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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你要我们出于选择走向你,而不是因为别无选择。你设置了天堂地狱,因为如此可有选择。如此我们可以出于选择而做为,而非由于因别无他途而遵循一途。
我可以明白你怎么会产生这个想法了。因为我在你们的世界做了如此设置,所以你们以为我的世界也必然如此⑦。
在你们的现实中,没有坏就不可能有好。所以你们以为在我的世界中也必然如此。
然而我告诉你们:在我所在之处,并没有“坏”。那里没有恶。那里只有整体的一切,一体的万有,以及对此一体之觉醒、觉察与体验。
我的界域是绝对的界域;在那里,一事一物并不依与另一事物的相对关系而存在,而是独立于任何其他事物的。
我的界域是这样的一个地方:在那里,一切所有皆是爱。
我们在地球上的任何所思、所言、所行,都不会有后果吗?
噢,当然有后果。看看周遭。
我是说死后。
并没有“死”。生命永远永远继续下去。生命存在,生命即是(Life is)。你只是变变形相。
好吧,照你所说——在我们“改变了形相”以后?
在你们改变形相以后,后果就不再存在。唯有知。
后果,是相对关系的一个元素。在绝对中,它们没有地位。因为它们依存于线性“时间”和相续的事件。这些在绝对的界域中是不存在的。
在那个界域中,唯有和平、喜悦与爱。
在那个界域中,你们终于知道了那好消息:你们的“魔鬼”是不存在的,你们是你们一向以为的那样——善与爱。使你们之所以以为自己是别的,是由于那疯狂的外在世界,使你们行为疯狂。那是一个审判与咒诅的外在世界。别人审判你们,你们由别人的审判来审判自己。
现在,你们要神来审判你们,我却不会这样做。
而由于你们不能了解一个所作所为跟人类不一样的神,你们便迷失了。
你们的神学便是为了重新找回你们自己。
你说我们的神学是疯狂的——但神学若没有报偿与惩罚的体制,它怎么能运作呢?
一切都依你们认为人生的目的为何而定,神学的基础也是如此。
如果你们认为生命是一场测试,是一种考验,是一段使你们加紧脚步以看你“值不值得”的时期,你们的神学就会看来合理。
如果你们认为生命是一个机会,一个历程,让你们发现——回忆——你们是有价值的(而一向就是如此),那么你们的神学就似乎疯狂。
如果你们认为神是一个心中只有它自己的神,它要求注意、称赞、爱慕,而且为了得到这些东西不惜杀人,则你们的神学就开始有凝聚力。
如果你们认为神没有自我或需求,而却是一切之本源,是一切智慧与爱之所在,那你们的神学就会崩溃。
如果你们认为神是复仇之神,于爱方面嫉妒,生气时暴怒,则你们的神学就很完善。
如果你们认为神是和平的神,在她的爱中欣欢,在她的狂喜中热情,则你们的神学就无用。
我告诉你们:生活的目的不是为了取悦神。生活的目的是去认知、去重新创造你是谁。
这样做,你们就取悦了神,并荣耀了她。
为什么你老是说“她”(Her)?你是她(She)吗?
我既不是“他”,也不是“她”。我有时用女性代名词,是为了把你们抖脱父权思考法。
如果你们认为神是某一种东西,你们就不会认为它是另一种。而这却是大错。
希特勒去天国是因以下几种理由:
没有地狱,所以他没有别处可去。
他的作为是你们所称之为错误的作为——一个未开化的生命的作为——而错误并不是可用诅咒来惩罚的,而是有提供改正的机会、提供进化的机会来改正的。
希特勒的错误并未伤害那些被他害死的人⑧。那些灵魂是从他们世间的束缚中被释放出来,如蝴蝶之脱茧而出⑨。
那些当下的人之所以哀伤这些死难,只因为他们不知道那些灵魂进入何等的喜悦状态。凡是经历过死亡的人,就绝不会再为任何人的死亡悲伤⑩。
你刚刚说,他们死得不是时候,因此是“错”的,表示宇宙间有些事情发生得不得其时。但就从我是谁和我是什么来讲,那是不可能的。
宇宙间所发生的一切,都发生得恰如其分(perfectly)。神已经很久很久没有做过错事了。
当你看出事事物物的彻底完美(perfect)时,你就成熟了——不仅在你同意的事物上,而且——尤其是——在你不同意的事物上看出完美。
这个当然我都知道。这些我们在第一部中都讨论过。但对那些没有读过第一部的人,我想在本书的前段部分应该有一些基本了解。这是为什么我在此提出这些问题,并请你作答的原因。但现在,在我们继续下去以前,我还要提一提我们人类所创造出来的一些非常复杂的神学观。比如,我从小就被教导说我是一个罪人,所有的人类也都是罪人,这是我们无可如何的事,我们生而如此。我们是生于罪恶。
有趣得很。别人怎么能让你这样相信呢?
