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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两个不怀好意的当然就坡下驴,他们本不过就是做做样子,虽然恼恨虫虫,但和自身的利益比起来,一个死去的人有多大作用?
况且他们联手做戏,比之白沉香师兄弟几人差得远了,再闹下去没有好处。
三大师叔有点担心虫虫执行危险任务会祸及小命,但看掌门师兄神色笃定,知道他必有计较,于是也不言语。
他们同意了,其他人还有什么说的,两场小小的灾祸就那么负负为正,消弥于无形。
白沉香吩咐众人下去休息,准备第二天一早就去追这个逃徒。
等众人都散开,被白沉香单独留下的哈大叔就急道:“师兄啊,你定下了这个规矩,岂不是又让蚂蚁临险了吗?你让我把她放走,还引开追兵,不都白费功夫了吗?”
白沉香长叹一声。
这劣徒一个人就耗了他大半心力,有时简直是让他不知如何是好,可是相处越久,他越是觉得这丫头性情纯真、为人热心,外表虽然恶劣,但心肠是极好的,而且也越是相信蚂蚁是上天派来帮他的,怎么舍得她出事呢?
当时杨师兄就要归天,他料定杨氏一支不肯善罢干休,到时候真要处罚于她,怕她承受不住就会丢了性命,于是忙偷偷吩咐老黑放了她,让她想离山再说。
这丫头只怕还洋洋得意,以为自己跑得快。哼,倘若不是他故意追不上她,她走得出凤麟洲吗?
他这番做作,只怕有的人心里也清楚,只是拿不到把柄,不好明讲罢了。
北山王来收税,固然又加重了天门派的危机,可这也未尝不是解救那劣徒的办法啊。
她是福将,真的是天生福将!
人若是有运气,还有什么能挡住!
“老黑,我知道你疼爱这个丫头,可是玉不琢、不成器。她虽然顽劣,却是道术奇才,往往不经意间就能突破其他弟子数年、甚至数十年的修炼。
第一次把她关起来,她很快学会传术、派她去取真火石,她就练出了真气罩、带她去了回无穷山,现在连卸气飞行都会了、把她用连连看困住,不出六天,她就能摆脱禁制。试问,本门中谁做得到?
我本想把她带在身边好好教导,没想到她闯下如此大祸,不得不把她送走。”
“可是师兄,蚂蚁她不是可以以银代罚吗?何必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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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之 虫的成长史 第二十二章 鸥窝
,你怎么还不明白?”白沉香皱紧眉头,“这么轻易的处罚,这丫头会如何?只怕会得意洋洋,越来越轻狂惹事,难道要等她捅破天吗?再者,免罚于她,她就要回到云梦山来,牛师兄和王平怨气未消,一定会针对她。她吃了暗亏,你不心疼?倘若她不吃亏,只怕能闹出更大的事来。所以,暂时还是让她呆在外面吧。”
哈大叔一想也对,觉得还是掌门想的周到。这个丫头是个不吃亏的,放到山上,在这种情况下,不闹起来才怪。但一想到虫虫一人在外,最近局势又不怎么太平,实在放心不下。
白沉香看出师弟心思,忙道:“我会派八剑弟子盯着她的,为了避免那七个老实孩子给她带坏,我轮流派他们去。小乙才和她走了一趟,现在说起谎来连眼睛都不眨了。哼,这劣徒!”
白沉香想起刚才自己的二弟子的表现,明明是为了蚂蚁掩饰赚了钱不回报的事情,却还说是忘记了,说话的时候想都没想,可见被蚂蚁已经带坏了一个淳朴的弟子。
这丫头啊,怎么那么容易就和人亲近,那么容易影响人的?这也是一种法术吗?
一边的哈大叔却想起虫虫诡计多端的样子,不禁微笑,心中淡淡地浮现出另一条倩影。
“你也别以为我只是让她在外面躲清静,她得多赚出些钱来,提防北山王又出什么名目。”白沉香又道,这回被马有喜逼的,头一回知道钱的用处。
如果真能免俗就罢了,偏偏在十洲三岛上,人、仙、魔混居,尽管他尽力隔开世俗,却还是不能脱离人间啊。
他压下心中对人道之王的疑虑,继续道:“让她去办事也是真的。这丫头不肯好好修炼,往往在逃命时才能迸发出能量,所以干脆让她以行代修,顺便让她看看十洲三岛,别总着三不着两的,不知道愁字怎么写。”
“她行吗?”哈大叔还是不太放心。
白沉香冷笑,但怎么看怎么像是气的,“行吗?哼,你就看吧,到了保命跑路的时候,全天门山的人加在一起也没她行。对了,你知道她去哪里了吗?一个月内必须找到她。”
“聚窟洲。”哈大叔老实的回答。
“她不是真的与花四海有情,跑去找那魔头去了吧?”白沉香大惊,心里觉得被什么烫了一下。
仙魔之恋有什么下场,他看得最清楚,老黑难道不懂吗?
