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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追捕外逃贪官纪实-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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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完他挂断了电话。

调查组由此推断,李化学既然故意说出他在美国夏威夷游泳,那么现在他只能是在悉尼。李化学只有隔壁王二的智商。

调查组紧急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商请公安部,由中国警方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对李化学发出了红色通缉令,通缉李化学的行动随即在国际刑警组织的协助下很快展开。

调查小组以城乡建设集团名义,聘请澳大利亚律师在悉尼起诉李化民的公司,要求收回在澳投资的别墅等资产。法院随即冻结了李化学公司的资产。李化学却告诉他的律师,他和情妇高某共同购买的房产不属于北京城乡建设集团,买房的钱是高某个人的。经协助中方的律师调查,证明这处房产属于中国的国有资产。通过民事诉讼,澳大利亚法院判城乡建设集团胜诉,李化学开发的5套价值887万余元的高档住宅等被追回,但李化学一直没敢露面。为了尽快结束诉讼,城乡建设集团不得不承担了李化学公司的债务。

在国内的查证还发现,1998年3月,北京某施工单位承建俱乐部项目短缺资金,向李化学寻求帮助,由恒万实业为其担保向银行贷款500万元,随后李化学就向对方索要68万元人民币,为自己买下一套豪宅。李为妻子董淑芹承包的工程经营部挪用公款50万元也被查证出来。

从一夜千万富翁到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00年8月,中国警方在国际刑警组织的协助下,终于在悉尼将逃跑不到8个月的李化学抓捕归案,李化学在澳大利亚的律师一再找到中方申辩,声称李化学已经是特别行政区的公民,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必须保护他的人身自由权,你们现在不能抓捕他。

中方代表告诉他的律师说,我们不会破坏特别行政区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李化学移民之前是中国公民,他触犯了我们中国的法律,我们必须严格按照中国法律,追究他从前的不 
法行为。

2000年8月26日晚,李化学走下飞机的舷梯,重新踏上北京的土地,但不是旅游归来,也不是考察归来,是被两名中国警察看押着走下舷梯的,在机场上等待他的有关人士和汽车也从来没这么多过。

2000年8月26日李化学被依法逮捕。

李化学死不认罪,坚决否认自己在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的贪污行为,所有罪责一概不承认,他以为只要自己拒不认罪你法律就对我无可奈何。

2001年10月19日,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以李化学贪污1145万元、受贿68万元、挪用公款50万元三项罪名,向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提起公诉。

对李化学的起诉书有一万多字,他接到后捧着看了一遍又一遍,这个所谓北师大的研究生毕竟只念过小学,你不让他反复看他就读不懂;再说这又是他人命关天的事,他敢不反复看吗?最后,他终算是看懂了,呆了,傻了,不会说话了,白纸黑字,他的犯罪事实写得一清二楚,板上钉钉。他没想到,所有的涉案人员全都做了交待,他想抵赖也只能是一场螳臂挡车。

2002年12月6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宣判: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指控被告人李化学犯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的基本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鉴于大部分款项被追回,可不认定其所犯贪污罪情节特别严重),依据刑法有关条款规定,判决李化学犯贪污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宣判后,李化学不服,提出上诉。

2003年4月3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李化学一案做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早在2002年6月18日,李化学的妻子董淑芹就因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

据检察官介绍,李案是北京市市属单位涉案人员级别最高、局级干部中涉案数额最大、调查取证涉及国内外、通过司法协助将嫌疑人缉捕、引渡回国的第一案。 

查办本案的检察官彭唯良说:〃李化学没想到,通过法律诉讼能把钱收回来。〃

检察机关在接受采访时说:〃国有企业打入境外的资产失控,城乡建设集团不是惟一的例子。不少贪官在国内触犯了法律后,事先把大笔国有资产打到国外,一旦东窗事发,拿一本护照就跑了,外逃以后,在国外挥霍巨款。李化学把持的巨额资产被成功追回,绝对是一个成功的范例。〃