他们告诉我们亚当和夏娃的故事。在教义问答第四、第五和第六级的时候,他们告诉我们,我们自己可能没有犯罪,婴儿当然一定没有犯罪——可是亚当和夏娃却犯了罪——而我们是他们的后代,继承了他们的罪过,也继承了他们罪恶的天性。
你知道,亚当和夏娃吃了禁果——分得了善与恶的知识——因而他们所有的后代都被判决一生下来就与神隔离。我们所有的人一生下来,就在灵魂中携带著这种“原罪”。我们每个人都有份。因此,我猜,我们每个人都被赋予了自由选择,看我们是不是会做亚当夏娃做的那档子事,不服从神,或可克服我们的天生的、遣传的“做坏事”倾向,而做正确的事情——不管世间有何等诱惑。
如果你们做“坏”事呢?
那你就把我们送到地狱。
确实。
对。除非我们忏悔。
我懂了。
如果我们说对不起,做一次完美的忏悔,你就救我们脱离地狱——但不是免于所有的痛苦。我们仍必须去“炼狱”待一段时间,来洗净我们的罪。
你们必须在“炼狱”里待多久呢?
看情况。我们必须把罪恶烧净。我可以告诉你,这并不是很愉快的事。我们的罪越多,烧的时间越久,待的时间也越长。他们就是这样告诉我的。
我明白。
但至少我们不用下地狱,而地狱是永远的。可是,如果我们死于大罪,我们就直下地狱。
大罪?
这跟小罪相对。如果我们灵魂带著小罪11而死,我们只下炼狱就可以了。大罪却直接被送往地狱。
你可以把这些别人告诉你的种种罪状举举例子吗?
当然可以。大罪是重罪。例如神学上的重罪,刑法上的重罪——诸如谋杀、强暴。小罪则是较轻的罪。例如星期天不进教堂,或者,如在过去,星期五吃肉。
等等!如果你们星期五吃肉,你们的这个神就把你们送往炼狱?
对。但现在已经不了。从六○年代早期就不了。但在六○年代早期以前,如果我们星期五吃肉,那我们主倒楣了。
真的?
绝对。
好吧。那么,六○年代早期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使这个“罪恶”不再是罪恶?
教皇说它不再是罪恶了。
我了解了。而你们的这个神——他强迫你们崇拜他,每个星期天去教堂?不去就惩罚?
不望弥撒是罪。不忏悔——如果死时灵魂上还背负着这罪——你就必须去炼狱。
那小孩呢?那完全不知道神的爱是以这些“规矩”为条件的无辜小孩呢?
嗯,如果小孩在受洗之前就死掉,就会到“林泊”去。
去什么地方?
林泊(Limbo)。那不是一个受惩罚的地方,但也不是天国。那是……好吧……林泊。你不会与神同在,但至少不用“去见鬼”。
但那美丽、无辜的小孩为什么能与神同在?那小孩没有做错任何事……
没错。但那小孩没有受洗。小孩或任何人不论多么无瑕,多么无辜,都必须受洗才能进开国。不然,神就不接受他们。所以,孩子生下来就要赶快受洗。
谁告诉你们这些的?
神。透过教会。
哪个教会?
当然是神圣罗马天主教。这是神的唯一教会。事实上,如果你是天主教徒,而你却不巧进了别的教堂,那也是罪。
我认为不进教堂是罪?
对。去错的教堂也是罪。
什么是错的教堂?
凡不是罗马天主教的教堂。你不能在错的教受洗,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