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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匠情挑-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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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呆站了一秒,走向门,用脚踢上它,走到火炉边暖了暖手。自从离开兰特街我还没有感到过温暖。我抬起头,透过刚才莫德照过的镜子,盯着自己的脸——盯着这张长着雀斑的脸以及我的牙齿。我还伸出舌头看了看。然后我搓着手咯咯地笑了:她真的和绅说的一样,完全爱上了他;那三千磅似乎已经进了我的腰包而且烙上了我的名字,而医生也已经站在了精神病院门口等着莫德呢。   
这就是我在见到她之后所想的。   
但是想到这些,我并不是那么的开心;那咯咯的笑声,我必须承认,也不是发自内心的。虽然我也不是特别清楚这是为什么。我猜想,这是阴郁造成的——因为这房子在她走后似乎变成从未有过的黑暗和寂静。壁炉里只有燃尽的灰,窗格摇动着发出吱吱的响声。我走到窗边。冷气袭人。虽然窗台上放着沙袋试图阻挡它们,但是并不起什么作用;所有的沙袋都湿了并且发霉了。我将我的手放到其中一个上面,手指很快就变成了绿色。我站立着,同时颤抖着,看着窗外的景色——如果这还能被称作景色的话,只有单调的草和树木。几只黑色的鸟儿从草地上琢起虫子。我在想哪个方向是通向伦敦的呢。   
我非常想听到婴儿的哭声,或者是埃比斯先生姐姐的也行。我愿意支付五磅以换取一小包猪肉,或者一些假币,用来磨去光泽消磨时间。   
接着我想到了其它的一些事情。莫德说过,把我的房间打扫一下;这里只有一个房间,我想这是她的工作室,所以其它地方应该还有一个房间,她的卧房。现在,这间屋子的的墙壁上镶满了黑色的橡木板,让人感到非常忧郁和沮丧,门非常完美地被包在门框里,不会被损坏。我仔细地,从我的所在地,让目光穿过墙壁,我看到了一个裂口,然后是一个门把;一扇门在我眼前展露无遗,凸凸的白色,就像日光。   
这是通往她卧房的门,就像我原来猜测的;当然,这个房间还有另外一扇门,通向我的卧房,通向我昨晚偷听她呼吸声的地方。现在看来,那举动真的非常愚蠢,现在我已经看到了墙壁另一边的一切。只是一间普通的女士房间——不是特别宽敞,但也是足够宽敞了,弥漫着一种淡淡的香味,高高的四帐杆卧床,老式的遮篷。我不确信如果自己睡在这样一张床上是否会打喷嚏:我想那遮篷里一定有很多灰尘,死苍蝇和蜘蛛,因为它看起来至少有九十年没人动过了。床已经被稍稍整理过,不过上面还是散乱着一床被子——我把它折了起来放到枕头下面;有一两根落发,我拾起来扔到了壁炉里。女仆的工作真是琐碎阿。壁炉墙上是一面很棒的老式镜子,镶着灰色和银色的大理石。这旁边是一个老式的立式衣柜,雕刻着花和葡萄,黑漆漆的发亮。我敢说这位小姐从来没有用过这个衣柜,因为里面仅仅乱七八糟堆着六七件很薄的内衣,就已经让架子嘎吱作响了,还放着有一个装衬裙的篮子,这个篮子抵住了柜门,所以门只能虚掩着。看到这里,我再次为莫德没有母亲感到难过:否则她母亲肯定会让她扔了这些古董,而去买一些更时尚讲究的东西。   
不过有一件事是在兰特上讨生活的人必须要知道的 – 如何打理贵重物品。我要整理那些袍子—它们都是又小又短又女孩的样式,拿出来抖抖,把它们好好的放进柜子里。然后我把一只鞋子压在一条衬裙上让它平整。在这之后,门自己关上了。这里一边是一个壁橱,令一边是一个梳妆台。上面放满了刷子还有瓶瓶罐罐,还有配的一套精美的抽屉。当然这都归我打理。我把抽屉打开,里面的放的满满的,全都是手套。比商店里的手套都多。最上面那个放的是白手套;中间放的是黑色真丝的;黄色软皮的就在最下面。   
每一副手套的里面,靠近手腕的地方都用深红色的线绣了字,我想那应该是莫德的名字吧。其实吧,我挺想用剪刀和大头丁把这些字给弄掉。   
