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比如说,我爸爸就是一个。
以前吧!他原本是一个胆小懦弱、谨慎入微的人,生怕惹事上身,碰到什么都躲着绕着走,可来了中央郡,他却成了一个狂热的爱国主义者。
还记得那一年,无耻的塞尔人入侵中央郡,摧毁了爸爸的试验示范田。爸爸站在巨木堡的城墙上,望着远处田野上的大火,一个大男人竟然也哭得昏天黑地,好不容易才被守城卫兵们拽了回来。
回家后,他就躲进后院的柴房里劈啊凿啊!干了好几天。
等他出来的时候,手里拿的不是什么自制的新奇农具,而是一根他亲手做的长矛!
‘娃啊!以后别弄文了,’爸爸走进我的小屋,把我的童书和画笔扔到一边,将长矛塞到我手里,‘咱练武!’
‘爸爸老了,不中用了,上不了战场,只能替自治领扛锄把子种地。你还小,长大后别干这活,要给自治领扛枪背剑!谁敢侵犯咱自由民的土地,咱就拿他的尸体肥田!’
第一次卫国大战后,尽管我家只有我一个独子,尽管丹西领主和灰狗辖区长老都同意给予特殊政策,尽管妈妈强烈反对,但爸爸还是执意把我送进军队,让我自小接受自由军团的军事训练。
移民中央郡后,家境也宽裕了很多。爸爸特地跑到胡玛人的马市上给我挑了一匹最健朗的战马,又亲自带我到黑岩城有名的‘神工锻造社’为我定制了一副最坚固、最贴身的铠甲,然后领着我走进了自由军团总部的大门。
‘这个娃儿,以后就归你们啦!’爸爸把我亲手交给独眼龙巴维尔。
从此,我加入自由军团童子军,开始了一名自由战士的生涯……
我在中央郡生活了七年,十三四岁的儿童变成二十出头的青年,也从一个自小跟着父母到处颠沛流离的小屁孩,成长为一名受过系统军事训练的年轻士兵。
小时候,我和同辖区的小伙伴们,就与其他地方的孩子们玩不同的游戏。他们在打陀螺、抓蛐蛐、逮蚂蚱时,我们却在一个满脸横肉、断了一条胳膊的退役老兵的指挥下进行军训。
一群还吊着鼻涕的孩子,被召集到一起,在操练场上走队列。我们还经常跑到草地上赛马,到累斯顿河上赛舟,负着沉重的背囊进行上百公里的长途行军,进入山区围猎兽群……
小孩子们自己垒营墙,自己做饭,风餐露宿,经常与星星作伴,跟月亮同眠……
一两个月里,只能回家歇息几天时间……
在童子军的军营里头,我们学到了很多东西,知道有关在战场上如何保存自己、掩护战友、杀死敌人的诸多实用技巧……
在童子军的军营里头,我们认识了很多同龄的孩子,跟不少未来的战友结下了深厚的友谊……
当童子军完成了‘成年礼’仪式,正式编入自由军团的第二梯队——青年军部队后,有些伙伴会成为上司,有些伙伴会成为下属。
青年军经过三年的辅助作战阶段后,就成为自由军团的主力——壮年军老兵部队。在开国时期,每年都有战争,青年军的过渡期往往缩短,甚至被直接投入主力大决战。
无论在训练、演习还是实战中,童年时就形成的默契,起了相当大的作用。大家心意相通,配合无间,对彼此的脾性和特长等都非常熟悉,往往一个眼神的交流,就知道了对方的想法,知道自己该如何行动,以共同达成预定军事目标……
在童子军部队中,我属于罕见的另类。
大多数孩子都是深受英雄主义影响的热血男儿,崇尚勇猛奋战,对于老兵们讲述那战场上惊心动魄的场面,讲述丹西领主、别亚将军等人的传奇事迹,个个听得津津有味。很多人从小就以‘小兵法家’、‘小勇士’而自诩,而骄傲。
但我不同。自小我就不大喜欢当打打杀杀的武士,更喜欢做散漫闲适的文人,尤其喜欢画画,无论是远东的水墨、工笔,还是西方的素描、油画,都颇为擅长,大伙们又都称我为‘军中小画师’。
闲下来的时候,我经常支起那个简易的画架给伙伴们画像,而作为交换,行军时我的背囊有人替我背,拾柴火、侦察、放哨等任务有人偷偷帮我完成。故而我虽然比较懒散,但几年的童子军生活居然也这么成功混了过来,熬到了举行‘成人礼’的那一天。
我在军营认识了很多伙伴,但其中最要好的只有两个,野牛和胖墩。
胖墩不必说了,他是斯甘特人,来自拉舍尔王国的移民,与我同龄,自小时候起就一直担任长矛手。这个长着两撇胡子的家伙,矮矮胖胖,圆滚滚的,下盘极稳。十五岁的时候,他手里端着长矛一蹲,再健硕的战马也能被他挑得飞起来!
