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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宠与勇气-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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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回神的时候吃了一惊:我找到她了,是的,我找到她了。 
 
 同样的清晨,崔雅写了一首诗。 
  
 昨夜是个动人的夜晚,四处缀饰着白兰地, 
 续杯、泡咖啡为交谈画上了标点, 
 当他处理他们关系中的问题时, 
 他的话语和微小的动作交织着细腻的探索和深切的关怀, 
 好似一首小步舞曲。 
 他以温柔和支持的态度提出棘手的问题, 
 深入地检查, 
 如同淘金一般, 
 先掘出一些尘土、一些小圆石块, 
 然后慢慢地深入母矿,最后发现了真相。 
 这整个过程是动人的, 
 我看着他如何继续往下探查,如何关怀, 
 然后得到一个极佳的解答, 
 我们大家都沉浸在充满着轻柔的气氛中。 
 当我回想这一切时, 
 我感觉我的心开了, 
 就像昨夜它被打开了那样。 
 他碰触我的时候, 
 我也有同样的感动, 
 首先是他的话语以及他的话语显示出的他, 
 他褐色的眼底那份温柔的深度, 
 接着是身体与身体自然地融合, 
 有件事很清楚地发生了, 
 我闭上双眼试着去感受那超越言语, 
 却又明显、真实, 
 甚至是不可表达的东西。 
 我觉得自己的心开了, 
 我信赖他甚于我信赖这整个宇宙。 
 
 我躺在床上,发现体内有些细微的能量正在流动,有点像所谓的拙火。东方宗教认为,这股能量象征灵性的觉醒,必须碰到合适的人或事物才会被唤醒。我静修已有15年,这一类的微细能量在静修中是常有的,但从未如此明显。不可思议的是,同样的事在同一时间发生在崔雅身上。 
 
 今天早上躺在床上有一股沉醉的感觉。身上的微波振动得十分明显,手臂和腿部都有这种感受,不过最明显的部位在下半身。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是不是过去压抑的紧张放松了? 
 我把注意力集中在心的部位,我非常、非常清楚它打开了。只要一想到昨晚和肯在一起的感觉,一股惊人的能流便从心内涌出,沿着身体的中央往下冲,接着又涌上头顶。如此感觉欢愉、至乐几乎到了令人心疼的地步,它是渴望,是欲求,是开放,是脆弱,是一种竭力想达到对方的感受。好似长久以来我从未保护过自己,或者完全放弃了自我防卫……同时又觉得那么美妙。我爱极了这份感觉,它是活生生而又真实的,充满着能量与温暖。它把我的核心摇醒了。 
 
 我想把话再说清楚一点,崔雅和我那晚并没有睡在一起,我们甚至没谈上什么话,只有一次在厨房里彼此拥抱,后来在她离去之前,我们又有另一次短暂的拥抱。全部的交谈不过15分钟。我们的关系仅此而已,然而我们都对当时发生的事感到吃惊。感觉太过于强烈了,因此我们试图让自己清醒和克制一些,但效果并不大。 
 
 那一天之后,我有一星期没看到肯。他告诉我他必须去洛城一趟,回来之后再和我联络。他不在的那段时间我做了两个有关他的梦。我很清楚这是一个重要的相会,但是我故意泰然处之。因为我很可能只是在幻想,或是建造空中楼阁,毕竟过去有过太多的失望。这个关系若要发展下去,到底拥有什么基础?不过是几次拥抱,数个好梦罢了。 
 一个星期以后,我们正式约会。肯一整晚都在谈他去洛城看望的那位女友。谈这些事有点令他困窘,我却觉得十分有趣。最后我才知道,他是为了隐藏他对我的感觉,才谈起别人的。我们从那一天开始便真的在一起了。如果分开,我们会让对方知道自己正在做些什么。当我们在一起时,我们喜欢亲密地触摸彼此。我觉得我好像渴望他很久了,不只是肉体,也是情绪和心灵上的,只有一个方式可以解渴,那就是尽可能相处在一起。 
 9月上旬某个可爱的傍晚,我们坐在我那幢位于穆尔海滩的房子甲板上品酒。四周充满着太平洋和尤加利树的气味,夏日傍晚的声籁轻柔地奏着,熏风轻拂过林间,远方有狗吠,下方的海浪拍打着沙滩。也不知怎么办到的,我们竟然可以一边喝酒,一边麻花卷似的缠在一起,真是神乎其技。沉默了一阵子,肯开口问我:“这样的事,你以前发生过吗?” 
 我毫不迟疑地回答:“没有,我从没有过这样的感觉,你呢?” 
 “这样的感觉,从未有过。”我们突然大笑了起来,他学着约翰·韦恩的声音,很夸张地说:“朝圣者!这件事比我们两人要伟大多了。” 
 我的脑子填满了有关肯的念头。我爱他走路的样子、说话的神情,他的各种动作、衣着和一切。他的脸孔无时无刻不跟着我,我因此发生了几次不小的灾难。有一回去书店买几本他的著作,没想到因为想他想得太专注,竟然在开出停车场时撞上了一辆旅行房车。我开了那么多年车从未发生过意外。另一个傍晚我正要和肯碰面,脑子里同样塞满了有关他的念头,结果车子在靠近金门大桥的附近竟然没油了。这个意外让我很快地回到现实,不过还是迟到了好几个小时。 
 ——《恩宠与勇气》(肯·威尔伯著)连载之三 
 
