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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暮 完结-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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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就算是我们的初识了。就是从这一刻开始,我们的命运被纠缠到一起。事情过去之后我才明白,缘分这个东西,就是月老手中的红线,它从来不是一不留神撞上的,它是有预谋的潜入我们的生活,不动声色的套在两个人的脚上,从此那两个人不论天涯海角,不论家庭门第,不论年龄爱好,都会羁绊到一起,至死不休。
   
  在讲述这个故事的时候,我曾经思考良久,在这个故事里,我到底扮演了什么角色,我的地位是什么?我应该用客观直接的还是主观委婉的态度来叙述它,哪一种叙述会让它显得比较生动和温情?
   
  我想了很久,没有答案。但是至少,由我自己亲口叙述,这个故事至少绝不会疏离。
   
  在演讲比赛结束后的第二天,我在图书馆遇到了他。第一次遇到,是我从架子上拿下一本书,从书架上方的缝隙看出去,他就在书架的另一侧,手里拿着刚刚取下的一本书。我们的目光刚刚巧撞在了一起。第一次这么近距离的看他,我才发现他有双聪明剔透的眼睛,真是漂亮极了。我忘记了那时候我的反应,但是我记得他看到我,明显的一怔,然后露出了笑容。
   
  那一笑显然让我心跳加速,我也马上回了他一个笑容。他向我点点头,转身离开了。在几排书架之外,我找到林诩,兴奋的跟她说:“我刚刚看到杜越远了,他居然对我微笑。”
   
  林诩抬头看我一眼:“哦,是么?”
   
  我连连点头。 
   
  林诩轻轻摇头,笑容似有若无:“我没想到你也会像那些女生一样。”
   
  我哈哈一笑:“爱美之心人皆有之。”
   
  那天第二次遇到他,是在一个偏僻的阅览室,一个人都没有。我站着看了会书,然后听到脚步声临近;当时我没在意,依然聚精会神的看着书,半晌后把书放回书架的时候,一侧头,就看到了杜越远。他正在书架的尽头,静静的看着我。我不会弄错,当时已经是晚饭的时候,图书馆里再无旁人,而他的目光毫无疑问是落在我身上的。
   
  那一刻,我多少是有点得意的。我大概知道自己挺受男生欢迎,可是没想到杜越远也会这样看着我,真的是有点受宠若惊。
  的 
  他大概没想到我会忽然侧头看着他,也有点吃惊,但不过是一瞬,快的我几乎没看清。很快的,他微微一笑,且朝我走过来。

  万一他不是来找我的,怎么办?脑子闪过这个念头,我错一错身,让他从我身后过到那边的书架。 
   
  他停在我面前,多年老熟人一样的语气招呼我。因为在图书馆,他声音不高,但是好听极了,绝对有做播音员的潜质。
   
  “同学,你好,你是物理系的么?”
   
  克制住心跳的感觉,我抬头正对他:“是啊。师兄你有事?”
   
  他颔首一笑:“是啊。”
   
  “什么事情?”
  的 
  他看看四周,说:“图书馆马上就要关门了,我们出去说吧,我请你吃晚饭。”
   
  我听到心里某个地方在歌唱,这可真是飞来的艳遇和口福啊。这样的好事,我怎么可能不去呢?我心里迅速的盘算了一下,爽快的答应下来:“好啊,不过师兄你不介意再请一个人吧?”
   
  “谁?”他挑眉问。
   
  “我的同学,她就在隔壁的房间里看书,我们平时都是一起吃饭上课的,”我笑盈盈的解释说,“她是大美女啊,师兄你肯定不会介意还请她吃饭的。”
   
  “也是物理系的?”他问。
   
  “我的同学,当然也是物理系的了。”
   
  他从善如流:“好啊。”
  的 
  我去隔壁房间叫林诩的时候,她果然不愿意,很不理解我怎么会那么爽快的答应跟陌生人一起出去吃饭。我指着门口的杜越远连忙解释:“不是,不是陌生人啊,是帅哥加才子,嘿嘿嘿。”
   
  林诩眉头一皱,我一看她这表情就猜到她下面一句话是拒绝,很有经验的哭丧着脸:“林诩啊,你就不能陪我一次吗。我上大学到现在,大半年了,都没人请吃过饭呢。好容易有了蹭饭这种好事,没道理拒绝啊。” 
   
