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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死囚写遗书-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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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娃儿不学好”的议论中了。他感到很委屈:他与那个小女孩是谈恋爱,虽说年龄小了点,但亲吻一下是人之常情,干吗就成了“不学好的娃儿”了呢? 同时,他也感到很气愤:对方也是小题大做,就算我艾强未经你同意,强行吻了你的眼睛,你可以在心里骂我是“不学好的娃儿”,干吗要说出去坏我的名声呢? 
1996年7月3日中午,饭店里来了一男一女。艾强后来在狱中对看押他的劳改犯说:他把那一男一女比喻成地狱中的黑白无常,专门到阳间来给他指点到阴司的地狱之门的。奇怪的是,一直到执行死刑前的十多个小时里,无论我用什么方式启发他,他始终回忆不起那位男顾客的模样,甚至连对方的高矮胖瘦这些一目了然的外部特征都说不出来;倒是那位女人的样子,他历历在目。经过他一番言辞混乱、显然是带着强烈的主观感情色彩的艺术加工后,只要稍具社会常识的人一听就明白:那是一位风尘女子,除了陪歌、陪舞、陪酒之外,还有若干种陪法的女人。 
“哥子,”艾强问我,“你看过印度电影《大篷车》吗?” 
我点点头。 
“她就像《大篷车》里那个露出肚脐眼的吉卜赛女娃儿。” 
在艾强心里,他关注的也许不是那位风尘女子到底像不像吉卜赛姑娘,很可能是那位“多陪”小姐毫不掩饰肚脐眼的衣着让他想入非非……当然,这仅仅是笔者不负责任的猜测。 
在那一男一女的对话中,艾强听到他俩反反复复地提到一个叫滨江路的地方。艾强是第一次听到这个地名。听他俩的对话,似乎他俩的“爱情”是在滨江路上发生的。 
应该说,并不是滨江路三个字有什么特别的地方,而是他俩在谈到滨江路时流露出来的暧昧神态,激活了艾强压抑在心底深处的好奇心。 
他决定晚上到滨江路去玩玩。 
1996年7月3日晚上七点多钟,艾强早早地洗掉了身上的油烟味,换了一身干净衣服,向母亲告了假。他实实在在地说:“妈,我到滨江路去玩一会儿。” 
“行。”母亲爽快地同意了。儿子到江津两月有余,从早到晚地闷在饭店里,哪儿也没去玩过,现在他要出去玩一下,做母亲的哪里会不同意呢?她一边叮咛:“早点回来,不要惹事。”一边塞了一张五元的钞票在儿子的上衣口袋里。   
死不“明”目(2)   
艾强刚要跨出门,想起母亲“不要惹事”的嘱咐——母亲嘴里的“不要惹事”是指外面不安全,多加小心的意思。于是,他倒了回来,趁母亲不注意,顺手揣了一把剔骨刀在裤袋里。他当时的想法是:如果遇到坏人,用这把刀来壮胆。 
没料到,自己生平第一次带凶器出门,仅仅在两个多小时后,他的人生角色就来了一个阴阳大转换,这把剔骨刀残忍地刺入了一个无辜者的体内。 
这是艾强第一个死不“明”目的地方:他为什么要带凶器出门? 
2 滨江路:他第二个死不“明”目的地方 
江津市区是在过去的江津老城的基础上改建的,长江从她身边弯曲成几字形绕过去,因此,长江在江津地域又名几江。滨江路的前身是一大片破破烂烂的河滩地,后来,市政府投巨资将其改建成一条宽阔的大道,种上杨柳、铺上花草,成为江津的一大景观,同时,也成为老百姓茶余饭后休闲的好去处。 
1996年7月3日晚八点多钟,艾强来到滨江路。在他的上衣口袋里,放着母亲塞给他的五元钱;在他下身裤袋里,则揣着一把剔骨刀。 
江津虽然是重庆的卫星城,是一座小城市,但相对于他的家乡宜宾县木工镇来说,江津城在很少出门的艾强看来,就如同一座大都市一样。他非常新奇地打量着滨江路边那一幢一幢的高楼,又顺着高楼上五颜六色的霓虹灯将目光投向在夜色中泛着冷光的长江。接着,他又饶有兴趣地看了一会儿滨江路上那些男男女女、老老少少们自由组合的歌舞……当然,滨江路上那些地摊也吸引了他的注意力。他甚至想到往后在滨江路上摆一个夜宵摊,让那些蹦蹦跳跳的人们有一个充饥的地方。 
