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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神对话-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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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记得我所告诉过你的:重要的是讯息怎么送出去,而不是它怎么被接受。 
也要记得这个:你教的,正是你必须学的。 
并非必须已达完美,才能讨论完美。 
并非必须已达精深,才能谈论精深。 
并非必须已达至高的演化阶段,才能谈论至高的演化阶段。 
只要真诚。只要认真。如果你想要解除你自以为造成的“伤害”,则用你的行动去证明。做你所能做的,其他的就随它去吧。   
这说起来很容易,做起来可难了。有时候,我会有罪恶感。   
罪恶感和恐怕是人唯一的敌人。   
但罪恶感有其必要。它让我们知道我们错了。   
没有所谓的“错”。只有它合不合你用;它是不是表彰了你是谁和你选择你是谁。 
罪恶感让你卡在你不是你的那个方位。   
但罪恶感至少让我们注意到我们步入歧途了。   
你说的是觉察,而不是罪恶感。 
我告诉你:罪恶感是枯萎病——是把植物杀死的毒药。 
你不可能因罪恶感而成长,只会因而枯萎和死亡。 
你所找寻的是觉察。但觉察不是罪恶感,爱也不是恐惧。 
我再说一遍:恐惧与罪恶感是你们唯一的敌人。爱与觉察则是你们真正的朋友。你们不能把两者混淆,因为一个会杀害你们,另一个则能给与你们生命。   
那么,我对什么事情都不用感到〃罪恶〃了?   
永远永远不要。它有任何好处吗?它只会让你不爱你自己——并消除任何你爱别人的机会。   
我也不用恐惧任何事情?   
恐惧与细心是两回事。要细心——要觉察——但不要恐惧。因为恐惧使人瘫痪,而觉察则让人行动。 
要行动,而不要瘫痪。   
我一向受到的教育就是要惧怕神。   
我知道。你们跟我一向的关系就是被瘫痪了的。 
只有当你们不再惧怕我,你们才可能缔造出有意义的人神关系。 
如果我能给你们任何礼物,能给你们任何特殊的恩宠,以便认你们能找到我,则那就是无惧。 
无惧的人是有福的,因为他们将认识神。 
这意谓着,你必须无惧到足以抛却你原以为你对神的认识。 
你必须无惧到足以跳开别人所说的有关神的种种。 
你必须无惧到敢于走入你自己对神的亲身体验中。 
然后你又必须无惧到不因此而感到罪恶。当你自己的体验是如此违背你以为你所知道的神,如此违背人人对你说的神,你仍必须不因此而感到罪恶。 
恐惧与罪恶感,是人的唯一敌人。   
但是会有人说,照你所讲的去做是跟魔鬼打交道;只有魔鬼才会这样讲。   
根本没有魔鬼。   
这也可能是魔鬼会说的话。   
魔鬼会说神说的一切,是吗?   
只是说得更聪明。   
魔鬼比神聪明?   
嗯,或说狡猾吧。   
所以魔鬼会用神所说的话来“狡辩”?   
只是〃拧绞〃一点点——但只那么一点点,就足以使人脱离正道,使人迷途。   
我认为我们必须再谈谈“魔鬼”。   
好啊;不过我们在第一部里已经谈了不少。   
显然还是不够。再说,可能有人并没有读过第一部或第二部。因此,我认为应该先把前两本书的要点综述一下。而且这也可以为这第三部中所述的更大、更具普遍性的真理铺路。魔鬼这个问题,早了结早好。我要告诉你,“魔鬼”这东西为什么是个“发明”出来的东西,又是怎么发明的。   
好吧。好得很。你赢了。这对话已经开始,我也已经投入了,所以显然它会继续下去。但是,关于我进入这第三部对话,有一件事是大家应该知道的,就是从我写下前面几段话之后,到这里已经过了半年。现在是一九九四年的十一月二十五日——感恩节的第二天。这中间一共是二十五个星期;从那几段到现在,过了二十五个星期。这二十五个星期,有许多事情发生。但有一件事未曾发生,就是这本书仍在原封不动,一步都没有向前。为什么要花那么久的时间?   
