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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呀!”
这时,有个叫陈匙的大夫走了进来,正好听到孔融这句话,便说道:“小
时候聪明的人,大了未必就聪明。”
孔融回答说:“你小时候一定是很聪明了?!”
引经据典诡辩术的最大特点是借古喻今,古为今用,做到根据主旨,顺
手牵羊,随口此证,出口成章。同时“经”与“典”得扣紧辩题。
1954 年,在北京就“是否拆除首都街道的牌坊问题”,一些专家学者展
开了激烈的辩论,有的认为牌坊有艺术价值,市政建设要服从艺术价值,所
以牌坊应保留在原地。有的认为牌坊虽有艺术价值,但要服从大局,从整个
市政建设的大局出发,应拆除牌坊。
双方争执不下。对此,周恩来同志巧引唐代诗人李商隐的诗句:“夕阳
无限好,只是近黄昏。”
周恩来善喻巧譬的话,一语道破,片面强调艺术价值的同志愉快地抛弃
了“黄昏思想”,牌楼被“请”到了公园之中。
马克思在谈到演讲风格时,曾引用过伏尔泰的一句话:“除了乏味的体
裁之外,其余的一切体裁都是好的。”尽管风格与体裁完全是两码事,但这
恰到好处的引用,正是使辩论摆脱乏味,变得生动而深刻的好方法。
在论辩中运用引典据典诡辩术可以取得言简意赅,清晰明了的效果。
在商业广告中亦常运用引典据典诡辩术的。像“金丝小枣”的广告介绍
中就有“天天吃三枣,一辈不见老。”“五谷加小枣,胜似灵芝草。”为样
的谚语。这对消费者了解商品的特点有很大帮助。
59。不动声色麻痹对方
——圈套诡辩术
所谓圈套诡辩术,就是故意麻痹论敌,使对方丧失警惕性,然后对论敌
实施突然袭击,进而将论敌制服的诡辩技巧。
清朝时,某人控告有人偷了他的鸡。
县令传来他的邻居审讯,没有一个人承认,他们都围着案桌跪在地上。
县令假装不予理睬,转而审理别的案子。过了很久,才装着疲倦的样子,
说道:
“你们暂且先回去。”
众人都站起来,县令突然勃然大怒,拍案喝道:
“偷鸡贼也胆敢走啊!”
那偷鸡的人不由自主地颤抖着双腿,屈膝跪在地下。一审讯,他只得从
实招来。
当初县令审讯他们,偷鸡贼先有思想准备,就是不肯承认。
于是县令改换手法,假装审理别的案子,不理会他们,这样偷鸡贼的警
惕性就慢慢放松了,县令猛然一喝,偷鸡贼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便现出了原
形。
在论辩中实施圈套诡辩术,首先必须是不动声色,使对方思想麻痹;然
后是冷不防地发起攻击,这样对方在毫无思想准备的情况下,往往会出现失
言而不知不觉地落入我方的圈套之中。
一天,甲、乙两个人拉拉扯扯去见法官,甲说乙欠他钱,而乙硬不承认,
坚持说:“我是第一次见他,从来没有同他共过事。”
“你要他还的钱,当时是在什么地方给他的?”法官问甲。
“在离城三里远的一棵树下。”甲回答道。
“你再去一趟,把那棵树上的叶子带两片回来,我要把它们当见证人审
一下,树叶会告诉我真情的。”法官向甲提出这么一个奇怪的建议。
甲去摘树叶了,乙留在法庭上。法官没有和他谈话而去审理别的案子。
乙作为旁观者津津有味地看法官审案。正当案子审理到高潮时,法官突然转
过头来轻轻问乙道:
“他现在走到那棵树没有?”
“依我看,没有,还有一段路呢?”
“既然你没跟他去过那儿,你怎么知道还有一段路呢?”
乙这才知道自己说漏了嘴,不得不承认诈骗之罪。
法官在这里所使用的也是圈套诡辩术。先使乙完全能除心理武装,然后
使乙在没有思想准备的情况下说出了真话,顺利地达到了将诈骗犯制服的目
的。
在很多论辩场合都是这样,一本正经地进行争辩难以奏效,而冷不防地
突然一问,却可以取得令人满意的论辩效果。
60。多种组合不同结论
——引申诡辩术
关于某一事物的未来发展往往会有多种不同的可能性。
比如,一粒小小的种子,它有可能发育成参天大树,也有可能因缺乏阳
光水分而夭折;一个新生的婴儿,他将来有可能成为工人,也有可能成为科
学家。
引申诡辩术就是针对论敌关于某一事物未来的可能情况的论断,反其道
而行之,从中选择与之尖锐对立的可能情况进行反驳的诡辩技巧。
萧伯纳成名后,一位著名的舞蹈家向他求婚说:
“如果你同我结婚,我们生下的孩子,将像你一样聪明,像我一样漂亮,
那该是多么美好呀!”
