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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间地狱-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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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现数字相差太大的现象。现状是,加害者——日军方面从未全部公开过屠杀中国人的数字,而笔者手中又丝毫没有反论的根据。因此,只得按中方的统计方法将其进一步整理,并增补了一些设定条件,其后再将八路军官兵战死者除外,则很快得出了整个华北的被杀害人数为“247万以上”这个数字。


第四部分:又一个“三光作战”中国在“三光作战”下的受害状况(2)

    有关“抢光”方面的损失情况如前所述,对抗日根据地的军民而言,日军实施残酷的经济封锁和物资掠夺则意味着可将其置于死地。对此,江口的论文中也认为,由“三光”的功能来看,日军作战的的确确是从大肆掠夺开始的。然而,要核实掠夺方面的损失数字,实际上比统计被杀害人数还要难。虽然在抢夺者眼里,他们夺走的一头牛、一匹骡或一把锄头、镰刀之类的东西是不足挂齿之物,但这些物资或许就是农民的全部财产了。如果一一地去进行这种调查,那将是一项十分艰巨而又繁重的工作。可以说,最难统计的就是这类与生活有密切关系的生产物资了。不过,中国方面却也列举出了下列一组数字:    
    “在抗日战争中,被日军掠夺去的粮食为1149亿斤(1斤=500克),耕作用家畜631万头,猪、羊4800万头,农具家具22 270万件,衣物22 963万套”。引自(日)井上清、广岛正合著:《日军在中国的所作所为》。虽然上述这些都是与普通民众密不可分的生活物资,但日军的着眼点还并非仅限于此。    
    其实对日军来说,华北的重要性就在于,它既是伪满洲国的后方基地,也是日军在中国大陆的屯兵基地,同时还是物资的稳定供应地。因此,在整个战争中,华北承担着不可缺少的“开发攫取重要国防物资资源地”的任务。尤其是战争一旦陷入泥潭化或日本本土供应物资迟缓化时,驻华北的日军就必须承负起“当地自救”的重担。虽然很早以前就有人提出了“当地自救”的议案,但直到亚太战争爆发时,此议案才获批准。该议案的重点是,大力强化华北方面军在经济封锁共产党势力的同时,再竭尽全力地去开发攫取当地的资源。由此可知,这是日本政府制定的一种政治军事一体化的资源掠夺战,而并非是各部队及士兵们自发性的掠夺行为。    
    亚太战争开战前夕的1941年12月3日,陆军省发布了《大陆命第575号》命令,旋即中国派遣军总司令部也向隶属各军发出部署命令。要求今后各军的基本任务是,在构筑封锁线和彻底扼制物资流向抗日根据地的同时,“为了培养我军的战斗力,要确保占领区内重要物资的开发,并为物资的获得及输送铺平道路”(《华北治安战》第二卷)。这就是中国文献中经常提到的日军“以战养战”的军事方针。在此基础上,华北方面军又于1942年8月向各军发布了对抗日根据地实行封锁的新政策,要求各地在设置封锁沟、监视线及严禁向根据地流出物资的同时,再通过实行物资配给制来进一步强化对物资和物流的严格统治。此外,还要求“军、官、民等机关共同努力,在获得敌占区物资的同时,还应主动消灭敌方的生产机构”(《现代史资料》第十三卷)。此政策的颁布则表明日军对根据地实施“抢光”的行为已正式合法化了。据当时的《经济封锁月报》记载:仅在冀中作战中,“收集小麦 432 235 公斤、高粱194 541公斤,另有‘品目不明物’63 000公斤,合计820 747公斤”。掠夺中竟有“品目不明物”,此话简直令人不可思议。    
    《新民会外史》中刊登了一篇饶有兴趣的文章,披露了日军当年的小麦收购政策。据该文报道,1942年新民会中央总会组织部(新民会是当年一个协助日本人的中国民间团体。该会顾问是日本人,实权也自然掌握在日本人手中)制定了一个“获得敌占区小麦的工作计划纲要”。其方针是:“在小麦收获期间,应主动迅速地把从丙地区(未治安区)掠夺的小麦,转移到乙地区(准治安区)的安全地带。通过这种强制收购措施,来确保治安圈内的粮食供应及民生稳定,同时还应一并破坏共军游击队的兵站和工作据点。”此外,在乙地区“按规定的价格强制收购小麦,作为赔偿可用某些商品支付”,但在丙地区“则一律无偿掠夺之”。    
    其实这就是一种露骨的强行掠夺政策,而且执行中还要求必须有中国人参加。对此,一位曾实际参加过抢粮工作的日本人作证说:“那的确是一场新民会、合作社与中共之间展开的小麦争夺战。不光是小麦,而且还抢夺了棉花之类的重要战略物资。当年,这种抢夺战在根据地内很盛行。”“此外,日军还对煤炭等必须生活物资实行了配给制,在此基础上又实施了经济封锁的管制作战。与此同时,新政权与中共方面又为把乡村农民拉向自己一方展开了激烈的争夺战。”(《新民会外史》)由此可知,当年日军在掠夺资源上已达到了白热化的程度。    
    这种资源掠夺被合法化后,日本的国策会社及一些大商社,更是有恃无恐地直接在当地展开了更大规模的筹措、征集、收购等项工作,从而全面展开了一场“军、官、民为一体”的资源掠夺战。    
    关于这一点,中国方面举出的例证有:在此期间内,日方设立了华北开发公司(株式会社);满铁设在华北的子会社——华北交通会社开始加强其铁路营运以及铁路、水路、航空方面的联运业务;兴中公司则经营起了矿山、煤炭、盐田、电力等业务;三井及三菱会社在增加矿产品的同时,又增加了强制收购大米、小麦、棉花、皮毛及其制品的业务。此外还强制种植鸦片及走私贸易(热河是鸦片的重要产区,日军占领后,极力扩大罂粟种植面积,竟用飞机撒放宣传多种大烟的传单:热河大烟税已经大减,种大烟每亩5元,附捐、杂税一概豁免,快些种大烟呀!种的越多越好。全省适合种植罂粟的土地只有60万亩,日本占领时期的1933—1942年的10年间,指定种植650万亩,实际种植531万亩,平均每年53万亩。收购鸦片5000万两[1933—1944],大多被关东军走私贩卖到华北、华东、香港及德国、日本等地,用贩毒之资“以战养战”。1939年的鸦片收入33932万元[一说9098万元],占伪满洲国财政收入的56%,仅次于关税为第二大收入。另外,日伪当局每年还从热河征收烟税,从1933年至1944年共征收2800万元。私种、多种大烟的还要处以罚金,1935年征收罚金586万元,12年征收罚金千万元以上——主编校),而所有这一切的目的都是为了掠夺中国的重要国防资源。《七十年史》列举的上述例证,主要源于君岛和彦的研究报告。虽然《华北治安战》第2卷中也详细记载了经济封锁和物资筹措方面的情况,但该书中却根本未出现过“掠夺”二字。


