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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朝语说,小镇上有一家小饭馆,里面的菜肴味道非常好吃,路过此地不去享用,会终身遗憾。
柳朝语极力做出馋嘴的模样,颇有兴致地听着她们叽叽喳喳的话语,还不是顺着她们的话嘻嘻哈哈地说笑几句,末了在金兰问他去不去的时候,忙不迭地点头说自己也想了解这里的风土民俗,高高兴兴地跟着她们就上了岸。金湘玉从头到尾只是微笑着看着他,眼中偶尔掠过一丝怜惜的光,始终没有说一句话。
摇摇晃晃的跳板搭在河岸和船甲板之间,柳朝语走到一半,身子突然晃了一下,一双手从他的身后伸出,扶住了他:“小心。慢慢走,放心走,有我在。”
金湘玉手心传来的温度,耳边的细语,让柳朝语忐忑不安的心稳了下来。他回头给金湘玉一个微笑,再起步,脚下稳了许多。金湘玉没有放手,依然护卫着他,走到了岸上。
坐在简陋的铺子里,柳朝语有一阵子的恍惚,看着污黑发亮的餐桌和面前不怎么干净的碗筷,胃里一直有呕吐的冲动。只是,他身边的五个女孩子依然笑嘻嘻地玩闹着,浑然不觉得她们的衣着于小店的环境格格不入,他一个大男人,当然要强忍不适,不敢言语。他现在完全相信金菊是有目的地捉弄与他,这种污浊之地也有不吃就后悔一辈子的饭菜?天哪,反过来说还差不多。
叹口气,柳朝语只能眼观鼻,口对心,一动不动地如老僧入定般发呆。他是天皇贵胄,就算当初逃难流离之时,也不曾来过这等乡下饭铺,在柳朝语回京后,小黑听完了柳朝语流落凌水城的经历,不由得一脸黑线……他们可是把身上的银票全部留给了柳朝语,以至于两个逃回京城的小黑是以叫花子的身份回去的,虽然,这也是两人逃脱杀身之祸的主要原因,但对太子爷的大手大脚,依然是腹诽不已。
菜上的很快,灰白色的瓷盘里,青绿色的菜叶仿佛是刚从田地里采摘下来的一样,清亮的油色在叶面上反着柔和的光,恰似清晨的露水偎依在菜叶上。柳朝语目瞪口呆地看着眼前的菜肴,简直无法相信自己的眼睛,天,这菜色,可比皇宫御厨做的工艺菜还美。
旁边的金菊见柳朝语一脸色迷迷地盯着桌子上的菜,扑哧笑了:“姑爷,怎么光看不吃呀?我们可等着姑爷先下筷子呢!”
柳朝语啊了一声,反应过来了,尴尬地笑笑:“这菜太漂亮了,有点舍不得动手。”他边解释边小心地夹了一片菜叶放进嘴里,轻轻一嚼,一股清香自然的味道从口舌处直入内腹,浑身的毛孔也似都张开了般,那滋味,简直是无法形容,让人不由得闭上眼睛,细细体会。
等柳朝语回过味来,睁开眼睛这一看,得,盘子见底了:“哇!没啦?我才吃了一片!”
望着柳朝语鼓起的腮帮子,全桌人员哈哈大笑,金湘玉也忍不住了:“自己手慢怪不得别人。”
柳朝语使劲吞下嘴里涌上来的口水,也顾不上嘴角边上的吐沫星子,扬声大喊:“店家,再来一份刚才的这个菜。”
天哪,我怎么摊上这样一个没有风度的男人做丈夫,出去别说我认识你……金湘玉羞愧地双手捂脸,不忍看到周围鄙视的目光。金兰则好心地伸手擦去了柳朝语嘴边的吐沫星子:“姑爷,这店里的规矩是一样菜不上二遍,您就耐心等下一道菜吧!”
“哦……”柳朝语失望地放下高扬起的手,颓丧地坐了回去,一眼看到捂脸的金湘玉和几个忍不住偷笑的婢女,再看到其他饭桌上投过来的“关注”目光,他的脸刷地红了:“这个,那个,不是那样的,真的是太好吃了……”
金湘玉再也忍不住了,精美的绣花鞋在柳朝语的小腿上留下了一个灰扑扑的印子:“你不说话没人当你是哑巴。”
柳朝语红着脸,想说什么又不甘说,赶紧埋下了头。其他饭桌上的人们此时也忍不住了,哄笑声四起。柳朝语羞的恨不得把身子埋桌子底下去。
正当他尴尬万分之时,在旁侧不远的一张饭桌上的年轻人开口为他解了围:“兄台也不用不好意思,你定是首次来此吧?”
