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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台是用木箱搭建的,乐手在上面跳的时候就格外小心,生怕踩漏了。“去武汉实习”女孩儿的男朋友是个贝司手,好像弹得还不错。他们唱的大多是披头士的歌,也有“文革”当中的比如《东风吹,战鼓擂》之类的,气氛十分火暴,下面的人虔诚而狂热,像是在举行盛大的弥撒。这是极具感染力的氛围,我自然也不会例外,也随着节奏跳跃着,偶尔还参加伴唱。
只有这时候才能理解什么叫做喧嚣与骚动,人们相互碰撞着,谁踩了谁也不去理会,台下的人甚至比台上的人唱得更投入更声嘶力竭。有的人还哭了,哭得泪水涟涟,我却不知道为什么,我也懒得去知道。
歌手累了,企图借跟观众交流的时候歇口气,台下就喊:“去你妈的,废什么话,快唱!”
于是,都喊“快唱,快唱”,罗素也跟着喊。
歌手就又唱起来。
“去武汉实习”的女孩儿挤过来,给我们送矿泉水来,还是冰镇的,我们咕咚咕咚灌下去多半瓶,罗素把空瓶子使劲儿朝前面扔去,引起一阵叫骂。
罗素问我热不热,我说热,跟钻进了火炉子里边一样,罗素说,把衣服脱了吧,我就脱了,回头一看,罗素上身也脱得只剩下一只小得不能再小的乳罩了。
“小心咱们家的好东西让人家瞧去。”我说。
“丢不了,我也上保险了。”我四下看看,确实没人注意这边,都全神贯注地盯着台上。我前排的两个女孩儿更彻底,脱得只留一条三角裤了。
“你要有兴致,也可以上去吼两嗓子,我跟乐队的都熟。”罗素一边跳着,一边对我说。我看见她的乳房小白兔一般的上下颠簸,喷薄欲出,直替她担心。她见我的眼神不大对劲儿,就拧了我耳朵一下。
天太他妈的热,我只能像离了海水的游鱼一样,张大嘴巴,贪婪地呼吸着,空气是浑浊的,身体也是浑浊的,汗水腻在皮肤上,仿佛笼罩了一层浓雾。
我牵着罗素的手,出来换气。出来换气的人还挺多,不过,换气的方式有点儿特别,都是嘴对着嘴,不用说,那都是一对对的恋人。这个浮华的夏天,似乎每个人都在恋爱,都在接吻,都在明目张胆地干着奸夫淫妇的勾当,正像百名歌手唱的那样:让世界充满爱。爱吧。随便爱。
我和罗素溜达着要找一家大排档,或是一个小摊子,吃点儿东西,肚子饿得咕咕叫,叫得极有节奏感,好像是四二拍,是进行曲的速度。
已经夜半三更了,一无所获是意料之中的。还是“去武汉实习”的女孩儿找到我们,说午夜摇滚散场了,要我们跟乐队一起宵夜。女孩儿以罗素男朋友的身份把我介绍给大家,就在刚才唱歌的台上,我跟他们一样席地而坐,喝酒,吃烧鸡。
鼓手不知为什么总是盯着我看,这家伙黑灯瞎火的还戴着一副墨镜,一顶牛仔草帽,打扮得像个西部流氓。他突然过来,一惊一乍地说,“你是万喜良吧,中学七班负责板报的那个?”我眯着眼打量他半天,认出是中学的一个同学,名叫徐克。不错,就是他。
上学时徐克以打架斗殴驰名于校内外,最大的特点就是打起架来不要命。我呢,是不显山不露水的那一路,属于蔫儿坏。他说他一直在找我,找我参加每个月举办的同学会。我说没问题。来,干一杯。
和徐克少不得搂着肩膀来一通忆苦思甜,一吐肺腑之言。我又拿他的墨镜和草帽开玩笑,他说有一只眼睛小时候打架打瞎了,所以戴眼镜,至于那顶草帽,则是遮羞用的,因为他过早地谢顶了。他的话,引起一阵哄笑。库房灭掉灯光照明,显得爽快多了,甚至有点儿阴凉,使我连连打喷嚏。
徐克掉转枪口审问我,跟罗素是怎么勾搭成奸的,我就一五一十地如实交代了,争取个好态度。大家都对罗素起哄,罗素居然红了脸,拿易拉罐丢他们。还跟我揭徐克的疮疤,说他总喜欢用乱七八糟的材料做衣服,要那种奇装异服的效果。徐克去捂她的嘴,不让她说,她躲到我的身后,继续讲,一次,徐克搭上一个小妞,带回家,脱衣的时候那小妞一见他的内裤,妈呀,立刻吓跑了。原来他的内裤是用泰国香米的包装袋做的,内裤前面赫然写着净重三十斤。
徐克让大伙笑得抬不起头来,他开始反攻了,刚说一句,罗素就拖着我的手跑开了。
我们爬到集装箱的顶上,铺上两张破报纸,仰面朝天地躺下来,伸伸僵硬的腿。罗素说她真想这么睡去,太倦了。其实,我也想,可是怕一觉醒来受风着凉,弄个嘴歪眼斜就惨了。所以,我们不能睡,我们要坚持,坚持就是胜利。
“你猜,他们现在干什么呢——我是说徐克他们。”罗素侧过脸来问我。她不是用手而是用手腕托着下巴,葡萄珠似的眼睛滴溜溜转着,活像一个可爱的小巫女。她问的问题我答不上,就摇摇头,我对他们的生活习性就像对鲸鱼的生活习性一样的不了解。
“哎呀,要你猜你就猜嘛!”她说。既然非猜不可,那么好吧,我猜他们在洗澡,在打牌,或者在策划反恐行动……
“笨死了,我告诉你,现在他们在睡觉!”罗素戳了我脑门一下。
“不会吧,刚才他们不是还欢实着了吗,这么闪电?”我不太信。
“谁像你,睡个觉还要数羊,还要吃舒乐安定,”罗素用鼻子哼了一声,“你要天天都参加午夜摇滚,保管你躺下就着,一觉睡到大天亮!”
