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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初延平王在厦门做的事确实不对。”邓名缓缓说道。
听邓名指摘郑经的不是,冯锡范没有接话,不过心里显然是赞同的。
“但世子并没有错,而且这是延平王的家事,我不能插手。”邓名紧接着的话,打破了冯锡范的幻想,明确表示四川不会掺和到这桩糊涂官司中。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岂能有嫡不立反而去立庶呢?”冯锡范一听就着急了:“丞相不能不主持公道。”
“世子是经过皇上许可的,”邓名也知道这个理由不是很有说服力。因为杨在的策划,现在永历天子还在缅南住着呢。要不是因为马吉翔已经没有威胁而且说到底也是杨在的岳父,估计马首辅也得在仰光继续陪皇上:“再说我说话也没有用,我一个外人对延平郡王的家事指手画脚,这是多管闲事吧?”
“卑职听说丞相前年得了个千金,”冯锡范小心翼翼地说道:“年纪和世子很般配啊,丞相和先王的关系那么好……”
邓名在心里叹了一口气:“果然是这件事”。
现在邓名已经有一子一女。儿子倒还好,还没有哪个大将或是高官来向邓名推销自己的女儿——因为根据大明的传统,这是很不妥当的事情,皇子应该娶没有显赫身份背景的人家的女儿为妻。虽然邓名不承认自己是皇族,不过大家从来都把他的儿子当皇子看待。
但女儿出生后,来攀亲的人就络绎不绝。赵少将和另外四个准将不用说了,不管有没有儿子都企图先发制人把娃娃亲给定下;还有夔东众将、晋世子、文督师的长孙……对于这种试探,邓名一概装听不懂。唯一没有来烦他的就是李来亨,估计是因为李嗣名还没有娶亲。而且李来亨始终怀疑邓名是他的堂叔,不来试探就说明李来亨仍然持有这种怀疑,也不知道巩焴到底是怎么给他洗的脑。
冯锡范事先打听过,邓名的女儿已经两岁了,还没有许配出去,那多半说明邓名觉得他周围没有合适的结亲人选。
为什么说推销女儿给皇子不妥?如果皇子的岳家本来就很有势力了,那就可以靠着成为国丈来进一步压制异己,形成一家独大的局面——这可能会引起皇上的猜疑;而且一旦和某个皇子结亲,那这个大臣也就没有了保持中立的余地。一旦皇子被废,皇帝不会放心手握大权的大臣,往往大臣的一家都会受到牵连——所以有权势的大臣除非已经确定了要支持到底的目标,否则不太愿意进行这种赌博。
但皇帝的女儿就完全不同了,将来不管哪个皇子继位都无所谓,皇帝总要看在姐姐或是妹妹的面子上照顾一下姐夫、妹夫的。而且就算郑经认为世子的问题事关他的颜面,但只要嫡子成为了邓名的女婿,那郑经肯定还是会选择嫡子做他的继承人,而且会很高兴地改立世子。
“怎么听着又像是要内讧的味道?”邓名心中暗道。从冯锡范的话语中,好像台湾的嫡子派和长子派已经发生了激烈的斗争,很多台湾的重臣已经开始下注选边。听起来郑经的态度似乎也暧昧不清,很多嫡子派认为郑经只是碍于面子,而且郑经的决心也不是非常坚定,改换世子只是时间问题。现在邓名的感觉也是同样,如果郑经在这个问题上表现得足够坚定,让延平郡王府的文武大臣都清楚地知道嫡子不会有任何的机会,那么像冯锡范这种心腹臣僚也不会把宝压在嫡子的身上。
在邓名的前世,郑经让长子娶了陈永华的女儿,让嫡子娶了冯锡范的女儿。这在现代社会没啥大不了的,三个老朋友嘛,都成了亲戚最好;但在封建藩国中,这简直就是唯恐天下不乱。郑经和他父亲一样在三十九岁突然去世,当时嫡子年纪尚小,立长是唯一可行的选择,也能让明郑有更多的机会幸存下来。但已经无法从嫡子身上抽身的冯锡范没有丝毫改换门庭的回旋余地,就不顾一切地发动了内讧政变,火并了郑经的长子,让十二岁的郑克塽继位。
现在郑经虽然还没有把冯锡范的女儿指给嫡子,但冯锡范已经开始在嫡子身上下注了,要是促成与邓名女儿的婚约,那他将来肯定是嫡子派的首席功臣。
“文有陈永华、武有冯锡范,这两个人是郑经的左膀右臂,也是他一手提拔起来,对他最是忠心耿耿的两个心腹。可是现在两个人的矛盾就这么深了,再明争暗斗上几年那还了得,不得势同水火吗?”这一路上冯锡范偶尔会流露出对陈永华的一些不满,当时邓名还有些奇怪,因为能在外人面前不小心流露出来就说明成见已深。现在邓名总算是明白了根源所在,他在心里嘀咕着:“难道这是郑经在玩弄什么帝王心术,想让手下互相争斗,好便于他控制?可这是将相不和,而且是完全没有妥协余地、不死不休的局面啊。如果是玩帝王心术,也快到玩火'***'的地步了吧?”
