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猛虎王朝-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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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问的是他,不是你。既然想当战士,就要有报出自己名号的勇气!”丹西仔细把玩着手里的飞狼刀:“说!西格尔的破玩意,怎么会落到你的手里,嗯?!”   
  丹西双目一瞪,威势骇人。可速帝却偎在妈妈的怀里,倔强地望向丹西,一言不发。   
  谭娜此刻是又喜又惧。   
  喜的是在这个时候发现了儿子,发现他不仅活着,还健康无恙。   
  怕的当然是,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孩,竟然敢单枪匹马地侧袭猛虎骑兵大军,而且冲撞的又是丹西的大驾!   
  自从大荒原之战和草原追击战之后,猛虎军团和丹西的残暴凶狠传遍了草原,两者已经成为魔鬼和魔王的代名词。 儿子落到他们的手里,谁知道会遭受什么样的处罚?   
  “不说话?!哑巴了?!”丹西将缴获的飞狼刀递给凯鲁:“那好吧!将这个小傢伙一块带走!”   
  按丹西的想法,将无足轻重的谭娜母子俩放掉,自无不可。不过,这个小孩手里头拥有西格尔的兵刃,情况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此刻军务紧急,丹西没有闲心考虑如何审讯这个草原小蛮子,自然是先把他带走,待宿营后再考虑如何处置发落。   
  “人说丹西残忍无道,果然没有讲错。”一旁的卡琳尔冷声讥讽:“就连一个几岁的孩子都不放过!”   
  “呵,我的一个优点便是,从不轻视任何敌人,不管他是老头、女人,还是孩子。”   
  话虽这么说,丹西却也不好意思把这么小的速帝像成年俘虏一样捆绑起来带走。他乌龙棍伸出一挑,在谭娜的惊叫声中,速帝已经飞到了他的怀里。   
  “走!”   
  丹西一夹虎腹,大军继续前行,滚滚北进。   
  抱着一只小狼崽子一块上路,丹西觉得倒也可以随时解解闷。   
  速帝继续保持无声的沉默。   
  这一路,他开始见识到一支风格完全不同于草原游牧民族的骑兵。   
  与这支骑兵比起来,西格尔的胡狼骑兵并不逊色,甚至某些方面更强,但是,倘若把胡狼战士比作狼的话,丹西的这支骑兵就是训练有素的猎狗群。   
  作为单个的骑手,这些人或许并不怎么引人注目,但作为一支军队整体,却是非常可怕。   
  不像草原骑兵那样穿着五颜六色的皮甲,拿着五花八门的武器,这些人的戎装是同样的颜色和布料,武器是同一制式,所有行军和作战的装备都有统一的规格。   
  他们纪律严明,无论搜索探路、行军队列、殿后掩护,还是打尖宿营,都有章有法,中规中矩。大到战略战术佈置,小到旗号口令、格斗动作,都有统一的标准,执行得像时钟那么精确,像流水线那么有条不紊。   
  中央走廊与汉诺大草原的差异就体现在这里,文明的力量也体现在这里。 如果说草原骑兵是天生的战士,那么这支部队就是人工的杰作;如果说草原骑兵是依靠本能作战的天才艺术家,那么这支部队就是依靠理性、纪律和制度来发动的一架严密的战争机器,而且,战争的规模越大,他们的优势就越明显。   
  速帝的脑子里头不由兴起一个与当年戈勃特相同的念头,要是能将两者的优势结合起来,该是一支多么完美无缺的军队呀!   
  丹西率领四万猛虎骑兵抵达并攻占屏山渡时,南迁的蒂奇斯族众尚在北部山区的老远处。   
  轻松渡河后,丹西丝毫没有守住这处渡口,以等待蒂奇斯族众从这里通过的意思。相反,猛虎大军跨过古拉尔河,继续滚滚北上。   
  从这种进军路线分析,看他们那汹汹的势头,倒真像是要与北边的贝叶摩卢联军合兵一处,然后转头与尾追蒂奇斯族众的鸠蛮沃萨联军决一死战。   
  伊森率领的十余万草原联军继续急行军,试图追上在山区里优哉游哉地前进着的蒂奇斯族众。   
  胡狼人在放猛虎骑兵渡河后,也开始迅速集结,尾随这支部队而进。 当然,由于兵力占劣势,他们不敢像北方的友军那样急追紧逼,而是如追踪猎物的猎犬那样小心地与对手保持一定距离,悄悄蹑踪于后。   
  而丹西呢!好像并不在乎本军的屁股后头吊上了一根线,既不回头反啃,也不停下歇息,一个劲地向北急行。   
  就这样,刨去那些示伪惑敌的造假部队,冻土高原南部山区有四支大军在活动。蒂奇斯迁徙族众向南,接应的猛虎骑兵向北,而在他们身后,各自有一支游牧骑兵在尾随,北方的是十几万草原各族联合骑兵,南方的是三万余胡狼骑兵。   
  与此同时,又一股力量也加入到这场巨大的围猎游戏中来。鹰斯和沙利克都重聚残部,率总计七万骑兵从本族基地出发,从东边扑来。   
  一个更大范围的战略包围圈开始形成了。   
  鸠蛮沃萨联军、胡狼骑兵、格立西与古雷托联军,形成三张大面皮子,分别从东、北、南三方包绕而来。   
  被他们遥遥锁定的是两团肉馅,南迁的蒂奇斯族众和北上接应的猛虎骑队。   
  一旦三张面皮子合拢,同时发动猛攻,就会捏成一个超级巨大的包子,那被包在里头的馅儿,必定逃不脱被人吞下肚的命运!   
