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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上掉下个乖儿子
我这一生一直都很顺利。学业、事业、还有其它别的副业。只要我涉足,不用太用心,都会无一不可。对此我一直很感恩,觉得这是上天对我的厚爱。毕竟不是每个人都能像我这样一直顺利的。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渐渐发现一个可怕的问题。什么都来的时候?我的爱情被遗忘了。
我一直以来都没有爱情但我的身边并不缺乏异性。我喜欢利用我的优势和身边看上眼的男人调情玩乐。这可能和我自幼生长的环境有关吧。我很小的时候随父母移民去了美国。可能是从小没有被灌输中国的传统女贞教育,我比国内的女孩子开放许多。
十六岁的时候,我的第一次给了云又涵。云又涵是我青梅竹马的男性朋友。我不能否认是我在那个青涩燥闷的夏日午后勾引了他。他那时十八岁。我们做的很生涩,像所有第一次做的人一样。至此以后我们就再也没有做过。他还是他,我还是我。只是从此以后我在这方面却一发不可收拾。我想可能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我遗失了我的爱情。我觉得有没有爱情都无所谓,重要的是你身边有人陪就好了。何苦为了某个人扰得身心疲备呢!
我现在二十七了。二十岁那年为了陪外婆,我回到了国内。从某个重点大学读了法律系的研究生。从十六岁和云又涵的第一次明白情事开始,就一直谈情但不言爱。我相信欢情不相信爱情。我想爱情与我这样没有心的女人是不着边际的。但我在这方面一直都有严格的要求。和我在一起的男人,无论是做什么的,我都不管,条件只有一个,帅!
我喜欢帅气好看又有气质的男人。不帅的男人既便再有情再有钱再有权,我都不要。我沈沫只要好看养眼的男人。理由只有一个,我也很漂亮。已经这么放纵自己了,怎么也不能委屈到要找一个难看的男人在身边吧!
余赢就是一个好看的男人。我忘记和他是怎么认识的了。或者我从来都没有想过要留下记忆,就像我永远不会记得他是我的第几个男人一样。我说过我是个没心的女人。感情和记忆是不会容在我的大脑和心里的。我不要求开始和结果。我只享受过程。
三十几岁的余赢比二十几岁的年轻小伙子有情调多了。我们做起来很配。不过所有的事都是晚上的。我白天是不会想起他的。我有我的事要做。我的公司还需要我来决策和管理。我从不把这种私生活的事带到工作上来。相比较一下,我还是更爱我的工作。我在白天时永远是那个气质高雅,谈吐不俗的大律帅沈沫。我时刻都记得我是“沈天”律师事务所的总经理。
余赢出车祸的那天和往常的每一天没有什么不一样的,就是天有些阴。我坐在办公室里看着窗外阴沉的天,又要下雨了。我不喜欢春天的绵雨。我喜欢雷鸣电闪过后的倾盆暴雨。那样的雨可以刺激人的灵魂,同时予以洗涤!
我是三天后知道余赢出事的。那是因为警察找到了我的公司。两个警察身后跟着一个瘦弱的少年。他拎着一个破旧的书包,垂着头,长长的刘海遮着脸。
我几乎都不记得了我曾答应过余赢会照顾他的孩子。或许是喝多的时候,或许是做情事的时候,总之不记得了。承诺尚且记不住何况是这种不着边际的事呢!
警察来找我也只是试探地问。我当然否记我说过这样的话。如果我连这样好笑的事都承认,我都可以组织夏令营了。警察没说什么带着那瘦弱的男孩子离开了。望着他们的背影,心微微酸一下。我想我一辈子都不会要孩子。在我眼里孩子只是一个累赘,让人心酸的累赘。
我晚上躺在床上的时候,那少年的身影竟会没来由地浮现在我的眼前。警察怎么会把他送到我这里呢?他母亲划是别的亲人呢?我认识余赢两个多月了。我们只是晚上缠绵却从来没有彼此问过对方的事。他竟然还有一个孩子。这事想起来真可笑!
我从来没有想过还能再见到那个少年。那是半个月后的傍晚,我开着车在街上闲逛。余赢死后我一直没有再找男人。我倒不是为了他,只是觉得有点累,想歇一歇!
远远地看到一个瘦弱的少年拼命地向前跑着,手里拎着一个破旧的书包。这身装扮突然这么眼熟,好像在哪里见过?然后晃然想起,怎么会是他?余赢的儿子?他的身后怎么会有两、三个人在追呢?
