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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你不知道,马德里正在申办奥运会,这是造噱头咧。”
不多久,骚动再起,这次是罗伯特·卡洛斯,世界上最好的后卫。人群再度涌向贵宾席,后来缓过神儿来的保镖出面干预,才慢慢散开。
终于,大腕们能够专心看球了。辣妹看得十分专心,一会儿鼓掌,一会儿摇头,失望处拍着大腿。而他的万人迷老公看起来则是一心两用,他好像把更多精力放在了自己的高贵妻子身上。总是盯着辣妹看,一副甜蜜蜜的模样。看在眼里,我当日第一次开始觉得小四不在是好的,不然她吃醋也要吃死,加上她不怎么喜欢她的这个小儿媳妇。
之后一个接一个足球巨星到场,几乎来了一整支皇家马德里队。星光四溅。或是此时的网球场实在太不像网球场,使费雷罗失去了打球的耐性,他被对手拿到了赛点,万幸,全场加油下,包括我也跟着大喊他的名字,他挺了过来,最后胜了。
那天我觉得十分疲惫,可能是因为看见了太多巨星。但那天真正使我觉得心累,久久不能忘怀的却不是那些球星,而是走出中心球场之后发生的事。
第十二章:死神来了
外面一个外围场地旁,挂着费雷罗的巨型海报,任子建去买饮料,刚刚的比赛最后的时刻实在够紧张,我喊得嗓子发干。这会儿,我站在那巨副画像下,静静看着这个漂亮的男子,回味着赛点时他的眼神、他的坚定,我忽然明白我喜欢什么类型的男人,费雷罗的漂亮、内敛,一点点的羞涩是詹天所有的,任子建有的是费雷罗的成熟、勇敢,一点点的孩子气,还有一个共同的,就是詹天和任子建都有如费雷罗般灿烂的笑容,那是真正的灿烂,你感觉他一皱眉头,世界都灰了,而他一笑,整个世界都晴天而阳光普照。
不对,不对,我这个想法的逻辑思维有问题,这么说来,我该喜欢费雷罗才对,因为他集中了詹天、任子建的所有优点和特质,但是事实却不是这样,我对费雷罗是欣赏,是爱慕,甚至是觊觎,却不可能是爱。
爱是需要一路走过的,詹天有我大学所有快乐的记忆,任子建有我踏入社会以来所有的风雨、患难与共,那些一起走过的日子是谁也不能代替谁的。
正想着,有个扎着两个小辫子的女孩子跑过来,手拿着冰淇淋,呲着雪白的一排小牙冲着我笑,头上红色的蝴蝶结、脚上噌亮的小皮鞋和干净的白袜子都说明她的妈妈把她照顾得有多好。
我用不太熟练的西班牙语问他,“小妹妹,你一个人来的吗?”
她摇头,“我和我妈妈一起来的,还有我爸爸。”真是个幸福的小人儿,我说,“我多想像你这么幸福。”
轮到她问我了,她指着费雷罗的画问我:“你知道他是谁吗?”有得意的口气,我便逗她说:“我不知道,你可以告诉我他是谁吗?”
小女孩微笑着说:“他是全西班牙最帅的男人,我长大要嫁给他。”
真是可爱,前半句倒是不假,但是后半句,我想告诉她她的心上人已经有女朋友了,但是想想实在没有这个必要,如我老妈大人所说,千万别去干涉一个人的梦想,尤其是一个孩子的梦想。再说她也不一定懂女朋友这个词是什么意思,到时候要我用蹩脚的西班牙语解释就一个头两个大了。
于是我便祝福她:“你要嫁给全西班牙最帅的男人就要长成全西班牙最漂亮的女孩哦,你知道要怎么做嘛,首先,不能老吃糖把牙齿吃黑哦,你的牙齿是最漂亮的,还要好好保护眼睛,长大不能戴眼镜哦……”
正说话间,一个漂亮的女人走过来喊小女孩,是她的妈妈显然,居然是东方人,且是东方美女中的美女,真是光亮照人,酷似电影明星,怪不得生出那么漂亮的女儿,我有点嫉妒了,我便说,“您的女儿真可爱,并且同您一样漂亮,请问您是中国、韩国,还是日本人?”
她笑答:“中国。”
“真是巧,”我马上改说中国话,“说西班牙语说的真是憋死了,难得可以说中文。”
她谦和地微笑,礼貌地用语:“谢谢你喜欢我的女儿,她是个小捣蛋。见到你很高兴。一个人来看球吗?”
