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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亚动物诊所病历记录簿-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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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很久,骆医生才回过神来,看了看手里的那个纸包。
好奇心人皆有之,骆医生只是想打开来看一眼而已。
从某张旧杂志撕下来的纸张还印著极为暴露的美女图,忽略了那个被揉皱的大胸脯,这里面包的是一撮灰……
没错,是一撮灰!!
这是什麽玩意儿?!
这会儿特洛斯从客厅那把刚才放下的《西游记》给抱过来,边把书塞过去给骆赛边瞧了一眼:“这是不死鸟之烬,看这成色估计是最近五百年那一次给烧出来的。”
不死鸟……就是那个在火焰中死亡又在灰烬中重生的神鸟吗?!难怪生不出蛋,根本就没这个必要。
而且这撮灰……坑爹啊!就算这一撮东西散发出一种奇妙的香料芬芳,那也就他妈是骨灰!是骨灰啊!!这是最新的整人游戏吗?!不给人类货币也不要给这种莫名其妙的东西好不好,想扔都不敢扔进垃圾桶啊好不好!!
特洛斯站在旁边等了很久,而内心正一张一张桌子掀过去的骆赛显然并没有注意到他的请求。
他显然不是一头知道什麽叫“hold(等待)”的乖狗狗,不耐烦的青年一把把骆医生给拦腰抱了起来,轻松跨开大步走到客厅的沙发上,把人往柔软的沙发上一丢,然後抱枕搂好,利落地在侧旁躺倒占了大半的沙发,脑袋毫不客气地枕到骆赛的大腿上,边很不高兴地哼哼著“真硬,俄耳不是喂了你很多肉吗?怎麽还是这麽硌!”边寻找到最舒服的姿势。然後眼睛凶巴巴地瞪了还没反应过来的骆赛一眼,一副“你怎麽还不快点开始”的表情。
於是,拿著《西游记》的骆赛内心流泪状地开始给狗狗讲东方的某和尚和宠物猪宠物猴子带著仆人去旅游的故事……
呜呜呜,谁才是主人啊到底……
参考资料备注:
菲尼克司(Phoenix):不死鸟,每隔五百年左右,会采集肉桂、甘松和没药等的香料和树枝,并将之叠起来後引火自焚,最後留下来的灰烬中会出现重生的幼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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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XT下载17…01 《病历记录第十七页:喝醉酒的小狗》
17…01
日历上有个大大的南瓜图案,其实也不需要特别提醒,小镇上到处挂上的杰克灯以及已经非常兴奋地准备著奇怪装扮的市民们,足以提醒骆赛万圣节的到来。
比起戴上面具穿上奇装异服打扮成鬼怪的习俗,骆赛还是比较喜欢有汤圆吃的元宵,有粽子吃的端午,有月饼吃的中秋之类的中国节日,光说那些龙舞、走马、宫灯等等种类繁多、五彩缤纷的花灯就比那些个把挖空的南瓜当灯笼使顶多就是表情有点不同的杰克灯有技术含量多了。
不过有所谓入乡随俗,骆赛也不想那些跑来要糖果的孩子们空手而归,所以他也准备了一口袋的糖果。
还没入夜,已经可以看到街上迫不及待地穿上了骷髅骨黑外套或者怪物头套的人走来走去,自娱自乐外加吓人什麽的,都显得兴致勃勃,这个时候老城反而比新城区更热闹一些,这里矗立著被历史所遗弃的一幢幢旧屋子,黑暗的窄巷曲折不明去向,仿佛迷宫一般,让人有种进入了古旧中世纪的味道。
因为不少路灯坏掉了还没来得及修理,所以在旧城的巷道里,人们提著的南瓜灯成为了唯一的照明工具,远远看去仿佛一个个有著奇怪表情、发著光的在半空中漂浮前行。
“医生不去参加吗?”
青年把最後的一道汤端上桌子,在史努比围裙上稍微蹭了一下手,走到骆赛身边好奇地弯了下腰,透过窗户看了看外面热闹的情况:“看上去挺有意思的。虽然说假扮鬼怪的模样吓走恶灵这种想法说起来挺天真,不过某种程度上来说,对一些低等恶灵、小怪物是有效的啦!”
如果说怪物有像俄耳这样会给洗衣做饭家务活一把抓的话,是没必要驱赶……骆赛嗅了嗅空中香喷喷的米饭香气,还有炖排骨浓厚的肉香,最近俄耳的中国菜做得越来越好了,尽得他家的老妈的真传……
因为身高的关系,俄耳似乎很喜欢稍微低下头把下巴搁在骆赛的肩膀上,有一点重,不过并不难受,所以骆赛也不会将凑近主人表示亲昵的杜宾犬赶开。
“不过医生不用担心,我有在你身边,除非是大魔神级别的,否则是不敢靠近诊所的。”
“……”
如果是大魔神级别的话,世界都要毁灭了吧?!诊所什麽的,就不用太在意了好不好……骆赛很无力也很无言。
“真的不去走走吗,医生?”
