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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江湖我做主-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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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萧国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我娘这一生深爱着萧国的国主,爱得隐忍,爱得沉重,就如同我爹深爱着她。这世间最大的寂寞,不是形只影单,不是举目无亲,而是琴瑟共鸣,奏的却非相合之曲!

从小就在这样沉甸甸的扭曲的氛围下长大的我对感情的渴求也淡了。如果活着就是为了在这样一个怪圈中兜兜转转,我宁愿把所有的精力都付诸武学和医术。

正因为心无旁骛,意志坚定,加上家传的天赋,我在武学上的成就一日千里。我舍弃了家传的武功和兵器,一直以来,我都希望脱离这个所谓的家赋予我的影子,或者我一直在奢望,有一天,我能放飞自己的心,找到能够使我宁静的那片只属于我的净土。

我自创了属于我自己的武学招式。这世上的兵器,我独爱长枪。

破马长枪定乾坤!

我亲手铸造的紫血枪,已经融入了我的血脉,这世间即使我最后孤身一人,也有它,常伴在我的左右。

萧国二公主雪莲是我娘的心头肉,我娘对她比对我还要付出更多的心血。或者我应该说,她对我从未上过心。大概是雪莲儿的容颜很像萧国的国主,而气质又很像娘,娘从她身上,似乎就看到了他们合二为一的轮廓。

雪莲儿的身子从小就不好,自娘胎里就带有阴毒的寒气,把阴毒逼入她的身子的不是别人,就是我爹的师妹,她的亲生娘亲。

我娘耗费了一生的功力替她续命,就是为了等到百年一度的天山雪莲花开,彻底为她解了毒。可惜,她等不到,就香消玉殒,雪莲儿的责任落在了我的肩上,那年我刚好二十岁,她十岁。

纵然雪莲儿间接造成了我娘的过早离世,我仍然提不起恨意。相反,我很可怜这个从小就冰雪聪明,善解人意的女孩。

我依旧尽心尽责地照顾她。我娘希望我能照顾她一辈子,我知道她临终想说的是让她成为我的妻。

或许是因为娘亲觉得亏欠我颇多,不好再诸多要求我的承诺,只是委婉地提出要我照看她一辈子。其实那时候的我,说实在的,并无所谓,我一向与人疏离,云淡风轻,谁在我身边,对我来说,都一个样。

既便如此,我仍然无法抑制我心中的不忿,当他们撒手人寰的时候,可曾想过我,想过我这个亲生儿子应该得到的关爱和温暖?

那一年,我手持长枪,单枪匹马闯荡江湖,除了印证我的武学,更多的是发泄!我身穿蓑衣,从不开口言语,长枪所指之处,只有一个字“战”!

我闹得江湖人仰马翻,虽未随意伤及无辜,但仍旧引起江湖极大的愤怒!

最后来自衡山,寒冰宫,流云居,嵩山,少林的当时江湖五大顶尖高手联手在天水之滨与我对决,那一战其实持续的时间并不久,三个时辰,仅用了三个时辰,我就逐一将他们各个击破。

论功力,他们纵然有高人一等的功力,对我而言,确实稍嫌逊色了,论排兵布阵,纵然阵法规规矩矩,奈何仍旧配合生疏,而我的紫血枪,与我已经血肉相溶,适合群战的长枪,那一战,可谓只酣畅淋漓,痛快,实在是痛快!

我消失在江湖十二年,但蓑衣人,紫血枪的传说却盛名不衰。

这十二年,我依旧是那个天行山的主子。女人,财富,我都不缺,可偏偏我的心,缺了一口。

日月如梭,雪莲儿长大了,而我也已经过了而立之年。

她对我愈发的依赖,愈加的温柔,眼底流露的情深款款是任何人也忽略不了的。我依旧疏离,除了每月固定为她疗伤的那几日,能避则避。雪莲儿美则美矣,乖亦乖矣,但,却始终走不进我的心。

或许我与雪莲儿之间感情的起点原本就错了,因为那会,我会主动照顾她,是因为我娘要我承担的责任。如若当初遇见她,是命运中的不期而遇,或许,她能在我的心中驻足。

众鸟高飞尽,孤云独去闲(引用),我原以为这辈子,没有了感情的羁绊,也好。

世上有很多事可以求,唯缘分难求。茫茫人海,浮华世界,多少人真正能寻觅到自己最完美的归属,又有多少人在擦肩而过中错失了最好的机缘。我很庆幸,晋国私底下的小动作让萧国处境艰难,作为萧国目前唯一能够倚靠的人,为此,我不得不出了这趟江湖。

而这一次的重出江湖,却让我的心,像那轮明月一般,再次圆满!