胖墩后来无论是指挥小队、中队,还是大队、纵队,他的部队都是精锐王牌之一,即使在竞争激烈、盛产步兵统帅的猛虎军团重步兵中,也排得进前几名。
野牛来自斯甘特人的死敌——罗曼帝国。罗曼人是天生的重骑兵,身高体大,力壮如牛,配合满头飘逸的金发和一双碧蓝的眼睛,煞是威风凛凛。
野牛的年纪比我和胖墩大三岁,比我们早三年时间离开童子军,所以当我们刚刚完成‘成人礼’仪式,还只是没有尝过血的新兵蛋子时,他却已经在两盟半岛有了两年的实战经验,并升任了重骑兵小队长职务。
他当时那个神气呀!
就连我这个平时不怎么在意军职军衔的人,也羡慕得直流口水,而胖墩那家伙就更甭提了!
野牛虽然成了灰狗辖区的一颗新起之星,在外头趾高气扬,但对我和胖墩,尤其是我,特别关照,像大哥哥一样无微不至。这不仅因为我们两家是很好的邻居,也不仅仅是童子军时代形成的友谊,更因为一层特殊的关系——他的妹妹‘牛妞’。
事情还得追溯到我二十岁成年礼的那天晚上。
我们家是远近闻名的富裕户,爸爸凭其农业技术水平和无私传授的精神在乡村很有威望,所以很多邻居都提着礼物赶来庆贺。
当然,按照自由民乡村心照不宣的规矩,某个男青年的成年礼仪式,其实也是父母挑选媳妇,女方父母上门求亲的最佳机会。
父母们站在远处聚首,吹嘘自己的儿子强壮有力、聪明能干,夸耀自己的女儿漂亮动人、善于持家。小伙子和姑娘们则纷纷跑在火堆旁吹拉弹唱、跳舞嬉闹,寻觅未来的伴侣,找机会向心仪的人表白。
在欢快的气氛中,男女尽展才艺,向异性显示魅力,浓烈的荷尔蒙气息扑面而来。有的人吭声高歌,有的人翩翩起舞,连胖墩这样不善交际的人,也兴奋地拉起了手风琴……
由于我们家的地位,很多邻居的女儿都赶来参加仪式,打扮得花枝招展,被父母作为候选新娘向我的爸妈推荐。
爸爸相中了一个漂亮的詹鲁女孩,妈妈钟情于一个远东老乡的女儿,可我的眼睛,却锁定在一个高大白皙,脸上有些可爱雀斑的罗曼族女孩身上……
她就是牛妞。
事后,爸爸妈妈拗不过我,只得尊重我自己的意见。
‘嗯,那个罗曼女娃子,骨架结实,身高体大,以后肯定能干不少农活。’爸爸无奈,只能点头。
‘老东西,你挑媳妇还是选牲口呀!’妈妈白他一眼,‘女人,就该温柔贤淑。’
‘可娃儿就瞅人家顺眼啊!’
‘唉,崽大不由娘,’妈妈也只能叹气,‘让他自己定吧!’
就这样,我跟可爱的牛妞订了婚,也成了野牛的妹婿。
第二天,我家按远东习俗送去两匹锦绣缎子,女方家按罗曼礼节回送几米洁白的亚麻布。
事情就这么定了下来。
订婚那天,平日活泼开朗的牛妞,羞云满面,小雀斑儿一闪一闪的,可爱极了。我也有些不好意思。只有野牛高兴得合不拢嘴,一会儿亲亲妹妹,一会儿抱抱我,屋里屋外地忙惚儿……
俺们远东家乡有句俗话——‘好景不长’。
我刚订亲没两个月,还在进行婚礼筹划,就发生了与塞尔人的边境冲突。
随即,一个月后,爆发了自治领与呼兰帝国的全面战争……
我、野牛、胖墩,还有千千万万的家乡伙伴,作为自由军团的战士,义无反顾地走上了战场……
‘喂,林斯顿老哥,发什么愣,走什么神呢?!’胖墩苍老的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