当然,我是不会干这种事的,我只是把那些手套整齐的放好。我再一次巡视的整个房间,确认自己已经熟悉了所有地方。有一件事引起了我的好奇,是一个小木盒子,上面还镶了象牙,就放在她床边的小桌上。   
盒子是锁上了的,我拿起来时它还发出了沉闷的咔吃声,就近的地方没有钥匙,我想她把它随身带着,说不定就在一串钥匙中。这锁是那种很简单的锁,其实逆只要有一个铁丝就可以很容易的打开了,不会比扔只蚌到水里让它打开壳更困难。我就用了一根她的发卡。   
木盒挺顺利的打开了,里面衬有绒布。接口是银的,涂了油使它润滑。我不确定里面会放了什么—说不定是绅给她的东西,什么纪念品呀,情信呀,定情物啥的。但是打开一看,里面是一个袖珍人像,框在金像框里,还配了一条褪了色的绸带。那是一个漂亮的金发女郎。有一对慈爱的眼睛。她的打扮是20多年前的那种,像框也很老式了。她虽然长的不太像莫德,不过她应该是莫德的母亲。但是如果她是的话,莫德不把它带在身上而是锁在盒子里的做法倒是挺奇怪的。   
我对这个疑惑了好久,看着这幅人像,翻看有什么记号之类的,直到那个像框在我手上都变暖了。突然间我听到了动静,由房子的某处传来的,我想那会是谁呢?但不管那是莫德,玛格丽特,或是斯泰尔斯太太进了房间,发现我站在打开的木盒边,手里还拿着那人像,我就完了。我忙吧东西放回去,用发卡把它重新锁上。那发卡我为了撬锁折过,我把它收在身上。我不想给莫德看到而联想到我是个小偷。   
收拾完这些我就无所事事了,我站近了窗边。在11点的时候一个女仆拿了一个托盘进来。一看到那银质茶壶我就说:‘莫德小姐不在这儿’。但其实这茶是给我的。我尽量淑女的把茶喝进去,好让它喝久一点。我把托盘放下了,打算帮那女仆走一趟。当她们看到我把东西拿到厨房去的时候,那里的女孩们都盯着我看,厨子说话了:‘嗯,我从来都不会认为玛格丽特不够神出鬼没。你或许要去跟斯泰尔斯太太谈谈了。不过呢,你去跟菲小姐谈谈更好,她到是从来都不会骂人懒的。’   
菲小姐是一个爱尔兰女仆,现在患上了猩红热。虽然对她自鸣得意不是啥好事,不过我也不想当啥好人。   
我什么都没说。我想:‘你们不喜欢,莫德小姐还是喜欢我的!’起码呢,她是唯一一个,在这里的人,对我说过友善的话。突然间我渴望时间过的快点,不是为了什么,就是为了快点看到她。   
起码在Briar你总会知道现在是什么时间。12点整,再过个半小时,我会走到后楼梯,站那儿直到一个客厅女仆走过,她会带我去图书馆。这是一个在一楼的房间,你呆在那里准会成为一个大学者。在通向图书馆的门旁,有一个木盾,上面镶了好多配了玻璃眼珠的动物的头:我站在那儿,把手指放在那些小白牙上,等着钟敲下1点的钟声。透过门传来莫德的声音…很虚弱,很慢,好像她在跟她舅舅念书似的。   
当钟声一响,我松开了手,去敲门。一个细细的男声要我进去。   
我先看到的是莫德,她坐在桌旁,面前放着一本书,她的手放在书面上。她的双手露在外面,那对小小的白手套旧放在一旁,由于她做在台灯边上,灯光直照着她的手指,在书页的衬托下,她的手苍白的就像尸体似的。在她的上方还有一扇窗,玻璃上涂了黄色的涂料。房间的其他地方,都是柜子,柜子里都是书,你无法想象的多。真是太多了。一个人到底需要多少呢?我看着它们就颤抖。莫德站了起来,合上她面前的书。她拿起那双手套把它们戴上。   
她抬头望向右面,房间的更深处,由于门挡着,我看不到是谁。就听到一个声音说: 
‘什么回事?’   
我把门再推开一点,看到了另一扇窗,更多的柜子,更多的书,还有另一个大桌子。这张桌子上由好多纸,也有另一盏台灯。坐在那儿的是李先生, 莫德的舅舅;接下来我会好好的形容他。   
他穿了天鹅绒的外套,天鹅绒帽子,上面还有短短的红色羊毛绒,以前可能是上面的装饰绒吧。他手上拿了一支笔,面前的纸是空白一片的;不过他的手倒是黑的,不像莫德的手干干净净的。他的手都染成了印度墨水,像一般的男人手上会给烟熏过似的。他的头发都变白了。下巴刮的光光的。嘴巴挺小的,一点血色都没有。但他的舌头,都是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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