转头看见俄耳忍耐又期盼的眼神,完全就像一只乖狗狗嘴里咬著狗绳蹲在地上摇尾巴请求主人带出去遛一圈的状况,那闪亮亮的眼神绝对是瞬间K。O。!
“好,吃完晚饭出去走走,顺便消消食也是好的……”
平时安静得连猫叫都能听到的旧区街道,现在触目及处都是打扮成吓人模样的市民,什麽巫婆、吸血鬼、骷髅、恶魔之类的,当然头顶大南瓜的更不在少数,反而是骆赛和俄耳这样穿著普通的走在人群中变成了异类。
也有想要恶作剧的人想捉弄他们,不是扑过来“啊呜!”地怪叫,可是不管怎麽样他们都无法靠近那个小身板很单薄的中国人,与他并行的另一个高大又气质良善的青年总会并不著痕迹地隔开那些想要扑上来吓骆赛的“怪物”,并且会好脾气地道歉:“对不起,我的同伴他比较胆小,请不要吓唬他,谢谢。”
然後“怪物们”在打量了一下在俄耳的庇护下不论是身形还是气势都显得相当弱小的骆赛,非常友好地点了点头,嘻嘻哈哈地跑开了。
胆小你妹啊!不要以貌取人好不好?!
别以为往脑袋上洒点麽血浆、披两片牛肉、穿上破烂的衣服、再套个手套就很吓人,太流於表面了!瞧瞧那边!那边那个孤零零一个人走著的白衣服小女孩看上去就很吓人,那颗脑袋瓜子没了半个瓢那个特技水平才高超啊!
雄起的骆赛一把拉住俄耳的手臂,挺起胸膛迈开大步往前走。
走到人工河附近,那有几家英式小酒吧,旧城的老屋子改造成酒吧很有复古风,这里一向是好友相聚或是情侣约会的聚会场所,气氛不错,又在新旧城区的交界,年轻人也多一些,生意还不错,到了万圣节前夜,更加是热闹极了,加上酒吧的老板也趁机推出一些特卖的鸡尾酒,非常受欢迎。
瞧那边的满脸扫上白颜料的“吸血鬼”正美美地喝著一杯看上去给血浆一样豔红的液体,还故意从嘴角漏下来一点,很有惊悚效果,而那边的魔怪则用小叉子叉出一块眼珠子形状的小蛋糕美滋滋地吃起来。
“医生不去喝酒吗?”
骆赛摇摇头,在酒吧点酒那是一杯抵三的贵,最近诊所的生意虽然有些起色,但距离可以奢侈地跑进去酒吧消费个十几二十英镑还差很远。
俄耳似乎明白他的担心,体贴地凑到他耳边,小声告诉他:“没关系的,医生,这个月的租金和水电费都已经缴清了,还有一点剩余,你可以喝一杯没关系。”
被宠物纵容的主人一点自觉都没有地高兴起来:“真的?”
“只是一杯哦!如果医生喝醉了我会带你回家的,别担心。”
尽管如此,但骆赛也只是点了一杯金西打(Gold Cider)啤酒,漂亮的金黄颜色,散发出酸酸甜甜的气味,放在露天站座的小圆桌上,在透明的玻璃长身啤酒杯里升起一颗颗晶莹的小气泡。
至於同行的俄耳,骆赛当然不会给他买酒的!
要知道这个看上去牛高马大的家夥半瓶啤酒就能撂倒,偏偏俄耳的酒品好得不得了,喝醉了就去睡觉,换出来的特洛斯明明没喝过一口酒就开始撒酒疯,更可怕的是狂犬喝醉了酒并不是像喝醉酒的球迷砸东西打架,而是……爱把脑袋往他怀里拱啊拱,而且还不让他在视线范围内消失,无论找什麽借口都不行,就算告诉他要上洗手间去洗澡要睡觉都不答应,粘皮糖都没这麽黏的!
桌子有点矮,俄耳微微弓著腰,侧托著下巴,半歪著头,对面前的那杯果汁一点兴趣都没有,反而好奇地看著:“医生,这是什麽?”
“这是一种苹果发酵的啤酒。”
“苹果啊?”俄耳饶有兴趣地说,“如果医生喜欢的话,明天我去超市买些甜苹果试著酿一些好吗?”
“咦?你会吗?”
“不会可以学啊!我想再复杂,也没有今晚那道鼎湖上素复杂吧?”
“……”复杂到记都记不清的原料,先不说各种材料分别焯水又沥干再烧锅热油炒繁复到让人昏倒,鲜莲子还要用小竹签去捅莲芯,就说到最後做好的每一样材料要按照白菌、花菇、竹荪、鲜菇、黄耳、鲜莲子、蘑菇、笋花、榆耳的次序摆进一个大碗,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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