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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于繁花-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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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午后,阳光慵懒地洒进书店,女店员靠在男店员的肩膀上,趁着顾客不多的空当悠闲地打了个盹。她长长的眸子上被阳光涂抹上了一缕金色,一闪一闪的,甚是好看。男店员右手手指与她紧扣,左手则翻看着原版的画册,表情温暖而纯真,像初秋最炫目的那道光亮。 
  店里放的是《断臂山》的原声大碟,仲夏清楚地记得遇到安泽那天,课堂上放的也是李安的《断臂山》。她记得那句煽情的台词出现时,她竟然没有哭,而是眼睛直愣愣地盯着角落里的那个男孩子,因为他摘下眼镜,用手背拼命揉搓着自己的眼睛。 
  直到分别,仲夏也没机会问安泽究竟那天他是不是在哭,这个问题仿佛已经不再重要了。 
  而重要的是,在这个初秋时节,她迫切地想知道〃I wish I knew how to quit you〃。 
  我希望我知道如何戒掉你。 
  故事的结尾,依然是发生在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不知道为什么今年北京的秋天一直没有转凉,太阳孜孜不倦地工作着,冲人们展露它最绚烂的微笑。 
  包裹是室友拿回来的,放在仲夏的桌子上,箱子有些破破烂烂了,一看就是经历了长途跋涉才到达仲夏的手里。 
  仲夏找来剪刀,小心翼翼地拆开包裹,里面一层又一层包得结结实实,最后连她都失去了耐心,以为这不过是一场恶作剧。 
  拆到最后,展现在眼前的只是两件很小的东西,一件是散发着浓郁中药味道的晒伤药膏,而另一件是对螺旋形状的银镯子,和仲夏曾经中意的那对一模一样。 
  包裹的邮戳盖的是云南一个从没听说过的城市,邮票是颠倒着贴的。仲夏的眼泪不争气地又涌了出来,滴到那对镯子上,发出细微的笑声。 
  很久很久以前,仲夏曾经在一本书上看见,邮票颠倒的意思是:我喜欢你。     
消失在沉默的夏天 
  李 萌 
  我睁开眼睛的时候发现陈默正坐在我的床边,手里拿着一个苹果费力地削着皮。我觉得四周的空气有些诡异,然后就看到了头顶吊着的那个大玻璃瓶磨磨蹭蹭地往下掉水滴。 
  我突然腾地一下坐起来,朝着他大喝一声,陈默,你怎么把我搞到这么一个不三不四的地方来了?他显然被我一瞬间的起死回生吓着了,瞪大了眼睛,手里的苹果一下子掉到地上,骨碌碌地滚了好远。 
  我笑得手舞足蹈花枝乱颤,输液管被我折腾得在空中可怜地打着旋儿。陈默顾不上去拣苹果,上前一把按住我的左胳膊,紧锁着眉头严肃地对我喝道,这是医院,你给我老实点!然后他去把苹果拣起来,认真冲洗了一遍,拿在手里继续削。 
  真是活见鬼,陈默嘟囔着。他的眉头从我醒来以后一直没有舒展过,我居然头脑发热地答应陪你出来轧马路。你前一秒钟还指手画脚地给我讲昨天晚上湖人队的比赛,突然就晕倒在我怀里不省人事了。大小姐,你血压很低诶,你知不知道。你血压低你就得悠着点儿啊,不能不吃饭不喝水一个劲儿地走路说话啊。结果你倒好,一闭眼睛什么都不知道了,弄得路上的人都以为你在我面前殉情来以死明志呢。 
  我仔细地回想几个小时以前,我是在跟陈默讲篮球比赛的,后来脑子好像一下子抽空了,再后来我就记不得了。 
  我的血压是够低的来着,这么些年来几乎就没有达到过正常值的最低限。入学体检的时候,大夫奇怪地看看低得可怜的水银柱,再奇怪地看看我,然后把我的胳膊又裹了一遍,死命地捏着手里的气囊。我被勒得差点晕厥过去,结果水银柱还是懒懒地不肯往上爬。大夫极没面子地问了我一句,你原来量过血压没有。我马上点头如捣蒜,有啊有啊,我一直在100/70上下,很正常的。后来那个大夫尴尬地咧着嘴对我笑了笑,可能是仪器出了点问题吧。然后她拿起笔在我的体检卡上写:100/70。我走出医院的时候特别不屑地看了陈默一眼,因为在进去之前他还在威胁我,血压达不到正常值算三等残废。 
  是啊我是知道我血压低,我应该好好吃饭好好休息,不应该在大太阳底下没完没了地轧马路溜嘴皮。可是我就是有话要说嘛,要是不说我会噎死的;我就是有那么多话要说嘛,要是说不完我也会噎死的,我有什么办法。我说完以后特别无辜地看着陈默,显然他比我还要无辜,把手里的苹果递给我说,算了,我压根就不该让你说话,你还是吃苹果吧。 
  我接过来那个曾经掉在地上的苹果时突然就没了食欲。上面坑坑洼洼的,不知道他用了多少刀才削完,有些地方还有残留的果皮,侧面上有一个砸在地上时留下的伤疤。我不满地撇撇嘴,你这玩意还能吃吗。陈默突然腾一下站起来,愤愤道,你给我听好了,我长这么大还是头一回给别人削苹果呢,你别不知足!         
