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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匠情挑-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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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会失去我!”我哭叫道;她眼睛睁开来,盯着我的眼睛,似乎没有领会。然后她望着约翰。他歪着头。“他们来了!”他说道。 
艾伯斯先生听了他的话,狂奔而去;可是,没等他跑出房后那个阴暗的小院,就被一个警察截住,又给押回来了;这时候,另外两个警察从前面店里过来,进到厨房中。他们看看绅士,又看看那个盛着血的夜壶,还看到——我们都没想到要找出来,或藏起来的——那把刀,不知被谁踢到暗处,上面还有血。 
他们都摇着头。——这正是警察们在镇子上见到类似场面时,都会有的反应。“这是个很严重的案子,不是吗?”他们说道。“这可真糟糕。我们看看有多糟。” 
他们抓着绅士的头发,把他的脑袋提溜起来,又摸摸他脖子上的脉动;然后他们说道,“这是卑鄙的谋杀。好了,谁干的?” 
莫德动了动,也许是走了一小步。可约翰的手脚更麻利。 
“她干的。”他毫不迟疑地说道。他脸上先前被扇过的地方,颜色更加浓重了。他扬起胳膊指过去。“她干的。我看到是她。”他指着萨克丝贝太太。 
我眼见他如此,耳中听得他的言话,却不知该如何行动。我只有说,“什么——?”而莫德,我觉得,她也叫了一声,“什么——?”,要么就是“等等——!” 
可是萨克丝贝太太却从绅士身旁站起身来。她的塔夫绸衣裳上面,沾得到处都是血,胸前的钻石胸针也变成了红宝石胸针。她一手的血,从手指尖儿到手腕。她的样子,看起来像是小报照片上的女杀人犯。 
“我干的,”她说道。“老天知道,现在我后悔了;不过是我干的。这儿的这些姑娘,都是清白的姑娘。这件事儿她们什么都不知道;也不会伤害到别人。”   
第十七章 
我的名字,在过去那段日子里,叫做苏珊。钱德。如今那些日子一去不复返了。 
警察把我们都带走了,无一遗漏,只除了达蒂。他们这边厢把我们抓起来,关进了监狱;那边厢就把蓝特街的厨房抄了个底朝天,寻找线索,寻找藏匿起来的钱财和赃物。他们没有把我们关在一道,而是打散了关在不同的牢房里。他们每天都过来,问一串一模一样的问题。 
“那个被害者,是你什么人?” 
我说他是萨克丝贝太太的朋友。 
“待了多长时间,在蓝特街?” 
我说我就生在那儿。 
“罪案发生当晚,你都看到些什么?” 
然而,我一听这话,总是一震。有时候,我似乎感觉,当时我看到莫德拿起了刀;有时候,我甚至回想起了目睹她举刀的一幕。我知道我当时看到她摸到桌面上,我知道我看到刀刃一闪。我知道绅士开始摇摇欲坠的时候,她闪到了一旁。可是,萨克丝贝太太也在那儿,她的动作快如闪电;有时候,我觉得我记忆中目睹的那只手,一刺,一闪,那正是她的手……最后,我说了简单的大实话:我也不知道我看到了什么。反正这也没什么要紧的。他们有约翰。瓦儒的证言,还有萨克丝贝太太自己的供词。他们不需要我。在抓走我们的第四天上,他们就把我放了。至于别的人,又让他们多关了一段时间。 
艾伯斯先生第一个上法庭见法官。他的审判只花了半个小时。总之,他完蛋了,倒也不是因为那些遍布厨房各个角落的赃物——在弄掉赃物的封印和纹章方面,他可是个老手——而是因为几张藏在他香烟盒里的字条。 
那些字条上都有记号。这说明,警察大人们监视艾伯斯先生店里的生意,已经有一个多月了;最后,他们还抓住了菲尔——就是,你可能还记得,曾经发誓赌咒说不管付出什么代价,他也再不进监狱的那个人——他们便把字条的事都扣到他头上。艾伯斯先生窝藏赃物:他被送进了潘顿维尔(Pentonville)。 
