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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霞把余辉涂抹在他身上,使他的身影显得更加孤单。不远处的小杨树,在渐渐大了的风中摇曳着枝头。额上的一撮乱发被风吹起来,象是燃烧的火把。他的怀里,抱着她的花布棉袄。
彩珠憎恨地瞅着这个男人,眼睛随即潮湿。只是,她不想再哭。“这只饿狗。”她轻视地说。这使她的羞愧不安的心,好受了许多。不错,一切罪孽都是由这个男人所一手造成。她在他的强暴面前,怎么可能不受到伤害呢。
保瑞扭过头来,就看见了她的身影。他不再吸烟。额前的那一撮头发,又飘了起来,就象一只黑火把。
女人盯着这团黑发,蓦地没有了一点恨意。
保瑞显出惶惶的样子,把吸了一半的烟扔在地上。他夹着她的花布棉袄,飞快地朝这边奔来。
她用十分夸张的样子,把脸扭开。
“天凉呢。”他把棉袄递过来。
女人木然地瞅着远方的雪岭,和雪岭上方燃烧的晚霞。
他把棉袄披在她身上。当他的指头碰到她的一瞬,她的身子猛地一颤。一股莫名的恼怒,重新笼罩了心灵。“走开。”她用嘶哑的声音说。他的总是喜欢带着几分嘲弄的目光,变得毫无光彩。他想说什么,可喉咙就好似被什么糊住了。
“呸。”他把脸扭开。
女人的目光,变得疯狂、暴烈。
就在保瑞嘴角上的冷笑准备按照习惯,继续绽大绽宽,女人的手在眼前闪了一下。霎时,他的右边嘴角渗出一溜血印。他的还没有绽开的微笑,也就被这意外的撞击凝固在了那里。他扬起脸,喘着粗气。脸上的纹沟就象要塌下去一样,把嘴挤歪。他把一颗早就快脱落的烂牙扯出来,看也不看,扔进草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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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马在地头上叫唤。远处农舍的上空,升腾着缕缕青灰色的炊烟。暮色下的湟水,沉静了许多。林子周围的空气,清冷、潮湿。风停了,空气跟着凝滞了似的。
他用凶狠的目光,盯着她。酒精使他的眼睛发出一层淡红色的光泽,使它们显得更加愚蠢、顽固、野性和骄傲。
“要重新分地了……你个迷糊虫。”
“这又咋样?”她的心,哆嗦一下。
“你也得上山啦。人心变了。这就是新的历史。你想让人家照顾你一辈子?你脑子热了一阵子,却得守个瘫子过一辈子。”
“你这独活虫……真叫我恶心。”
“独活虫?如今谁又不是?你睁眼看看,谁又不是?你在我眼里不象一个人。你是圣人,是怪物。我真不想可怜你哩。”
“你还是先可怜可怜自己吧。”
“你在为淫邪的侯家堡守节,可他们全准备抛弃你了。你的美德已一钱不值。你是所有人的笑柄。瞧着,他们将用抓阄这种最公正的形式惩罚你的善良……这就叫秩序,就是市场经济。你这头先天不足并且善良过头的骡子,你去争吧……”
他在酒后的谈吐,总是这么畅快。他的话又多又狠。此刻,他再次为自己的这种潜能而得意。其实早在八年前,他就显示过一番。那是在莲花娘家的建筑承包队,他有幸顶替别人,成为采购。他在省城混了三个月。那是一次失败的经历。但他却从中验证了自己的潜能,他比教书匠还善于运用词汇的沟通功能。如果是生在城里,他就极有可能成为最厉害的律师。只是,他如今却变得越来越懒惰,懒得搭理这个世界,懒得同人讲话。如果不是因为肚子难受,连屁都懒得放出来呢。
“你终于有机会来羞辱我啦。”
“是的,我一直就想作践你。你从来都不愿意正眼看我。好象我一死了女人,我也就变成了一只苍蝇。你生怕我会碰你这堆熏屎。可我偏要碰哩,我就是要让你变得不贞节。妈的,我今天是多么痛快——我蔑视侯家堡贫贱透顶的道貌岸然,我憎恨祖宗的虚伪……我早就想这么痛快一下啦。怎么?”他伸出手,把她的下巴掀起来。“你好狠。可我就是喜欢让你打。你再打呀,你对我做什么我都愿意……你是我的女人啦。”他阴毒地一笑。