  而且,这个包子里头有伊森最喜欢吃的猛虎肉馅。   
  捕得丹西,猛虎自治领就将面临沃萨、鸠蛮两个草原民族相同的厄运,让伊森老妖成为权力的真正主宰者!   
  当然,想吃下丹西,绝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   
  上次在断肠山顶,伊森已经咬破了包子皮,却不小心烫伤了自己的嘴。老妖白丢一根手指不说,反替人治好了内伤。   
  这一回,丹西与伊森之间不再是比武打斗,而是沙场争锋。   
  伊森是如愿以偿地吃下这个巨大的包子,还是把另一耷嘴角也烫破呢?丹西会不会成为伊森的第三尊傀儡,他能否成功脱险,甚至反败为胜呢?   
  所有猜测,一切谜团,都只能静候战场平息的时刻,等待战争结束后,方能知晓结果,揭开谜底。   
  在行军运动的过程中,大部队间依旧未曾接触,大规模战斗也没有发生,但随着各支部队的距离渐渐缩短,而且两方都将争夺资讯掌控权的重点放回地面,故而两方斥候兵之间的搏杀战斗,越来越频繁,越来越剧烈……      
第二十二集 第六章    
  郁郁葱葱,枣树林立的野枣岭,位于冻土高原南部山区的东南角,是瓦莲山脉南部的一支余脉。   
  孔狄亲率的斯塔林侦骑中队,避开了山林密集的野枣岭,却反而跑到其旁边一座光秃秃的小山头上进行侦察和狙击。   
  “西南方向来了一支敌军,距此两公里左右,人数至少在万骑以上。”一个听力灵敏的战士俯身在行军枕上说道。   
  “嗯,”孔狄打个呼哨:“大家隐蔽起来。”   
  这次猛虎军团和蒂奇斯联军,与游牧骑兵之间进行的斥候游骑大战,双方各展奇谋,斗智赛勇。他们的战斗,除了让本方获得打探情报,消灭敌人等现实好处之外,也大大促进了军事伪装技术的发展。   
  早在远古时代起,狩猎的先民就从大自然中学习,读懂那本无字天书中的语言。   
  猎人们发现,动物为了避开天敌,总是尽量使自己的颜色与周围的环境巧妙地融为一体,比如说,兽类背部颜色较深,腹部颜色较浅,皮毛总是存在斑点条纹。   
  为了降低猎物的警觉,以便接近猎物,增大狩猎成功率,猎人们也开始学着对自己的服装进行加工处理,进行某种伪装。   
  进入文明时代之后,人们却在战争中抛弃了这一传统。   
  面对面的近距离砍杀、纷乱错杂的战线,使得战士们必须採用显眼醒目的军装颜色,以区分敌我,避免误伤。鲜艳耀眼的颜色,加以巧妙利用,也可以起到某种心理暗示作用,提高本方的信心,打击敌人的士气。   
  不过,事物的螺旋式发展,否定之否定规律的作用,使得猛虎军团与游牧联军的交锋中,这一古老的军事技术又开始焕发青春。   
  高空侦察用鸟类的出现,促使大规模军事伪装开始得到运用。无论丹西还是伊森,都曾利用这种技术为本军服务。   
  这一次的斥候游骑大战中,两边都派出了数量惊人的轻骑兵,以争夺战场资讯主导权。   
  单对单或者小分队之间的格斗,谁明谁暗,发现敌人和不被敌人发现,设下陷阱和避开陷阱,先手偷袭和躲开偷袭,不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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