下头。我站起来,转身回去。
“小天快点,程雷今天要去迎亲。”
夏天站起来,跑着追上我,和我并排向前走。
来时我牵你,是因为我叫夏天的弟弟还没有在我心中长大他还是个孩子,需要来自大人的保护。去时我不牵你是因为,看完日出后感受了力量的你已经长大了,知道什么要自己面对。我不管最后你会犯什么样的错,但你要清楚我不会放弃你,同样我也不会太珍视你。你不想说的,我不会去追问,我与蒙恬不同他当初说这句话时,是因为胸有成竹就算我不告诉他他依旧知道。而我对你的保证是,只要你不说,就算知道的东西我也会装作不知道,不去干涉不去阻挠,一切顺其自然便好。
程雷看起来很高兴,真的是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瓢。在这个婚姻包办的罪恶社会程雷居然能找到心中真爱?而他所爱正好爱他,果然老天是有所偏颇的,给了你智商夺走了你的幸福;给了你幸福又去拿走你的智商。
程雷一身臃肿的红色新郎装备,他的新娘子在喜房里面。程雷招呼我和夏天落座后,又去招呼其他人。一整个上午我就和夏天在吃喝中渡过。程雷的父母早逝,唯一的亲人就是他舅舅,镇长吴邦。吴邦整个人精神奕奕的坐在堂上。
战国时期的婚礼并没有后来的复杂只是简单的见面喝酒吃饭。但是新娘子要呆在别的地方倒是真的很电视上一样。只要翻翻历史书,就会知道除了武则天时期女性地位得到提高,其余的都是将女人作为附属品。更何况是我现在身处的时期?
那个叫白素雪的女人就是程雷的妻子,名字一目了然就知道是冬天大雪的时候生的。长得也是清秀可人。可是和程雷站一起我就会忍不住扶着额头,在心里哀嚎,上好的白菜给熊拱了!
和周围的三公六婆乱扯了一些话题在哪里胡嗑。程雷这个时候才想起来有我和夏天的存在,连忙带我们去见他媳妇。
白素雪是个典型的大家闺秀,一颦一笑一举一动都让我有赏心悦目的感受。
“我说,程雷同志,你说说你是怎么把素雪骗到手的?没看出来啊,你长得一副木头样,居然还是个情场好手。”
程雷嗔怒的扫了我一眼,对于我这种拆台的行为很是愤慨。
“胡说什么!我和阿雪是青梅竹马。”
耸耸肩膀我转头对坐在旁边的夏天说:“小天,程雷的成功教育我们,媳妇,要从小就预订。”
白素雪掩唇轻笑,程雷尴尬万分。我又打趣夏天,“小天,老实交代,上次和你一起从门口走过去的小妮子是不是你预定的?”
夏天扳过我的头,“姐,小松是男生。”
男生?!我先是不可置信的尖叫,接着是伤心的捂住胸口,这叫我情何以堪情何以堪。小天撑死也就是个女王受,现在突然出现个比他更受的人算不算间接在告诉我,夏天的属性是攻受兼备?坑爹呢这是!
程雷一横腿将我和小天送出门外,这熊孩纸果然是有了媳妇忘了哥们,重色轻友的货。在赶我们出去的时候,还不忘废物利用要我们去清点贺礼。我是全自动智能的还是怎么地?这么给你使唤啊。
送礼是自古就有的风俗。这点完全不需要查证就可以证明。
管这些礼品的人在看到我们来的时候就出去喝酒了,现在承担搬运工作的只有我和夏天,不,严格来说只有夏天。
我翘着二郎腿翻着送礼的清单,翻到最后一页时我呆住了。上面还未干的墨迹告诉我刚才送礼的人要么还在这里要么刚走不久。
夏初。
送礼的人是夏初,而送来的东西是一尊铜人。
我一转头,夏天手里拖着之前消失不见的针灸铜人,以同样惊疑万分的目光对视着我。
“小天,快追!”
大秦帝歌 【卷三】 一路江湖万里遥 第十二章 谋深
整条街上人来人往,根本找不出刚才来过的人。无奈,又重新折回时,想到了可能有个人知道于是加快速度奔向程雷家中。还没到位置,里面就有大片的人涌出来,边跑边说着,刚才那管账的怎么吃撑死了?那个样子好恐怖。
停下奔跑的脚步,心里一阵发凉。这么说,是一开始就已经把局设好了吗?到底是谁这么有能耐,可以完全判断出我的下一步要干什么,可以在我反应之前把所有的事情都做好?
突然觉得不为人知的角落里,那双一直盯着我的眼睛传来的不再是探寻,而是杀意。帮程雷做好安抚工作后,我和夏天两个也离开。在离开之前,当然也顺手牵羊了失物。这件事不能让程雷知道,他要是知道一定会调查,可是迷雾之后连我自己都不清楚有什么样的凶险存在,所以他还是开开心心的和白素雪在一起就好了。好不容易才在一起,要珍惜不是吗?
回到家里,扁鹊这依旧没什么生意。他看着我手上的针灸铜人没有欣喜的表情而是皱着眉头说:“青衣,你拿错了。”
拿错了?师父你是在怀疑我1。5的视力出现了短暂失明了现象分不清东西了?
扁鹊又开始了他罪恶的动作,挖鼻屎。一边朝我走过来一边说:“你拿回来的是假的。”
“怎么会?”
一模一样啊,我那个时候看到的针灸铜人也是这样子,只有半寸高,身上有朱砂的红点。
扁鹊直接用行动表明了我真的看错了,不知道他是从哪里抽出一根银针,快狠准的刺进了铜人的太阳穴处。
收针,扁鹊问我,“是不是假的?”
我点头,扁鹊将手上还没弄干净的鼻屎擦到假铜人身上。这倒底怎么样的一个男人?严肃的时候让你肃然起敬,可是猥琐的时候你狠不得拿鞋板子劈头盖脸的抽他。
铜人没有流出水银是假的,真正的针灸铜人是用作学医之人熟练技巧之用,为对穴位到底刺的够不够要求很严格,为了判断于是铜人体内都有水银存在,你的力度不够和力度过大水银都不可能流下来。所以才说针灸铜人是中医针灸的瑰宝和万千学医之人的福音。而真正被发明出来的针灸铜人是宋朝,这给我的一个错觉是穿越无处不在。
“师父,那我什么时候动身去燕国?”
随手将粘了黑糊糊的粘稠物的铜人抛出窗外,那货欺骗感情的有木有!
“不急。”
扁鹊又重新坐到凳子上面,刚刚才挖过那什么的手指居然伸到杯子里面试水温。我真想插瞎我那两扇明亮的窗户,那个动作真是猥亵到一定程度。
“在这之前你还有一个小任务。”
“什么?”
不知道是错觉还是什么?我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