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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基地在吉林。
第1浮空集团含第1、2、3攻击大队。第1攻击大队配备12艘“强云”大型攻击飞艇,第2、3攻击大队各配备12艘“紫云”中型攻击飞艇。待命基地在吉林。第一出发基地在齐齐哈尔,第二出发基地在牡丹江,第三出发基地在满洲里。
第2浮空集团含第4攻击大队和第1、2侦察校射大队。第4攻击大队配备8艘“青云”轻型攻击飞艇,待命基地在吉林。第1侦察校射大队配备“升云”侦察飞艇和“升云J”炮兵校射飞艇各4艘,待命基地在满洲里。第2侦察校射大队配备“平云”侦察飞艇和“平云J”炮兵校射飞艇各4艘,待命基地在牡丹江。
独立第91航空校射中队配备10架“晴风J”炮兵校射机。待命基地在牡丹江。
以上共80架飞机、60艘飞艇。
禁卫野战军司令部直辖航空浮空群——第2航空侦察轰炸大队,第10浮空侦察校射大队,第86航空侦察中队,独立第92航空校射中队,第2航空工兵营,第2航空勤务营,第5浮空勤务营。
第2侦察轰炸大队配备10架“沧风”单座侦察机,10架“火风”双座侦察机和10架“晴风”轻型轰炸机。待命基地在瑷珲。
第10浮空侦察校射大队编制“升云”侦察飞艇和“升云J”炮兵校射飞艇各4艘。待命基地在嫩江。
第86航空侦察中队配备10架“大风”侦察联络机。待命基地在嫩江。
独立第92航空校射中队配备10架“晴风J”炮兵校射机。待命基地在瑷珲。
以上共50架飞机,8艘飞艇。
第一野战军司令部直辖航空浮空群——第3航空侦察大队,独立第93航空校射中队,第25浮空侦察校射中队,第3航空工兵营,第24航空勤务连,第25浮空勤务连。
第3航空侦察大队配备10架“旋风”单座侦察机和10架“火风”双座侦察机。
第25浮空侦察校射中队配备“升云”侦察飞艇和“升云J”校射机各2艘。
独立第93航空校射中队配备“火风J”和“晴风J”炮兵校射机各4架。
以上共28架飞机,4艘飞艇。待命基地全部在满洲里。
第二野战军司令部直辖航空浮空群——第87航空侦察中队,第96航空侦察校射中队,第23浮空侦察校射中队,第27航空勤务连,第26浮空勤务连。
第87航空侦察中队配备10架“旋风”单座侦察机,待命基地在富锦。
第96航空校射中队配备4架“沧风”单座侦察机和4架“火风J”炮兵校射机。待命基地在饶河。
第23浮空侦察校射中队配备2艘“飞云”侦察飞艇和2艘“升云J”校射飞艇。待命基地在富锦。
以上共18架飞机和4艘飞艇。
第三野战军司令部直辖航空浮空群——第4航空侦察大队,第11浮空侦察校射大队,第97航空侦察校射中队,第4航空工兵营,第3航空勤务营,第6浮空勤务营。
第4航空侦察大队配备10架“旋风”单座侦察机,10架“沧风”单座侦察机和10架“火风”双座侦察机。待命基地在东宁。
第11浮空侦察校射大队配备2艘“飞云”侦察飞艇,2艘“升云”侦察飞艇,2艘“升云J”炮兵校射飞艇和2艘“平云J”校射飞艇。待命基地在珲春。
第97航空侦察校射中队配备4架“大风”侦察联络机和4架“晴风J”炮兵校射机。待命基地在珲春。
以上共38架飞机和8艘飞艇。
东北方面军共配备有214架飞机和84艘飞艇。
蒙古方面军直辖航空浮空群——第85航空侦察中队,第99航空侦察校射中队,第112浮空侦察小队,第30航空勤务连,第29浮空勤务连。
第85航空侦察中队配备10架“沧风”单座侦察机。
第99航空侦察校射中队配备4架“火风”双座侦察机和4架“晴风J”校射机。
第112浮空侦察小队配备2艘“平云”侦察飞艇。
以上共18架飞机,2艘飞艇。待命基地全部在库伦(乌兰巴托)。
大本营直辖航空浮空群(总预备队)——第5航空侦察轰炸大队,第98航空侦察校射中队,第100特别航空中队,第21浮空侦察校射中队,第5航空工兵营,第4航空勤务营,第31浮空勤务连。
