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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现在怎么办?”小李气喘吁吁的问。
“枪,用枪。”千木连忙在自己身上一通乱摸,抬起头看向赵云,“我没带枪,用你的吧。”
“我的枪送去保养了。”赵云咕哝着。
“啥?完了,完了,这次真的死定了。”千木急的团团转。
“来了,来了,快点想办法呀!”小李闪到赵云的背后,翘着屁股探头盯着摇摇晃晃走过来的粽子。
“办法,办法……”突然,千木瞧见小李晃来晃去的屁股,一把拉过小李,二话不说就扒小李的衣服。
小李急了,双手抓着衣领,一张娃娃脸涨的通红。“你……你做什么?我告诉你我可是正经人,不搞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我的第一次只能给喜欢的人。”
“你做什么?”赵云也火了,一把推开千木。
“快点把你的道袍脱了,也许它能挡一挡。”
“挡……挡什么?”小李一脸疑惑的问。
“挡粽子呀!道袍是祖传的一定有灵性,快脱下来。”
小李忸怩的抓紧衣襟,“不行。”
“我的小李同志呀,求你就别磨蹭了,它已经过来了。”如果小李再不肯脱,他就给他跪下,紧急关头黄金也不值钱。
“这件道袍是……是我在旧货市场淘来的,根本就不是什么祖传的。”
千木彻底傻了,直勾勾的盯着小李。
“快跑,粽子跳过来了。”赵云大叫一声,拉着小李就跑。跑了几步,扭头一瞧,千木还傻愣愣的站在原地发呆,返回来拉起他就跑。“傻愣着做什么呢?妈的,这畜生原来没忘本,会跳的。”
他后悔了,真的后悔了,为什么要拒绝嬴卿,相信一个半吊子天师能救自己?他终于明白了什么叫做欲哭无泪。
※
“哎呦!”
小李一个趔趄摔倒,赵云马上跑回来扶起他,问道:“没事吧?”
小李抬起水汪汪的大眼,委屈的说道:“我的脚扭到了。”
赵云皱了一下眉头,看了眼紧追不舍的粽子,二话不说,扛起小李转身大步往前跑。
千木气喘吁吁的停下,双手撑住膝盖,抹了一把头上的汗。“我……跑不动了。”
赵云扛着小李踏步,“跑不动,也要跑。”
三人在博物馆里逃命,东躲西藏,慌乱中不慎跑散。
赵云扛着小李躲到角落里一排陈放瓷器的展柜后面,两个人小心翼翼的探出头,视线随着千木和粽子移动。
“你有没有发现,粽子一直在追千木?”小李小声问道。
“恩。”赵云点点头。
“那我们是不是安全了?”
“我想是的。”
“那就先让他跑着吧。”
“好,听你的。”
在危险面前人的潜力无限大,一向不善于爬树的千木三下两下窜上柱子,速度之快完全可以记录进吉尼斯纪录。
他盯着柱下活蹦乱跳的粽子,欲哭无泪,“你们倒是想想办法呀!”
小李和赵云对望一眼。
赵云探出头小心翼翼的喊道:“我们也没有办法,只能等天亮了。”说完,马上又缩回头。
“不等天亮,我就先光荣了。”他能在柱子上坚持多久?一刻也呆不去,四肢已经虚软,要不是凭着一点意志力的支撑,他现在已经成了粽子的粮食了。
“你看到了,你看到了……”
尖细的声音突然贴着头皮响起,他僵直的抬起头,女鬼惨白的脸上露出诡异的笑,猩红的长舌头舔着他的脸颊。才出狼口又入虎口,他从柱子上直直的掉了下去,重投狼口。
粽子裂开恶臭的嘴,露出黄锃锃的獠牙。
他闭上眼睛,拼命的大叫,为即将结束的生命做最后的挣扎。“救——命——”
预料中的疼痛没有来临,他小心翼翼的睁开眼睛,眼前是一张熟悉的脸。此刻他觉得这张脸是如此的美丽可爱。
“嬴……”
“签了它。”
他盯着眼前的白纸黑字,眼角抽搐。这人怎么这么没有情调?白白浪费了感情。
“想见到明天的太阳,你最好现在签了它。”
他讨厌嬴卿这种不冷不热自大的口气。
“不签?”嬴卿作势要放开抓住粽子脑袋的手。
“等等,我签,我签还不行吗?”千木接过契约,在身上摸了摸,“我没带笔,可以回去再签吗?”他用天真真挚的眼神凄楚可怜的凝视着嬴卿。
“哎呀!”
