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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婆突然自作聪明的建议道:“那我们可以用同样的方法对付红毛野人啊。”
我问:“什么同样的方法?”
“叫个他的亲戚喊他的名字,他一听见亲戚喊他的名字,不就变成腐烂的骨头了吗?根本用不着我们动手呢。”选婆兴冲冲的说。
“你到哪找他的至亲去?”爷爷问道。
选婆挠挠头皮,尴尬的说:“是呀,他妻子,他儿子都已经死了,连他那条不会说话的老水牛都死了。没有谁可以帮忙了。那该怎么办啊?”
爷爷站了起来,眼睛离开洞眼对着天空的寥寥星辰看了看,说:“即使他有至亲在世,对他也不一定有效哦。”
“为什么呢?”
“因为那是不化骨,这是红毛。”爷爷说。
“对了,您说这是狗脑壳穴,那山爹的媳妇怎么没有复活啊?”选婆话一出口,其他人都跟着点头。
爷爷指着一大一小的坟头,解释道:“即使形成了狗脑壳穴,尸体也必须在狗脑壳的大脑位置才行。山爹媳妇的位置在狗鼻子上,也形成不了复活地。”
选婆“哦”了一声,表示明白了。众人的疑虑也才解开。
我提醒大家道:“我们也聊了一会了,不知道红毛鬼现在跑到哪里去了呢。今天晚上我们还要不要追过去?”
爷爷说:“我刚刚看了这个洞眼,也算了日子。这些天月光虚弱,阳气旺盛,红毛野人暂时不会伤害人。大家回去了把家里的雄鸡都好好关在鸡笼里,别让红毛野人吃了。鸡吃了是小事,红毛野人吃了雄鸡血就会增加力气,也就更加难以对付。明天晚上红毛野人会回到这里的,我们先回去休息,睡到日上三竿,多蓄点力气,明天晚上一起过来对付红毛野人。”
“嗯,嗯。”大家连连回答道。
“还有,”爷爷挥手道,“大家回去后,把屋梁上的旧灰尘扫点下来,用黄纸包着。”
“屋梁上的灰尘?”选婆瞪着眼睛问道,“有什么用?”
爷爷故意卖关子道:“明晚来了就知道了。”
说完,爷爷将手里的扁担狠狠的捅进坟墓的洞眼里,口喝咒语道:“千里万里,我只要一针之地!”
扁担插进洞眼,只剩短短的一头露在洞口,如同一条还未爬进蛇洞的冷蛇。
抬头看看月亮,又昏又暗,不像是发光的圆盘,反而像个吸光的漩涡。
第十一卷 红毛鬼 第146章 酒香井水
“今晚就到这里么?”选婆心有不甘的问。
爷爷反问道:“要不你想怎样?别说我们能不能斗过红毛野人,现在你从哪里知道它在什么地方?”
“明天晚上它就一定会回到这里吗?”
“会的。”爷爷信心十足的回答道,“大家回去后互相转告一下,把门栓紧一些。”然后爷爷扬扬手,像赶鸭子一般将大家驱散。
我们村比较大,人口比较多,所以分成了还几块聚居地,这几块聚居地有各自的名称。我家属于“后底屋”,遥遥相对靠着常山的地方叫“对门屋”,与“对门屋”挨着的是“大屋”,这几个地方住的人多,还有零零散散的“富坡”,“侧屋”等等。总之,我们村比画眉村和文天村要大许多。山爹和我是一个村,但是他住在“大屋”那边。我又不是经常在外疯玩的人,所以除了他之外,其他“大屋”的人都不怎么认识。
这百来号人都是“大屋”那边的。
“对门屋”的房子都是依傍常山而建。翻过常山就到了将军坡。因此,爷爷就随我回来,在我家将就一晚。其他人都三三两两的回到“大屋”的各自家里。
走到我家地坪时,爷爷瞥眼看见了窗台上的月季。因为水稻收回来后还要晒三四次,所以这里的人家住房前面都留一块两亩地大小的地坪。我的睡房就在地坪的西面,窗台上的月季迎着稀薄的月光,似乎在沉思默想。
爷爷指着月季问道:“它现在听话些了吗?”然后露出一个很温和的笑。我知道,爷爷对自己做的事情心里有底。但是我还是回答他说:“嗯。”
我敲了敲紧闭的门,妈妈睡眼惺忪的起床来开门,一见是我和爷爷,迷惑不解的问道:“你不是在爷爷家住么?怎么这么晚回来啦?”妈妈一边说一边把我和爷爷让进家里,还不等我们解释,她又去我的房间铺床。
