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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后三年,这本书困坐绝版书林,未得翻身,直到有一天,其中一本落到霍尔?克拉玛的手上。克拉玛先生多年前创办天艺出版公司(Celestial Arts Publishing),1980年出售该公司后宣告退休。1983年,有位朋友送他这本书,霍尔大受启发,宣称:“我要重返出版界,把这本书作为开山之作。”当年七十高龄的霍尔,说明他一无宣传预算,二无人手,三无办公室,只能给我100美元的预付版税,外加对本书的信心。我们握手签约,我的出书历险记再度上路。
我把我收到的感谢信拿给霍尔看,这些信件数量多得令人惊奇。信中常常出现同样的句子:“我觉得你仿佛写到了我的内心生命……这本书好像是为我而写……幸好我适时拜读大作。”不过最常出现的句子是:“这本书改变了我的生命。”由于原来的精装本得到这样的回响,霍尔说我们应该替这本书取个副书名,就叫“一本改变生命的书”。《深夜加油站遇见苏格拉底》至此自灰烬中浴火重生。不过,英国哲学家培根有云:“我们沿着蜿蜒的楼梯,爬到最高处。”我的出版商花了整整两年,才说动连锁书店在每家分店里摆上一册。然后,奇妙的事情发生了——口碑。
自1980年以来,我收到成千上万名读者来信。有位女士说,她的丈夫失业、酗酒,心情抑郁,成天赖在床上,难得起来。有位亲戚送给他一本我的书,他读了以后,起床,更衣,出门,找到一份差事,戒酒,开始学习武术。我在夏威夷一处加油站(说来还真巧)遇见一位少妇,她对我说:“要不是读了你的书,我早就死了,我的孩子也不会出生。”大多数的感言、故事和谢辞,并没有这么戏剧化,但同样鼓舞了我、激发了我,使我笔耕不辍。
本书发行平装本后,我有五年的时间致力于编写剧本,将我在书中的理念改编成电影传达出去。1990年,我根据新近的学习心得,写了本姐妹作。我极需阐明、推广苏格拉底讲授的道理,以及我自己的生活体会,于是振笔疾书,直到今天。我写了一系列非文学类的指南书,透过每一本显现一个方面,揭示和平勇士走向睿智、美好生活之道。
有关本书,读者最常提出的问题不外乎:“故事有几分是真实的?真有苏格拉底这个人吗?他真有书中写的那些本领吗?”我往往回答:“苏格拉底绝对是真的,但丹?米尔曼是虚构人物。”说到底,是真是假,真的那么重要吗?说不定这会儿你明白了,苏格拉底也好,丹?米尔曼也好,通通无关紧要;我们不过是象征和路标罢了。重要的是,慈悲,仁爱,别太自以为了不起,要在稍纵即逝的每一刻,清醒享受生命的礼物。
本书在初次出版20年后的现在,已成为出版界的非凡现象。有成千上百万的人透过20种语言,读到这本书,并与亲友分享。这本书为许多人带来了希望、意义,使他们重新发现人生的目的。然而这本书只是人类旅程这个史诗故事的一个侧面而已。
我如今已是坐五望六之龄,并为人祖父,每当回想起当年那段岁月,我既是年少的蹦床选手,又是心灵的浪子,仍不禁莞尔。回顾那些年中生命是如何一步步对我揭示真相。我向外凝望这世界,照着镜子,看到改变居然如此之多;因此种种都令我心存敬畏。迄今,我的脑袋仍在云层里,双脚却更坚定植入坚实的大地中。这幅均衡的影像足以代表和平勇士之道,包含了肉体和灵魂、东方和西方、男女、内外、身心、黑暗和光明、鼓励和爱。我们都是和平勇士,是这条道路塑造了勇士。
各位旅伴,一路平安。
丹?米尔曼
目 录
楔子 彩虹末端的加油站
第一部 风的改变
第1章 魔法乍现
第2章 幻象之网
第3章 挣脱束缚
第二部 勇士的修炼
第4章 剑已磨利
第5章 山间小径
第6章 超越心智的喜乐
第三部 莫名其妙的快乐
第7章 最终的追寻
第8章 大门敞开
尾声 风中的笑声
后记 和平勇士之道
致谢
楔子
彩虹末端的加油站