想到这里邓名就更加确定,自己绝对不能被拖进延平郡王府混乱的派系纷争中去。
第六十七节 守法(下)
“根据暂行的法典,每一个同秀才、或是如同秀才,他们的子女一出生就可以开始拿津贴。”直到现在为止,在四川和浙东推行的宪法和法律仍和最初时一样,声明这是在皇上南狩时的暂行办法。不过院会议论起这件事的时候,一个个看上去都好像完全没有想过皇上回来后又该怎么办,而对四川的同秀才来说,大明律也已经是很久远之前的事情了;浙东那边虽然才刚刚开始推行,不过同样很多年都不是根据大明律而是浙东军的军法来断案了,前年宣布要推广帝国法律后,浙东军和浙江禁海区都是一片欢腾,因为他们把这部法典视为民法,而用民法取代军法无疑意味着明军高层对保证统治区安全更有信心了。
“各府给的津贴不一样多,因为这是各府的议院自行决定的,暂行法典只是定一个大框子出来,具体给多少,怎么给都要由各府酌情处理。”这个津贴有的府给的比较多,比如叙州为了鼓励移民和生育就是每月都给,而成都是在出生时给一笔就完,夔州因为比较穷负担不起,所以是象征姓地给产妇一个红包,计划等以后有钱了再提高;建昌最有意思,因为法学大师贺道宁有大笔的家产在建昌,所以他现在已经把自己视为建昌人,好像做实验一样给建昌制定了非常详尽的津贴规则,不同收入的人拿到的津贴还大不相同,失业的人的津贴是富豪的好几倍,而且当他有了稳定收入后就会下降——建昌的有钱人很多都是不在乎这几个钱的退休军阀,所以大家都给贺道宁的面子,让他的司法实验计划轻松通过。
而这些津贴理论上相当于入股,从父母手中赎买了对孩子完全的所有权——国家帮助养孩子,所以父母不能想杀就杀、想卖就卖。以后父母想出售女儿、无论是童养媳还是换亲或是其他什么的,理论上都需要官府这个“股东”同意,而官府是无论如何也不会同意的。
“想娶四川姑娘,需要她父亲和官府的同意,官府会无条件支持姑娘的愿望,只要姑娘本人在官员面前亲口承认这是她的愿望,官府就会同意婚事。我的女儿也是帝国的国民,十八岁以后也会获得女同秀才的功名,到时候我和官府的意见是一样的,只要她喜欢,我再看看还行,大概就不会反对了。”邓名不慌不忙地冯锡范解释道,以前他也是用同样的道理打发了其他的提亲人。
“丞相也拿津贴?”冯锡范闻言大吃一惊,他到不是没听说过四川给孩子津贴一事,不过他从来没有想过邓名也会在乎这点小钱。
“只有皇帝出口成宪,是法律管不到的;而我只是皇明的丞相,不是皇帝本人,法律在我之上;作为一个军人,我也是四川成都府的如同秀才,现居住地在成都十七厅。每次选举厅长的时候我如果在就会去投票,给我的津贴我当然也会拿。”邓名笑道,前年为了不违反官员不许经商的规定,邓名把他的象牙进口公司的股份卖掉了大半,至此邓名已经完全置于法律之下,作为交换就有了完整的的公民权:“既然我拿了津贴,就要放弃对儿女婚事的独断专行,否则就是违法,就要被告罚款、甚至坐牢呐。”
女儿出生之前,邓名也想过若是将来有了女儿该怎么办?是不是应该遵照这个时代的规矩,为她认真地挑选一个看得过去的婆家,为她找一个可能会畏惧或是有求于邓家权势的夫婿。虽然四川底层百姓的婚姻已经相当自由了,不过上流社会依旧认为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才是正路,婚姻自由在他们看来只是因为大移民的特殊背景,是为了克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