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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明痛史-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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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怒之下,张献忠下发“除城尽剿”的命令,派出军队到各地屠戮民众。穷乡僻壤,深崖峻谷,贼军无不搜及,得男人手足二百双者,授“把总”官,得女手足四百双者也授“把总”,按杀人数目依次升官。有一贼兵手壮,日杀数百人,立擢为都督。所以,张献忠军营灭亡前有公侯“大官”无数,皆因屠杀积功所得。 
张献忠贼军杀人皆有名目:割手足称为“匏奴”,中割背背称为“边地”,枪挑背部称为“雪鳅”,以火围儿童烤炙称为“贯戏”。由于士兵们以人尸为马槽,放麦豆于血腹中食之,内杂人肝为“精饲料”,所以,他们的军马也凶性十足。贼军不仅四处杀人,把牛犬牲畜也搜杀一尽,称言不为后人留畜种。 
在蜀王府,张献忠发现端礼门城楼上供祀一个人像,公侯品服,真人皮,内实金玉。他询问蜀宫宦者,才知这是明初大将蓝玉的人皮。当时,朱元璋剥其皮后,全国巡回展示,自云南过蜀,由于当时的蜀王是蓝玉女婿,就把老丈人的人皮留下,暗中供奉起来。   
彩云之南的诱惑(3)   
张献忠闻此,灵感大发,顿发剥皮之兴。他平日指令士兵剥人皮无数,掺以石灰,实以稻草,用竹竿标立,在王府前的大街密植两边,累累千百人,遥望犹如送葬纸人。其手人阻劝,说此种景象不吉利。张献忠很“虚心”接受意见,自己就新创“小剥皮”方法,即把活人两背的皮自背沟处分剥,揭至双肩,反披于肩头,手法细腻,鲜血淋漓,但不会伤筋动骨。然后,把这些被剥上身的活人赶出效外,严禁他们的亲人送饭送水,任其躲入古墓荒坟中苟延残喘,慢慢饿痛而死。 
此外,张献忠凌迟之刑,必割尽五百刀才能死,数不尽人死,依此法杀掌刑兵士。 
巧杀之余,群杀之余,只要张献忠有军府衙门的地方,均人掌山积,千里横尸,腐臭盈空。成都城内的人手作为贼军的报功信物,势如假山,万叠千峰,蔚然壮观。明军曾缴获贼军一名“副总兵”的信札,他本自己注记他所砍下的手掌,就有一千七百多,即一人曾杀一千七百余人!由此推之,其他可知。 
张献忠粗中有细,心思极其缜密。贼军每剿一城,皆大兵合围四方,至次日早晨方如墙四进,边进边杀,务必一人不留。剿毕,扒草寻穴,细搜数日才能回去复命。如有此城漏网逃脱者在别的州城发现,搜剿此城的领兵官就会遭剥皮之刑。 
杀人之外,贼军必尽焚庐舍。未尽残木,也要归拢成堆后烧成灰烬,士兵以矛挑清后盾清楚才敢离开。实在有巨大的石雕殿柱烧不了,就用丝绸等物浸满油裹之数层,举火烧之,最终崩坏才放心。 
由于百姓中的小儿幼女不能计功,贼军听弃道帝,或衬马蹄,或抛空后以白刃接之以为笑乐。 
张献忠之灭绝人性,无论亲疏。其本性好朋友欢宴,常与陕西老乡痛饮于王府之中,临行厚赠黄金珠宝。酒足饭饱后,陕西籍的友人们欢笑告退。张献忠事先伏壮士于路,把他们尽数斩杀,拿回所赠金银。接着,兵士们把“朋友”们首级盛于锦匣内洗净送回。有时张献忠独饮不乐,喊一声“唤好友来!”士兵们立刻把冰镇的人头摆放于巨大的宴桌上。老张本人持盏酌劝,亲切热情如对活人,并名之为“聚首欢宴”;张贼酷爱斩斫妇人小脚,置于花园叠累成峰。一日,他与爱妾酌饮欣赏,仰视香足堆,叹道:“方缺一足尖,置之会更好看。”其爱妾也有几分酒意,伸出自己三寸金莲,笑言:“此足如何?”张献忠仔细持于手中细观,说“甚好”,信手一刀割下香足抛于足堆之上。其爱妾哭嚎宛转于地,他复加一刀,劈下其秀美之头。其爱妾数十,依次被斩杀,或肢解为乐,或烹之为食,或脔之喂狗。 
虎毒不食子,张献忠连自己儿子也杀。他本人还有一数岁小儿,一晚忽怒,亲手毙之,虎狼之性如此。转至早晨,见小儿尸体横于席间,他迁怒左右手下不劝解,立杀数百人。 
这大贼头最大的特点,是“醉柔而醒暴”,喝醉时常常饶人,一旦清醒就要见血才乐。 
1645年秋,张献忠毁弃成都,尽杀城中居民。这一点,连“极左”时代的文献也不得不承认是实情,只是声称他“面对地主阶级疯狂反扑”使“阶级斗争扩大化”,这哪里扩大化,是绝杀化! 