“不,我和我朋友。”
“哦,比赛很精彩。”
言谈间,我再次注视眼前的漂亮妈妈,其实她的五官并不算精致,只是身上带着一股柔和之美,在这种美之下,脸孔如何反而变得不重要了,加上她穿着蓝色低胸长裙,把她的气质衬托得无与伦比。若是等我有了女儿的时候,也还能这般绝色动人就好了。
这时小女孩的冰淇淋吃到了嘴边,“你看,她吃得多狼狈。”她笑着与我说,并俯身掏出纸巾给小宝贝擦拭,我正感动于这画面,却忽然在漂亮妈妈的低领口下、乳房上侧看见了一支箭,是纹身?是纹身!是纹身……好熟悉……天!电光火石间,我震惊得无以复加。
我正张大着嘴巴,她已与我道再见,小女孩嚷着,“费雷罗该从球员休息室出来了,我要去和他合影。”母女俩便匆匆离开。我望着她们手拉手,大手拉着小手的背影,久久发呆。
“喂,怎么了?”任子建回来了,一边问,一边递给我一罐可口可乐。
我最爱喝可乐了,因为詹天说过可乐中能喝出爱情的味道,但是这会儿我望着的人是任子建,是一个爱情在别处、不在我处的男人。我看着他,不知道是否该告诉他,我看见了他的女朋友,他朝思暮想的人,可是已为人妻为人母,且显得那样幸福,且她此时此刻就在这个体育场内,可能就在球员休息室门口。
我们慢慢地向体育场外走出,我脑中又想着另外一种可能:会不会我看见的不是任子建的她呢?会不会那纹身只是巧合?但无论如何,这种几率太低了,异国异地,她又是中国人,她又是那么漂亮,她又大概三十岁左右,一定是她,一定是她。
我应该告诉他,不然他会恨我令他们错过的,但是,小女孩的爸爸,就是她的丈夫也在,这样会不会给人家一家人造成困绕呢,她看上去的确很幸福呢。我又犹豫了,犹豫间已走过两条街。任子建推了推我,“喂,干吗魂不守色的?是不是人跟着我走出了体育场,心还跟着费帅哥留在体育场里?”
我用嘟囔的声音说:“我的心的确还留在体育场里,却不是因为费雷罗。”
“嗯?那是贝帅哥?”
“是一个胸口纹着一支箭的女人。”
“你说什么?”我的话终于令任子建震惊,那种震惊超过了在北京公司的天台上,我说是我偷了公司文件,超过了在巴塞罗那的警察局,我失踪了一天之后两人再见,那种震惊是我认识任子建以来从来不曾见过的,甚至从来不曾想过的,这样的表情,这样的震惊也会出现在沉稳从容的任子建的脸上?!
“你刚才去买可乐的时候,我在体育场里看见…”我的话还未讲完,任子建已经拔腿向体育场的方向跑回去,他没有时间问问我当时的情况,也没有时间再听我多说什么,甚至没有时间怪我怎么不早点说,他没有任何时间,那一刻,他的心里只有她!
望着任子建飞奔的背影,飞奔过马路,我清清楚楚明白了,当他的她出现,他的世界就只有她,再没有任何人了。他可以面不改色地面对我的被捕,也可以极其冷静地站在公安局门口给法庭上的朴梦夕打电话, 他可以面对所有的事,应付得从容不迫,自信而镇定,只除了他的她。
这将是一个执着一生的男人吗?我问自己,据说执着的人总是必须付出代价,我为他祈祷。
我就这样被他丢在街边,我一个人慢慢地走,慢慢地走回家,耳边仿佛又听见任子建的口琴声,我不知道任子建爱吹的那支曲子是什么,只想象那曲调应该是愁肠百结,辛酸无比。三年多前,他的她走后,他放弃了追赶的念头,靠在窗台上幽幽地吹着口琴。那时他是怎样的心情呢?我不知道。我只知道这一次他死也会要去追赶她,再也不会放弃。
我一个人回家,自己下面吃,自己看电视,那个晚上我是那样寂寞,空虚,无聊,几乎不知道该干什么,每天都有任子建在,已成为我的习惯。我说不清自己是什么时候起开始依赖他的。
我没有很想他,真的没有。只是在走去厨房、看见还没吃完的番茄酱时想起他,在饮水机旁冲咖啡,看见他的杯子时想起他,在看《兵临城下》看了一半时想起他,在听《禁色》听了一半时想起他,在我不想想他时想起他。我对自己说,这样很好,我没有很想他,没有想他到发疯,想他到眼睛湿润。 对于这样的依赖,也许我应该感到幸福,而不是痛苦吧。也许。
更也许,从今以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