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醒时,我还以为昨晚发生的一切只是梦。然而却在床头找到一方白色素绢。
离开桂阳城半里,我忍不住又回头,见一白衣人,牵一匹白马,站在城门处。
我看了一会,然后继续往前走,再没有回头。
我想此生都不会再见到她。
可我低估了那个女人的决心。
回到荆州。连日来一直下雨。我在泥泞的街道上走着,突然觉得身后一直有一道目光在注视我。回头一看,竟又是她。依旧穿着白衣,牵着白马。她雪白的群角垂在泥泞的路面上,雨润湿了她如乌云般的黑发,她却似全然不觉地站在那里看着我。
我只是淡然看她一眼,继续向前走。
后来只要我一出府门,她就会出现。
却从来不靠近。只是远远地在能看见我的地方跟着我走。有时候我停下来,她也跟着停下来。我往前走,她又跟着往前走。
我以为这样过不了几天她就会离去。可是随着时间一月一月地流逝,她却全然没有要走的意思。我渐渐焦躁起来。倘若有一天让兄弟们知道她尾随我的事,我的名声也就这样毁了。
幸亏没有人发现。于是渐渐地,我习惯了那道目光,那匹白马,那个白色的身影。
后来我随主公下东吴,伐西川,在一个一个的大小战场上,逐渐地成就我的不朽。
只是走到哪里,身后都会有那个白色身影相随。
最后一切终于安静了下来,我停在了成都。
身后依旧有那个白色身影相随。
一日我去丞相府,刚出家门不远便想起有公文没带,立即勒马转身回去。尾随的她躲避不及。
经过她面前时,我突然发现她身上的那身绢衣,不知何时已换成了布衣。
突然发现自己从未想过,在这样的乱世中,一个女子要怎样才能独自流浪着活过这么些年。
素绢 下
嫂嫂该回家了吧。我突然在她面前停下,这样对她说。
也许是没意料到我会停下来对她说话,她脸颊上竟泛起淡淡两朵红云。
没等她回答,我便策马而去。
主公与我说了一门亲事。
成都张氏,美而慧,父亲又与主公是故交。别人都说这是一门好亲事,那就是她了吧。
于是成都城中张灯结彩,街头巷尾都在评说着那个英雄盖世的赵将军的亲事。
我叫赵云。如今的天下已没有人不知道我的名字。我的妻,该是贞洁的,贤惠的,而不该是一个寡居的牵着马四处游荡的妇人。
结婚前那夜,我在将军府旁的树林里,等她。
我知道她一定会来。
她牵着马,一步一步踱进了这树林。
既然要结婚了,为何还要在这里等我。我听见她幽怨的声音。
在下是劝嫂嫂回家了。
她看着我没有说话。半晌,突然冲上来抱住我,说:你为什么就独独不要我呢?
她声音哽咽。
嫂嫂请自重。我不动声色从她怀中抽离,捏住她的手不让她靠近。
告诉我,是什么成就了你的冷酷。
子龙要的,是信义,是赞誉,是功绩。这一切,嫂嫂能给我吗?
我咬着牙,一字一字说出这句话。
好,好。她看着我,一步一步退去。突然一阵大笑,然后翻身上马,顷刻间,已消失在树林深处。
这一次她终于走了。
而且也许此生不会再见。
后来再没有人见过她。
我托人去桂阳打听过,结果却是樊氏自从我离开桂阳那天也离开了,从此再没有回去。
我想她没回赵范家,也许是去找了个别的人嫁了。
那方素绢被我压到了箱底。
我想总有一天,我会将她忘记。
这个乱世却一直没有结束。
来不及看到主公统一的那一天,云长,翼德就先去了。
就连主公自己也等不到那一天,终于在白帝城中,溘然长逝。
我曾经以为有一天,我能在洛阳的宫殿中,站在主公的身畔傲视着全国。但这一切,渐渐地变得越来越遥远。
但至少,天下人都记住了我的名字。
又这样过了七年。
自从讨伐完西羌后,我便回到成都家中,很少出门。
以前跟着先主闯天下的那帮老将,都已基本不在了。
我的两个儿子都已长大。也开始跟着丞相在外南征北战。
夫人每天在家照顾我的起居。结婚这么多年,却始终没有太多话与她说。
我真的老了,老得已骑不了马,拿不起枪每天,我只是坐在院子里晒晒太阳。就这样一点一点打发寂寞的时光。