你现在明白你可以如何阻碍你自己了吗?你现在明白你可以如何颠覆你自己了吗?你明白正在你走上通往某些善举之路时,你可以如何让自己止步了?你一辈子都在这样做。   
嘿,停停!拖延这计划的可不是我。我什么都不能做——一句话也写不出来——除非我觉得感动。。。。。。除非我觉得。。。。。。我讨厌用这两个字,但是我猜我是不用不行。。。。。。我被灵感推动,在笔记簿上写下东西。而灵感是你负责的部分,不是我负责的部分。   
我明白了。所以,你认为拖延的是我,不是你。   
可以说是的。   
我的宝贝朋友,这真是再像你不过了——当然,其他人也是如此。你们把手压在屁股下,对你们“至高的善”一事不做,实际上是把它推开,然后又诿过于别的什么人或什么事,说是它让你们不能前进。你没有看出这是一个模式吗?   
嗯。。。。。。   
我告诉你:从没有任何时间是我没有跟你在一起的;从没有一分钟是我“没有准备好”的。 
我以前不是就对你说过了吗?   
嗯,是,但是。。。。。。   
我永远都跟你在一起,直到地老天荒。 
然而,我不会把我的意愿强加在你身上——永远不会。 
我为你选择你最高的善,但更为你选择你的意愿。这是爱的最确切表示。 
当我想要给你的是你想要我给你的,我就是真的爱你。当我想要给你的是“我”想要给你的,则我爱的是我自己,只不过是藉著你。 
同样的,藉著同样的尺度,你也可以以此来断定别人对你的爱,也可以断定你是否真正爱别人。因为爱不为自己求取,而只想让被爱的人的选择成为事实。   
这似乎和你在第一部中所说的意思直接矛盾。在第一部中,你说:爱不关乎别人是什么、做什么和有什么,而只关乎自己是什么、做什么与有什么。 
而你现在的说法也引起一些问题,例如。。。。。。对站在路中的小孩子喊〃不要站在马路上〃的父母怎么说呢?或更好的例子,不顾自己生命的危险,冲进车辆奔驰的路中把小孩一把抱起的父母,又怎么说呢?这样的父母怎么样?他们难道不爱小孩吗?然而他们还是把自己的意愿强加在小孩身上了。请记住,那小孩之所以在路中,是因为他想要在路中。 
你对这些矛盾作何解释?   
这其中并没有矛盾。只是你没有看出其中的和谐来。等你明白我为我所做的最高选择就是你为你所做的最高选择,你才能明白这爱之神圣教诲。我为我所做的至高选择和你为你所做的至高选择是同一件事。而这又因为你跟我是同一个。 
你瞧,这神圣教诲也就是神圣二分法的——在同时同地,两个显然矛盾的真理可以并存。 
在目前的例子中是,你与我既是分离的,又是合一的。在你跟一切人的关系中,都有这明显矛盾的存在。 
我在第一部中所说的没有错:在人与人的关系中,人的最大错误是在乎别人是什么,做什么或有什么。你只要在乎自己(Self;本我)就好了。自己是什么,做什么或有什么?自己需什么,要什么,选择什么?自己的最高选择是什么? 
而我在这一部的这种说法也没错:当自己明白了并没有别人时,则自己的最高选择,就也是为别人所做的最高选择。 
因此,错误不在为自己做最好的选择而在不知道什么才是最好的。这又出于不知道你真正是谁,更不用说你想要成为谁了。   
我不明白。   
让我举例说明。如果你想赢得印第安纳波利斯五百英里的汽车大赛,则开时速一百五十英里可能对你是最好的。但如果你想去杂货店买东西,这可能就不是最好的时速。   
你是说要视情况而定!   
没错。生命中的一切都是如此。什么是“最好的”,要视你是谁、你想要成为什么而定。除非你已明智的决定了你是谁,你是什么,否则你就不能明智的选择什么是于你最好的。 
我,身为神,我知道我想要成为什么。因此,我知道什么是于我“最好的”。   
那又是什么呢?请告诉我,什么是于神〃最好的〃?这一定很有趣。。。。。。   
于我最好的就是把你们决定什么是于你们最好的给与你们。因为我想要的是把我自己表现出来。而我是藉由你们来做此表现的。 
你了解了吗?   
了解了:不管你相不相信,我是真的了解了。   
很好。现在,我要告诉你一些你会觉得难以相信的事。 
我一向就在给与你们于你们最好的……尽管我承认你们可能并不一定知道。 
这个秘密现在既然已经理清了一些,你便可以开始了解我是什么,我想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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