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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店情欲往事-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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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葡萄架下都有一只狐狸在等着 一

每个葡萄架下都有一只狐狸在等着1(1)

“告诉你,我可不是一个随便的人!”汉奸抖了抖身上的那件皮尔·卡丹,又抻了抻前襟,仿佛他要穿的不是皮尔·卡丹,而是别的品牌西装就有伤风化似的。
我从烟盒里拈出一支烟,嗅一嗅,点上:“我压根儿就没说你是个随便的人,因为你随便起来就他妈的不是人——少在我跟前装孙子,我习惯怎么着就怎么着!”
“习惯是一种惰性,所以,朋友,要改。你知道,生活细节最能体现一个人的生活品位,抽什么烟,喝什么酒,穿什么西装,戴什么眼镜,万万马虎不得呀。”
我本想说,“别理我,烦着呢”,可是见汉奸两手插在裤兜里,慷慨激昂的样子很像弗拉基米尔·伊里奇,不禁又笑了起来。
那家伙注重外包装,总是一身的名牌。我呢——上身是一件旧T恤,下边是一条老军裤,还趿拉着一双轮胎底懒汉鞋。长年累月都是这么一副造型,十几年如一日。假若我就这个架势出现在汉奸他们公司里,而且走道还特摇滚,他们那位号称是中国通的日本老板见了,会是他妈的什么德行?一定特有趣。
我说:“生活品位这类词儿用在我身上太奢侈了,我不过是个做小买卖的而已。”
“老大,你做的不是一般的买卖,你是卖书的。书是什么,书是精神食粮,是意识形态的产物……”
不错,我确实是卖书的,我还给我的书店起了个名字叫“油纸伞书坊”。我只卖老书,只卖鲁迅、张爱玲、吴组缃、沙汀他们的书,店堂布置也仿造的是上海亭子间格局,老式书柜、老式桌椅板凳,还有老式的衣架,上面挂着旧礼帽、文明棍和老年间的油纸伞……生意清淡,大部分时间里,店堂中只有我和我的影子,孤独和寂寞几乎成了我的特权。可是我喜欢,喜欢静静地捧着1937年商务版的《晚清小说史》发愣。汉奸常来,算是我的一个老主顾了,因为他给日本人打工,所以我管他叫汉奸,他竟也不反感,比他妈的汪精卫还汪精卫。
我说:“得,别费唾沫了,就算我打扮得像李师师一样的花团锦簇,恐怕也招不来公子哥儿——因为这里不是风月场,只有发霉的故纸堆。”
“此话差矣,”汉奸把脑袋摇得跟拨浪鼓似的,“虽然你没什么钱赚,稍微穷了一点儿,与我们的生活水准多少有些距离,但是不能没有时尚追求呀……”
“我顺便问一句,那个大日本皇军给你年薪多少?”
汉奸踮着个脚说:“也就三万来块吧。”
“才三万,”我故意撂下脸,特高仓健地说,“还不够我一个月喝咖啡的呢!”
“吹吧你。”
我喝咖啡真的不少破费,这确实不是吹,从蓝山咖啡到哥伦比亚咖啡我柜橱里一应俱全,夜深人静时,自己研磨,自己煮,然后自己喝,感觉特好,特有革命的浪漫主义色彩。那种甘醇的坚果味从嗓子眼流过,犹如处女般的细雨淋在身上,舒坦。
也有时候,甜妞在一旁陪着,但她从不喝,嫌苦。
差不多每个周末,甜妞都来,而且风雨无阻。甜妞口口声声说打死她也不会嫁给我,我也说你想嫁我还不想娶呢,可是这丝毫不妨碍我们在一起,在一起亲亲嘴偷偷情什么的。
除了亲亲嘴偷偷情而外,余下的时间里就是吵架。我喜欢跟她吵架,她吵架时的声音特悦耳,绝对的格莱美水平。至于为什么吵,我也说不清——男女间,许多事情原本就是说不清的,或者也不想说清,就像官僚们的灰色收入。
甜妞对我出走三年一直耿耿于怀。
那三年,我就穿梭于北京和广州之间,干些个跟偷鸡摸狗类似的营生:雇上一伙子三流歌星,进棚,翻唱港台歌,然后灌录成盒带,卖,赚了不少不明不白的钱。
我是把现金满满当当地装在两只密码箱里拎回来的。临走,那些生意上的伙伴百般劝阻,说正是买卖兴隆的好时候,就这么激流勇退未免太可惜了。我说:老子看你们见钱眼开的丑恶嘴脸看腻了,只想解甲归田养老去!
