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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神对话-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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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悟和精神进化真正导致你放下的,是对性的耽溺——你对这种经验的深切需求,你的驱迫性的行为。 
同样,你对金钱、权势、安全感、占有物,和(禁止)的其他经验之执着,也会消失。然则对所有这些事物的真诚赏识与珍惜却不会消失。也不应消失。对生命中的一切事物的赏识与珍惜,乃是对我所创造的历程之尊崇。鄙弃生命或任何喜悦——即使是最基本、最物质的部分——都是对我——这创造者——的鄙弃。 
因为,当你称我的造物为不神圣时,那你怎么称呼我?然则当你称我的造物为神圣时,你就祝圣了你对它的经验,也祝圣了我。 
我告诉你们:我没有创造任何可以鄙弃的东西——而正如你们的莎士比亚所说:只要你们的意念不使之邪恶,就没有任何东西是“邪恶”的。 
这让我想到关于性的方面几个最后的问题。成人之间要互相同意,任何的性关系都没有不可的?   
这让我想到关于性的方面几个最后的问题。成人之间只要互相同意,任何的性关系都没有不可的?   
对   
我是说,即使是“变态”的性关系?甚至没有爱情的性关系?甚至男同性恋的性关系?   
首先我们要再度说明,没有任何事是神不赞成的。 
我并非坐在这里审判,称某种行为为善,另一种行为为恶。 
(你们知道,我在第一部中已经把这一点做过相当详尽的解说。) 
在你们的进化之路上以何者对你们有益,何者对你们无益而言,只有你们自己可以做决定。 
不过大的方针还是有的,这是大部分已进化的灵魂所同意的。 
凡是伤害他人的行为,不会导致快速进化。 
还有另一个大方针: 
凡是涉及他人②的行为,都必须获得其同意或允许,才可实行。 
现在,在此大方针下,让我们看看你刚刚提的问题。 
“变态”的性关系?好,如果它不伤及任何人,如果参与者都允许,则又有什么理由说它“错”呢? 
无爱的性呢?从有史以来,大家就在为“为性而性”做争论。每次我听到这个问题,我都会想有一天走进满屋子的人中,说:“如果有人从来没有过深情以外的性生活,请举手。” 
我要说是:无爱的任何事情,都不是通往女神的捷径。 
不管是无爱的性,或无爱的面条和肉丸,如果你准备时没有爱,取用时没有爱,你都会失去其最精华的部分。 
失去这个是错的吗?“错”仍是不适用的字眼。“无益”比较接近,因为你们想要尽快的进化到更高层次。 
男同性恋的性关系?那么多人想要叫我说反对男同恋的性关系,或与之划清界线。不过我不做审判,不论是这件事,还是你们的其他选择。 
大家总是对样样事物做价值判断,而拉我与他们分赃。这审判我一律不参加。那些声明以我为此审判之源头的人,听我这样说,会特别觉得不愉快。 
有件事情我是明白的:不同种族的人结婚曾被人认为违背神的律法。(令人吃惊的是,到现在仍旧有人这么想。)他们以《圣经》为权威——到现在又在同性恋的问题上,指《圣经》为他们的权威。   
你是说不同种族的人结婚没问题?   
这个问题本身就是荒谬的——却不如那些坚持说它有问题的人荒谬。   
关于同性恋方面的问题,是否也同样荒谬?   
你们自己决定。关于这件事——或任何事——我都不做审判。我知道你们想叫我做审判。这会让你们好过些。不用自己做决定。不需艰苦奋斗。样样事人家都为你们决定。除了服从以外什么都不用做。这不怎么像人生——至少以创造性或自我充实而言是如此。只不过是过着优越的生活,……也没有压力。   
让我问一些关于性和孩子的问题。什么年龄适合孩子觉察到性是人生经验的一部分呢?   
孩子从生命的开始,就觉察到自己是有性别的生物——也就是说,觉察到自己是人类。你们星球上的许多父母现在所做的,却是试图叫他们不要觉察到这一点。如果幼儿的手摸“错”了位置,你们就把它拿开。如果一个小孩开始以纯洁的欢乐在自己身上找到了乐趣,你们就惊恐不已,并把这惊恐传给小孩。小孩就会怀疑:我做了什么?我做了什么?妈妈生气了,我做了什么? 
