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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指触到他腰间地皮肤,还是忍不住颤栗起来。
他的腰好窄,虽然在黑袍下也隐隐若现,可是从来没有这么真切的看见过,好像一双手环抱着也会空出许多,那身材比例像黄金分割一般。
好不容易换好衣裳,我跟他说:“下来。
”
他很听话的下床,站在那里。
我有一丝恍惚,浓黑地发披在肩上,狭长入髻的眼睛眯起来,鲜红的唇映着雪白的衣衫,似乎那种黑暗的霸气全部隐去,却又说不出的魅惑。
原来即墨瑾穿白色是这种样子地,那白如梨花的袍子,让我想起楚颜,楚颜就像是天边地一朵浮云,清雅飘忽,而即墨瑾,却像是优雅与危险,冰与火的融合,浑身散发着一股尊贵之气。
我以为没有穿白衣能比楚颜好看,可是看到即墨瑾却又失神。
他似乎感觉到我在看着他,淡淡一笑,只是牵了牵嘴角而已,我却觉得像是撩拨在心尖上,痒痒地。
那个黑暗中的使者好像走了出来,变成了另一个人。
艳光四射,明明那么淡雅却让人呼吸停顿。
“转过去。”我地声音连自己听了都吓一跳,像是喉咙里挤出来的,公鸭叫一般。
他乖乖的转过身去,我从他身后狠狠的一勒那根白色的腰带,他忍不住叫出声来,声音晦暗,沙哑,像是鼻子里发出来的呻吟,让这屋子里忽然春光无限。
我的手一颤,连忙系好带子,吸了口气,把他转过来,像是摆弄一个洋娃娃。
忽然门被打开,探进一个脑袋,梅新一双滴溜溜的眼睛不停的向里张望,眼光撞到穿着白衣的即墨瑾,脸顿时红了起来,像是被下了蛊一般一动不动的盯着他。
我咳嗽了一声,这丫头的眼睛真让人不舒服。
她犹如梦中醒过来,尴尬又极快的看了我一眼,才垂下头:“掌门……刚听到有叫声,以为出了事,所以才进来看看,这就出去了。”
她的神情告诉我,她脑子里想到的事绝对不是那么简单。
也是,刚才即墨瑾的那声叫声的确让人遐想无限,我转过头狠狠的瞪了他一眼,他听到了梅新的声音,眼神突然就冷冽下来,眯起眼,春光就变成了寒窖。
我扯开话题:“没事,梅新,你以后不用叫我掌门了,叫我飘飘吧。叫掌门,怪不习惯的。”
她依然垂着头,毕恭毕敬的说:“婆婆说了,要叫掌门,我们不敢逾越。”
随她去了,反正只是个称呼而已。
不过她似乎没有出去的意思,我又咳嗽了声:“梅新,我有可以换的衣裳吗?我的衣裳也脏了呢。”
她才说话:“有,三婶已吩咐大姐准备好了,掌门是要回自己屋子换呢,还是在这里……”
“当然在自己屋子换!”我马上打断她。
她大概受了婆婆的误导,又看见了如此别扭的场面,所以以为我和即墨瑾是那种关系。
我也即墨瑾到底是什么关系呢?连我自己也说不清。
她垂着头说:“是,那我先出去。”
等她的脚步声走远,我才转过身,看着即墨瑾:“好了,人走了,睡觉吧。”
他黑色的瞳仁里冷意渐渐消失,乖乖的随着我坐到床上躺下来,听话的像个孩子。
我把他换下来的黑色袍子捧在手里,不知道这里有没有地方可以洗衣服,应该是有的吧?否则种庄稼和吃东西的水源哪里来?
想到这里又不免脸红起来,我是想着给即墨瑾洗衣服?
袍子拿在手里,我习惯性的抖了抖,忽的从里面落下来什么东西。
我拾起来一看,怔住了。
浅紫色的缎面,小巧精致的式样,竟是……荷包!
那上面还有“一水”两个字,让我的思绪不觉回到了那日的大殿上,孔婷婷不知从哪里拿到这个荷包,大概觉着好看便占为己有,而云香为了陷害我,把荷包丢给我。
在大殿上,即墨瑾从我手里夺过荷包,他的表情那么冷冽,漆黑如墨的眼睛里却波光粼粼的看着这枚荷包,仿佛我是透明的。
荷包握在手里,指尖微凉,心里说不出是什么感觉。
即墨瑾,你为何要留着一水清悠的荷包?我以为你扔了,可是原来你那么小心的放着,贴着心放着。
你心里到底在想什么?是要永远记住那段被人欺骗的耻辱吗?