如果人类是由物质、身、心、魂与灵性所组合而成,那么科学在处理物质与身体时是非常漂亮的,处理心智时显得有点拙劣,处理灵魂或灵性的层面则完全无能为力。 
 
 
 
 对我们两人而言,我们好像已经结婚了,只有一件事还需要做的,就是让别人也知道。崔雅和我从未提过要结婚,我们似乎都不认为有必要提,只觉得这是很自然的事。 
 
 令我惊讶的是我们两人都早已不再寻觅那“最合适”的人。崔雅两年来没接受过任何约会,我也是,然而我们却对结婚这件事有把握到只字未提。 
 
 在正式手续未进行之前(即我尚未求婚之前),我希望她和我非常要好的一位朋友——山姆·伯克尔兹见面。山姆和他的妻子及两个孩子住在博尔德。 
 
 山姆是香巴拉出版社的创办人兼社长,香巴拉被视为有关东西方研究佛学、奥秘哲学与心理学最卓越的出版社。我们很久以前便认识了。那时山姆还开了家书局,即现在非常著名的柏克莱总店。当年20岁的山姆总是亲自把邮购单放在书里,在地下室忙着打包寄书给不同的客户。如同时钟一般准确,每个月他一定收到来自内布拉斯加州林肯市一名小伙子的大量订单。山姆心里想着:“如果这个家伙真的把这些书都读了,我们一定会听到他的消息的。” 
 
 我真的把那些书都读了。我那年22岁,正要完成生物化学硕士学位。本来我只想当一名医生,正就读于北卡罗来纳州都拉姆市的杜克大学医学院预科,读了两年才发现,医学对我的心智而言太缺乏创意,只要记住—些知识和资讯,非常机械化地应用于良善而毫不质疑的人身上。我觉得这份职业就像被美化的铅管工人,况且他们治疗人的方式并不仁慈。于是我离开杜克大学返回家乡(我的爸爸是一名空军,他和我妈妈被派驻在内布拉斯加州奥马哈的欧富特空军基地)。我在内布拉斯加州的林肯州立大学选修两门科目(一是化学,一是生物),后来才主修生化。生化比较有创意,至少可以做点研究或发现一点东西,发表一些新讯息、新观念,而不仅仅是应用别人教给我的知识。 
 
 虽然毕业时成绩优等,但我志不在此。生化、医学和科学当时已无法解决我心中最根本的傻问题,譬如“我是谁?”“人生的意义是什么?”“我为什么会在这里?” 
 
 和崔雅一样,我当时正在寻找某些东西,某些科学无法提供的东西。我开始着迷般地研究东西方伟大的宗教、哲学和心理学。我一天阅读两三本书,生化课时常不上,实验室里的实验也找借口不做(我们每周要切割上百只牛眼以研究视网膜,这真是令人厌恶透顶的工作)。我诡异的兴趣令我的教授们非常担忧,他们怀疑我正在搞一些不合乎科学的事。某回我本来应该向师生们做一次有关生化的“精彩”演讲,题目是《从牛的视网膜杆外缘分离出来的视紫红质的光异构作用》,我却仓促地将题目改成《现实是什么,我们如何认识它》。这篇演讲严厉地攻击依赖经验的科学方法论的不当,与会教员十分专注地聆听,并提出许多很有智慧而且思考周全的问题,他们完全理解我的论点。演讲结束时,后座有入耳语,但声音十分清晰,那句话总结了每个人的感觉:“嘘!终于回到现实了!” 
 
 当时的情况真的很有趣,大家都笑了。但可悲的是“现实”的意义指的仍然是依赖经验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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