那天,我正巧是从机场打的回家在楼梯口碰见甜妞。有点儿突然,我的喉结在脖子上翻了几个跟头,怔怔的没有说出话来——她一定是天天来,看我回没回。进屋,甜妞脱下驼色涤纶外套,坐下,托着腮瞪着我。我知道,她是在等待着我的解释。
但是,我不想解释,我羞于跟人家说我是商人,哪怕只是说我曾经是商人。说实话,我从骨子里讨厌商人,就像讨厌小布什一样。
在甜妞的辞典里,褒义词匮乏得要命,说话就带着一股子火药味,最好的办法就是先下手为强,别等她张嘴,先用吻堵住她的枪眼。一般说,甜妞可能会挣扎一下,不过只是一下,身体便绵软得似乎融化了,融化成清风,融化成云烟……重头戏当然是在床上完成的了。
结果,折腾得一地鸡毛。
“拔腿就走,连招呼都不舍得打一个,你是不是有红粉知己陪着呀?”甜妞的下巴压着我的肩,笑着问。
我说:“没有谁陪,我是单枪匹马出发的……”
“有就有呗,”甜妞突然起身离去,一边穿衣,一边冷冷地说,“关我屁事!”
每一次跟她在一起的时候,都常会使我想起一句拄棍的老头儿常说的一句俗语——六月的天,孩子的脸,说变就变。
“油纸伞书坊”开业是在我回来之后的第二个月。地点是在一条僻静的小街上,两侧都是树,都是枝繁叶茂的梧桐树,正值初夏时节,风一吹,树叶痉挛。
我的书架上摆着的大多是三十年代开明版、商务版和北新版的书,对那些书我一直情有独钟,抚摸着那已经泛黄的纸页,总有一种莫名的感觉。我始终认为鲁迅时代的作家是最具创造力的作家,没有谁以模仿魔幻现实主义及意识流什么的来招摇撞骗。我把鲁迅的书和鲁迅敌人的书故意放在一起,比如陈西滢、王平陵;而鲁迅的朋友们的书,像韦素园、许寿裳、李何、林萧红,则放在另一处。没别的意思,我只是觉得好玩。
这样的书店,生意萧条是意料之中的。来的顾客多是藏书的、教书的和大学读书的,偶尔三陪小姐在“爱的奉献”之余,也来逛逛,问问有没有余秋雨或刘墉的书。平时,我一开门就把老唱片撂在老式留声机上,于是,整个房间都下起了“毛毛雨”。我一边读书,一边跟顾客谈书,谈得兴起,还会起身给对方沏一杯英国红茶,再谈,很惬意。
甜妞问我:赚钱吗?我说:不赚,有时还赔一点儿。甜妞又问:那开店做什么?我说:喜欢。甜妞就骂:贱骨头!我说:嗨,全社会都疲软,又不仅仅是我一个店,对面的那家丝绸店不是也挂出了招牌:一次——性处理。
我管我养的小猫叫“麦当娜”,是它把我舔醒的。我睁开眼,见甜妞正俯视着我。她只在周末才在我这里过夜,我几次劝说让她从“独身女子的卧室”里搬出来,跟我实行三同——同吃同住同劳动,她却沉着脸说:呸,美得你!对她,我总是无话可说,因为她不讲理的时候远比讲理的时候多,于是,我就说:真拿你没办法。她翻翻白眼说:不但你拿我没办法,就是我自己也拿自己没办法。
也许是受徐志摩的影响,在桃色事件中,我总是会起些浪漫念头,而甜妞则不,她更实际些。见过甜妞的男人不知有多少,能够牢牢记住她的,怕是只有我一个,因为她太普通了,普通得跟其他的纺织女工没什么两样——但是她曾经让我感动过,感动我的其实就是她的一句话:如果你真的喜欢我,那就来喜欢吧……我永远记着她的这句话。那天,从她卧室里出来,我实实在在地感觉到自己是一个男人了。那是我与女性第一次的亲密接触。
尽管我热衷于跟甜妞一起去实践弗洛伊德理论,可是,我爱她吗?我能跟她厮守一辈子吗?我没把握。
“对我很失望是不是?”她说,“一个纺织女工没名没利没特长,我们能给丈夫的只有贞操,这几乎是我们拥有的全部,可惜……现在的我连这个也没有了。你假装不在乎,其实,你在乎,你比谁都在乎,这一点,在你从我身上爬起来的那一刻,我就知道了。”
我有点儿尴尬,涨红着脸点燃一支烟。甜妞伸手把烟抢过去,深深地吸了一口,又递给我。“我后悔,后悔那天为什么把所有的都告诉了你,”她说,“男人通常是在女人的哄骗中成长壮大起来的,因为他们脆弱,不敢面对现实,只有骗他一骗,他才舒服。”
随她说去吧,沉默是金。
甜妞突然不说了,欠身说道:“时辰已到,该祭一祭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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