蚂蚁是八剑弟子之一,手中之剑又是专门斩妖除魔的却邪剑,更是与妖、魔两道的人不能有丝毫瓜葛。
这丫头心思活泼跳脱,门户之见几乎没有,而且冷眼看来,和花四海似乎是有些不同寻常的关系,这可怎么办?
哈大叔双手猛摇,“她不是去找花四海。”
他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给蚂蚁遮掩,“她只是觉得你不会去那边追她。师兄放心,当年的惨剧,我无论如何也不会让它发生了。”
白沉香一向信任哈大叔,因此略点了点头,可不知为什么心里总是有些不安,于是道:“好,既然她在聚窟洲,明天我就亲自去抓她,倒看看她要怎么跑!”
白沉香这边咬牙切齿,虫虫却还在热火朝天的进行着创业大计,不知道她的钱早就被人惦记上了。
而已经到了流洲的花四海,正独自坐在悬崖峭壁之上,俯视着脚下深不见底的山谷。
夜空像一匹没有尽头的深蓝色绸缎,远远的铺展了开,大片大片的撞进人的眼睛,白晃晃的月光衬得星光黯淡,却大方地洒了那个孤独的男人一头一身,映得他周身似乎散发着淡淡的银色光晕。
他如岩,不动分毫,无视身后半山坡上的点点火光。
那是跟随他而来的魔道教众,在马小甲的安排下安营扎寨,整个营地布阵合理、进退有度,别人都道魔道中人是好勇斗狠、不服管教之辈,可他手下的魔军却比北山王的铁军还要军纪严明、铁骑沧然。
他略低下头,连绵起伏的
峦凌厉,像一把把突然伸出的利刃,把夜空割成一块
只不过角度略有不同,宁静的夜色就全变了,就连月光也冷了起来,淡漠的照耀着他脚下绝谷,满目再没有旖旎春色,反倒是充满了肃杀的凶气。
魔道共三十六天罡、七十二地煞,占据聚窟洲和流洲两处苦寒之地。
但自从他统一三十六天罡,世人就只知聚窟洲而不知流洲。
他初初统一魔道,只收服了三十六天罡,因为他不屑七十二地煞的行事风格和微弱武力,可是当通天塔没有建成,他决定走另一条艰险之路时,所有的助力他都需要,哪怕低微到只能做踏脚石。
流洲多山,易守难攻,如果熟悉地形的人深藏进崇山峻岭,外人是很难找到的。
他不想杀戮本道中人,也不想浪费时间,所以一踏入此地就发出了魔王令,给了七十二地煞两条路。
第一,放弃本门派,归并进魔道一宗。
第二,死!
没做魔王之前的他,只是游离于魔道各门派外的一个普通修魔人,没有任何威信和声望,所以要一刀一剑打回他的天下。
曾经,血战十数日、不眠不休、只杀得天空和大地都一片血红;曾经,以一人之力独下九幽,生死相搏、剿灭叛军;曾经,以武力服人、压得悍不畏死的蛮横之徒抬不起头来。
而如今,不需要了。
他的名子就是最震慑人心的武器,违背他就意味着死到魂魄无存,连入鬼道修行的机会也没有,比之冥王更可怕。
所以魔王令一出,七十二地煞就归降了五十一个,还剩下二十一派冥顽不灵之辈,被他带领的手下逼进了这似乎无尽绵延的荒山野岭。
以为利用这些地底相通的山脉就可以躲避吗?
笑话,他花四海要做的事,没有一件是做不成的!
这些人真是损了魔道的颜面,既然不归降,不如死战,这样他多少还看得起他们些,居然像老鼠一样躲在地洞之中窜来窜去。
这回他带得人很少,没有出动魔军,一来不想打草惊蛇,二来在多山之地,人数的优势也不明显。
但他已经发了密令给凤凰,只要她一到,这些已经失了血性又不明智的魔门中人就会全部无所遁形。
现在他只要在驻扎在这魔气荡然之地的绝顶上