当然了,他认识不少住在那儿的人,人们可能还觉得他置身其中,会度过一段轻松的时光——只除了,这么一件滑稽的事:那些个原来在外面,因为他多给了一个先令而感激不尽的扒手和骗子,如今都背叛了他;我觉得他的日子非常非常难熬。他关进去了一个星期之后,我跑去探望他。他见了我,便两手挡住脸,乍看上去,他变化非常大,人非常落魄,还有他看我的眼神,也怪里怪气的,让我受不了。我就再没去了。 
他姐姐,可怜人,警察在蓝特街抄家时,在她的床上发现了她。我们都把她忘了。她被送到教区医院的病房里。然而,这次搬家,对她打击太大;于是她就死了。 
什么罪名都安不到约翰。瓦儒身上,除了一样——由他的外套引出来的——那桩偷狗的旧案。 
在Tothill Fields待了六个晚上,他就被放出来了,还吃了一顿鞭子。他们说他在牢房里特别不受待见,看守们用猜牌的办法来选定行刑抽他的人;抽完规定的十二下之后,他们又多抽了一两下,就为了找乐子; 鞭子抽完了,他嚎得象个毛孩子。达蒂在监狱门口等他,他给了她一拳,把她的眼睛都打青了。尽管如此,还是多亏了他,她才能从蓝特街脱身。我再没跟他说过话了。 
他在别人家里为他自己和达蒂找了个房间,就没在我面前晃了。我又见到他,也只见了一次;那是在法庭上,开庭审判萨克丝贝太太那次。 
那场审判来的非常快。审判之前的那些夜晚里,我都在蓝特街,躺在我原先睡的那张床上,彻夜难眠;有时候达蒂会回来,睡在我身边,给我做伴。 
她是我旧日伙伴中,唯一一个这么做的人:因为,当然了,每个人都以为——从之前散播出去的风言风语里——我是个骗子。还说我藏在艾伯斯先生家对面房子的房间里;住在那儿,几乎算得上鬼鬼祟祟了,住了差不多一个星期。我为什么要那么做呢?这时就有人说,案发那天夜里,他们看到我一脸疯狂地跑过去。 
他们说起我的母亲,还有流淌在我身体里,我血里的恶根。 
现在他们不说我胆子大。总之,他们说如果是我捅的那一刀,他们也不会觉得惊奇;而萨克丝贝太太——尽管我学坏了,她还是一如既往,把我当女儿一样疼爱——她冲到前面,一力承担了所有责难……我走出门,走到镇子上时,人们都会骂我咒我。还有一回,有个小姑娘朝我扔了块石头。 
换了别的时候,这就能让我心碎了。如今,我也不在乎了。我只有一个念头,就是尽我所能,多去看看萨克丝贝太太。他们把她关在豪斯蒙格街监狱:我白天都守在那儿——如果去得太早,还不得入内,我就坐在门外的台阶上;我跟看守她的人谈话,还跟将要在法庭上为她辩护的人谈话。 
他是艾伯斯先生的某个熟人帮我们找来的;据说,他总是能把那种坏得透顶的恶棍从绞索上救下来。可是,他如实地告诉我,我们的案子是一件棘手的案子。“我们最大的希望,”他说道,“就是法官顾念到她的年纪,能发发慈悲。” 
我说了不止一次,“要是能证明她没干过,又如何呢?” 
他摇摇头。“证据呢?”他说道。“另外,她也认罪了。为什么她会认罪呢?” 
我也不知道,我答不上来。这时,他会把我丢在监狱门口——一阵烟似地跑了,他走到街当中,喊个马车夫来;而我就看着他走,两手抱着头,因为他的喊声,还有马蹄声、车轮声,人流扰攘,似乎都变得刺耳难耐;我脚下的每一块路石,好象也变得粗砺无比。就在那个时候,好象每一件事都令人无法忍受了,嘈杂至极,较其原本应有的形态,更沉重更严酷,更叫人眼花缭乱。 
有好多次,我停住脚步,回想起绅士,抓着他肚子上的伤口,并不信任地打量着我们不可信任的面孔。“怎么会这样?”他当时说。如今,我想对我见到的每一个人说:怎么会这样?怎么能这样?你为什么站在这儿干看着我……?要是我知道怎么写信,知道信该寄给谁的话,那我早就写了好多信了。要是我知道如何才能找到那些面临审判的人的家,那我早就奔到他们家里去了。 
可这样的事儿我一件也没干。我能得到的一丁点儿安慰,就是在萨克丝贝太太身边感觉到的;至于那监狱,尽管它是如此阴森恐怖——如此阴暗,又冰冷无情——最终,也透出些许温情。通过看守们的好心肠,我得以在那儿待得比规定时间更久:我觉得,他们以为我比实际年龄小,也没那么精明。“你女儿来了,”他们会这么说,说着便打开了萨克丝贝太太监房的门锁;而每一次,她都会迅速地抬起头,盯着我的脸,或者瞄一眼我身后,一脸焦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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