第5航空侦察轰炸大队配备10架“沧风”单座侦察机和20架“晴风”轻型轰炸机。
第98航空侦察校射中队配备4架“火风”双座侦察机和4架“晴风J”校射机。
第100特别航空中队配备5架“大风GL”双座联络机和5架“晴风L”三座联络机。
第21浮空侦察校射中队配备2艘“平云”侦察飞艇和2艘“平云J”校射飞艇。
以上共46架飞机,4艘飞艇。待命基地全部在京师昌平。
当时全国属于陆军的作战飞机总共有280架,作战飞艇为90艘。
海军航空和浮空部队:
海军司令部直辖第1航空浮空集团。
下辖第1航空侦察校射大队,第2航空侦察轰炸大队,第3浮空侦察轰炸大队,第10海军工程营,第1海军航空勤务营,第1海军浮空勤务营。
第1航空侦察侦察校射大队配备有10架“蛰电”水上侦察机和10架“蛰电J”校射机。待命基地在威海卫。
第2航空侦察轰炸大队配备有10架“惊雷”水上侦察机和10架“晴风”轻型轰炸机。待命基地在大连。
第3浮空侦察轰炸大队配备有2艘“飞云”侦察艇,2艘“升云”侦察飞艇和4艘“青云”轻型攻击飞艇。待命基地在威海卫。
以上共40架飞机,8艘飞艇。
北洋舰队直辖航空群——第3航空混成大队,第4海军航空勤务连。
第3航空混成大队,配备10架“旋风”侦察机,8架“蛰电”水上侦察机和8架“蛰电J”校射机。待命基地在青岛。
以上共26架飞机。
大洋舰队直辖航空浮空群——第4航空混成大队,第10浮空中队,第5海军航空勤务连,第11海军浮空勤务连。
第4航空混成大队配备8架“惊雷”水上侦察机,4架“蛰电”水上侦察机和4架“蛰电J”水上校射机。待命基地在上海宝山。
第10浮空中队配备2艘“飞云”侦察飞艇和2艘“青云”轻型攻击飞艇。待命基地在上海宝山。
以上共16架飞机和4艘飞艇。
南洋舰队直辖航空群——第5航空混成大队,第6海军航空勤务连。
第5航空混成大队配备8架“惊雷”水上侦察机,4架“蛰电”水上侦察机和4架“蛰电J”水上校射机。待命基地在湛江。
以上共16架飞机。
海军共配备98架作战飞机和12艘作战飞艇
1895年帝国勋赏条例
壹:总则
第一条:帝国军人著有战功或勋绩者,其勋赏除法律別有規定外,依本条例行之。
第二条:帝国公民对国家有贡献或勋绩者,其勋赏除法律別有規定外,依本条例行之。
第三条:帝国勋赏分为军职赏与文职赏
第四条:军职赏暂分为:
一青龙勋章
二白虎勋章
三忠勇勋章
四伤残奖章
五优等服役奖章
六朝鲜光复奖章
七甲午海战奖章
第五条:文职赏暂分为:
一麒麟勋章
二玄武勋章
三朱雀勋章
贰:军职勋赏等级及标准
第一条:青龙勋章,为星章,以盘旋之青龙为图记。分九等,以龙爪为九至一区分一至九等。
授予帝国军队之指挥官,授予标准为:统御有方,克敌制胜者。
一至三等为金质,龙眼镶钻石,授予将官级。
四至六等为银质,龙眼镶蓝宝石,授予校官级。
七至九等为铜质,龙眼镶红宝石,授予尉官级。
第二条:白虎勋章,为白虎扑击之像。分四等。
授予帝国军人,授予标准为:作战果敢,克敌制胜者。
一等为白金质,白虎加双翼,虎眼镶钻石。
二等为金质,虎眼镶蓝宝石。
三等为银质,虎眼镶红宝石。
四等为铜质,虎眼镶珊瑚石。
第三条:忠勇勋章,为星章,以白虎扑击为图记。分两等。
授予帝国军人,授予标准为:作战果敢,克敌制胜者。
一等为金质,刻字忠勇壹等。
二等为银质,刻字忠勇贰等。
第四条:伤残奖章,为圆章,以利剑交叉为图记。分两等。
授予帝国军人,授予标准为:英勇奋战,光荣伤残。
一等为金质,授予三次伤残以上或阵亡之将士。
二等为银质,授予一次或两次伤残之将士。
第五条:优等服役奖章,为圆章,以长枪利剑交叉为图记。分三等。
授予帝国军人,授予标准为:服役考核良好者。
一等为金质,授予服役十五年及以上之帝国军人。
二等为银质,授予服役十至十五年之帝国军人。
三等为铜质,授予服役五至十年之帝国军人。
第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