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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完,他眼锋一转,冲身后的帅哥、乌卡等人大喝一声:“还等什么,给我把他们拿下!无论死活,谁若杀得陆轩然、庄绮君,一律赏银一千两,封地十邑!”
他话音刚落,帅哥等人立刻驱马飞奔上前,将我们围了个结结实实。而陆祁轩和部众们也摆开了拼死一战的架势,剑拔弩张间,空气中弥漫着死亡的气息。
正在此时,突然从远处响起一阵擂起的战鼓声,仿佛从平地里冒出的一样,突然在我们的前面,冲出一支大部队,穿着和陆奇轩的骑兵一样的服装,领头冲过来的士兵正高举着一面绣有“岳”字的旌旗。
“冲啊!”他们跑过来,喊杀声响成一片。
陆奇轩眼一亮,“是岳大帅来了!”他话音刚落,只见刚刚还紧张万分的兵士们立刻脸上透出了喜悦的神情,就连拿武器的动作也顿时精神了几分。
眼见那支军队离这里越来越近,帅哥冲到耶律逐原身旁,“少主,敌众我寡,我们先撤吧!留得青山在,哪怕没柴烧啊少主!”
“……”
“少主!”一群遥国的勇士也急了,胯下的马儿似乎也感觉到气氛的不对,纷纷喷着热气,抬起脚踢着脚下的泥土。
“少主,你不要忘了,你还有比这更重要的事!”眼见楚军越来越近,一直没有说话的隆乐古大声地喝斥了耶律逐原一句。耶律逐原这才重重地吐了口气,一挥衣袖:“撤!”
看着耶律逐原马蹄扬起的灰尘,我终于松了口气。
我安全了,我终于安全了!
13
无聊啊!
我仰躺在逍遥椅上,嗑着瓜子,跷着二郎腿,伸手拿起放在旁边的盖碗茶抿了一口,拿了把蒲扇扇了扇快要被汗浸透的衣服,嘴里嗯嗯哼哼地唱起了鲁迅笔下的阿Q前辈最爱唱的一句词:“我恨不得拿起铜鞭将你打呀呀呀呀呀……”
这,就是我在楚国边关原城的生活写实。
我来原城已经三天了。三天前,当楚国的岳元帅率兵接应了陆奇轩后,我们便与部队一起回到了原城里。岳元帅名岳青阳,是一个威严的壮年男子,年近五十,威武神勇,说话声如洪钟,对陆奇轩等小辈的将领却像严父,在军中很有威望。当时接应陆奇轩后,他们就一起去了大帅府议事厅议事,一直到深夜才散会。而对于我的安置,陆奇轩因怕我住不惯军营,又怜我吃了不少苦,把我留在了大帅府里,说待帮我找到了家,就让我回去。而大帅府里的上上下下,虽对我有着几分客套,但什么事情也不让我插手,不让我知道,也许是对我尴尬的身份和未知的来历有着几分顾忌吧。总的来说,我在大帅府里就是闲人一名,过的是不是大小姐却胜似大小姐的米虫生活。
然而,这种生活对于我这天生活泼好动的人来说无疑是一种折磨,你说如果有什么东西可以打发无聊,那就是甚好的不是吗?结果我呢?本来想找下人借本书来看看打发打发时间,那人倒好,向岳青阳请示后,给我拿来了几本全是繁体字的兵书,看得我眼睛成斗鸡眼了也没把这些书看懂;晚上,帅府中点着了煤油灯和蜡烛,熏得我两个鼻孔都是黑的。没有电,没有高科技,我想听听音乐上上网看看电视,那更是白日做梦!于是只好天一黑就躺上床,翻来覆去的只求天快亮。然而,天亮了又干什么呢?还是又坐着等天黑……想当初在耶律逐原的营里,我至少还能与人斗得其乐无穷,而在这里,我就只能一个人坐着等发霉!
“吐……”向天吐了块瓜子皮,没想到落下来正好落在我的鼻尖上,我伸出舌头一卷把它又重卷回嘴里,再次发射了出去,“无聊啊……”我哀叹。
现在,我是剧烈的想回家,想回21世纪了。家里多好啊,又有电视又能电脑,不用出门就知天下之事,交无数的朋友,还能跟林昊霜斗斗嘴啥的,你说我这是造了哪门子的孽,穿到这鸟不拉屎的地方来干坐着等死啊!