听说毒医的余孽正秘密制造有违天和的毒体人,这一趟,情报准确,我直接端了他的老窝,从他手下,救走了就要大功告成成为无意识的木偶毒体人。

为了不惊动四方,我带着那个小丫头像普通百姓一样走街过道,却不料,大人物没招来,倒招来了妓院里的几个小流氓。大概看那丫头颇有几分姿色,打算劫了去。

我正恼如何应付了他们几个,大庭广众,直下杀手倒也不妥,可就在此时,

却听到一个如山泉般清凉的声音传来:“哪个不长眼的,竟敢动小娘子我的人?”

那是我们的初遇,那如夏花般灿烂的女子,弯弯的桃花眼,深深的小梨涡,浅浅盈盈的笑意,到现在,我仍觉得奇怪,她的样子,好像就在那一刻携刻进我的心里。

她回眸一笑,轻轻撞了撞我的手臂,调皮地眨了眨眼,说了一句自小到大从未有人对我这样一个所谓的绝世强者说的话:“穷酸,我罩你!”

那个时侯,虽然觉得好笑,但心中,却暖洋洋地舒服透顶!

她那三脚猫的功夫根本就不足以对付那几个流氓,全靠烟柳宫的扶风随柳步在闪避。就在她体力不支那会,那流氓乘机推了她一把,朝我这里撞来。

我已经隐隐发怒,蓄势待发,只消我手指一动,那几人定将血溅当场。可那时,我已经听到几十米出两个男人疾奔而来,估计是为她而来,也就顺势让她直接把我扑到在地了!

那软绵绵的身体趴在我的身上,清清淡淡的女子的幽香,竟然让我一时间起了反应。她倒是能折腾,直接在我身体上蹭了蹭,似乎意识到我的不妥。居然睁着那双亮晶晶的眼睛,笑嘻嘻地在我的耳边道了句:“穷酸,没想到,你还有点本钱!”而后又若无其事,大大方方地站起身来。

我发誓,我当时愣神了好一会。一个未出阁的女子,说话居然比在大染缸周旋的女子还要直白!可偏偏一脸的纯真可爱,让人啼笑皆非。估计就是从那时起,我对她又上了一份心。

她的那两个光头师兄很快就把人打趴下了,武功很差,但好歹有几分蛮力。那女孩在匆匆回去前,塞了好几两银子给了小丫头,还一脸关切。让那自小缺乏关爱的小丫头一脸感激。等到我说回头要找她道谢时,她竟然爽快的说这是我应该做的,还让我顺便去街角处给她买几串肉串!

我发誓,我又愣了,如若让天行山上的人知道她这样子对我说话,如若是其他人的对我这样指手画脚,不用别人动手,她的脑袋估计打开始到现在要搬好几次家。可我又做了什么呢?

匆匆忙忙把丫头带走,让暗把她安顿好,我竟然一心一念想的就是挤在人群中买了几串肉串,屁颠屁颠地跑到客栈找她,跟一个急于讨情人欢心的小青年一样。

不正常,很不正常,非常不正常。

可我认为的不正常,在她飞奔过来的那一刻,在她笑颜如花地说了一句“你真好”的那一刹那,似乎,都值了。我喜欢这种毫无修饰的表达,这种由心而发的感叹。

那一顿饭,我知道了她的来历,她叫流苏,当时我却是不知,这个名字,以后将成为我墨言一辈子的烙印。

他们一行人只是一个毫无背景的小门派,准备参加这次的证武大会。她娘亲看着我的眼神,就如同打量未来的女婿一样,让我尴尬不已,却又心生得意。

直至她问及:“穷酸,你多大了,难道你还没娶亲?”望着那如天山白雪那般晶莹剔透的人儿,我第一次痛恨自己竟然已经三十有二了,已经不复当年意气风发,少年英姿的时候。”

可她居然搭着我的肩膀告诉我这样子刚刚好,成熟稳重又懂得珍惜,望着她搭在我那个还没有被活人搭过的肩膀上的柔荑,一时间,天行山之主竟然有些飘飘然!

我就这样答应了与他们一同上路。如今想来,这是我这么些年来为自己做的最正确的决定,因为这,只是我与我的苏苏的开始。

我从未想过,爱上一个人,原来只是一瞬间!而从那时候起,我才领略到思念的滋味、分离的愁苦和妒忌的煎熬,还有那无休止的占有欲。

作者有话要说:记得梅尔·吉布森的《男人百分百》的电影中,男主能够听到女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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