第五卷,八十、心酸的幸福
在暗宫里住下来,首先,我不忍心看到一水家好不“掌门”,又要面对别离,也许,是我渐渐的离不开他们了,这里很有家的温暖,想起千年前的那场灾难,不知死了多少无辜纯善的人,心里便难过起来。
那场灾难是很深刻的存在于我的脑海里的,虽然我其实没有亲身经历过,可那种感觉还是让人心颤。
我真应该感谢老天啊,婆婆他们毕竟活了下来,我又一不小心触动了天顶上的机关,落在这里,冥冥之中,是否早已注定?我与一水家也是分割不开的关系了。
他们“掌门,掌门”的喊我,我就真的好像有一种责任感,要把人界重新挺起来。
当初的巴哈是不是也是这样的心思呢?作为一个王,担负着所有子民的安危幸福,所以想要把自己的王国振兴起来。
只是,他也许是用错了方式,他有野心,也有魄力,而且很聪明,否则不可能练成众魔宝典,如果没有练成那魔鬼一般的宝典,他无法开通赤海之桥,也不会轻易出兵妖界,那么,就没有后来的事,练成众魔宝典才能与外界抗衡,可是练成之后,身体里的魔性难以控制,会生出诸多的邪念,人心的错差,不过一时的贪念或邪念,一失足成千古恨。
我的歌声,终究是没能让他渡劫,没能破除他的心魔。
刚掉落在这里的时候,我本存着各种各样地念头,想拿着灵佩回到圣界,从此消失,又想带着即墨瑾先回到翡翠宫。
后来仔细一想,即墨瑾现在地样子,就算回到翡翠宫也无用,反而会使得狐狸他们分心,而他身上的毒一时看起来也没有加重的样子,眼睛虽然看不见,记忆也完全没了,但几天后也能行动自如。如果牵制他的真的是天界的天君,那么那种毒一定是只有本人才可以解,天君是谁?是天界的王,他下的毒又怎么是别人可以轻易解的?所以就算回到了翡翠宫也没用,解铃还须系铃人,事情到底是怎样,我没办法知道,所以现在唯有等待。
我还问过婆婆,当年他们的先祖采瓜果回来地时候人界已经被灭,只剩下一片废墟,无奈之下,他们只得先在暗宫避一避,这一避,就是几百年,所以谁都没有看到那个凶手。
我有些失望。又有些庆幸。要不是他们没有看见那个凶手。怎么还可能活下来?早和其他那些族人一样。被残忍地杀害了吧?
凶手是三界地人。还是存在于山野之中。我们所不知道地一些灵物呢?
过了几天。我也习惯了这里地生活。暗宫地地形就像是一只展翅而飞地小鸟。我们住地屋子。是在鸟地心脏部位。而鸟尾巴上是一块湿润地土地。那里还有从地底冒出来地清泉。温温热热地。仿佛温泉。这就是为什么这里地植物庄稼虽然终日不见阳光。却能生长地缘故。
这是一片拥有灵气地土地。可以想象。本来建造在这块土地之上地一水山庄。该是多么富饶。温馨。那里地人们铸剑。也种田。其乐融融地生活了一代又一代。
却被一把横空而出地绝世仙剑所打破了。
婆婆第一次看见我地剑时候。眼睛立刻湿了。颤抖着摩挲着银剑。大伯和三婶更是跪了下来。那眼神中充满崇敬。
银剑似乎发出一声低鸣,吓着了那些小孩子,子睿更是拉着我的衣角躲在我身后,偷偷看着银剑发出长啸。
银剑是有感应的,和天地间每一样拥有灵气的东西一样,来到这里,它是不是也感觉到家的亲切?它是在这里诞生的。
我看着手中的银剑,不知它是福是祸,若不是它,千年前的人族也不会灭亡,它本来留在翡翠宫里,纪念着我母亲的回忆,可是又机缘巧合的被我拔了下来,现在它属于我,它又会给我带来什么?
我跟着族人种田,烧饭,空下来的时候,也比划比划剑。
暗宫常年灯火,银剑的剑光在火光下飞舞,比之阳光下,倒别有一番味道。
“小姐,你的剑舞的真好看。”菁华笑着说。
她这几天一直守在我身边,一些琐碎的事总是帮我料理的很细致,我从来不曾把她当成丫鬟,我告诉她,我叫飘飘。可是她温柔却固执的要喊我掌门,最后我生气了,她才改了口,可是还是没叫我名字,而叫小姐。
然后,她小声的对我说:“那日二妹告诉我,说小姐告诉她名字,她来问我,为何小姐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