成都居民数十万被驱于南门,见张献忠骑马而来,都跪地乞命,声称是良民顺民。张献忠狂性大起,纵马挥刀跳入人群中,发疯一样遍杀遍喊:“杀!杀!杀!”贼军刀砍矛捅,血流成河。 
从成都临行前,张献忠下令,命令各营杀尽所掠妇女,上缴所有抢掠金银。 
由于从各地及蜀中所掠金银太多带不走,张献忠发数千人为工匠,先掘锦江使之改道,然后在河床上凿洞,垫青石成穴,尽埋金宝银块于其中,大概有数千万两之巨。然后,他尽杀工人,让兵士再使锦江回流,财宝就埋在水流之下,名之为“锢金”。 
行至顺庆,张献忠忽然下令,尽杀军中四川籍士兵十余万人,仅有都督刘世忠一营闻讯先逃。他自川北遁去,投降清军。 
杀完川军后,张献忠嫌所带兵将有家属累赘,他本人以挑选水军为名,喝令全营兵士及家属从他面前经过受检。只要他一声“你!”挑中的人马上被集中。父母被挑者,子女不敢回顾;妻子被挑者,丈夫不敢回顾。最后,共挑出近四万人,押入一木城之中,先用炮轰,毙死大半,然后纵兵斫杀,有数千杀不完者,驱入江中淹死。 
自己杀自己军队,也是张献忠“首创”。 
杀了几轮过后,张献忠派人点数,回报说四路军还有六七万人。老张大怒:“老子哪里用这么多人,只需劲旅三千,即可横行天下!”于是他严督手下将领再杀。“凡领人头目,每日必开报十数人赴死,先疏后亲,亲尽及已,人不自保,莫可如何”(《蜀警录》)。 
至西充时,贼军中的昔日投降官兵、被掠平民以及新兵均已被杀殆尽,几十万军兵及家属都被“自己人”杀了,惟余归兵宿将而已。 
一日天将大雨,电闪雷鸣,杀人为乐的张献忠忽发狂态,仰天大呼:“天爷爷,你是要我把人杀光啊!”余众闻之悸然。 
除张献忠外,蜀中“摇黄十三家”作事与其相类。这些摇黄贼更坏的是,他们杀人以戏乐为主,常常抓小孩数人飞抛空中,军士们个个以长矛接剌,然后看着刀尖上那些小孩手足抓跑似飞状,皆哄然笑乐。还有人专捡儿童头大者,手捉双脚,不停撞钟,看他们钟鸣之间脑髓迸出,乐此不疲。摇黄贼如抓住成年人,便会把人逼靠于树,腹中掏洞,伸手生拽其肠出,用那个受害者自己的肠子把他绑在树上,活活折磨而死。他们有时遍置汤锅,煮人为乐……   
彩云之南的诱惑(4)   
所以,论惨虐程度,摇黄贼甚于张献忠。张献忠军法酷严,其部下是因畏生惧,不得不执行命令,并发生过其手下几个将领不忍尽杀人民而自尽的情况。摇黄贼人数不多,上下同心,耳濡目染,以杀人为至乐。 
张献忠带着几万兵,攻克顺庆(今南充)城,屠杀居民十余万。自此后,由于缺粮,贼军皆以人肉为食,营中腌人肉贮存。自从杀自己人以来,张献忠手下多有逃亡者,有时候整营数千人一轰而散,他也不是特在意。 
一夜,张献忠宿于营中,有一鼠窜入其被窝内,惹得他大怒,满帐篷举剑剁鼠,竟不得中。暴怒之下,他下令士兵转天每人必须上交一只老鼠,逮不着的就杀头抵数。结果,贼兵连夜毁屋穿壁,敲仓熏房,转天一大早,辕门处鼠尸堆积成山。张贼号令之严,可见一斑。 
此时的张大贼头,想全弃四川,准备回老家陕西发展。他对义子孙可望等人讲:“朕得蜀两年,蜀民不附。如回陕得长安,雄视中原,自可图大事。”但他到达顺庆、西充等地后,又命兵士四处伐木造船,声言要攻南京。 
此举,或许是声东击西,或许是凶狂发狠,或者是穷途绝路无目的瞎折腾,反正张献忠最后的几个月躁狂至极,只有杀人时他才稍感平静。 
张献忠这个人,如此残忍好杀,惨绝人寰,为此,明清笔记以及一般的史料中,都把他描述成一个“天煞星”,似乎他就是个天生的魔王转世。其实,仔细推究,此人也不过是个狡黠的凡人而已。 
在四川的最后日子里,深恐部下反叛,他常常趁人众之时,取出怀中一个黑皮小册子,看似阎王簿,喃喃自语“天教我杀,我敢不杀?”以这种小伎俩,来震赫属下。 
但是,在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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