不过,我也不是完全没有收获的。就我这几天打听到的情报,我几乎弄明白了这个时空的由来:
自上古以来,他们的祖先与我所有的时空的古人一同经历了夏、商、周,也经历了秦汉,然而,自西汉后期即公元25年,刘秀在绿林军的协助下,以武力击败了篡位的王莽之后,不知怎么这一回,这段时空出现了裂隙,于是有了两个平行的时空。一个,是我们先人所经历的从汉光武建立东汉政权,到三国两晋南北朝至清至民国再到今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而另一个,就如陶渊明所著的《桃花源记》一般,自西汉末年始,先后经历了夏、燕、楚三朝统治,历时1100多年,按我们公元的统计法来算,此时正应是我们所共同经历的中国历史中的宋朝时期。然而,值得庆幸的是,在楚国国君楚雄的治理下,虽然北方有遥国的崛起,东有日倭的虎视眈眈,楚国却依然强大无比,不若与此平行的宋朝般软弱无力偏安一隅任人欺凌。而且,无论是岳青阳还是陆奇轩,都是楚国最得力的军事集团主力,也是抗击遥国的重要军事人才。且在清明的政治之下,百姓过的生活也算是安乐。这点,不禁让我感觉几分庆幸。你说如果我穿到宋朝,遇到啥靖康之耻,内乱频仍,我想我不如一头撞死比较容易。
然而,庆幸归庆幸,无聊还是存在地!
想到这里,我不禁又打了个呵欠。
现在我终于明白为啥古人这么早婚早育又提倡多子多孙了。你说他们白天没啥消谴,到了晚上睡得又早,精力还没怎么消耗,能不早早结婚跟老婆天天在床上打架打消谴么?可怜的古人们啊,我为你们掬一把同情的泪水啊!
“汪汪……”正想得无聊,只见一只黄色半大的卷尾巴狗向我跑过来,围着我的躺椅打了几个转,一双乌黑的大眼睛正可怜兮兮地瞅着我。
“金花,你来啦?”我拍拍黄狗的脑门,拿起瓜子儿嗑了几粒给它,它赶紧凑过来,嗅了嗅,却慢慢退开几步,不吃。这狗,是岳帅的管家养来看门的,这几天我闲着无聊,也跟它混了个脸熟。现在它看到我还挺亲热。我于是把它以前那叫“小黄”的土气名字改掉,想到我以前在家常常和林昊霜吆朋喝友的“焖金花”,就给它起了个“金花”的名字,如何,听起来高贵得多了吧?
我把它不吃的瓜子通通放进嘴里,香香的嚼着,看着它乌黑的大眼,拍拍屁股站了起来。
“金花,想出去玩不?”再不出去透透气,我估计我肯定得疯掉不成!
“汪汪……”
我自动把这两声狗吠翻译成“想,想!”
得,我们一人一狗勇闯天涯组就此成立!
“金花,你再不出来我可毛了啊!”狗洞外,我正极尽威胁之能事,诱哄着狗洞内的某只爬出来。
你说我容易吗我,为了能出帅府溜达一圈,我趴在地上,按穿越姐妹教给我的“狗洞”定律,整整花去了一个时辰,搞得全身上下像在泥地里打了滚儿似的,终于在帅府厨房旁一个不起眼的角落处,一株香芋花的背后,找到了一个能容我这纤细的身材通过的狗洞。好不容易爬了出去,站在一块摇摇欲坠的石头上,哄骗着金花下来。可偏偏金花这条狗——竟然不愿意跟随我钻狗洞!你说你一条狗,你不钻狗洞,难道还想光明正大的走出门去么?
站在石头上,我绞尽脑汁,想尽了所有办法,也没办法让它出来,最后我终于恼了,一翻身又钻回狗洞里,一把扯下自己的腰带拴在它的狗脖子上,这才半拖半拉地把它心不甘情不愿的狗洞里扯了出来。
然而,把金花扯出来之后,看着脚底全是淤泥的下水沟,上面还时不时地泛着几片菜叶,散发着阵阵的臭气。我站在那块石头上又犯了难。如果我所料不错,我们钻出来的这个地方,正是挨厨房不远的下水沟。怎么办,如果要出去,必须要趟过这条下水道。看金花刚才钻出狗洞的头在嗅到下水沟那惊天地泣鬼神的臭气后又迅速地往回缩……
我知道,这件事已经到了我不得不马上做决定的时候了!
于是,我拖住金花脖子上的腰带,有一时间,我似乎感觉金花双眼一翻似乎要窒息过去,拍拍它的狗头,“好兄弟,为了自由,咱们趟吧!”
“呜——”金花一声哀嚎。
我自动解释为:好!
大街上,人人看到我与金花,都露出一脸惊——喜的表情。惊的是他们的脸,喜的是我美滋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