“当真可以那样,倒是一种幸福了。”似乎从十九岁或更早,失眠就一直困扰着我。
罗素偎过来,把手搭在我的腰间,说道:“你知道吗,你跟我刚认识的时候不一样了,你变了,”“是吗?”我问。“那时侯,你像个小老头儿,天天钻在故纸堆里,你现在年轻多了,也朝气蓬勃多了,改变你的是我,你承认吗?”罗素的手像鸟,围着我的身体飞来飞去,一会儿落在这,一会儿落在那,特痒特像“麦当娜”舔我的脚心。
罗素说的这个是我想过的。如果让我自己评价过去的自己,我觉得我更像罗亭,就是屠格涅夫笔下的那个罗亭;说到现在的变化,确实是一种莫名其妙的现象,我不知是该高兴呢还是悲哀。若是罗素从没出现过,若是我依然和甜妞在一起,我会是什么样子?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我绝不会大热天的跑到一个废弃的仓库里参加什么午夜摇滚,以至于累得骨头节生疼。一边瞎想,一边从裤兜里掏出烟来,烟已经压瘪了,我点上一支,冉冉上升的烟雾不时地变换出各式的几何图案。
罗素抢去我的烟,掐灭,远远丢掉,然后像个母猩猩似的抱紧我,吻了起来。每每到这时候,我就什么想法都没有了,大脑一片空白,只有任凭自己沉沦下去,沉沦到温柔乡的花团锦簇之中,找不着北了。每每到这时候,我们仿佛生活在另一个行星上,照耀我的是另一个太阳。
那个愤怒的英国青年约翰·韦恩,在他不怎么愤怒的时候曾经这样形容过一个姑娘:她大概是一位耐心的老艺术家用一整块象牙精细而又充满慈爱的雕刻出来的。罗素就是这样的一个姑娘,特别是在她赤裸着的时候。我们相互用嘴满足了双方,在激情的甬道上徘徊了许久许久。
罗素坐起来,像婴儿哭泣般地呻吟了一声,甩了甩头发,说道:“真他妈的过瘾!”
我俩踮着脚尖溜出仓库,乐队的人浑然不知,他们都已睡了,横七竖八地躺在台上,天井上还亮着一盏舞台灯,闪烁着蓝幽幽的光,投射在他们的身上,看上去他们特像童话剧里面的小动物。罗素想跟他们搞一点儿恶作剧,拧拧耳朵捏捏鼻子什么的,让我拦住了,径直来到大街上。
大街是睡着了的,道边树也在打盹。我坐着罗素的摩托车,头盔也不戴,在柏油路上横冲直撞地呼啸而过,把树下纳凉的人们惊醒了,骂我们是土匪,罗素就说,我们就是从威虎山下来的土匪。
到家,给车熄了火,我们抢着往楼上跑,进屋,又拼命抢卫生间,最后还是一起冲了澡,好歹擦干身子,睡衣也不穿,就这么君子般坦荡荡地爬上床,很快地睡去了。
醒来时,罗素还香甜地睡着,我给她盖上了一条毛巾被,拉开窗,换换空气,然后,端着一杯咖啡打开电脑,看邮件,我发现,两天的时间里,王鹤生竟给我发了七八封信,内容只有一个——他要离婚了。
原来,他的妻子不久前病了,是乳腺癌,只好去医院做手术,术后,美丽的乳房没了,变成了不美丽的疮疤,他的妻子自然很气馁,甚至很自卑,因此,性情大变,喜怒无常。他只得躲出屋去,清静清静,妻子又疑他移情别恋,见他与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