  最后从架子上取出一本书搂在怀里,林诩看了一眼门口的身影,叹了口气:“好吧。”
   
  那顿饭起初吃得有点沉闷,好在时不时有人过来跟杜越远招呼,间接的缓和了一下气氛。上菜的时候杜越远解释说他的弟弟今年高三,也打算我们学校的物理系,就问我和林诩高三时的学习经验,觉得物理系值不值得考之类的问题。我毫无保留的全盘托出,说我小时候就开始喜欢物理云云,高三那年又如何如何复习的;林诩还是没什么话,菜也吃得不多,杜越远有礼貌的请教她意见的时候,她随便抛出两句话,诸如“我忘记了”或者“你问文简吧”之类的把问题全都打发掉了。
   
  饭吃到一半时,杜越远的一个同学阮擅来了,阮擅样子特漂亮,文质彬彬,和他的外表相反,特别能说会道,几句话就把我们之间不尴不尬的气氛全都化解掉了。
   
  “我一直听说这届物理系有两大美女,一个林黛玉,一个薛宝钗,今天总算全见到了。” 阮擅笑呵呵的说,他语气很诚恳,决对没有任何恶意,“还是越远你有办法,一下子把两人全请了过来。” 
   
  杜越远也不发表言论,微微笑了。
   
  那也是我第一次听到这种说法,既觉得新鲜又觉得有趣,当即就笑出来:“是说我胖是吧。”
   
  阮擅连忙挥手:“怎么会怎么会,越远你说是不是?”
   
  杜越远这时候总不能不再讲话,他看了眼林诩,又看着我,说:“文简,你很匀称,一点都不胖。” 
   
  我非常受用的抿嘴一笑,转头看林诩,习惯性的给她夹菜。这时我才注意到她对着满桌子菜走神,碗里还是满满的,眼睛垂着,眼睑下一片阴影,半点看不清楚眼神和表情,只依稀让人觉得寂寞。我心里诡异的开始后悔,难道一直以来,我都在为难她? 
   
  那晚跟杜越远和阮擅分别之后,我们又回教室去上自习,之间一句话都没说过。晚上回寝室躺下之后,我才闷闷开口:“林诩,晚上你不开心是么?对不起。我不应该强迫你去。我只是不想你一个人生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多认识几个人,交几个朋友,没有坏处的。”
   
  林诩床上的灯还亮着,她的影子斜斜的落在蚊帐上。明明没有睡的,可是她愣是过了很久之后才回答:“谢谢,我没事的。阿简,我知道你是好心。”
   
  我顿时心头放下一块大石头,重重呼出一口气,然后放心的睡了。
   
  那天之后,我跟杜越远也就算认识了。一旦认识一个人之后,你会产生一种人生无处不相逢的感受,例如我刚刚在校园广播里听到有人为他点歌,然后一进食堂,就能看到他也站在不远处窗口排队打饭;再或者我听说他参加了什么活动,得了什么奖,然后就会在图书馆不期而遇的撞上他。
   
  有的时候碰巧遇上了而时间又充裕的话,我们也会在一起聊天说笑几句;跟他说话感觉很好,他知道很多,谈话起来让人有如沐春风的感觉;他对学校的活动又足够了解,经常有院士专家学者作家名人来学校演讲,他总会特地打电话过来,问我有没有兴趣,如果票难拿的时候,他还会把票送来。
   
  自习室这时只剩下我们,我不用压着声音,大咧咧的跟林诩感慨:“我早说了多认识几个朋友没有坏处,杜越远真是有心啊。”
   
  林诩“嗯”了一声,继续埋头看书:“是有心。”
   
  我趴在桌子上,想起刚刚他顶着阳光骑车到我们学院楼下,把两张票给我时,眼睛里的光芒格外耀眼,自己不觉笑了:“完了,我都快喜欢上他了。”
   
  林诩猛然抬头看我一眼,漂亮修长的眉毛微微一皱。
   
  我在她的眼神里读出了担心和焦灼,于是苦笑:“算了,大概是我自作多情。他那么优秀的男生,肯定不会喜欢我的。”
   
  林诩半晌后笑了:“我觉得,他喜欢你。”

  暑假的时候我去了趟林诩的家,我这才知道林诩就是本市人,她家里的条件好的惊人,我从来没见过那么漂亮的别墅,每件家具都像是专门定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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