有时候能感觉到死亡的翅膀掠过我苍老的身体。
人快死的时候,总会明白一些以前不明白的事。
我一辈子都在想着如何成名立业,却从没去想过,无论怎样的英雄,总有一天,也是要死的。
无论是不是英雄,也总会死的。
死去的人,是不会知道是否有人能记住他的名字的。
在合上眼睛的那一刹那,所有的人都是一样的。
在合上眼睛之前,却有人寂寞一生,有的人不会。
我在院里晒太阳,妻在屋里替我收拾年轻时保留下来的一些东西。突然听见她嘀咕了一句,说:“这是什么啊,都黄成这样了。”
我回过头,看见她手里有一方发黄的素绢。
我呆呆地怔在那里。
我以为早已忘记的事情,原来从来不曾忘。
我一直以为对我最重要的东西,现在对我来说却如过眼云烟。
如果时光能倒流,我想的选择会有所不同。
可惜已不能回头。
我不禁泪流满面。
妻好奇地问我怎么了。
我说只是因为阳光刺眼。
将军府旁的树林比上次来时又茂盛了许多。在林中走着,我感觉我手中的拐杖几乎支撑不住我苍老的身体。
起风了,我在风中听见战马的嘶声。
风停时,我感觉阳光洒在我脸上,象想象中那只温柔而白皙的手。
突然身旁响起真切的马蹄声。转头一看,见一个女子的背影,牵着一匹白马,款款走过。她白衣似雪,青丝如黛。
素素。我听见我苍老的声音艰难地冲破我干涸的咽喉。
她停了一下,却没有回头。
先生,你认错人了。
她牵着马,继续向前走去。
渐行渐远。
后记:
写完这篇文后的那个暑假,我送外婆回她的故乡。
她的故乡就在桂阳,现在是湘南地区一个毫无名气的小县城。
我去的时候,这个县城正在为发展经济热火朝天地忙活着。人们在毫不留情地拆掉最后一条古老的石版街,即使那上面曾经留过英雄的脚步。而城郊东塔岭上的那起于晋的古塔,也遍布了游客留下的划痕。
后来听当地人说起,相传当年赵云在城外以枪击地所凿成的井尚在。辗转许久我才找到那口井,那井已被当地一个小酒厂买下,而酒厂又面临了倒闭的命运。
我从酒厂的围墙翻墙进去,里面是一片破败。几个妇女正安详地在那口班驳的井边洗着衣服。
我在那里站了一会,发现与周围的环境格格不入,然后我离开。
走县城喧闹的街上,每当我为了躲避一辆呼啸而过的汽车扬起的漫天灰尘而闭上眼时,一种类似梦幻的感觉就会袭入我心头。我总觉得睁开眼时,我会看见干净古老的石板路,路上会有一个身着白衣的身影,牵着马慢慢走过。他也许黑发如墨,也许白发如雪,我叫他的名字,他会轻轻回首。
可当我睁开眼时,只有参差压抑的水泥房子,顺着坑洼的水泥路面蔓延。
金弹弓 第一章
这是一个关于曹芳的故事。
是我和中华三国联盟的文子君用QQ完成的。
锦儿是我。
曹芳是文子君。
他是那个快乐的皇帝。
我是他无忧癫狂的美人。
我们相爱。
我们死。
…
——锦儿:
他坐在我的身边,不,准确地说,是瘫在我身边。我们象滩和酒精的稀泥一样,醺然而无力。明黄色的厚重的帷幕映着辉煌的灯火,让我觉得眩目。底下有一些卑微的人在歌舞,可是我已听不清他们唱的是什么。我想他也一样听不清。
我大声地笑着。我们象两个从来不知忧愁为何物的孩子,大声而无邪地笑着。
我不知道我们到底在笑什么。
杯里盛着一些浅红色的液体。
这是个好东西,它们能麻醉我,能麻醉他,
能让我们永远象两个无邪的孩子一样笑下去。
我随手把杯中的液体泼在他头上。
他愣了一愣,然后笑着拿起另一杯酒也泼在我头上。
我们的笑声愈发响亮。
这是个疯狂的夜。
——曹芳:
“酒里面如何掺了毒物,将会是如何的味道?”
她在我身边颤动,凌乱的发上别着烁烁珠花。那些名贵的珠子在大红的烛光里竟似液体一样地浮动起来。我揉揉眼睛,想我可能有些醉了。
我是皇帝,也许我该说,我曾经是皇帝。她是我的美人,一个爱笑的美人。
笑起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