就你们这个物种而言,问题不在何时把性引介给你们的孩子,而在何时不再要求孩子否定他们生而为有性的生命。在孩子十二到十七岁时,你们大部分就放弃了这种有害的斗争,等于说(当然,你们不会明说,因为你们是不说这类事情的):“好吧,现在你们注意到你们有性的部分了,注意到这些部分可以做性方面的事了。” 
然而到了这个阶段,伤害已经造成。你们已经用了十年以上的时间,向孩子显示他们身体那些部分是可耻的。有些孩子从来就没被人告诉过,他们的那些部分叫什么名字。你们大人竭尽所能发明替代用词——如“屁屁”“腿腿”“妹妹”“弟弟”等等——就是不直指其名:“屌”或“屄”,“(禁止)”或“(禁止)”。 
由于从小就明白跟身体的这些部分有关的一切都是不能说的,必须躲躲藏藏的、否认的,你们的孩子到达青春期的时候,又怎么不会不知所措呢?他们全无准备。当然,回应起他们最新、最急切的需求时,他们设若不是采取完全不得当的方式,必也显得拙笨得可怜。 
这全无必要,我也不认为对你们的孩子有任何好处——当他们步入成年,带着一大堆性禁忌和闷葫芦。 
在启蒙的社会中,孩子因自然的秉赋而寻得的欢乐,从不会被挫折、责备或“改正”。父母的性——也就是父母生而为有性别的生命——也无需刻意掩藏或回避。赤裸的身体——不论是父母的、孩子的,还是兄弟姐妹的——都被视为完全自然、完全美妙、完全好的——而非任何可羞可耻之物。 
性功能也被视为完全自然、完全美妙、完全好的。 
在某些社会,父母是当着孩子的而性交的——而还有什么事能让孩子比这更能领会性爱的欢乐与美好呢?因为父母亲时时在以思想和言行铸造“对”与“错”的典范,而孩子则从父母那里,时时捡拾或明显或幽微的讯息。 
如前面所说,你们可能称这样的社会为“异端”或“原始”,然则很明显,在这类社会中,强暴和性骚扰之类的事情,根本是不存在的,而娼妓则被认为不可思议,性禁忌与性功能失调则闻所未闻。 
你们现在的社会,固然不宜推广这种程度的公开与坦然(除了至为特殊的场合外,这种公开与坦诚一定会遭到文化污蔑),但那么地球上所谓的现代文明社会,确实已是时候该采取行动来终止对性的压抑与污蔑了——凡是与性有关的一切经验与表白,你们都往往以之为可羞可耻、罪恶、污秽,而加以压抑。   
你的建议呢?   
从孩子最幼小的时候,就不再教导他们有关身体的自然功能是可羞和错误的。不要再向你们孩子证明性方面的事是需要躲藏的。允许你们的孩子看到你们浪漫的一面。让他们看到你们相拥相抱、触摸与温柔的相抚。让他们看到父母是互爱的,而以身体表示爱意是非常自然而美妙的。(让人吃惊的是,有多少家庭从来没有教过这一课。) 
当你们的孩子开始拥抱他们自己的性感觉、性好奇与性渴望,则想办法让他们这新的经验、这初长成的经验,与内在的喜悦和欢乐之感相连,而非与罪恶和羞耻。 
看在老天的份上,不要再对小孩藏躲你们的身体。露营时,在乡村水池中或在后院泳池中裸泳被孩子看到没关系;从卧室到洗澡间,没穿衣服走过,被孩子看到,不要中风;不要再疯狂的把任何让孩子看到你是有性别的生物的机会都关掉、盖掉、掩藏掉。孩子会以为他们父母是无性的,因为他们父母把自己装成那个样子。孩子于是认为自己也必须无性,因为所有的孩子都摸仿父母。(医生会告诉你,一直到今天,有多少长大了的孩子,都无法接受他们父母直的“做那个事”,而这使他们的孩子——现在已是医院的病人——心中充满愤怒、罪恶感和羞耻感,因为他们自己自然“想做”这个事,而他们搞不清楚自己究竟错在哪里。) 
所以,要跟孩子们谈性,跟孩子笑谈;告诉他们,允许他们,提醒他们,并表现给他们看,性是多么值得欢乐的事,性是多么欢天喜地的事。这是你们可以为孩子做的事情。你们从他们生下来的第一天就开始做,从你们给他们的第一个吻、第一次拥抱、第一次触摸,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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