这一刻,她从他的眼睛里看到了比阴险还要可怕的东西。那是什么呢?是带着野性的反叛的疯狂吗?他在反叛谁呢?在向谁挑衅呢?这个女人的心,产生了惧怕。他的真诚,就如一副诱人的钩子啊。她想,真正的魔鬼决不是保顺。可是,可是,保瑞的鲁莽又是这么富有男人气概……她一下拨开了他的手掌。
“你将来也只能属于我,永远属于我……不信就瞧着,除非我们都死了,可我们都不会死……我们的日子刚刚开始,对,刚刚开始。”他端详着她的脸蛋。他把一个男人的全副活力,都聚集在眼睛上。他怎么也不会相信,他占有了她,哪怕只一次。他还是第一次偷尝野食,而且是什么样的果实,美丽、高贵,有时简直如太阳一般,会发出圣光。当第一次见到她的父母亲,就感觉他们比她还要高贵。他们属于人类中最忠厚善良的那种,一颗心完全透明,如水晶一般美丽。他当时就想,自己的父亲比照起来简直就是个仆人,偷吃了主人家东西的下人,可这个下人的残废儿子竟又作践了主人的女儿。他不能再对视他们的眼睛。二哥怎么就不羞愧而死。可今天,他也作践他们的女儿了,并且还十分得意——他是越来越轻视她的这种善良了。
“你是想逼我死呢。”浓郁的暮色,掩去她脸上的苍白,使她变得更加俏丽。寒气中,她吸吸鼻子。她用泪眼盯着他。眼睫毛随着眼皮的张合,动人地一抖一抖。
他仿佛看见了她眼里的越来越浓的轻视和嘲笑,这使他再次按捺不住自己。他伸出手臂,把她夹进怀里。自己只有这种肉体的力量了,他要用它再较量一下,再征服一次……然而,当触到她的身体,他就清楚了自己的处境。我夺不走她的心。这样,他的身体有如抽空了血液,乏软无力。他为自己的状态绝望。
她挣扎,咬他的肩膀。他把她的下巴掀起来。两人就这么僵持,把嘴里的热气喷在对方脸上。她无法直对他的目光,把眼皮合住。他一阵兴奋。可这股快意,怎么也走不到最顶端去。他不可能真正征服她。他把双手按在她的后脑勺上,把带着血腥气的嘴唇对上去。这使她不得不把手伸上去,勾住他的脖子。
他们摔倒在草地上。
暮色中,她的面庞猝然削瘦了,身体软得如一团面糊。他的手凝固在她的腰带上,整个身体都凝固了。她睁开眼睛,焦渴地瞅着他。可他的力量,霎时全都消失了。他绝望地闭住眼睛。
“我是畜生……”他咕哝道,脸埋在她胸前,身体颤栗。
她怔住,慌乱地掀起他的头。他如孩子一般伤心地哭着。毕生从未体验过的母爱的温情,如血液流遍身体,并使她心碎。她用粗糙的手掌抚摸他的脸蛋,抹去他眼角的泪水。她更加清晰地看到,他的目光一直是这么单纯,有如孩子。
两个人的身体交缠在一起。女人悲伤和幸福的低泣声,使树上的喜鹊不安地摆着身子……
第3章 嫂子接受了小叔子的爱
保顺这天没有盘问彩珠。平时她回家稍晚一些,他就要盘问一番。彩珠匆匆做好吃的,给男人端上来。她自己吃不下。他刚一吃完,她就又进了厨房。她这天把厨房收拾得十分干净,还烧了一锅开水。她给他擦洗身子时,他感到她今天是这样细心。
“秋天抓阄,保瑞也许能换到山下来。”
“唔。”他说。
“保瑞要是能换到山下,就太好了。”
“唔。”他的眉毛,动了一下。“母亲对咱俩很操心哩。分到山上的窄溜子地,再也用不成骡子,对你会多么难呢。”
“会那么巧吗?”彩珠感到奇怪,自己已经不再那么惧怕分地了。“是我的心已经麻木了吗?”她朝男人的下半截身子瞥了一眼。自结婚以后,它们便日益萎缩得如两根粗胳膊了。
熄灯后,女人钻进被窝,背对男人,默默地想心事。胸中仿佛滋生着一股崭新的力量。连他的粗野和莽撞,激起的都是绝美的感触。莲花为什么那么不喜欢保瑞?如果他是自己的男人,哪怕他就是苦役犯,她也会爱他,等他,把他当作神灵……
她并不为自己对保顺的敌意,而有太多的不安。给保顺洗罢身子,她就用挑衅的样子把腈纶毛衣取出来,放在枕边。内心的冲动,使她真想跑到野地里大嚎一阵。
现在,她思索的一个问题是,从哪一天起,自己开始喜欢上保瑞的。显然,事情的发端决不是今天。尽管十分愿意正视自己的灵魂,却还是回答不了。她只是记得,她跟保瑞三个春天在一起耕地,三个秋天在一起收割……不错,当初某一天,她的头脑倏然间产生过一个念头:保瑞同她才算组成了一个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