“新生活开始了。”我一面想,一面向爸妈挥手告别,驾着我那辆老归老却很可靠的“勇士”汽车启程。褪色的白色车身内,塞满了我为大学第一年所打包的家当。我觉得自己很坚强、独立,已准备好接受未来的一切。
我随着电台传来的音乐,边哼着歌边向北疾驶,越过洛杉矶的高速公路,然后上行,通过和99号公路连接的葛雷普凡区,沿着公路穿越绿野平畴,大片的原野一直伸展到圣盖博山脚。
将近黄昏时,我穿过奥克兰丘陵,蜿蜒下坡,看见闪闪发亮的旧金山湾。离伯克利校园越来越近,我的心情也越来越兴奋。
我找到宿舍,卸下行李,隔窗凝视金门大桥和在夜色中闪烁的灯火。
五分钟以后,我走在街上,浏览橱窗,呼吸清新的北加州空气,嗅闻从咖啡馆飘来的香味。这一切都令我陶醉不已。我在风光优美的校园小路上漫步,直到三更半夜。
第二天早晨早餐后,我走到哈蒙体育馆。我一星期有六天要在这里接受训练,每天汗流浃背做四个小时的肌肉伸展运动、空翻动作,追寻我的冠军梦。
过了两天,我已经被一大堆的人、报告和课堂所淹没。如此日复一日,月复一月,时光悄悄流逝,缓缓递嬗,就好像加州温和的四季。我在学业上的表现尚可,在体育馆则虎虎生风。有位朋友说,我是个天生的特技演员:外表清爽整洁,褐色的头发理得短短的,身材精瘦结实。我老爱挑战大胆吓人的特技:从小就喜欢游走在恐惧的边缘。体育馆成为我的庇护圣堂,我在那儿找到刺激、挑战和成就感。
大二结束时,我已代表美国体操联盟到过德国、法国与英国,赢得了世界蹦床锦标赛。 参加蹦床赛所得到的奖杯在房间一角越堆越多,我的照片经常被登在《加州日报》上。由于太常出现了,开始有人认出我来,我越来越有名,走在路上,常有女性对我微笑。我有位可人的女性朋友,叫苏西,她总是那么温柔可爱,留着短短的金发,微笑的时候会露出一口洁白的贝齿,她常来找我,对我颇有好感。就连我的学业也十分顺利无碍,这一切的一切都让我觉得自己仿佛置身世界的顶端。
然而,当我升上了三年级,也就是1966年的初秋,有种阴暗又无以名状的事物开始成形。那时我已搬出宿舍,独居在房东家后面的独立小套房。在这段日子里,尽管事事依旧如意,我却越来越忧郁。不久之后,梦魇迅速袭来,我差不多每晚都会惊醒,浑身冒冷汗,而梦境几乎一模一样:
我走在市区一条漆黑的路上,重重的黑暗迷雾中,没有门也没有窗的高大建筑物阴森森地向我迫近。
一个全身罩着黑斗篷的庞大身影,冲着我大步走来。我看不见它,只是感觉有个叫人不寒而栗的幽灵,一个发亮的白色头骨,黑色的眼窝紧紧盯着我。周遭一片沉寂,流露出死亡气息。它灰白的指骨伸向我,关节弯曲,仿佛一只爪子正在对我招手。我浑身僵硬。
一个白发男人从那罩着斗篷的恐怖形体后方出现,神态从容镇静,脸上没有丝毫皱纹。他走起路来无声无息,不知为何,我直觉到只有他能助我脱逃,他有能力救我,可是他看不见我,我又无法出声呼喊他。
披着黑斗篷的死神嘲笑我的恐惧,倏地转过身去,面对那白发男人,谁知后者竟冲着死神哈哈大笑。我吓呆了,愣愣地瞧着。死神气得伸手去抓他,可忽然,它又转而冲向我,但老人瞬间抓住它的斗篷,将它猛地向风中一抛。
死神突然消失无踪。白发男人看着我,展臂做出欢迎的姿势。我走向他,然后直接进入他的躯体,和他融为一体。我低头看着自己,看到自己一袭黑袍,我举起双手,看见泛白的骨头合在一起,做出祈祷的手势。
我醒来,大口大口喘气。
当晚,我躺在床上,听着风声穿过公寓窗户的小缝隙肆意咆哮。我辗转难眠,索性起床,套上褪色的牛仔裤、T恤、球鞋和羽绒外套,走进夜色中。那时正是凌晨3:05。
我漫无目的地走着,深深吸进潮湿清冷的空气,抬头仰望星光闪烁的夜空,倾听寂静的街道上稀疏传来的声响。寒冷使我肚子饿了起来,因此我走向一个24小时营业的加油站,想买些饼干和饮料。我双手插在口袋里,匆匆穿越校园,经过沉入梦乡的房子,来到灯火通明的加油站。举目望去,四下尽是已经打烊的餐馆、商店和电影院,阴暗、凄凉,在这黑暗的荒野中,加油站俨然就像萤光绿洲。
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