检察机关还表示,现在有些国有企业的领导,手中握有的权力太大,同时,有关部门又缺乏可操作性的监督措施,使得像李化学这样的一些企业负责人在单位内部处于一手遮天的地位,惟我独尊,独断专行,重大事项、重要开支几乎从不研究,全由一人决定。个人的权力过大、过于集中,是产生腐败的直接诱因。 
 

第二章 他们在加拿大落网
 
26岁:利用电脑作案侵吞银行巨款第一人
方勇,1964年出生。1982年从宁波市某中学毕业之后,就接班顶替父亲进入宁波市工商银行江北办事处工作。1987年8月,又如愿以偿地调入新组建的交通银行宁波市分行,先是担任手工记账员,第二年3月开始任电脑记账员。此时的方勇,以他的聪明、勤奋赢得了领导和同事们的赞誉。后来宁波交通银行添置了电脑设备,会计业务开始使用电脑处理,原在工商银行江北办事处从事计算机操作的方勇,便担任了计算机主机操作员,负责临柜即时处理。1990年,他又兼日终业务处理,并负责数据文字资料的装订工作。年仅25岁的方勇真可谓 
春风得意。

方勇的犯罪历程很值得用人单位反思。他是一边在作案,一边受重用的,而受重用又给了他更多的作案机会。

方勇第一次作案是在1985年,他利用自己分管的宁波边防检查站账户提取现金3万元,钱到了手还不敢出去用,很怕人家怀疑他哪里来那么多的钱?可是过了几天,看看周围根本没有谁发现他有问题,他悬着的心才渐渐平静下来。以后,他又相继从江北区财政局、渔业钢丝绳厂账户提取现金共计11万元。有了钱,他开始不安分起来,穿名牌用名牌,邀朋友去舞厅潇洒,去吃饭店去洗桑拿,一甩手就是好几张〃大团结〃。为了享受兜风的刺激与乐趣,他花两万多元将铃木王摩托车推到朋友们面前,显示自己财大气粗、气派非凡。

1987年8月,幸运的方勇又被调入新组建的宁波市交通银行。为了填补上他在原单位贪污的11万元,他绞尽脑汁想出利用手工记账的方法,把宁波市财政局账户上的11万元划到仓桥头商场,再由该商场划给工行,顺利逃过了这一关。

俗话说,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方勇也想到过自己犯罪的危险和下场,也曾想过〃洗手不干〃,但心里还是总有一种忍不住的痒痒。他〃寂寞〃了两年,忍耐了两年,旧案已经石沉大海不再有危险,终于忍无可忍,迫不及待地重操起偷盗的旧业。经过一段时间的精心筹备,他变本加厉地大干起来,从1989年下半年开始,作案的目标选择为自己控制的数额较大的宁波市财政局等账户的资金,将巨款划到早已停业的江北旭海经营部,并私自刻制了该经营部法定代表人专用章、财务专用和财务部负责人章,重新启用原来的账号。再利用电脑作案,从旭海经营部账户将钱划到奉化、慈溪和广州等地,然后他再到那些地方去提取现金。有时也通过他女友章某的父亲帮忙,章某仅从慈溪就为方勇提取现金69万多元。

1990年5月,方勇通过关系,购买了一套与市交通银行相同型号的电脑,秘密安装在自己家里,使他可以在自己家里操作,作案手段更高明,伪装更巧妙,造成银企对账虚平。

这样,方勇自1988年上半年至1990年的两年多时间里,利用电脑疯狂作案,侵吞人民币达166万余元。

方勇知道自己的罪行严重了,在作了一番准备之后,1990年8月4日,他向科长口头请假,声称自己患上了严重的胃病,需要休息几天。尔后就与女友带上已经准备好的巨款,当天乘飞机仓惶外逃……

查账人员发现方勇管理的账务出现了差错,他们听说方勇从8月4日请病假已经好多天,便于8月10日登门去看望他,但人们却找不到这位年轻人的踪影,既然病得很重为什么不在家里休息呢?一种不祥的征兆突然浮现在大家的脑海里:这绝不是一般性的账务差错,极有可能是方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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