少年摔倒的时候那几个人也追到了,在他瘦弱的身上踢打着。他也不反抗只是抱着头,身体尽量地蜷缩着。我看得很清楚,他在摔倒的时候似乎把什么东西藏在身下。我知道那个瘦弱的孩子是挺不了多一会儿的。我连忙下车跑过去阻止了这场毒打。我疯了似的拉开那些人问他们想干什么?那几个人停了下来,看着我。他们其中一个人的话让我吃惊。他们说他们打他是因为他偷东西。我转过身看那个在地上爬不起来的少年,他正把藏在身下的两个包子往嘴里塞着。他竟然为了偷那两个包子挨了这顿拳脚。他长长的刘海下半掩半遮的露出苍白的脸和一双惶恐无助的眼睛正看着我。
我劝走了那几个人付了两个包子的钱。他们也自知理亏拿着钱就走开了。我把还趴在地上的他拉了起来。他手足无措地看着我。雪白的牙齿咬在干裂得渗出血的嘴唇上,看上去是那样的可怜。那一刻,我决定带他回家。
我让他上车时,他愣了一下,连忙扑拉着身上的衣服,抖落着尘土然后才小心翼翼地钻进车里。他蜷缩在车座的一角,占很小的地方,仍是低着头。
我的家在市中心,是一所高档公寓。三室两厅的半越,以我的实力买个更大的也是可以的。只是一个人住太孤单,小一点的反倒觉得温暖,不显冷清了。
他站在门口不太敢进来。我看他那副样子有些心疼,把他拉了进来,关上了门。
我先带他去了浴室,放了热水。他必须得好好洗一洗。他太脏了。我帮他把那身脏衣服脱掉,露出他瘦得只有骨头的身体。这身体脏得看不见皮肤的颜色。我看他的模样不过十岁左右。小小年龄就流浪在街头,怎能不让人生怜呢?女人最本能的感情让我的心抽搐一下。这种感觉已经很久没有过了。上一次心能感觉到抽搐,有疼的滋味还是因为外婆去世。
他试探着把脚伸向了浴缸感受了一下水温,然后便把整个身体慢慢地放在了浴缸里。我轻轻地给他搓洗着。他的皮肤有了本色时,我也发现了许多或深或浅的伤痕。这些伤痕肯定不是今天那些人弄上去的。他们只是用拳脚,留上去的只是一些青紫的淤痕,而这些伤痕什么样的都有。有的都已经成了疤,怕是再也下不去了。我的心抽搐的更厉害,完全是一种本能。每个女人都应有这种本能。
从短暂的接触中我就能感觉得到他是个极柔顺的孩子了。这种柔顺不像是他这个年龄应有的。谁能这么狠心在这样一个孩子身上留下那么多丑陋的伤痕呢。
他坐在浴盆里一动也不动,任我搓洗着,没有一点声音。即便我不小心碰到了他今天挨打时留下的淤痕,他也没有一丝的声音。
清洗完后,我用浴巾把他的全身擦干,把一件我的睡衣递给他。他很小心地接过去。我递给他后去了厨房。我很少下厨。我不喜欢做饭时的油烟味。所以做饭不是我的强项。我勉强弄了两个荷包蛋,热了一杯牛奶和一个汉堡。
当我把东西弄好放到厨房的餐桌上时,我才发现那个孩子没有跟在我身后。我连忙去了浴室。他正在小心地擦着浴室里的地板而浴室其它的地方也收拾过了且很干净。
他看了看站在浴室门口的我,咬了一下嘴唇没有说话。我让他洗手跟我去厨房。他听话地做着然后跟在我的身后。
当他看到饭桌上的东西时,反射地咽着口水。我知道他很饿。他被打后还不顾一切地往嘴里塞包子吃,我就猜到他有多饿了。我示意桌上的东西是给他做的,他是可以吃的。他愣了一下然后很小心带着一副不确定的语气胆怯地问我,“我……我真的可以吃吗?”
这是他跟我说的第一句话。这句话让我心疼得想哭。他已经那么饿了却不敢对这桌上的饭有非分之想。我觉出他以前的生活是多么的糟糕了。
看我点头,他不顾一切地抓起汉堡大口大口地咬着,根本没有咀嚼就咽了下去。我连忙说:“慢点吃,没有人和你抢的,别咽到!”他对我说的话没有反应,仍是大口大口地吃。“你几在没有吃东西了?”他听我问他,愣了一下,喝了一口牛奶才慢慢说出口,“四天,或是五天,记不清了。”
听他说完的眼泪就不争气地围在眼圈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