萧伯纳以他特有的风趣回绝道:
“如果你同我结婚,生下来的孩子长得像我一样难看,头脑像你一样愚
蠢,那该多可怕呀!”
男女结婚生下来的小孩像谁有多种组合的可能性,萧伯纳选择了与对方
相反的可能性得出了完全不同的结论。
使用引申诡辩木,必须具有丰富的想象能力,能够想象到某一事物发展
的各种不同的可能并从中选择于我方有利的可能性来反击对方。
唐宣宗时,有一个不太出名的诗人叫李远。虽然他的诗水平不太高。但
为人很有才干。
当时的宰相今狐绹十分赏识他,竭力向宣宗皇帝推荐,希望予以重用。
唐宣宗李忱用人重视写诗的才能。令狐绹向他推荐李远,他就命人把李
远所写的诗拿给他看。
当唐宣宗看到李远的“青山不压三杯酒,长日惟消一局棋”时,冷冷地
说:
“他过的是‘三杯酒’与‘一局棋’的生活,如此沉迷于饮酒、下棋,
岂不误事?”
令狐绹很了解李远的为人,为了不埋没人才,说服宣宗皇帝,便婉曲进
言:
“李远诗中的‘三杯酒’、‘一局棋’。并非是他沉迷于饮酒、下棋,不
堪任用。他只是闲居无聊,借以消遣;要是一旦得到重用。他一定会发挥他
的才能,尽力效忠朝廷。”
宣宗听了他的话,觉得也有道理,就命李远为杭州刺史。李远到任后,
果然政绩卓著,百姓安乐,显示了他政治上的才干。
令狐绹的辩辞即是运用引申诡辩术,使李远终于由唐宣宗眼中的浪子成
为才子。
61。只可意会不可言传
——身体语言术
身体语言诡辩术,是指诡辩音在论辩中不置言语,仅用动作或方式来表
达自己的意思。
此诡辩术多用于只可意会不可言传或不愿多说的论辩当中。
1945 年,当富兰克林·罗斯福第四次连任美国总统时,《先锋论坛报》
的一位记者去采访他,请总统谈谈四次连任的感想。
罗斯福没有立即回答,而是很客气地请记者吃一块”三明治。
记者得此殊荣,便高兴地吃了下去。
总统微笑着请他再吃一块。他觉得这是总统的诚意,盛情难却,就又吃
了一块。
当他刚想请总统谈谈时,不料总统又请他吃第三块,他有些受宠若惊了,
虽然肚子里已不需要了,但还是勉强把它吃了。
这时,罗斯福又说:“请再吃一块吧!”
这位记者赶忙说,“实在是吃不下了。”
这时罗斯福方微笑着对记者说:“现在,你不会再问我对于这第四次的
连任的感想了吧!因为你刚才已感觉到了。”
身体语言诡辩术用得恰当,可收到出其不意,高人一筹的效果,避免许
多纠缠不清的语言麻烦。
身体语言的高明之处就在于它能把表达意思的动作和方式作为“谈话的
材料”,而不是让诡辩者把自己的想法点滴不漏地转变为言语。
美国总统林肯早年当律师时,有一次作为被告的代理人出庭。他发现原
告律师在法庭上将一个简单的论据翻来覆去地陈述了两个多小时,讲得听众
都不耐烦了。
轮到林肯发言时,他站起来,先把外衣脱了放在桌上,然后拿起玻璃杯
喝了一口水,接着重新穿上外衣,然后又喝,再将外衣脱下,再喝一口水。。
这样的动作反复进行了五六次,旁听群众见此状况,立即明白了林肯的用意,
突然爆发出一阵会意的大笑。
接着,林肯才发表他的辩词。
林肯用这些重复的动作,狠狠地回击了对方律师论据的不足,胜过千言
万语,给对方造成心理上的失态,使己方在心理上先胜一着,处于优势。
运用身体语言诡辩术时,可在论辩中控制论敌,赢得论辩的胜利。
美国大律师赫梅尔接受一家保险公司委托,在调查一起保险赔偿案件
时,发现原告所诉称他的肩膀被掉下来的升降机轴打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