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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几铲子煤-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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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无所求,但有的只是回报。也只有我,不停的将电压转换低或高的电流,使某个电器顺畅的工作。我认为:在一个整体中,一个团队中,每个人都是不可或缺的,也只有每个人紧密地联系在一起,象个焊接好的电路板,才能真正证明团体的力量,同时证明一个人的力量。 

  我这个人有点偏激,比如,也喜欢摇滚,当然这是在认识全哥以后的事情了。比如,我不喜欢洗净的苹果桃子,因为我认为没洗净的苹果是苹果这一生中最完美的状态。这种残缺才是最完美的,因为没有一件事是完美的。又比如,我追求一个女生,于是一封情书接一封情书,直到分手。(要知道沙漏迟早有流尽的一天。)

  虽然我也知道如果折衷一些,就会有更美丽的画卷,可我讨厌自己的卑躬屈膝,我可以容忍别人的卑躬屈膝,但天无法容忍自己的背叛(放一首歌吧,许巍的《我的秋天》)。

  【女人与书:

  提笔难叙。这四个字是我给前女友写信时用过的词,因为一方面要说的话很多,而另一方面,又不知道该说什么。原因无它,重拾旧梦比要有去做一个新梦,要具备好多的好厚的勇气。

  可我从读书上,看到自己的特有本质,真正的我。――书中自有黄金屋。

  题外,曾经看到一则笑话说,过去书如女人,到手的经过大体相同:男人与女人经历三个阶段――不相识,相识,同居;而现在男人与女人则经历――同居,相识,不相识。大致如此。

  对于一本书,往往是朋友介绍,说如何的好,写的如何如何,卖的如何如何;于是,到各大书店去打听有没有现货,如果没有就每天一趟,或一天几趟地来静候佳音。如果有,就要站在书柜前小心地打开,看一看插图,前言(序)等等。而后站在那儿看个不停,当然换腿的间隙会看一看定价,然后各种体味,一起出来验证这本书值不值这个价。如同在观察一美女,她说话以后,又在试探她到底是不是如她说的是本科毕业,学识怎样,而后是否才貌俱佳,而后再揣摩着自己应该请她吃大餐、烤串还是馄饨?

  一旦书到手,顶多看一遍。这年头让我能够从头到尾看一遍的书已经不多,能够浮皮潦草地看一遍已属不易,而后与好友谈感受,如同谈女人,浮皮潦草地。好与坏,优与劣,都要细细地评述。书新往往不过三天,而后便被扔在角落。女人亦是如此,我还没发现我真正相处三个月而不腻味的女人。

  当然,书是花了钱,我痛。

  女人是花了感情,我也痛。

  可是我不明白的是:是因为我痛才给他们更高的地位,还是……如果是前者那样,我会陷得更深更痛,所以在浮华的世事,还是浮皮潦草的好,因为受的伤会少的多。

  现如今,书最多的是书店,再者是作家家里,或许有的作家家中藏书还没有学生的多。所谓学富五车。也不过如此,车亦有大有小,如果是马自达的话,我想从小学到初中的书就足够学富五车了。如果用Volvos大货的话,这辈子,我是读不够这么多书了。

  另外,我这个人办事,心不细,粗粗邋邋……

  疯狂泄底:

  我还有一些为众人所周知的毛病,比如生起气来喜欢摔凳子,后来不摔凳子了,因为害人害己,改撕书了。好好的一本书,我一页页撕,撕得面目全非,惨不忍惨,书撕完的时候,放把火,焚了。教室后面的废纸篓被我烧坏了4个。后来我知道*也有此嗜好,才明白:“英雄”所见略同。

  这就是我的自白。

  3

  我来得时候,唯一剩下座位是,全哥旁边的座位。于是全哥招呼我坐下。我也就毫不客气,因为客气也没用,没地方坐么。只见大屏幕放着英文短片。我一句也没听懂,于是问全哥:”大哥,你能听懂么?” 显然全哥被大哥这称呼吓着了,于是口无遮拦说:”懂了,懂了……”事后才知道,全哥懂得是我的中文,而不是洋鬼子的英文。

  下课后,第一个来到我面前的是高中就相识的胖子,因为我们曾是同桌。

胖子
胖子

  胖子爱唱歌,爱打麻将,有例为证:

  爱相随。

  麻将

  1。爱相随

  胖子在大二那年看上低一级一个姑娘,姑娘的名字叫任飞飞。于是胖子从此爱上了周华健。一天到晚唱那一曲《爱相随》:”人分飞,爱相随,哪怕用一生去追,我又怎么能追得回……”唱着唱着,就成这样了:”任飞飞,我相随,哪怕用一生去追,我一定会追到……”。谁会料到周华健的歌词会突然成了有名有姓、指名道姓的爱情宣言呢。

  2。麻将

  胖子情场失意那会儿,赌场得意。由于考试是省里统考,所以就学了三门课却要放在8天考。这三门课被肢解的七零八落。所以胖子除了上网外,还经常往家跑。因为家里可以有麻将打。

  村里的青壮年都在外面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奋斗,因此村子里就只剩下老年人。考试这几天胖子手特别顺,一天下来,平均赢50元。大家都笑说胖子你可发现了一个赚钱的好工作呀。胖子此时十分高兴,完全忘了一天就输了200多的时候,忘了女友的离去……而且还在炎炎夏日买了西瓜拿到宿舍里,以示庆祝。

  胖子还喜欢维修,虽然许多的随身听,原本是良家女子,可经过他之手,全都难以守身如玉,因为零件七零八落。

  我曾笑说:你可以倒卖零件发家了。

  胖子拆过录音机,收音机,电视机,电脑……凡是有二极管,电容,集成电路的,他都是喜欢折下来看一看,如同我们每天都在观察各色美女,恨不能美女可供自己摆布。美女可供自己摆布,可是那是不可能的,所以只能养眼,说说而以,博大家一笑。

  【美女:

  那日我看到一个漂亮美眉,她直向我抛眉眼,我也一直在看她,后来我知道她姓桑,她很漂亮,身材很好,眼很迷人,牙也很白,胸部也很挺,笑起来很醉人的,而且她留着一头长发。我向来喜欢长发女子。我想这次有戏,肯定我俩心心相吸,正准备上前搭讪,走来一男生拉着她的手,将其带走,她回头看了我几眼,而后走了。看来只有散落天涯的份了……(朴树的《那些花儿》)

  我当时起了新裤子《她是自动的》中的两句歌词:”她迷住了我的双眼(i was struck by her beautiful eye。),她改变我的世界。”看来前句客观,后句应该由实践及以后由历史来证明了。

  每个人都会在一生中看到许多让人激动的姑娘,如果有相识的机会,而且世俗不允许我们相爱的话,我想,我们定会私奔,逃到深山,过着隐居的生活。因为,一来深山无人,二人可以相敬如宾,二来不再能够遇到更好的姑娘(情人),而不会抛弃这个姑娘,三来也不会有第三者插足……

  而当准备我准备好私奔之时,才发现不是自己迟到了,就是姑娘审美的观点不同,不是看不上自己,就是喜欢了老头(也就是钱、权)。

  如今社会经常看到美女的相片或是影像,如果要亲眼目睹第一眼的美女往往要有山鹰那种锲而不舍的精神—执着的追寻。

  仔细想来,第一眼美女,一些直接就吸收进入了艺术团体,在那些只闻其名、不见其实的庙里就职;一些美女就直接进入了影视加工场,赚取钞票;再有一些就被高级宾馆照单全收;所以就我们的档次,我们所看见的美女一般是不会看上我们这些土坷垃的。

  那一次好不容易看到第二眼的美女,没走两步,就直截进了POLO,原来让人当金丝雀养了。……后来,在一五星级的酒店,看到一貌美女人开着奔驰,也就大乌见小巫了。

  有很多的美女,就像公家的车。公家的车往往不自由,开起来不是特别的爽,因为领导常常把车和司机看成一体,同时也把他们看成自己的手臂,不离左右;司机想用车难,很难。而货车,EG,五十铃,皮卡,小解放之类,虽然档次不高,而且往往车已经老的和徐娘差不多,想跑快的时候,恨不能下去推。可是这种车毕竟开起来还是很爽,因为自己自由支配的时间很大,而且最重要的是:油可以报销,修车也不用自己操心。】

  胖子说,这么折腾是和自己喜欢,而这种折腾总是会有用的。

  后来,胖子果然践言。我们宿舍的VCD 。几个收音机就是在他的调教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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