刚才在外面活动还不觉得困,回到家里一坐下,眼皮直打架,呵欠止不住。张了两三次嘴,眼泪都要流出来了。爷爷也低着头在打盹,手里的烟头快烧到手指了。每次到爷爷家,他人还没有出来迎接我们,我们就已经问道了浓烈的香烟味。妈妈很讨厌他抽这么多的烟,讨厌他身上浓烈的烟味。而我不同,我觉得烟味就是爷爷长辈的身份象征,同时也是爷爷对我的关爱的象征,我就在他的烟味中渐渐长大,我的个头如开花的芝麻一般节节高,先在他的膝盖部位,再到他的腰部,在到他的颈部,现在几乎超过他几厘米了。
我高中的化学老师也有一股浓烈的香烟味道,他对我也很好,因为那时我的化学成绩还可以。每次上化学课,老师踏着铃声走进教室的时候,我总以为走进来的是爷爷。但是那个化学老师嗜酒,经常醉歪歪的站在讲台上,红着脸斜着嘴甩着手颠着脚给我们讲化学反应。虽然酒气冲天,但他的课仍然讲得有声有色,有井有条。
这个化学老师确实才华横溢,但是他经常抱怨自己怀才不遇,对学校的领导颇有微词。
爷爷的最大的好习惯就是从来不嗜酒,即使在酒桌上,人家敬他一杯酒,他就嘬起嘴来抿一小口,然后等待好久才完全喝到脖子里,仿佛酒是毒药一样会害了他的性命。
我突然来了兴致,把爷爷手里的烟头拿掉,轻轻拍拍爷爷的背,问爷爷,为什么你对烟这么嗜好,对酒却一点也不感兴趣呢?由于应酬的原因,烟酒一般是不分家的,抽烟的大概都喝酒,喝酒的也会抽烟。
爷爷眨了眨眼睛说,抽烟没事,喝酒会长酒虫。
我侧眼问道,长酒虫?
爷爷说,是呀。前阵子捉绿毛水妖的那个水库记得吧?
我点头说记得。
爷爷说,再走过去一里半的路程,有一个酒井。那个井里的水长年散发着酒香。你听说过吧?
我回答道,这个事情我是知道的。据说,前两年有一个小孩在放学回来的路上感到口渴了,就在酒井那里掬了几捧水喝了。结果没走两步既然躺倒在马路上睡着了。一起上学的同伴以为他突然发病死了,吓得大叫。后来把他抢救到医院,医院的人说他喝的酒太多了,差点醉死。
爷爷点点头,说,原来画眉村对面的方家庄有一个胖子,特别喜欢喝酒,一次能喝下一大坛,走路腿还不打晃。这倒是小事,问题是如果他一天不喝酒,就嘴唇发干变白,浑身无力,两眼无神。喝水喝汤喝药都不顶事,唯有喝酒才能缓解这个症状。他这人又特别好酒,一喝就喝高了,也不顾下顿还有没有酒喝。后来村里来了个路过的和尚,和尚说这胖子的肚子里有酒虫。胖子不相信。和尚叫胖子张开嘴。胖子就傻乎乎的张开嘴。和尚掏出一根稻穗伸进了胖子的嗓子眼。胖子被和尚这么一弄,呕吐不止。开始呕出的是水,后来呕出一些黑色的血,最后果然呕出了三颗蚕蛹大小的虫。和尚走后,胖子果真不再想念酒水了,古怪的症状也不见了。有个贩酒的奸商听到消息后,于一个夜里偷偷跑到方家庄来,偷走了那三颗酒虫。可是那个奸商经过水库后,一不小心摔进了闲置的水井里。奸商爬出水井后发现身上的酒虫不见了。从此以后,那个井散发奇异的酒香味,长年不绝。
妈妈隔着一扇门喊道,亮仔,你爷爷的肚子里肯定有烟虫。
我和爷爷忍俊不住,哈哈大笑。妈妈说床被都弄好了。我倒了些热水,和爷爷一起洗脸洗脚,准备睡觉。
妈妈说,你睡一头,爷爷睡一头,不要并排睡在一起。
我问道,这又是为什么呀?
第十一卷 红毛鬼 第147章 雷雨突来
妈妈扳着指头说:“一个人就不说了,两个人睡一字,三个人睡丁字,四个人睡一本书。”在几十年后的现在看来,这已经不是问题了,因为三个人睡一张床的事情都很少发生了。而在那时候,家里有个红白喜事什么的,总要给客人留下住宿的地方。那时候交通没有现在这么方便,亲戚走了二三十里路好不容易一年碰到一次,自然亲切的不得了。
但是现在的亲戚之间似乎没有了以往那样强烈的亲切感,也许是因为现在交通和通信太发达,要见面太容易,所以少了那份珍惜。
客人住下来,可是家里的床不多,于是想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