柳朝语如同遇上救星一般赶紧回笑道:“正是,正是。”
那年轻人哈哈一笑:“此处的菜肴真乃天上美味,小弟首次来时,表现还不如兄台。哈哈,人生在世,吃穿二字,面对美食,还能矜持下去,不是君子,乃伪者也!”
这番话深得柳朝语的赞同,他大点其头:“对呀,对呀,兄台所言正是我心。在下生平没啥特别爱好,唯饮食上特别,不敢说吃遍天下,也算吃了不少山珍海味,天下名家,却没有一处的味道有此处的鲜美。”
大言不惭也就罢了,还这么摇头晃脑的附和别人,柳朝语的样子别提多可笑了,惹得金湘玉又一次狠狠地踹了过去。柳朝语龇牙咧嘴地忍了这一脚,无辜的眼神向金湘玉诉苦:别踹了,再踹就走不动路了。
金湘玉狠狠的目光扫过来:堂堂太子爷,这个样子像什么话嘛,说出去也不怕丢人。
柳朝语继续咧嘴:不是你嘱咐我不要有太子的样子,装的平凡一点吗?
金湘玉继续瞪眼:笨呀你,不知道什么是物极必反吗?好歹我金湘玉的丈夫不是你表现的这么差吧?
无辜地继续眨眼:我不会装呀,只能这样表现了,要不换一种方式?
继续瞪眼:你敢!
委屈,缩头低眉:不敢了。
第九章 分道扬镳(3)
这以后,柳朝语果然老实了许多,规规矩矩地坐在那里,不再流出口水,偶尔的吞咽之声也没那么响亮了,这让金湘玉略感满意。菜肴上的渐渐快了起来,柳朝语也不再矜持,筷子动的比任何人都快,不说是风卷残云,也算的上是狼吞虎咽了,结果,自然都被金湘玉狠狠地踹了一脚,这种吃相,枉自人家厨子的一番辛苦。
柳朝语在这种强势威逼下,委委屈屈地享用了上等佳肴,即便委屈,那些白如玉的豆腐,青如碧的绿叶,鲜的不能再鲜的清汤,还是给柳朝语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与这些相比,金湘玉的那几脚就是小事啦!在几十年以后,谈起这顿饭时,柳朝语记忆最深的已经不是美味的菜肴,也不是金湘玉的绣花鞋,而是那个面带微笑的少年。对他的记忆也不是因为少年大大眼睛会勾魂,而是那双嫩嫩的手会杀人……
眼睛很大,明亮有神,嵌在含笑白皙的脸上,犹如黑珠子一般;手指很细长,嫩嫩的皮肤,恍如女儿家拿着绣花针的手,还真的很像,尤其是左手的那根比绣花针也长不了多少的银针。这双手在离开柳朝语身体时,被人握在了手中,握住这双手的那双手,也是细嫩光滑的,却是一双真正的女子之手——金湘玉的手。
“柳长风,你的手可真快,胆子也真大,敢对我金湘玉的夫婿下手的人,我还真有些欣赏。只是,湘玉一向看不起这种手段,念在你还算名门正派,我不取你性命,你走吧,别再让我看见你。”
金湘玉淡淡的声音响在柳朝语耳朵里时,他还在呆呆地看着红衣郎的眼睛,他简直无法相信,这个开口为他解除了尴尬,而后又笑嘻嘻地前来敬酒的年轻人竟是杀手,要置他于死地的杀手:“为什么?为什么不肯放手?”
柳长风,柳家堡的二公子,年轻一辈人中,他算是俊杰之一,加上柳家堡一直是北方一大门派,多次帮边关击退外敌入侵,在江湖上颇有善名,柳长风也被很多人称赞的。被金湘玉扔到一米开外后,柳长风并没有起身,他脸上的假面具已经被金湘玉顺手揭开,露出原本俊朗的本来面目,他手腕已经肿了起来,青色的抓痕在白皙的腕上十分显眼。若论武功,他本不会被金湘玉伤成这样,可是……
匍匐在地,柳长风默默听完了金湘玉的话,眼睛没有离开金湘玉半分,听了柳朝语的话,他微微苦笑,却没回答,而是痴痴地看着金湘玉道:“我想不通,为什么你要嫁他。五年前我求你嫁我,你说我武艺不高,于是我回去苦练武艺,跻身武林新秀前五后,我再来提亲,你说我文采不够,我回去拼命读书,准备参加秋考,可却传来你已嫁人的消息。我本想,如果你嫁的是一个超出我的青年俊杰也罢,可你却偏偏嫁给了一个无半点自保能力的呆秀才,还是这样一个……我为你不值,我为你不值。”
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红衣郎眼中的泪伴着他的大吼迸发而出时,柳朝语看到了一颗破碎的心。他的目光从柳长风移动到金湘玉身上,俊男靓女,一对玉人,他们在一起,应该很般配,这是柳朝语发自内心的结论。不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