嬴卿拉起他的手,毫不犹豫的在粽子的獠牙上割了一下,用力按在契约的空白处。
千木看着流血的手指,哭丧着脸嘟囔,“完了,这下死定了,这可是尸毒呀!死了也要变僵尸。”
“你死不了。”
“咔!”是骨骼脆裂的声音。嬴卿干净利落的解决掉了粽子,从粽子的手里夺下千木。一连串的动作在几秒内完成,千木甚至没有发现自己已经换了怀抱。
“那就是直接变粽子了,那更糟。”
“也不会变粽子。”
嬴卿看了眼附在柱顶的女鬼,女鬼疯狂地摇摆身体,一团青光眨眼间包裹女鬼,又在转瞬间消失。
“你确定?”
“有我在,你不会死,也不会变成粽子。”
此刻的嬴卿没有轻挑的态度,没有戏谑的表情,甚至寡言少语,却有着一种无法言喻的气势。抱着他的这个男人,莫名的让他觉得胸口暖暖的……等等!刚刚自己在想什么?抱着?他在被一个男人抱着?而且还是公主抱。
“oh,my god!快放开我——”他红着脸大叫。
嬴卿不以为忤,放开手。
“哎呀!你干嘛摔我?”
“是你叫我放开手。”嬴卿淡淡地说。
“你……”
他正要发作,小李凑过来问:“你没事吧?”。
“我没事。”千木气呼呼的揉着屁股站起来,想到女鬼还没有解决,紧张的左顾右看,“鬼呢?”
“已经解决掉了。”
“解决掉了?”是不是太快了?他置疑的看向嬴卿。
嬴卿但笑不语。
每次说道关键,嬴卿总是闭口不答。千木不屑的撇撇嘴,石头做的男人,就算用刀架在他的脖子上,他也未必肯说。
事后,他们在粽子的棺材里找到了蓝色执念。嬴卿说蓝色执念里的怨气已经没有了,它现在只是一颗普通的宝石,今后也不会再有人会因为它丧命。如果有人为其丧命,也只是普通的刑事案件,与鬼怪无关。
回到局里后,千木和赵云把整件事情的经过一五一十报告给张志。
张志听完后摸着下巴深思了半晌,最后说了一句,“报告我来写,你们也辛苦了,今天就回去好好休息吧。”
千木走出分局的大门,舒服的大伸懒腰。劫后余生后总会让人更多一分去珍惜身边拥有的,能够沐浴在阳光下是件幸福的事。他的好心情也只限于一刻,当他看到以随意的姿态靠在黑色Q7上的男人时,所有的好心情一哄而散。
11、第十一章 羞赧的粉红
董家老宅——四合院结构的清代老宅,偌大的园子依山而建,方圆五里只有一个小村庄。萧萧夜幕中,只有正房小楼右侧的耳房还亮着灯。房檐下没有点燃而褪了色的灯笼孤零零的在夜风的抚弄下摇曳,院子里的老榕树不时飒飒,舞弄几下树冠。
耳房的门“吱呀——”一声打开,已经年过七旬的打更人拿着手电筒跨出门槛。他习惯性的轻轻关上门,例行每天一成不变的巡视,老式手电筒昏黄的光线照不出十米外。他看守着这间老宅已经三十多年,宅子里虽然早就接通了自来水和电,但几乎没有什么现代化的电器。耳房里唯一一台黑白电视机还是董家老太爷在世时买来地60年代的日本货。
那时候电视机还是稀罕物,他还清楚的记得当年董家十几口子围着电视机吵吵嚷嚷的热闹场面;改革开放,年轻人追求体面,董老太爷去世的大年根,董家人就都搬进了城里,留下他这个老仆人看着宅子,老宅也就此空了下来;客厅里只有一部老式的拨号电话,并不常用,一年到头也就用上那么两三回;不到每年祭祖的时候,董家人都不会回来。
穿过苍夷的回廊,他推开内院的门扉,迎面便是一袭刮人的凉风。不知怎么地,从入夜开始他就一直心绪不宁,总是觉得要发生什么事似的。再过两天就又到了董家一年一次的祭祖,董家本家和分家的人在明天天黑之前都会回到主宅准备祭祖,祭祖的三天也是老宅一年里最热闹的时候。凡是董家子孙,祭祖不得缺席,就算病入膏肓抬也得抬来。这是董家祖辈传下来的规矩,总有着那么一点说不清的怪异。
“……”突然,黑乎乎的厢房里传出悠扬伤感的钢琴曲,他惊得杵在院子里,脸色吓的惨白,拿着手电筒的手颤抖起来。
“二……二奶奶……”他哆嗦着嘴唇咕哝着。
※
“你要我穿这个?”
古香古色的红漆小楼里传出一声爆吼,小楼二楼的办公室里,千木正厌恶的瞪着捧在手里的粉红,好像和它有什么深仇大恨。他无比羞愤的瞪向坐在沙发上的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