他走到卖冰棍的小车前,刚一问价,听对方说一支冰棍要两元钱,他急忙将手从上衣口袋里抽出,转身急匆匆地离去。 
他很能体谅母亲挣钱的不易。 
这时候,一位艾强至死都不知道她叫什么名字的年轻女人注意上了他。 
——在本文里,为了叙述方便,笔者只好给她取一个代号:夜莺。 
夜莺是那种除了三陪外还可“多陪”的风尘女子。她不到任何一家歌厅、夜总会、桑拿或修脚屋去“挂单”,她认为那种地方目标太明显,早就纳入了有关部门的视线。像她这种外地女子(一般做这种生意的女人都不会在本地开展业务的)最安全的办法就是当一名自由的夜莺。因此,她选择了白天睡觉,晚上到滨江路捕捉她的猎物。夜莺明白,在任何城市的任何一个休闲的地方,除了正常人的正常娱乐,还有非正常人的非分之想。至于怎样辨别猎物,用一句夜莺她们的行话:我们有职业嗅觉。 
首先引起夜莺注意的是艾强的身材。在众多的游客里,他比许多人都高出一个脑袋。其次是他的衣着,白衬衣配黑裤子,皮鞋擦得锃亮,一副规规矩矩的打扮。凭这一点,夜莺大致判断他是外地人。因为江津城不大,又非商贾云集之地,流动人口不多,晚上到滨江路休闲的大多是本地居民,他们或趿着一双拖鞋,或穿一条西式短裤,或……总之,有诸多可供区别的特征。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夜莺的职业嗅觉发生了关键性的作用——她觉得艾强是一条肥虫。 
夜莺在动物学上的学名叫歌鸲,形状像麻雀。 
夜莺是要吃虫的。 
是不是艾强的眼光在那些妙龄女郎的身上闪闪烁烁的举动被夜莺看破了他心中的活动、感觉到他是一条肥虫?我无从知晓。但是,在1996年7月3日的晚上,在山环水绕的江津滨江路上,上身仅有五元钱、下身藏着一把剔骨刀的艾强被夜莺认定是一个从北方跑到江津做生意的老板。夜莺哪里知道:她的职业嗅觉也有看走眼的时候。 
夜莺的突然出现把艾强吓了一跳。她不知从什么角落里突然间冒出来,一下子站到艾强身边,故作惊喜地说道:“大哥,好久没看到你了。” 
艾强吃了一惊,本能地跳开几步,看着眼前这位“熟人”发愣。   
死不“明”目(3)   
夜莺立刻滑过去,贴着艾强的身体,放低声音说:“一百元,干不干?” 
“什么东西一百元?”平生第一次遭此艳遇的艾强吃惊地瞪大双眼。没等他清醒过来,一股浓浓的香味立刻扑入他的鼻孔,胳膊也被夜莺莫名其妙地挽起来。 
夜莺已经司空见惯了这一切,她紧紧地挽住艾强的胳膊,在外人看来,有如一对热恋中的情侣。她低声说道:“大哥,到河边去玩,我们慢慢谈。” 
滨江路临河岸边有许多石凳,杨柳将这些石凳如雨伞般地笼罩着。的确,背对高楼大厦,面向滚滚长江,倒不失为一个谈情说爱的好地方。 
如果说,先前的艾强还处于惊愕之中的话,现在,当他们坐到石凳上后,艾强已经明白是怎么回事了。 
“大哥,”夜莺说,“我早先以为你是北方人,现在才知道我搞错了。” 
夜莺已经听过艾强说话了,一口浓浓的四川口音使她明白了“嗅觉”的失敏。然而,这点小小的失敏算得了什么,夜莺更大的失误还在后面。她开出价码:“大哥,一百元,绝对不亏你。” 
夜莺在喊价的时候,下颏轻轻地搁到艾强的肩上,嘴唇就在他的耳朵边,同时,她没有忘记强有力的辅助手段——她一只手搂住艾强的腰,另一只手伸向每一个男人都非常敏感的部位。世上许多有非分之想的男人,往往就是这样成为夜莺们口中的肥虫。 
艾强没想到有这样的艳遇,或者说,这艳遇来得太快,太突然,他没有任何的思想准备。说他没有思想准备是不是否定了他到滨江路来“探花”的目的呢?不是。人们说的秀色可餐不是吃而是看,是欣赏。对年仅十九岁还是处男之身的艾强来说,他到滨江路来的目的是饱眼福,重庆人叫作打望。他真的没有应付夜莺们的思想准备,或者说他还没有具备这方面的免疫能力。 
“大哥,”夜莺说,“一百元,随便你怎样玩。走,大哥,到我家中去。” 
被夜莺一系列职业到家了的动作弄得心慌气紧的艾强,紧张、慌乱、惶恐、渴盼……此刻,他满头大汗,情急之中,他只得实话告诉夜莺:“我只有五元钱。” 
夜莺轻轻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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