第四部分:又一个“三光作战”中国在“三光作战”下的受害状况(3)

    此外,强制征集人力、劳力,及所谓强行抓走当地人的行为,或许也应属于“抢光”的范畴之内。对此,彭德怀将军早在1941年末的报告中就曾提到了这一问题。他说:“据敌方公开发表的统计数字,1937年以壮丁名义强行带出关外的有 323 689 人,1938年为 501 686 人,1939年为 954 882 人,1940年为120万人,合计为 2 980 257 人。这些壮丁中的大部分人是被武力强迫掳走的,还有一部分是被骗去的。日军今年的计划是110万人,为了完成这一数字,预计日军又将开始四处抓人了。人是我民族抗战的最宝贵资源,但5年间竟被日军强行掳去400万人,这不得不引起我们的极大关注。”    
    其实这个数字并不夸大,因为一个名叫袴由田喜三郎的日本人,曾在1940年的一次题为“华北劳工问题”的演讲中说过:“在执行伪满洲国产业五年计划上,去年满洲需要华北劳力140万人,结果从华北进入满洲的劳工就达到了130余万人……本年度还需要从华北征集劳工110万人。”(《新民会外史》)总之,数字如此庞大简直令人震惊不已。其中,“被骗去”和“被雇去”的劳工暂且不计,仅华北抗日根据地被强行抓走的中国人,就高达250余万(井上清、广岛正合著《日军当年在中国的所作所为》)。    
    日本方面称这些劳工都是“被雇来”的,但中国方面却不苟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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