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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事情的发展偏偏是她接近战红鹰有着不可告人的目的。
一个男人要经历多少诱惑才能成熟?
一个军人要趟过多少战火才能成为英雄?
战红鹰只觉得对于男女情事,皆已看透,就是对于眼前这个如花似玉的朝鲜姑娘,也不能再用单纯的眼光去看待。
除了孟竞和战鹰大队和自己一起出生入死的那些兄弟,战红鹰谁也信不着。
“师傅,你还爱着她对吗?”
金春姬目光灼灼地问。
“谁?这话是从何说起的?”战红鹰抬头瞪了一眼金春姬。
“我听说过你和她之间的故事。”
“你说谁?”
“就是那个金记者。”
“看来,你对我的情况了解的倒是挺仔细的。”战红鹰的口气透着一股寒气。
“我也是听别人说的。”
“你有精力做点什么不好?非得关心这些无聊的事儿?好了,我该走了。”战红鹰站起身来,面露不悦之色。
“师傅,难道你觉得我不可爱嘛?”
“只要你愿意,我什么都愿意给你。”
金春姬迫近战红鹰,如蓓蕾初开的身子散发着青春少女灼人的火焰。涌动的前胸焕发着妙香山般幽香的召唤,在那期待的体内涌动着三千里悄涨的春潮。
一对水汪汪的大眼睛生发出无可遏制的柔情。
“有这样送上门的好事,谁不愿意谁就是傻子。”战红鹰应道。
“但我情愿做这样的傻子。”
战红鹰像个慈父一样抚了抚金春姬的乌发。
“要是实在难受啊!就出去到机场去跑两圈儿,师傅累了,得回去睡觉了,谢谢你的料理,你这个小萝莉啊,身上优点不少,会开飞机,还能做一手好菜。”
战红鹰口中喃喃道,转身出了金春姬的房门。
其实,在刚才金春姬靠近的时候,他也差点没有把持住,但理智随即占据了他的头脑。
一个男人,在女人交往上栽过一次跟头就够了,不能吃一百个都不嫌腥,与莉莉的那一个拥抱,不但气跑了金若嫣,还曾一度破坏了战红鹰在军中的形象,所以,他在心中暗暗立誓不再犯同样的错误。
出了金若姬的房门之后,战红鹰自己顺着机场跑了一大圈,直跑到大汗淋漓才觉得畅快。
在理想与现实之间,在英雄与凡人之间,在天才与俗子之间,他的心每一刻都在斗争。他干脆一下仰躺在机场的跑道上,摆成一个大大的“人字形”。
在一瞬间,从他的体内仿佛升起了两个战红鹰的化身,一个是头顶金碗、身背翅膀的天使战红鹰,一个是全身乌黑,头长双角的魔鬼战红鹰。
“MD!刚才何必说的那么道貌岸然,送上门的小萝莉还不吃!?是不是身体有毛病啊?”
邪恶版的战红鹰呲牙咧嘴地吼道。
“我不能那么做,那么做就乱套了,再说了,又没有套,弄出了孩子怎么办?”天使版战红鹰讷讷道。
“你这个混蛋!我就知道你是个懦夫!”
“魔鬼”战红鹰将“天使”战红鹰一顿暴打,将他砸回了战红鹰体内。
“多么可笑,哈哈哈哈!”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躺在跑道上的战红鹰忽然大笑起来,他在心中自语:“我是多么可笑啊!”
穿越到60年前,已成为一个杀人不眨眼的铁血军人了,居然还为这些小儿女情事纠结,真是可笑,太可笑了。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战红鹰又狂笑了一气,笑到后来,竟有几分凄凉。
“对于这个金春姬,还是先观察一段时间再说吧。”战红鹰站起身来,打定了主意。
对于一名军人来说,那些簇拥着你的女人都将远去,唯有对胜利的追求才是永恒。
金春姬的目光望着营房的门久久不曾离开。
她抿了抿樱花般红润的嘴唇。
“难道,难道,他真的对我一点都不动心?”
她的眼中闪过一丝与她的娃娃脸极不相称的凌厉。
“密电!第1954号。美国中央情报局局长胡佛。为了深入调查中国空军研发新战机的进展,特派出中央情报局高级情报官罗伯特和诺曼乘坐C-47军用运输机于明晚11时潜入到大孤山丛林地带进行侦查。”
当孟竞从他最新研发的密码机器中破译了这段电文之后,他兴奋地几乎都要跳了起来,他马上用无线电呼叫战红鹰,向他告知了这一最新情报。以前都是美军监听志愿军的情报,这回孟竞能够破译美军情报,是一个很大的突破。
“好嘛!罗伯特,诺曼,都是送上门来的肥肉啊。不错,不错。”战红鹰拿着已被译成中文的情报赞道。
“老孟,你干的可真是不错啊。”
“呵呵,能得到你的夸奖可真不容易。”
“这正好给了隐龙师一个练兵的机会,不说是上天为鹰,落地为龙嘛,这次正好演练一番。”战红鹰眯起了眼睛道。
孟竞很了解战红鹰,他知道每当战红鹰要杀人之前,就是这个表情。
“你的意思是,在丛林里打一个伏击战?”
