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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眼睛亮了一下:“我父亲有没有告诉你,缠绵至死除了施毒的人能解,还有什么方法?”
我想了一下,说:“顾名思义,除非一死,或施毒人解毒,否则别无他法。”
这时,一个天界的侍卫来报:“禀新帝,殿外冥宫的人有事求见。”
“哦?传。”溟夜说。
那个戴着面具的人进来,看见我,微微一笑,摘下面具,竟然是溟音。
“什么事?”溟夜问他。
“新帝,王请你务必要回去一趟,说是您开发的那个来世今生转换团,因为兑换人数不等,所以无法进行。”
“哦?是那个空间来地人多了,还是这里想去地多了?”
“是这里去的少了,因为不知怎么,那个空间的人对这种事要好奇的多,胆子也大,但我们冥宫的人,都不太愿意参加这次的实验,毕竟是刚开发的,还不稳定,说万一去了回不来怎么办,何况,还要卸去一身的修为,谁会愿意?您也说过,不好勉强,所以——只好耽搁下来了,想等您做决定。”
我好
着:“什么来世今生转换团?溟夜,你又在想什么稀子?”
这家伙,从我第一次见到他那天起,就极力想把轮回这回事作为一种大家自愿,满意地“服务性行业”,所以当然“顾客至上”,从以前的收集来世愿,到后来发生了很多事,来不及去处理,现在天下大定,他的点子又出来了。
“是一个新的实验。”溟音已经回答我。
“这边还缺几个?”溟夜问他。
“两个。”溟音苦着脸,“可是就算是这两个,也很难寻。谁愿意放弃自己熟悉地世界去一个未知的世界呀,何况,听说那里还很危险,那些箱子会跑地,还有……”
我不觉笑出来,那个时空,难道是接近我的世界?
溟夜看住我,忽然唇角的笑容变得越来越大,喃喃:“两个吗?正好,两个。”
“你在说什么?”我不解。
“飘飘。”溟夜看住我,“只要和瑾在一起,是不是无论去哪,你都愿意?哪怕放弃现在身上的修为,重新回到一个平凡的人?”
我没有丝毫犹豫的点头:“我本来就是一个平凡地人,这些身上的修为对我来说,一点儿不重要。”
溟音吸了口气:“姑娘,那可是几百几千年地修为啊。”
我笑,这个世界的仙魔妖,一心只为修仙,法术而活,就像生生世世地使命一样,我们的价值观便是不同地。我来这里生活了那么久,也渐渐领悟到了。
所以我理解他们,他们却无法理解我。
“到底是怎么回事?”我问溟夜。
溟夜笑一下:“飘飘现在不用知道,等我处理完那些事,便会告诉你,到时,还要你自己选择。”
我被弄得迷糊,但溟夜不肯说,我也没办法。
……
人界的效率果然很快,不久之后,第一批剑就送到了神仙殿,溟夜命人发下去。
这次我成了一个现成的老师,教天界的人学剑,他们都没学过,不过好在内力够强,就算是没有招数,也足以摄人。
所以,这次的剑术比赛,谁输谁赢,还不知道呢。
梅托人转告我,说既然我代表了天界,就要和我好好比一比,也让我看看他们这些日子的进步。
这丫头,成熟了许多,有一派掌门的风范了。
比赛在五宫激起了强烈的效应,就连圣界的第一酒楼里,那些经常演戏唱歌的老百姓也蠢蠢欲动,要参加唱歌比赛。
云蓝那丫头更是激动:“小姐,我怎么办那,我想参加,可又不会唱歌,这次,小师哥可是看着呢。”
我失笑,又是她的小师哥,我拍拍她的脑袋:“放心,一切包在我身上。”
我想了一夜,在纸上写着。
往事一幕一幕浮出脑海,我与即墨瑾的相遇,和楚颜在树下吹笛,即墨瑾和我舞剑,楚颜帮我画眉,还有狐狸的星星屋……
那一瞬间,遇见你,
是不是上天的注定?
我们相遇,我们别离,
我们以为还会相聚。
感谢你,感谢你们,在我生命中匆匆的路过。
给了我难以磨灭的回忆,
每一份回忆,都让人心动无比。
我爱你们,我爱这里,
我永远不会忘记。
我随意哼了个调儿,第二天唱歌云蓝听。
云蓝怔住了,像是傻了一般,半响,才激动的拉着我:“小姐,太好听了!这歌真是你写的?”