  我看着他正经起来的模样特别想笑,可是没敢。他既然这么强硬那我当然得软下来。于是我立刻赔着笑脸,十分温柔地说,我知道我知道,真是为难你了好兄弟,一边说一边去揉揉他用过定型水的头发。 
  陈默的名字叫陈默,这是废话。当然我的意思是说,这不是什么学名或者艺名,他一生下来就叫这个名字。虽然后来事实证明这是个重名很多的俗得要死的名字,可是当初他爸妈的确是用心良苦。他们希望他是个安静斯文沉默的男孩子。但是他们的理想还是很无奈地破灭了,因为他们的宝贝儿子不幸认识了我。和一个女孩子称兄道弟总还是有损斯文的,何况我们俩在一起基本上处于无所事事的状态,贫嘴、打游戏、乱花钱。 
  令人汗颜的是,我的名字比陈默的还要文雅,我叫肖诗。这名字是我爸抱着字典翻了一个星期的结晶。我和陈默曾经在一起讨论过我们两人的名字,一个沉默一个消失,真够朦胧的,可惜就是安在我们两个俗人的身上了。那时陈默极不平衡地咬咬牙说,我青春年华的前半部分都让你给蹂躏了,所以我一定得找个温婉贤惠的老婆来弥补。 
  其实陈默还是挺出色的一男孩儿。个子很高,人聪明,篮球打得也不错,所以吸引女孩子的目光是一件很容易的事。可他长这么大还真没有过女朋友,只有跟我在一起的时候总是愤愤地宣称自己要娶个贤妻。 
  大概是我和他在一起的时间太多了,两个人样子看上去还挺搭调的,所以我频繁地成为他的绯闻女友。有人当着陈默的面证实这个问题时,他总是笑得奄奄一息,等到渐渐喘过气来的时候丢下一句,我可没这勇气,要她当女朋友会折寿的。 
  每当这时候我总是非常气愤,好歹这么多年我和他称兄道弟对他不离不弃的,关键时候他居然如此翻脸不认人。为了免受这样的绯闻干扰和陈默的诽谤,我开始苦口婆心地劝导他,你都快20岁了,条件又这么好,再不找女朋友会被人误解的。他总是不屑地瞥我一眼,我才不在乎市井之言呢,我要等待机遇,耐心寻找,不能轻易地把自己贡献出去。 
  劝导失败,我彻底地没辙了,硬着头皮继续接受绯闻和诽谤。可是没过多久这所有的问题都迎刃而解了,因为故事出现了令人意外的情节,就是我在陈默之前轻易地把自己贡献出去了。 
  严哲是和我一个学校比我大一届的学管理的男生。我去选修了他们的专业课,每次都坐在他旁边的座位,下课以后就借他的笔记回去整理。因为他的笔记做得很好,所以期末的时候我也跟着沾光拿了个不错的分数。最后一次还给他笔记本的时候他对我说,肖诗其实我挺喜欢你的,我想让你做我女朋友。 
  我突然低下头不知所措,我想我大概脸红了。如果可以情景再现的话我一定会被当时的模样恶心得吐出来。另外我还清楚地记得,片刻之后我说了三个让我为之耻辱了很久的字眼。我说,那好吧。 
  陈默说完了完了,你怎么这么轻易就把自己卖了呢。你是女孩子啊,就算是死心塌地,就算一万个我愿意也得装一装矜持啊。我那时想想,他的话没错,我怎么就那么白痴呢,像个被人牵着鼻子的木偶,看来我真的完了。 
  严哲在我面前表现出来相当明显的优越感。他是学理科出身的,所以一再地指出我的逻辑思维能力太差。他还会长篇大论地告诫我,男人喜欢的是有底蕴有修养有气质的女孩子。我呆呆地听着他滔滔不绝地讲,然后配合着他不停地点头,像个蔫茄子一样,全然没有和陈默贫嘴时的飞扬跋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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