“正解!”
翌日夜,9时。
战鹰大队的八名飞行员全部集结完毕,战红鹰站在他们的面前,用冷冽的眼神检阅了一遍这班兄弟。
他们个个都戴着黑面罩,手持冲锋枪和手榴弹,在林飞虎的身上还斜挎着一个火箭筒。
118章 史上最背美国特工
更新时间2011…6…9 21:01:07 字数:2350
只有跟自己的兄弟们在一起,战红鹰才觉得真正的身心舒泰。也只有身为一名指挥官的时候,他才能找到自己穿越而来的最大价值。
“出发!”
眼见兄弟们都装备整齐,战红鹰下令。
戴着黑面具的隐龙特勤组,如幽灵一般潜入了大孤山的林区。
一架C47军用运输机穿透云层,在暗夜中滑翔。
“先生们,很快我们就要进入中国东北境内了。”
飞行员向座舱内的联邦特工道。
“罗伯特,你感觉如何?”
诺曼的背部紧靠着飞机的舷窗,紧张兮兮地问。
“呵呵,你的脸色像一只发了疟疾的母鸡。放松一点好不好,老伙计!”罗伯特是一个阴险的胖子,笑起来满脸的肥肉在都乱颤。
“不知道为什么,我有一种不祥的预感。进入中国可不是闹着玩的。”
“我们美国人想去哪里,就去哪里。况且,我们还有这些勇士给我们护驾。”
罗伯特看了一眼坐在座舱内的美国大兵,他们都是美国101空降师的成员。尽管在战后的解密资料中,从来不承认他们精锐的101空降师参加了朝鲜战争,但战史的记载都是靠不住的,它只有选择地记载对一个国家有利的事情,不记载那些败绩。包括这次101空降师的绝密行动。
在这些美国大兵的肩章上都绣着一个嚎叫的鹰,这正是美国101空降师的标志。
“诺曼,我从来没有想到像你这么胆小的人,也能够当特工。”
101空降师负责本次行动的杰克逊中尉嘲笑道。
“是啊!他太胆小了,他该留在家乡给母牛挤奶。”
“胆小鬼,联邦调查局招人真是越来越差劲了。”
101空降师的家伙们嘲笑着诺曼。
不知道是谁先起了个头,有个士兵用沙哑的嗓音唱起101空降师的军歌来,歌名叫做《伞绳上的鲜血》。
于是低沉的和声在嗡嗡作响的机舱内回荡:“他只是一个新兵,他害怕的发抖,他检查了所有的装备,他绑紧了身上的伞包。他必须坐在那里,忍受着引擎嗡嗡作响。他不会再站起,血腥,血腥,多么恐怖的死亡方式。”
诺曼还是头一次听到101空降师的军歌,一边听一边联想到自己的境遇,在他的背后,也背着一个伞包。而且他的跳伞经验也少的可怜。他隐隐觉得,即将进入的土地好似一条巨龙,一张口就能够把他和他的飞机给吞噬。
看着他害怕的样子,101空降师的士兵们唱得更加起劲:“他不会再站起。空中摇曳的乱麻缠住了他的颈,伞绳撕碎了伞顶,悬挂的带子打了结,绕着他的皮包骨,那圆顶篷成了他的裹尸布,他不会再站起,血腥,血腥,多么恐怖的死亡方式。”
黄豆大的汗珠从诺曼的额头上沁出,他把手伸进衣袋里寻找手帕,但废了好大的功夫才找到。
他的手颤抖着拿出了那个褶皱的手帕,擦掉了额头的汗珠,也许,他真的不适合做间谍。
坐在机舱对面的杰克逊幸灾乐祸地望着诺曼,舔舐了一下他黑人特有的肥厚嘴唇。用饶舌歌手一般的男中音唱道:“他不会再站起。他脑中闪过过去的生活、情感、欢笑和邻家女孩,他离开后唯一会牵挂的人,他想到了医师,会发现什么,他不会再站起。”
“停!停!”
诺曼突然大喊道。
“怎么了?”杰克逊抱着手中的M3盖德式冲锋枪的枪管假装关心的问道。
“我一会儿还要跳伞!但你们唱的歌实在是令我难受!”
“跳伞!哦?那是好事儿啊!那是我们的必修科目。”
“可我还不太会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