我微笑,记起第一次在翡翠宫唱歌时,也有很多人是这样不相信。
原来我还会写歌,原来经历了那么多,我不过是我自己。
那个喜欢写歌,喜欢唱歌,活在自己世界的女子。
叶歌,无论如何,我要感激你,如果没有你,我最初的灵感便不复存在了。
楚颜,每次唱歌,我都会想起你,想起你在月下抚琴,你是我在这个世界里听到过最美丽的琴声和歌声。
我坐在树下,一遍遍的教云蓝唱歌。
云蓝学了几遍,除了歌词还有些记不住,调儿基本准了。可是她只敢小声唱。
“不行!”我皱起眉说,“你的声音比蚂蚁还小。”
她嘟起嘴:“那小姐唱一遍看看。”
我没办法,只好唱一遍,林间的鸟儿,树下仿佛还有那抹雪白的身影,我的眼睛湿润起来,慢慢的唱,好像周围的一切都不见了。
停下来的时候,我看到云兰的脸色有些红,我怔了怔,看到她手足无措的看着不远处,那里,有一个黑色的身影。
安静的站着,尖削的下巴如刀刻一般,清冷的眉宇间变得柔和。眼睛散发着迷离的光。
“青龙大人……”云蓝看看我,又看看他,飞一般的走了,“我去沏茶。”
我看住即墨瑾,他走过来,黑色的丝袍动的极有韵味。
我仿佛石化,他走过来,凝视我,忽然抓住我的手。
我一怔,欣喜的看着他:“你看得见了?是吗?看得见了!”
他的唇鲜红的快要滴出水来,缓缓的勾起一抹笑容:“是你。”
“我?”
他说:“是你,我记得,你的手。”我指尖摩挲着我的手心,痒痒的,说了两个字:“子睿……”
“你记得子睿?”我惊讶无比。
即墨瑾笑一下:“他叫你娘,叫我爹。我记得。”眼睛看住我,如星星一般,“我还记得,你喜欢我笑。”
这是锦香灵佩的作用吗?即墨瑾记起了暗宫里的一切!
我有些忘乎所以,一把抱住他,笑的跟个傻子似的。
即墨瑾似乎僵了僵,终于缓缓的张开手臂,环抱住我:“你去哪了?为什么不要我?为什么?”
我的眼泪流下来:“不会了,我不会不要你,我不会再离开你。”
他似乎很高兴我这样说,一双深邃的眼睛如春水一般荡开来:“你去哪,我就去哪。”
“好,我去哪,你就去哪。”我说。
第七卷,一百三十、心碎
天界为首的五宫友谊赛让几宫之间的氛围更为融合
歌会和剑术比赛我都到场了,其他几场比赛,我本来就不太感兴趣,所以没去看。
溟夜帮各宫的人安排好了位置,他带着莫儿坐在首座上,即墨瑾本来不喜欢那么热闹的场合,可是开场到一半,他突然出现了。
我飞奔下去拉住他的手:“怎么来了?不是说不喜欢吗?”
他眼睛眨了眨,摇摇头,有些迷惘的笑一下:“不知道,总觉得你喜欢,我应该喜欢。”
我一怔,手掠过他的脸颊,他的眼皮颤了颤,唇边扬起一抹笑。
转头,莫儿正看见我们,朝我挥了挥手。
我从心底微笑,从未想过有一天,我会和莫儿相处的那么和谐。
我握着即墨瑾的手,感觉这一刻如此宁静。
轮到云蓝唱歌时,她的歌很快吸引了所有的人,她本来有些紧张,见大家都安静的听着,也放开了胆子,我朝他微笑,她会意的点点头,眼光不觉又掠向某个角落。
我望过去。看到一个清秀地少年。正关注地看着他。心里了然。
这位。应该就是那位小师哥吧?
我侧过脸。即墨瑾正望着我。四目相对。我地心也跟着柔软起来。
我没想到地是。苗轩也会参加歌会。他唱地。竟是那首我曾经写给金凤大人地歌。
哪一天哪一年。轻轻经过你窗前。
月满西楼梨花白。好似故人来。
轻歌悠扬繁华尽,相思却难猜,
梦,在遥远,凝结成了香,
只留我身影,在湖面,成双。
我的眼眶慢慢湿润,这首歌,其实不是我的写的,是母亲和楚颜一起作的,只是那时模糊地存在于我的记忆里,所以才会脱口而出。
苗轩唱完,眼睛亮亮的:“这首歌,我想送给一个人,那是她以前最喜欢的曲子,现在,我唱给她听,我想告诉她,我已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